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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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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光线不好也没有回荡着好听的音乐,却没有人昏昏欲睡,两个律师出口语言都用文明字眼,但却说着脏话。
  周之际坐在原告席发呆,若论思想他与在坐者都格格不入,像是大象扔进羊圈,怎么缩也不会对劲。
  他在想什么算明白的像跳海一样。
  注重点从一开始就放在跳海。
  人跳海之前是什么状况呢,悲伤?那就应该躲在一个地方好好哭然后用最快捷的方法失去生命。愤怒?那就不是对自己下手了。高兴?这得是失足落水。
  跳海前的情绪,该是出离的迷茫吧。周之际想到这又把注重点挪到迷茫
  对未来的迷茫是无力的,对从前迷茫是因为记忆力不太好,对现在迷茫是对自己的无奈,那死前的迷茫还是如何?
  周之际继续无聊的想下去。
  未来种种失去所有诱惑,之前所有积累不会再有任何用处,现在每件事物与事情都丧失意义,那么,这种迷茫,就是空白的迷茫。
  何为空白的迷茫,比如被别人带到一个广场,跟不知那来的滑板少年东拐西拐见到一辆加长汽车,进车后引擎马上开启,然后来到一个法庭,和一群西装革履的人坐在这里讨论着一连串自己丝毫不请楚而引出来的更一点都不清楚的事情。
  这个比喻太贴切了,当年要是写作文里说不定能多得两分。周之际想到此处莫名暗自高兴。
  注重点又回到跳海。
  曾经看过一部电影,结尾男女主角相当凄惨,男主角被汽车撞飞,在医院里面躺着,父母坐在左右时,眼神空洞眼泪没有,而女主角一来便满目是泪,眼神里全是我舍不得你我不想死,那时看到这个段落倒觉得这男人不被车撞才是世间不公。
  而后面的故事也就是电影最后十分钟,男主角突然大出血死去,女主角开车来到海边悬崖,一个猛子扎下去,镜头给到海里,女主角用最平静的样子死去,在肺和气管被海水一点一点灌满时,她的表情很舒缓,闭上眼睛,沉入海底,画面慢慢灰暗,出现了导演名字。
  简直是扯淡,导演估计是旱鸭子,连河边都不敢靠近,如果他能在游泳池里扑腾时抽筋咽几口脏水,他绝对可以知道自己的认知因为无知而表现的有多愚蠢,他若是自负那么就会去重拍结尾,最后的片段说不定可以成为证明女主演演技的证明,毕竟让别人觉得你真是在与死亡接吻,不容易。
  周之际想到女主角蹩脚的瞪眼吐气手僵硬脚又随便等一下,不小心笑了出来,很小声。
  “原告,你笑什么?”法官问,声音像沙暴侵蚀岩石。
  “对被告律师话语间的幽默表示欣赏。”钟悔说完这句话桌下有高跟狠踩下周之际。
  周之际立马面相严肃,同时舌头扭曲的厉害。
  当局面又恢复充满杀气时,周之际不自觉的隔离出自己,两只眼睛看看我方律师又看看对方律师,眼神一样锐利,身形修长,一个扎马尾面相干净,打眼一瞧就是干练女性,而那位是半黑半金黄的头发正好到肩,不长的刘海遮住不大的额头,这样使其整合起来的五官看起来少了些攻击性,如同身在要职的人做事明面一套暗地一套,,让人对她多些敬意与相信,少些害怕与不安。
  这两人的老公说不定在这个时候正抱着各自睡熟的孩子喝着下午茶聊育儿经和谁家新出的家电多么多么好用。
  周之际在这时又想要笑,狠了狠心咬下舌头,笑不仅憋回去还差点叫出来。
  缓了不到十几分钟,他又开始心猿马意。
  怎么越看越觉的这两位女律师有夫妻相。周之际想。
  周之际又想起,在不甜心不苦的初三,有旧书店在出校门几百米处,是自己回家的必经之处,店主是六十多岁的老头,像天底下很多老头一样并不和蔼可亲,眉目间有股怨气,不知是不想死还是不想活才堆积出来的精神气,孩童在放学点钟常会跑到那乱翻,书贱,买的人却也两两三三,想顺走的人倒十分多,但老头眼毒,逮一个罚款五十,顶好几本书,不给就往派出所拉,在几年前那个是人就对孕、童、老、残袒护的时候不少人愿意私下了断,也有部分甘愿认罪伏法的人被警察判罚给老头二百元。
  初三的周之际特爱跑书店,因为网吧离得太远,而初三的他与朋友是耍嘴皮子就能欢乐的一群人,也多亏辛云格给零花不用什么脑子,故而,周之际是老头子另眼相待的人,因为这孩子在他正规收入中还是位重要客户。
  在那一年的第二百七十五天,老头子在周之际买完三本书之后又问另本书多少钱时,老头把盯报纸的眼瞟下周之际问的那本书的薄厚——那是本很薄的书——“送你。”老头撂下话就不再吱声。
  那本薄书被周之际带到学校中闲读,这一看了不得,这和他之前拔不下眼来的武侠小说不同,这是本由两个双性恋为双线而走到结尾的故事,而这是倒序,又能说是从结尾走到开始的故事。
  故事是这么说,一个小警察每晚都要去巡逻一个被称为“同性恋公园”,而小警察的工作就是就在公共场合缠绵的同性恋门,每天都有不少收获,为了消遣时光他会在训完话后留一个来听他们的故事,边听便嘲讽,以此作乐。
  小警察在某个夜晚逮到一个被他们圈里传作很贱的男人,小警察带着好奇照例讯问他那些破事,但那个男人与别人不同,他先说那些公园里的人所言都是扯淡,但他承认自己是个很贱的男人。
  在接下来的几页中,作者思维来回穿梭,到最后几段,穿紫色丝绸衣服的同性恋对要给自己开手铐的英俊且有老婆的小警察说我爱你。他们最后也的确搞在一起,后来分开,至再后来同性恋给小警察邮寄一本书,而作者所写的这本书,也是在小警察看那本书时勾起的回忆。
  那时的十四岁小孩淫意还只是对于女性,而那时的周之际畅游武侠世界,最熟悉的词便有“玉体冰肤”“香红酥透”“雪丘起伏”“翻云覆雨”“虎躯一震”,而读完那本书,脑袋里孕育出一个和从前劈出深渊万丈的问题——自己是不是同性恋?
  大概是三天,或者四天,最后排的周之际无论上课下课都偷瞄全班人缘顶好模样上品男生,而这结果是在幼稚未褪的年华他明白肤浅这词要从字典中引出来再由平面扩成立体。
  这个计划瞬间破灭的原因是一只手,在早上,偷瞄对象和别人侧身说话时有只手从他桌上堆成长方体的本子里抽出作业本。
  那只手,真让人发呆呀。
  老师安排,让班里学习最好的女生坐偷瞄对象旁边,女生五官端正,但漂亮不到那去,话不多,瘦,不高,马尾,戴黑框眼镜。
  她从只是在成绩排名单上闪闪发光到随时都会发光的时间只有翻三下再紧拽出一本作业本这么会儿,或许五秒,或许六秒,绝对十秒之内。
  十三岁的周之际觉得这结果脱离逻辑,虽然逻辑也并没有什么根据。
  读完五遍,这才慢慢明白,重点是,贱。
  在书里,同性恋男人是作家,自小便是喜欢男人,而他第一个女性朋友也是后来的女子在书中的称呼是“公交汽车”,公交汽车又不是公交汽车,这个女子被人说是搞破鞋而自己又不愿意辩解,她就顺着别人所说承认自己搞破鞋,而公共汽车和同性恋男人关系密切,公共汽车告诉他真相,自己从未乱搞过,自己不过贱的狠。
  后来种种经历,同性恋男人便也认定自己贱。
  周之际到最后读出来,别人认为对劲的感情就是富有意义且是高贵的,如果不对劲,那就是贱,当事人对此却没有任何权利。
  从此周之际发现两件事和决定一件事。
  一,自己实在没能力变成爱男人的男人。
  二,他喜欢的女生并不好但他喜欢。
  三,他一定不要有贱的爱。
  而他现在又拥有了被撕日记等一长串记忆和其他许多感悟。
  周之际又开始想那本薄书内容。
  这并不是因为他很怀念这本书,只是因为自己此时无比空虚,人通常在这种状态下能回忆起不少有用的东西,当然,也可能度过的人生竟真的毫无意义,那么不管多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断壁残垣的新裂纹。
  差不多十分钟,周之际咂摸出来新道道。
  这本书是从同种性别恋爱作出发点,这可以说是符合大部分人的偏见,那么,这就是“贱”之大成,算是用一个极端例子来考验读者,那么,从大局理解这可以解读为全部爱情所烙上的各种鄙视,就如书中一句话,贱是天性。
  什么是贱呢,周之际又继续往下蔓延神思,开店被收保护费不反抗,上学被小流氓调动调西,都可以说做,贱,但是,只有当事人知道,开店的不交费会被砸店,一点利润都赚不到,被受欺的学生知道不听话就要挨揍,相比下,他们做了可以让自己得到最多和失去最少的选择。
  那么,他们是不认为这是贱的。
  那么,所谓的贱,的确还是别人认为。
  放到那部薄书的感情中,那就是代表爱情中做出的奉献包容——就是忍,放弃当事人的感觉,只做旁观者要做的勾当。
  周之际忽然又想起自己高二的一段时光。
  高二他坐在教室角落,因为座位安排,旁边人皆是女生,她们并无特别,是打眼便知长大后会结婚生子论家常理短,衰老后会照看小辈叹美好时光不再念岁月付诸东流。
  而此时此刻又不是四十七八,她们维持着青春样子,在不会亮堂的年纪讨论着关于荷尔蒙的二三事,而这些闲言碎语却总是比老师反复强调的知识点容易牢记的多。
  为什么那个女生可以和她在一起?他瞧上她真是可笑?那女的多心机呀他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哎你知道吗她勾搭上他之前有多少男的上她呀?
  那时的周之际只狠没有隔音耳塞来灭绝这些闲言碎语,苍蝇蚊子之声相比也不是太烦人。
  但这一小团体却皆爱看言情小说,内容无他,王子不爱公主,总裁不爱千金,神明不爱女仙,总之,地位很高,却喜欢很平凡的女生。
  这些作者很神奇的写出这些作品来给这部分受众看,周之际因无聊看过一二本就能察觉出其中漏洞,说出来她们也不过说消遣而已之后又读的津津有味。
  现在的周之际才明白过来,她们说的所谓很贱的爱情,是因为自己不是当事人。
  这是很纯粹的嫉妒。
  大概。
  周之际觉得偏题偏大了,又往回想,才发现如果要去思考主旨的话就必须取决当事人的想法,真怪,明明是在考证这两人的事到最后才想起把这两人捞出来讲话,真鬼。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所以付出,而且付出大于回报,他不一定觉得幸福,但他觉得值。
  旁观者仅从给予与授予两方程度想,所以不值。
  爱情和肤浅是一个德行,是立体性,大于解释意义,而仅从贱与不贱这一片面来想已经让自己傻的不得了,何况连每天太阳升起都会给人带来力量,看起来哲学问题和学术是要随人类进步而提出与总结,人类不断扭曲,哲学就要不断解释,行为不停,概念不止。
  周之际猛缩思绪,自己并不是无性恋,还是要找个人度过很长时间,要真是再花几个小时想明白只存在于此时此刻且不能计算进步程度的爱情,他不会再去想念与爱任何一个人。
  很满意了已经,忘掉算了。周之际想。
  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没有纸笔且又是新鲜复杂的精神世界事物,想忘真是容易。
  眼睛干涩,使劲眨几下,有泪盈目,四处望望,在座者还是要死的严肃,也是奇怪,陪审团好像都已经收够某些人的钱,眼神专注,但空洞,可以说成专注的空洞,也可以说空洞的专注。
  看看手表也过了四十分钟,周之际对此惊讶,原来过一遍无聊事还需要四十分钟,生命真是不够用。
  周之际又开始审视这栋建筑,可能刚来时就看过而现在忘了,反正心里还有浓厚的兴趣。
  这栋建筑应该不能称作为一栋楼,因为只有这一层,当然若足够高足够大就能被称作楼的话,那谁都没意见把他看作楼,顶修的特别高,还是一波一波的叠上去,勾色简单,黑白无它,有旗帜挂在别处,有两种旗,一面荷华国国旗,另一面应该是洪番区区旗。
  法官仍旧一副波澜不惊的脸看台下两人争辩——法官坐的最高——剩下一堆在职人员像是忙又像是装忙,可以确定的是速记员是真忙,在尚算凉爽的空气里她蒙着一额头的汗,十指匆忙。
  这还得多长时间。周之际左手扣扣手肘。
  低头,看见桌面倒映,那张脸因为周之际喜怒不能形于色而面无表情,凡是因为此好看的紧。
  “一会不要说话,保持面无表情。”这是钟悔在法官未入场前对他说的话,边说还边戴上墨镜。
  倒真是,这张脸自己操控不了,或者这张脸也更适合冷着,冬雪配冷天,脸红适缠绵,差不多道理。
  “……休庭。”法官在说完只有休庭两字入耳的一段话,砸下木槌,起身便走。
  周之际看看旁边钟悔,仍然一动不动,正起怀疑是否睡着的念想时,女律师喊道:“妈,该走了。”
  钟悔头一点,要么是回过神来要么就是被叫醒,起身,周之际也随其而出。
  加长汽车里,女律师和钟悔都拿着一杯香槟,周之际喝着一罐橘子汁。
  “怎么样?”钟悔问。
  “十拿九稳。”女律师说。
  “我妆花了没,我中途有点困,有没有流口水?”
  “钟大哥你这也太不行了吧,我妈好歹给你不少钱吧,那怕不论这个我精彩的辩论你也该听听吧。”
  “下次下次,”钟悔笑,“看看你妹妹这位妆容怎样。”
  “看起来,”女律师扶着下巴嘟会嘴,“差不多一样讨厌。”
  周之际狠呛一下,女律师笑。
  “我倒是没见过她这样,真可爱。”她说。
  注:上文所提到的薄书确实有,即为王小波先生的《东宫西宫》,个人从中汲取的东西特别片面,有错,欢迎批评,但不改。
  本来我真的想写官司,但由于我没被人告过也没找过别人麻烦,所以我胡扯出周之际的精神思索,见谅,不谅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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