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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鬼刀百人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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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是凌晨五点整,天福超市的灯光,在寂静的夜里独自照耀着。老板娘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娘,不过今天晚上是脸上长着十字刀疤,一身红黑牛仔,名叫阿信的短发青年在这里值班。
  老板娘之所以会在这里开一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是因为,在大约一千米左右的地段有一条名为石牌岭的巷子。虽然名字听起来很正经,但实际上却是个风月场所。即使是阿信这种比较内向的人,也去过好几次,毕竟年轻气盛,有些时候需要异性的安抚。而且特别奇怪的是,他第一次去的时候就感到,这个地方他曾经来过。模糊的记忆中,似乎有刀光和剑影层层地掠过。
  阿信听大娘说过,晚上的顾客,除了一些加班熬夜的上班族,以及来此观光旅游的旅客之外,多是红尘女。不过这些女人也分颜色,只是陪顾客唱歌喝酒的叫紫女,如果还加上陪摸的话叫青女,而把肉体完全裸露的话就叫白女。颜色不同,付出便不同,收入当然也随之变化。据说,白女的收入在红樱区达到高等水平,不过,应该也只有那些姿色相当出众的女人吧。
  可是,不管收入再高,她们也干的是见不得光的职业,日夜颠倒,会导致她们内分泌失调,阿信在第一次见到女人躶体的时候,看到隆起的腹部,不禁使得他的兴致骤然减低。在他的认识中,能从事这个行业的女人,即使容貌不是特别美丽,身材也应该是没得说的。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她们终究也只是普通人,不管从事的职业再特殊,也是社会这个链条中的一环而已。
  ——但有一个女人除外。
  浓密而齐腰的黑发,在摇摆的音乐中疯狂舞动,散发出狮子般可怕的激情,而那双漆黑巨大的瞳孔,就像深不见底,摄人心魄的寒潭。听说她一个虹膜里面有着两个瞳孔,所以几乎整个眼睛都是黑色的,才造成了这种让人不敢直视、严冬般寒冷的感觉,另外,如云雾般的黑色睫毛和眼影更加加深了这种印象。
  ——就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女人一样。
  无数的人想把她据为己有,但从没有听说有人成功过。走到石牌岭的深处,有一个露天的圆形广场,阿信见到了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场景。
  她穿着紫色的镶花连衣裙,缓缓登台,在炫目的旋灯下,发出天籁般的嗓音。
  时间仿佛静止一般,令人窒息。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响起了电吉他的嘶吟和架子鼓如雷的爆裂声,台下便如失控一样响起狂热的欢呼。
  每个人都忘记了白日辛苦的工作,只剩下狂欢和接近死亡边缘的快感。依稀中,周围的一切都在逐渐隐去,只看见在无垠的月亮注视下,石牌岭的女神在夜空中,长发飘舞。
  ——如果可以,让我为她去死吧。
  阿信仰望着夜空,在心里这样想着,即使自己从来都没有近距离的看过她,她也从来都没有,甚至永远都不会感觉到他的存在。
  可是,每当回忆过后,总会感到满身的失落,像水银般逐渐流去。
  所以当她走进天福便利店的时候,阿信整个人就如同傻掉了一般,完全不知所措。
  脑子里一片空白,丧失了思考和判断的能力,甚至一时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店里,更谈不上说句”欢迎光临”之类的术语了。
  但是,有点不同。
  眼前的女神露出了慌张的神情,这让阿信突然找回了男人的自信,并第一次真切地看到她的脸庞。
  ——桃花眼,一字眉,眼影般的睫毛,惊慌中显得楚楚可怜,娇媚中却隐约透出古典和坚毅;面颊白皙细长而富有肉感,高高的颅顶下,狮子鬃毛般浓密的黑发。
  ——最不可思议的,是那双令人无法对视、深不见底的重瞳。
  “请问您需要点什么?”他在脑中搜索着女神的名字,但竟然发现自己到现在都不曾知道,竟然也从没有向别人问起过。
  “请问,有急救箱之类的东西吗?”
  这时,阿信注意到她的手上似乎沾满了鲜血。
  “没有那种很正式的箱子套装,但紧急处理的药水,纱布等等都是有的,毕竟这一段不是那么的太平,偶尔会发生流血事件,所以库存里有些准备。”阿信把流血两个字故意加重了语气。
  “那请你拿给我,要赶快!”她急促地说道,一边向外面张望。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让我来为您包扎吧,我经常为阿黄处理些伤口啥的。”在阿信脚边躺着一条体型巨大的黄狗,脸正趴在两只并拢的脚上,脸上满是伤痕,水汪汪的大眼看着他们。
  “你误会了,其实——是那个人。”
  这时阿信才注意到,在门外十米左右的地铁口,有一个黑影靠在墙上,在灯光依稀的照射下,似乎正不断有液体在他周围扩散。
  他慌张地跑出来,看到一个满脸鲜血的男人捂着腹部,一动不动。走近一点,他突然吓了一跳,在一片血污中,两个惨白的眼珠赫然睁着。他小心地在男人的眼前挥了挥手,“喂,大哥!”
  毫无反应。
  ——原来已经没有知觉了啊。
  “赶快,求求你,救救他吧,他还有呼吸!”身后一阵香味袭来,减轻了血腥味。
  这时,阿信想到,如果自己都能闻到血腥味的话,那没道理阿黄没有闻到,但明明它还趴在那里惬意得很哪。
  “来,我们先把他扶进去。”说罢,阿信轻轻地为男人阖上双眼,然后把他的一只胳膊挽在自己的脖子上,“小心点,不要让他的伤口扩大。”
  “我叫李樱,谢谢你帮助我们,你叫什么名字?”女人巨大的瞳孔看向阿信。
  “没有啦,这种事谁都会帮忙的,叫我阿信吧。”阿信害羞地别过头。
  “阿信你真是个好人。”李樱吃力地扶着男人的另一边。
  她身高一米六八,即使没穿高跟鞋,也只比阿信看起来稍矮。但即使这样,阿信看着她低垂的脸颊,觉得她看起来,也比在台上的时候娇小多了,眉眼因紧张而显得楚楚动人,还有——一丝妩媚。剧烈的幸福让他浑身发抖,以至于脚突然一软,再加上男人的重量,差点摔倒在地上。
  “小心!”
  “对不起,我脚滑了一下。”阿信遮掩道,“幸亏这个男人虽然长得高,但确是出人意料的轻呢。”
  把男人扶到里间的休息室后,阿信连忙拿来消毒和包扎的工具,“现在最紧要的是帮他止血包扎,让后送到最近的医院去。对了,他是你的男朋友吗,发生什么事了?”
  李樱在用毛巾帮男人清洗脸上的血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一脸错愕。
  “对不起,我这个人不太会说话,对不起。”阿信满脸通红,结结巴巴的说道。
  “不用对我客气啦,这个人我也不认识呢。”李樱徐徐说道,“但他却连性命都不要地救了我。”
  说到这里,李樱的声音变得颤抖,从纯黑的眼睛里流下了泪水。
  “就为了我这种女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了,真是傻啊。”
  “请不要这么说自己!你这么漂亮,就像,就像——”阿信变得愈发激动,脸更加红了。
  场面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
  大约持续了五秒钟,李樱小声地笑了起来,“阿信真是喜欢脸红,就像个女孩子呢。”
  阿信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一边帮男人把短袖脱下来,用干净的医用毛巾小心地擦去血污,撒上双氧水冲洗。
  “帮我拿一下碘伏,在你后面的柜子里。”阿信笑着说道,之前的羞涩和紧张一下子全都消散了,“用碘伏消毒后,再用无菌纱布包扎,和绷带加压缠绕就可以了。”
  “看不出来,你还真专业呢,该不会经常和人打架受伤吧?”李樱眯着眼睛,嘟着嘴,说道。
  “哪有,我家的阿黄倒是经常打架,以前还咬过人呢!”
  这时,不知道什么时候,阿黄已经悄悄趴在他们的身边,还是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睁着水汪汪的眼睛。
  “这倒是很容易就看得出来,咦——它好像在说什么哟。”李樱抚摸着阿黄背上一道道纵横的伤痕。
  “都一把老骨头了,天天就这么躺着,哪里还有工夫去想什么说什么。”阿信说道,不禁又想起从前和阿黄相依为命的时候,“我最初的记忆是在一片火海中醒过来,看见一只小黄毛狗在舔我的脸,可是我无法动弹,眼看着火就要烧到身边。它突然咬住我的头发,把我向火势外边拉去,尽管它太小了,拉不动我,但剧烈的疼痛让我有了知觉,一点一点地爬出了火海。现在啊,它已经跑不动了,咬不动了,有时候看着真让人心酸哪。以前,它可是威风凛凛,单枪匹马把一群小混混追着跑!”
  “听起来,你们也过得不幸福啊。”李樱抚摸着阿黄头上的毛发,抬起头看着阿信脸上的疤痕。
  “哈哈!在这世上活着,哪管什么幸福不幸福,要非说幸福什么的话,只要还能活着,有东西吃,就是幸福的吧。”阿信把绷带用力绑紧,“以前没东西吃的时候,就和阿黄去下水道抓老鼠,吹着夜晚臭烘烘的寒风,烧起火堆,吃着老鼠肉,一边喝着捡来的酸酒,一边大声唱歌。那个时候啊——虽然现在衣食无忧,但回想起来,竟然还有点怀念。”
  不过说完之后,他才意识到,李樱的话中有话。
  他看见眼前的这位在台上如同另一个世界的女神,实实在在地发出人的气息来,那就是——悲伤的气息。
  他不再说些什么,默默地找出一件自己穿过的衣服盖着男人身上,男人的呼吸声依然十分微弱。
  “我啊,一出生便没有父母,从有记忆开始,就和作为舞女的姐姐生活在一起,不过她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尽管如此,她一直都对我很好。”李樱抚摸着阿黄,轻声说道,“所以我从小就是在石牌岭长大的,周围的人除了**就是嫖客。不过这也没什么,大家不就是依靠出卖些什么,获得些什么,才能继续活下去吗?无非只是出卖的东西不同而已。
  我不喜欢抱怨,曾经听一个浑身破破烂烂,在店里喝着烈酒的和尚说过,一切自有它们存在的理由,发生的理由,以及毁灭的理由。不过,即使这样想,我仍然感觉不到幸福,如果我的存在是有理由的话,这个理由又是什么?如果这个理由不能为我所知的话,又怎么知道它存在呢?就像那个和尚一样,他要是找到了那个理由,又为什么会变得疯疯癫癫的?
  所以,从很早之前,我就为了寻找这个理由而活着,慢慢地,这个寻找的过程,尽管充满着痛苦,却令人不可思议的,让我感到了一丝幸福。你有过这种感觉吗?像被一种温暖的阳光紧紧的围绕,充满——即使周围一片黑暗,仍然感觉得到那股光线,就像那三月的光芒。”
  阿信静静地听着,尽管听得不是很懂。
  “这种感觉,可能就是你的那股怀恋吧——这股怀恋,就是你的幸福所在。”
  “这种事,我终究是不太懂啦,我是那种比较笨的人,不管做什么都憋手蹩脚,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只能到处流浪,打打短工,过一天算一天。”阿信说着说着高兴起来,“老天的安排真是巧妙啊,要不是大娘的儿子要复读,需要照顾起居,她也不会再请我来红樱区帮忙,我也就不会遇见你——还有他了。要是真的说什么是幸福这种高深的话,我不懂,但我能感觉到,今晚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和我这种女人,和一个浑身鲜血的男人在一起,会让你感到幸福吗?”李樱转过头,睁大眼睛说道。
  阿信抿抿嘴,脸上的刀疤在灯光下愈加显得明显,接着认真地说道:“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隐隐约约感到,自己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这不光是说我几乎从来没有人类这类朋友,一直和一条狗活着,而是,即使我现在有能力去找一个女人,和她结婚,去找一些朋友,和他们喝酒,聊些无聊的段子,我也没有那种动力了。我感觉,可能某种类似链条的东西,在那个肮脏的下水道里,已经被斩断了。这不是说我是一个什么自命清高的人,恰恰相反,我只是一个庸俗的失败者而已。
  我逐渐开始寻找像我这种人,这种即使饿了伤了哭了甚至死了,全世界也丝毫不会注意到的人。所以我去过长青会,去过监狱,去过那些社会上最黑暗的角落,可是,我要找的人并不在那里。于是我离开了这个地方去四处流浪,这样过了许多年,我以为永远都不会找到了,直到回来以后——去了石牌岭。”
  李樱显出诧异的表情。
  “我终于发现,一直以来是我的方向错了——我不是在寻找被世界遗弃的人,而是在寻找孤魂野鬼——那些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从你刚才的话中,我更加肯定了这一点,果然,只有另外世界的人才能发出那样的光芒。”
  李樱更加吃惊地问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正是你让我发现的啊。”
  “我吗?”
  “你漂浮在夜空中,完完全全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阿信仰望着,眼神狂热,兴奋异常地说道。
  “你向外伸着双手,巨大的瞳孔仰视着月亮,就如同在向着遥远的故乡在呼唤。台下疯狂的观众都无一例外地逐渐隐去,只剩下空旷的广场,和在月光下飘荡的蝴蝶!我是一个想象力贫乏的人,这绝对不是我臆想出来的,而是我亲眼看见,亲身感觉到的!”
  此时,在沙发上静静躺着的男人,呼吸声渐渐有力起来。
  “你是说我在石牌岭广场上的演出?”
  “正是!正是那场奇迹般的演出,照亮了晦暗的下水道,我终于——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人活在这个陌生的世上!”
  李樱的脸上逐渐发出笑容,雪白的牙齿显露在樱红的嘴唇间。
  “可是如果我死了,你就又是孤独一人了。”
  “不!那种事,我怎么可能让它发生?要死,也是我代替你死!”阿信斩钉截铁地说道,“到底是谁要致你于死地?”
  突然,阿黄全身毛发倒立,发出低吼,打破了这个小房间里的秩序。
  依稀有人的声音。
  “老板,老板!”
  “李樱,千万不要出来。阿黄,交给你了。”阿信冷静地说道,临走前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把门轻轻地掩上。
  而门内,阿黄露出仍然尖利的獠牙。
  店里面站着一个长发的男子,左手无名指上带着一枚狼头戒指。
  “大哥,请问需要什么?”阿信略微紧张地说道。
  “你这个服务员怎么一点职业操守都没有,亏得说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我看你在里面睡觉睡得连外面雷阵雨都听不到了吧。”
  仔细看去,男子果然被雨淋透了,这时,原本寂静的周围突然响起了暴雨临盆的声音,阿信用手猛地拍了一下后脑勺,让自己尽快清醒过来,或者说,从另一个世界回到现实来。
  长发男子慢慢地从里边货物架子走过来,阴沉着脸,“小子,快给我拿一把伞,不过要漂亮的,你这放在架子上的只有老头老太才能用吧,是死了人吗,不是黑的就是灰的?”
  “大哥,你是要阳伞,五颜六色的那种?”阿信不安地说道。
  “雨天当然是雨伞啦,你这小子怎么有点二啊。”这个男子不光头发长,脸也不落下风。
  “那我去找找,请等一下。”说罢,阿信往储物间走去,一路上眼前都是明晃晃的狼头戒指——那个自己曾经也带过的——长青会的标志。
  ——如果,他是来找李樱的话。
  ——如果,是长青会要置她于死地的话。
  ——就麻烦了。
  长青会已经沦为了杀人不眨眼,地地道道的黑帮。
  储物间里一片黑暗,到处都散发出商品的味道,阿信打开灯,刺眼的光线让他感到晕眩。
  ——没有其他办法了。
  他把一个装满饼干的推车拉开,在箱子的海洋中前进,走到尽头,在墙上摸索。
  突然,他似乎触摸到了什么,使劲地一拳打下去,墙裂开了一条缝,原来这个部位并不是由砖块砌成的,而是一些填充物。他把手指伸进缝里面,把填充物扒落,拿出一个黑色的箱子。
  “想不到,这辈子还可以再见到你。”阿信把它举高在灯光下,上面布满了腐烂的气息。自从他离开长青会之后,便四处打着短工,这家便利店是他多家据点中最早的一个,也是时间呆的最长的一个,而现在只是在大娘没有时间看店的时候过来帮忙。
  他把箱子放在地上,拿出钥匙打开,一张儿时和父母一起的照片印在眼帘。
  “小子!怎么这么慢,到底有没有啊,我赶时间哪。”外面响起男子的声音。
  “来了!”他从里面拿出一个用白色帆布缠紧的长形物品,系在腰间,然后从各种伞库存的地方找出一把稍微大一点的阳伞,和一个番茄酱囊。
  “您看这把合适吗?”他注意到,此时长发男子正在四处打量,逐渐靠近休息间的门。
  “颜色挺好,大小也差不多,你小子还蛮有眼光的嘛。”长发男子打开阳伞,余光渐渐落到阿信的腰间,“那是什么?”
  “没什么,是——一张卷起来的凉席,这天气太热了。”
  “是吗,年轻人就是怕热,下这么大雨,我怎么感觉凉飕飕的。对了,小子,我问你一件事。”
  “您说。”
  “你见过一个四十多岁,穿得西装笔挺的家伙吗?”
  “没有呢,一般夜里四点后就没有人光顾了,所以——我才到休息室看球赛了,好像是什么欧冠,意大利踢德国。”
  “不可能啊,那家伙不是约我在这里见面的吗?你再想想,那有没有一个大约十六岁,年轻漂亮,长着重瞳的女孩来过?”
  “如果有那样的女孩来过的话,我不可能没有印象的,不说别的,我的记忆力就像狗鼻子一样灵敏,即使只见过一面,也会一辈子都记得,比如说——先生你手上的戒指。”
  男子的眼神随之变得锐利,“你见过这个戒指?你跟长青会有什么关系?”
  “只是曾经有缘罢了,先生。”阿信微笑着说道。
  男子看着眼前这位长着刀疤的店小二,突然感觉有一点映像,特别是那两道狰狞的刀疤,从一开始就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可是这股映像十分模糊,无法说得清楚。他在心里盘算,这是只有会里面骨干才佩戴的戒指,一般的基层员工是绝少会见到的,“那就是说,是同行咯?”
  “哪里,我只是一个居无定所,四处打工的低贱之人,只想过些随随便便的日子,所以,您问的那些事情,我一概不知。”在灯光下,阿信脸上的刀疤愈加明显。
  男子感到一股寒意袭来。
  “这天是越来越冷了,不管在哪里都是凉飕飕的,小子啊,你在晚上闻到过从海那边吹过来的风么?风里面带着刺鼻的血腥味,看来不光是街道上,在室内都染上了这个气味。”男子环顾四周,鼻子发出吸气的声音。
  “风吗?没有呢,倒是从森林那边时常会听到异样的声音。”
  “什么异样的声音?”
  “孤魂野鬼的声音。”
  男子从风衣内口袋拿出一个精致的烟盒,取出一只白色的香烟,“就像是——烟草燃烧的声音吗?”
  ZIPPO打火机清脆的声音在暴雨声中回荡。
  随之一霎间,男子右手执伞,左手迅速地把手伸向腰部右侧。
  与此同时,阿信闪电般拉开帆布的结口,只见一道寒光闪过,还未等左手碰到腰部,刀锋已经落在了男子的咽喉处。
  “先生,你拔枪的速度太慢了,长青会已经堕落到如此地步了吗?”
  “是吗?”男子发出一丝微笑。
  在彩色阳伞所遮挡的后面,一圈漆黑的枪口迸射出绚烂的火花。
  “传说中的鬼刀百人斩果然名不虚传,不过看来,背叛长青会后,隐退的生活让你的心变软了。”
  砰地一声,阿信向后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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