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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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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默在摇椅上坐起身来,刚端起茶杯灌了一大口,正悠哉悠哉瘫在摇椅上休息一下,就听门口传来的声音,不禁扭头看去。
  “靠,听说你受伤了,这不是没啥吊事儿嘛,都快吓死了劳资了!”
  一个身高1米8几的男生,长得膀大腰圆,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脸上还有一道浅浅的刀疤,给人一种凶悍的感觉。
  此人进门后,先是用关心的眼神看了李默一眼,随后发现他问题不大后,无情的嘲笑了一句。
  “你咋过来了?”李默瞟了少年一眼,心里瞬间很多回忆涌上心头,这人叫吴小强,外号“蟑螂”,是自己的发小。
  因为吴小强从小就能打,无论是单挑还是群殴,从来没有怂过,名字又跟蟑螂的别名很像,所以大家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外号。
  这小子虽然能打,还是练散打的特长生,可未来却混不咋滴,除了弄了个省级运动员的称号,外加满身的伤病外,别的啥也没捞着。
  “怎么样?要不要劳资带你去医院看看?”看到发小头上裹得跟个粽子似的,吴小强嘴上虽然不客气,但还是露出一脸关心。
  “不用,问题不大!”
  李默摆摆手,拒绝了发小的好意。
  “听说你今天被砖垛闷底下了,劳资都吓得尿尿都分叉了,生怕看不到你最后一眼,着急忙慌的赶紧过来看看你,看到你没事,爸爸就放心了!”吴小强继续玩着低级伦理梗,口头占着李默的便宜。
  “滚蛋!”李默也不恼怒,嘴上轻轻吐出俩字,接着翻了个白眼。
  “哈哈…!”
  吴小强大笑一声,仿佛占了多大便宜,笑完后,咧嘴道:“去,给劳资整点水喝,都热死劳资了!”
  “滚!”
  李默没好气的蹦出一个字,不过还是开口说道:“桌上有茶水,想喝自己倒!”
  吴小强也不客气,倒了点水,涮了涮茶碗,接着倒上微微热的茶水,“咕嘟咕嘟”的牛饮起来。
  连续灌了三杯,他这才放下水杯,接着舒服的呻吟一声,然后骂骂咧咧的道:“麻痹的,天气越来越热了,这破夏天可真难熬!”
  “这是是天气热的问题吗?”
  李默看着他,开口调侃道:“你看看你这身彪,要是你都觉不着热,那劳资就该穿棉袄了!”
  “切!”
  吴小强得意洋洋笑道:“你别看我胖,可咱这可全都是腱子肉,脂肪并不多,身体好着呢!”
  “是是是,你身上确实都是腱子肉。”
  李默点点头附和了一句,接着又开玩笑道:“等到年底杀年猪的时候,正好把你一切宰了,到时候省得去买肉了!”
  “娘的,杀劳资的刀还没造出来呢,你小子想要吃劳资的肉,只能等下辈子了!”吴小强咧嘴一笑,随后掀起大背心来,兜头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7月底的夏天确实很炎热,素有“三伏天热死人”的传说。
  再加上双李村有七八家砖瓦窑,以盛产红砖而出名,开窑烧砖少不了动土,自然植被破坏了不少。
  李默转头看了吴小强一眼,发现他这时居然这么胖,看来练摔跤就是好,最起码嘴上亏不着。
  吴小强见发小只是瞥了自己一眼,接着就不搭理自己了,直接就转过身去,悠闲自在的瘫在摇椅上。
  一只手拿着一把蒲扇,时不时的扇一下,另一只手里夹着一根香烟,时不时来上一口,好不惬意的样子。
  “我说李默,你啥时候学会抽烟了?”吴小强走到石桌前,拿起烟盒磕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吸上一口,露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嚯,你这档次还不低呢,我平常才抽大鸡,你小子竟然舍得抽大白将!”
  大鸡两块一,白将四块五,两者之间差一倍还多,发小家的条件,应该抽不起这么好的烟才对。
  “这烟不是我买的,刚才红强走的时候忘拿了,我随便抽一颗,没啥瘾头!”李默掸了掸烟灰,随口解释了一句。
  “是红强那狗东西留下的啊,怪不得呢!”吴小强撇撇嘴:“这家伙惯会享受,每月就挣那么点钱,还抽这么好的烟,真是个败家子!”
  他开始还以为发小买回来充面子的呢,毕竟男生都爱干这种事,开学时买包好烟,放假回家时买包好烟,就是为了在遇到同学朋友时装个逼。
  这包烟一抽完就原形毕露了,平时该抽啥抽啥,实在没钱了,但凡地上的烟屁股还能吸上几口,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没想到,烟并不是发小买的,而是李红强这狗东西忘记拿了,脸上立马露出鄙夷不屑的神情。
  李默把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抬眼白了吴小强一眼:“有的抽你就抽,管人家干嘛?”
  “嗬嗬。”吴小强讪讪一笑:“忘了你俩是叔伯兄弟了,我不说还不行!”
  吴小强说的叔伯兄弟,其实在农村很普遍,大家都在一个村住着,往上翻八代,肯定会有血缘关系,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随着时间流逝,大家开枝散叶,很多人也就光有个辈分,论起关系来,也就那样,除非两家走得近,不然也就见了面打个招呼,保持着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
  “给劳资爬,我们俩早就出了五服了,关系没你说的那么近!”李默竖起中指比划了一下,嘴里再次强调了一句。
  吴小强看发小还能跟自己开玩笑,便知道他应该没啥大问题,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你跟孙雅菲联系了没有?”吴小强坐在李默旁边,一脸认真的盯着发小,想从他的脸上找到答案。
  陡然再听到这个名字,李默当即陷入沉思之中。
  李默读书时,遇到了自己一生的白月光,那个叫孙雅菲的女生,俩人同年级不同班,李默由于学习很好,是在一中的重点班,而孙雅菲只是在普通班。
  李默对孙雅菲可以说是“一见钟情”,或者说“见色起意”,孙雅菲算是镇一中的校花,学习成绩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是她谁让她漂亮呢,所以追求者无数。
  李默虽然喜欢孙雅菲,可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像那样的女孩不是自己可拥有的,只能把这段感情默默放在心里。
  两人本来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可命运偏偏就是那么奇妙,也或许是女孩天生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孙雅菲家庭条件不好,想要改变命运,除了嫁个好人家以外,只有努力读书这一条路。
  她为了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至于将来看婆家脸色,毅然决然的决定好好读书。
  可惜老天爷是公平的,虽然给了她美艳绝伦的相貌,却没有给她太优秀的智商。
  她学习虽然刻苦,成绩却不是特别理想,虽然每次都可以过二本线,但是想要再考出好成绩,显然光靠努力是不够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竟然认识了,或许是偶然吧!
  虽然里面有刻意的成分,可李默也懒得往深处去想,更懒得去计较,毕竟少年的感情,是纯真无邪的。
  两人成为朋友后,在李默这个学霸的辅导下,孙雅菲成绩突飞猛进,最后竟然考进了山师大。
  李默还以为高考结束,孙雅菲就会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
  因为孙雅菲当初拒绝他的理由就是“我不想在高中谈恋爱。”
  结果,孙雅菲再一次拒绝了李默的表白,并且语重心长的说了一番话。
  “我们都还小,并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就等咱们大学毕业吧,如果那个时候你还喜欢我,等大学毕业后,我就答应做你的女朋友。”
  那一晚,李默牵了孙雅菲的手,但也仅仅只是牵手而已,两人并没有更进一步动作。
  高中三年,大学两年,李默整整当了五年的舔狗,只换来一次牵手。
  李默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没想到自己上一世还是个舔狗。
  如果按照上一世的轨迹,两人应该也会在开学的那一天见面。
  只不过孙雅菲并没有信守承偌,她在大三的时候,就谈了个男朋友。
  因为对方家里有钱,每天不但开着车上学,还对孙雅菲信誓旦旦承诺,等她毕业之后,会想办法把她安排到历城中学教书。
  李默还记得自己当初有多不甘心,为了挽回孙雅菲,做了很多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的事情。
  印象当中,她男朋友好像被自己打了三四次,为此自己还写过两次检讨书,不过都没什么用。
  孙雅菲好像还对自己说过:“你既然喜欢我,就应该祝福我过得幸福才对,”这些类似的茶言茶语。
  自己当初还真是够傻B的,竟然真信了她的鬼话,虽然极度不舍,可还是黯然神伤的选择了退出。
  即便这样,当初自己还傻傻的等着孙雅菲会回心转意,直到她步入婚姻殿堂好几年后,才他么的疗好了伤。
  想起这些事情,李默觉得自己当初真是傻的天真,傻的可爱。
  往事不堪回首,想起来全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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