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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战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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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群强人吆喝着在火堆上烤肉,平日里族人们舍不得吃的肉干被他们大口大口地嚼着,肉干烤透了撒上盐巴,独特的香味弥散了整个山谷。
  胡丫他们恐惧地看着这群强人,生怕把他们也烤了吃了。
  数了数,一共有十一个孩子,幸好今天有两个腿脚利索的小子破例被族长带走了,不然,后果堪忧,强人专门抢夺孩子,干的就是速战速决的活,能打猎能反抗的小子只会给他们坏事,必须杀死。
  孩子是族群繁衍的希望,云歇不认为族长会坐视强人夺走全族的孩子,这群强人同样明白,所以他们必须尽快离开。
  孩子们哇哇地哭,强人很不耐烦,叽里咕噜地互相说了一通话,这些话比族里的野人说的清楚,起码有规律可循,族里的野人发出的声音根本毫无意义。
  云歇仔细地听,却什么都听不懂。
  吃完饭的强人一把火把大山洞里的一堆柴垛子烧了。
  这就有些过分了,吃光抢光也就罢了,还烧光,族长不气到爆炸才怪。
  吃饱饭放完火的野人开始背着孩子狂奔。
  浑身毛发的首领在前方开路,后面十二个野人快速地跟上,崎岖的林地上低矮的灌木行不成任何阻碍,就连最小的一个少年野人也不曾掉队一分。
  云歇被颠地隔夜奶都要吐出来了。
  钱雯雯更是不堪,嘴角满是沫子,满脸惊恐。
  看着太阳的方向,云歇判断这群野人在向南边奔跑。
  日头过午,野人们在一个水塘边停下,补充了水,继续奔跑。
  他们每个人腰间都带着一个竹筒,里面灌满了水。
  有两个野人背着三个陶盆,母亲做的土陶盆经不起颠簸,已经碎了,云歇非常怀疑是那个家伙嫌重,故意掰碎的。
  现在就剩下三个结实的陶盆,陶盆里放着干菜和吃剩的肉干。
  一直到日头偏西,一行十三个强人才放缓了脚步,云歇知道,要休息了,夜晚属于野兽,只有疯子才会在晚上赶路。
  看看强人肩膀上口歪眼斜的一众孩子,他们也受不住继续赶路了。
  远处隐隐传来水声,嗅着湿润的空气,这附近有河,有大河。
  前面是座大山,竹笋一样直指天穹的山体异常陡峭,半山腰上挂着许多的岩羊,野人们对此视若无睹,在这里是抓不到它们的。
  竹笋一样的大山上光秃秃的,只有些杂草。
  山下离得近的地方,树木也欠奉。
  大山旁边的一个大山包,地势稍高的地方,有个小小的山洞,看洞口被踩的格外夯实的地面,不难猜测这里是野兽的巢***人首领往里丢了一把燃烧的干柴,没什么动静,野兽不在家。
  野人们对山洞有着深深的迷恋,起码在云歇看来,找棵高大的树,在上面过一夜,也比在野兽洞里过夜强。
  洞口很小,宽高也就一米多,但里面还算开阔,待上几十个人绰绰有余,毛人首领带着几个人出去了,一会就背着干柴回来,堆叠在洞口,形成一面墙,还将所有的竹矛尖朝外分散在柴堆里,只留了一个小小的洞,等夜深了,这个洞也会被堵死,野兽休想再进来。
  强人们在洞口生火,又在烤肉,这次他们不知道从哪拿出来一竹筒类似猪油的东西,抹在干肉上,在火上一烤,滋滋作响,待香味浓郁时,撒上盐,吃起来格外地香。
  少年强人进来洞穴,把一块烤的半熟的干肉撕开分给一群孩子,再喂上两竹筒水,就出去了。
  借着火光,云歇看到了洞里一些石头上的点点黑色痕迹,这是干透的血液。
  当太阳落山,趁着天还没黑透,强人们把柴灰挪到洞里,铺在地上,他们就躺在上面睡觉。
  洞口被彻底封死了,孩子们面面相觑,也只能随着他们一起睡觉。
  连个放哨的都没有,他们是多么愚蠢的自信?
  云歇悄悄藏起来几根还冒着火星的小段粗树枝,侧卧在地上,假装睡觉。
  入夜,山洞外面悉悉索索的声音络绎不绝。
  狼嚎声由远至近。
  强人们睡得很安稳。
  云歇起身,小心翼翼地把洞口的干柴点燃,然后回去继续睡觉。
  不一会儿,火就燃起来了,当强人们火急火燎地爬起来的时候,洞里已经呆不得了,浓烟呛人地厉害。
  毛人首领大叫着几脚就向外踹开了柴堆,火星四溅,众人纷纷跑到了洞外。
  孩子们也想往外跑,被云歇拉住了,钱雯雯想跑,见云歇不为所动,就忍着没出去,现在她学聪明了,云歇明显比她更适应这个时代。
  少年强人也没出去,他目光灼灼地盯着云歇看,让云歇有种被野兽盯上的感觉。
  打开了洞口,山洞里就没那么呛人了。
  山洞外,夜色寂寂,除了满地燃烧的干柴,不远处还有许多亮晶晶的眼睛在注视着这里。
  狼群,就在那里。
  毛人首领大叫一声,众人乱作一团,纷纷找自己的竹矛,却悲哀地发现所有的竹矛早已烧着了,根本没法用。
  这种时候,去哪找武器去?
  亮晶晶的眼睛们都走出了灌木丛,足有三十多头狼,毛人首领绝望了,哪怕是棕熊,此刻也只会退避。
  拾起地上燃烧的木柴,没法逃,只能拼死一战。
  战斗很快就开始了。
  狼嚎声,人的惨叫声,充斥着整个夜空。
  很快,就安静了。
  根本不用猜,狼群赢了,这是场成功的狩猎,不止是野狼的,也是云歇的。
  夜晚,面对三倍数量的狼群,还没有趁手的武器。
  死亡是必然,逃跑,是不可能的。
  山洞里骚乎乎的,不用想,孩子们尿了一片。
  云歇嫌弃地捂住了鼻子,他在观察这个强人少年。
  少年长得很一般,和其他野人没什么区别,乱糟糟的头发,黝黑粗糙的皮肤,干瘦的身板,肋骨根根可见,怎么看都不像是勇猛的战士。
  少年的牙齿在咯咯作响,他非常害怕。
  死亡总是让人害怕,哪怕是见多识广的钱雯雯,此刻也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
  云歇心底莫名地爽,没有理由,看见钱雯雯哭,他就是爽。
  一只灰白毛色斑驳的狼走进了山洞,它明显比其它狼大一圈,陨石色的毛皮让云歇想起了边牧,这只狼一定很聪明。
  又一头灰色的青狼走了进来,这头狼眼角有块疤痕,云歇认识它,它就是之前袭击部落的群狼的首领,现在,它明显是个小弟。
  青狼朝陨石狼王低声嚎叫,在沟通着什么,很神奇,陨石狼王亮晶晶的眼睛落在了云歇的身上。
  云歇并不害怕,对于狼,第三只眼还是很有用的。
  在使用第三只眼的能力之前,他想看看这个少年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事实证明,少年很胆小,他没有像毛人首领一般慨然赴死,手里的小竹刀握了又松,松了又握,始终不敢上前拼命。
  胆小也是种美德,这种人比较好控制。
  在面目狰狞的少年崩溃的前一秒,云歇终于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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