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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被抢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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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的夺权很粗糙,甚至云歇都能预见,只要族人们开始狩猎,族长的身份立刻就会易主。
  甚至云歇都不清楚母亲是不是真的在夺权,还是说只是单纯地伟光正地替族人着想。
  云歇不管这些,既然母亲已经做了夺权的事,那自己就该体贴母亲才对。
  想掌控部落,只有盐自然是不够的,不能给部落带来食物的族长,活不下去。
  整个部落的食物来源,就是一些体型较小的野兽,比如兔子和山羊,野鸡,旱獭,除了野兽、采集的野果草籽,其它最多的就是虫子,任何没毒的虫子都在野人的食谱中。
  野猪是不敢想,庞大的体型根本不是瘦巴巴的野人能比,倒是野人不时地会出现在野猪的食谱里。
  更别提比野猪厉害很多倍的豺狼虎豹,水里的龙,还有山林里几乎无敌的大象。
  人,还没有成为万物之王。
  这样是不对的,人就该是万物之王,不管是在以后那漫长的时代,还是这个蛮荒的时代。
  山谷外稀疏的树林里,经常有目中无人的野猪一家路过,两只大野猪屁股后面还跟着一串小野猪,野人们只敢眼巴巴地看着人家流口水,却没有一个敢拿起木叉的。
  上次去挑战野猪的人估计已经烂的骨头都找不到了。
  云歇认为自己的脚磨出了泡,该有一双舒适的鞋子了。
  抓野猪是个不容易的事情,但也仅仅是不容易罢了,还是能抓到的。
  最简单的方式,捕兽夹,这个东西以后一定要造出来,满山满谷的走兽,实在是让人大流口水。
  除了捕兽夹,就是挖陷坑,里面用削尖的木桩铺地,表面用树枝等做伪装,用食物引诱,或者用火驱赶,自然就会捕捉到猎物。
  云歇认为挖个坑是个很容易的活,于是拉着母亲去挖坑,母亲也很高兴,欢喜地就跟着去了。
  结果证明,云歇想的太简单了。
  如果用铁锨,一个人一天就能挖好几个陷坑。
  如果用石头……
  云歇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
  猪粪很新鲜,也很多,附近还有很多晾干的猪粪,以及其他野兽的粪便。
  这是条林间小路,专属于野兽们的,从小树林的那头走到另一头,这条路最短,至于会路过两脚兽的家门口,这是野兽们都无视了的。
  有资格走这条路的,都是惹不起的主儿。
  挖坑不现实,考虑这片地方经过野兽的频率,云歇认为母亲还要给自己喂奶,要好好活着。
  第三只眼驱赶野兽的能力,是有上限的,对这么蠢的野人都没用,极有可能随便来头老虎豹子的,云歇就交代了。
  坑没挖好,云歇却有了新的发现。
  挖出来的土黄里带红,里面一定含有铁元素。
  黄土可以和泥……
  于是云歇让母亲挖了一背篓的黄土,吭哧吭哧地背回山谷。
  部落里有个奇怪形状的大石头,石头中间凹陷进去好大一块,部落里就是用这个石头储水的。
  云歇坐在储水石旁边,开始和泥巴。
  胡丫在一边帮着挑泥巴里的石渣草屑。
  钱雯雯这次看的很仔细,但她还是不知道云歇要干嘛,她不认为云歇仅仅是在玩泥巴,但泥巴又有什么用呢?
  条件简陋,云歇不认为自己能做出多好的陶器,大哥也别嫌二哥,都是垃圾,凑合能用就行。
  做不出能旋转的工具,那就直接堆砌,水分控制不好,这都不叫事。
  高炉?算了吧,万一勾起了族长内心的妒忌……
  所以当云歇在烧裂一堆“陶盆”后,终于有一个没开裂的了,只是奇丑无比,且易碎,连野人用的陶盆都不如,或许称做土盆更适合它。
  云歇气得要摔了它,被母亲抢了去,部落里没人会做陶盆,陶盆都是遥远的平原部落传来的,每一个都珍贵无比。
  现在母亲突然发现自己也能做出陶盆了,她的心思狂跳,她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让这群不想干的人围观儿子做事了。
  于是母亲又开始赶人。
  云歇气咻咻地去睡觉了。
  母亲和胡丫一起,在继续制作陶器,日夜不休,且不许人围观。
  ……
  糟糕的天气很快就过去了,当母亲终于做出来一个像模像样的陶罐之后,在她的大呼小叫中,地面也终于干透了。
  虽然母亲在竭力地举着陶盆炫耀,但也只有一些老弱围着她,壮年的男女全都扛上木叉石斧,要出门打猎去了。
  母亲遗憾地放下陶盆,抱起来云歇狠狠地亲了两口,跟了上去。
  云歇今天学会了跑,这是个巨大的进步,只是鞋子依然遥遥无期,这让云歇很是惆怅。
  但是当山谷前出现一群鬼头鬼脑的人时,云歇认为自己跑的还是不够快。
  这群人不是部落里的人,而是来自其他部落。
  趁壮年男女出门打猎的时候来到人家门口,云歇不认为他们是来逛亲戚或者老老实实换东西的。
  云歇喊过来胡丫,却没叫其他孩子,两个小人躲在晒太阳的大石头后面,钱雯雯躺在石头上一脸的莫名其妙,过了好半天,她才屁滚尿流地爬到石头后面。
  因为外面已经打起来了。
  一面倒的屠杀。
  七八个老人被杀了个干干净净,一个老人试图反抗,更是被石头活活砸死,惨不忍睹。
  云白看的清楚,他们手里拿着的竹制武器很眼熟。
  看来也有聪明点的部落,打劫可比外出猎兔子有前途,且效率高。
  打劫前还知道派人探查,看来,这世界不全都是蠢人。
  杀完老人,几个男人又从山洞里搜刮出来几条肉干,一袋盐,三个空空的陶盆,三背篓黑乎乎的干菜,云白看的都莫名心酸,整个部落的家底就这些了。
  这是群毫无底线的野蛮人,领头的壮汉胸口长毛,脸上也全是毛发,手上的竹矛是暗红色的,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
  就为了抢这点东西?
  云歇认为这不划算,风险和收入不成正比。
  胡丫其实还不到两岁,她脸色惨白,已经吓尿了,云歇紧紧地捂着胡丫的嘴巴,生怕她叫出声。
  “喂!怎么办!”钱雯雯紧张地问道。
  云歇没有回话,他看到闯入的野人们在四处抓孩子,十三个野人,对付十来个孩子,跟玩一样简单。
  云歇很担心他们抓孩子是为了吃,因为领头的已经开始生火了。
  很明显,闯入的野人们很熟悉部落的作息,这才不到中午,他们有的是时间,于是开始细细地搜寻山谷和山洞,无意中在干柴垛子下发现了一个丑丑的硕大的陶盆,更是让他们喜出望外。
  这绝对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抢劫。
  躲不掉的,有好几个丑八怪往这边来了。
  钱雯雯也吓尿了,光着腚蹲在地上,尿起来一点违和感都没有,只是钱雯雯耻辱地看着云歇,恨不得抓瞎他的眼睛。
  云歇还没尿,但尿意横生。
  在这个变态的时代就是这样,最能保护你的只有部落,能约束你的规矩也只有部落代代相传的公约,超出族群的社交圈,就是强者说了算了。
  别人来抢你,是大部落的特权,抢完你杀不杀你,全在于对方的好恶。
  被提着脖子揪出来的时候,云歇不由感叹,这真特么是个没人权的时代。
  再见了,我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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