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读趣阁 / 都市言情 / 喂不饱的饿狼 / 第30章 欲望如火

第30章 欲望如火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卫国到了书市上,他有意无意的显摆,批书商发现他带着大量现金,这可遇到个大户,纷纷靠上去巴结他。
  有个老板了解到他是什木镇上的,直说什木镇太小了,凭他的标牌儿,是个做大老板的材料,调子肯定起低了。
  标牌儿,是说他长得像个做老板的样子呢,而且还是个大老板!
  有些年月,不用证件的,看你长得样子,就能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材料。
  有些年月又反过来了,拿着证件去了,并不是干那事儿的材料。
  人还是天生有他的天赋和业力的,不过很多很多人都走岔了道,因此平添了很多苦恼。
  调子起低了,这话真好听!卫国特别喜欢,跟那人攀谈起来。
  他们出主意,要他跳出什木镇,到某某地方去做总代理。
  一时把他说得心动了,他想,事情做不下去原来是好事,是有大事在等着我呢!
  小轱辘转十圈儿,怎比得了大轱辘转一圈儿,这个成本和效益差多了!
  去做总代理,这岂不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又有权威的美事?
  他忽然就看不起那些神神秘秘的批书商了,他觉得自己就像个成熟的猎人,只需用猎枪挑半只肥羊担在肩上,便有一群狼跟在身后,猥猥琐琐地等待机会,我要是把枪一放,狼们就会遍地鼠窜。
  批书商们为了做成他的生意,简直是捧着他说话,被一群狼围着,挺神气的,他腆着肚子走了几步,“哼哼”地笑了两声。
  上一次来,这些家伙们还带理不理的,可见有钱才是大爷!
  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貌似十分懂行地调侃批书商:“你们......至少......赚这些!”
  “嗨哟,哪有哪有哪有?”批书商就像嘴被烫着了,一叠连声地说“哪有?”心里却默认他也挺懂行的,“百分之五十的利润,现在不行咯,赚不到咯!”
  卫国愣了一下,他本来是想诈他们的,竟然真的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至少是有过,怪不得做生意的都被称作老板,原来这么赚钱。
  他于是觉得自己很不凡,暗暗思忖,这些家伙赚一半儿都说少了,真实的成本或者只有三成。
  他觉得市场上的道道儿还多着呢,批书商们甜言蜜语地,无不是为了套他的钱,不能操之过急,一定要逐步摸清行情再下手!
  他甩了一个又一个的“围猎者”,把他们当成贪婪的狼,价格谈到骨头里,直到这些狼不再理他。
  当天当然是一桩生意也没谈成,但他俨然变成了一个大老板的模样,腔满气足,觉得自己有叱咤风云的派头儿了。
  回到镇上,看到自己的小店,他立马感觉到自己的格局确实是小了,那间原本还算豪华的书店,一点儿也看不上眼了。
  别说一间,十间都不一定算得上气派,可在这什木镇上,哪里去找一连十间的店面?可见地方都没选对!
  他于是重新调整思路,想尽快处理掉自己的存货,去干一件更大的事。
  总代理就是总垄断,那个多舒服啊!什么事都我说了算,呵呵,何必受这份罪!
  书市上那些批书商们,固然很聪明,自己也不差,对付他们,就像对付一头头饿狼,要先让他们饿一会儿,只要有钱,不愁他们不乖乖地听话,能自己赚的钱,绝不能让他们赚到一分。
  这一天的收获不小,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是个大咖,潜在的大咖,未来的大咖,哈哈......他得意地吼叫了一声,让人想起杰克和汤姆,
  一连几天,他按捺着自己激动的心情,却干着一件很蹩脚的事,他认为自己是在卧薪尝胆。
  他每天用小驮篓把书店里的存书,带到学校门口,一边卖,一边了解学生们的喜好,大事还要从小事做起,他心里尚清醒,不能放过每一个为自己积分的时刻。
  至于做总代理到底需要多少钱?他心里却没有个数。
  房东看他前前后后开店也有半年了,怎么一直没开起来?
  最近又发现,他用小驮篓带出去卖书,打招呼都顾不上的,问他点儿啥,都是神秘的一笑,料定他是想处理完存货,就不干了。
  合同签的可是三年,租金是给他优惠过的,他若突然不干了,还要找他谈谈呢!
  唉,这个人看起来很不稳重,办事虎头蛇尾的,店没开起来,监狱倒蹲了好几个月,这出来了,也不好好经营,整天用个小驮篓驮来驮去的,跟老鼠搬家一样,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就悄悄地拉拢看门的老头儿,送点儿烟酒给他,有时还给点儿零花钱,要他看着,如果卫国突然搬走,一定要立即向他报告。
  那老头儿也是一时得宠,本来是受卫国的雇佣,却得了房东的吩咐,干起了两面派的角色。
  他仿佛真怕半屋子的货会被一夜搬走,就弄床破被子,守在那一架架一摞摞书前,卫国看到了,还有点儿感动,心中赞赏这大爷,干活儿真是认真!
  他看他吃得可怜,就买些花生米、猪头肉给他。
  那老头儿早年参加集体劳动的时候,是个爆破手,有一次掌握得不好,被炸去一根胳膊。
  有了这个缺陷,干什么都不利索,年龄大了又不爱干净,老伴儿挺烦他,对他照顾得也不怎么好。
  他在外面给人看门儿,老伴儿难得清净,一次给他带一大包袱的馒头,够吃一个星期的,都不希望他经常回家。
  他每天三顿饭就是吃馒头,软馒头变成干馒头,掰都掰不动,就用开水泡,咸菜都没有,他的名言就是“饿了吃糠甜如蜜!”
  他是个没人喜没人爱的人,饿不死就算活着,印象当中,也就是女儿扣两个鸡蛋,给他留在锅里,那算是一种人间大爱了,他把这事当成一帖膏药一样,难过时就拿出来贴在自己心上。
  那两个鸡蛋他也没舍得吃,想当做礼物送给别人,可是没有人接受他的这份礼物,直到那两个鸡蛋也放坏了。
  如今,女儿出嫁了,他的那副膏药用得更有点频繁了。
  房东送给他东西,他简直受宠若惊,悄悄珍藏着,他交代的事更是放在了心上。
  那点儿烟酒,本来想拿回家去,向老婆子炫炫,又怕她像审犯人一样地审问哪里来的,唉,在她手里从来就像个不懂事的孩子,说骂就骂,说卷就卷,也分不出什么好事坏事。
  所谓的快乐,还是自己珍藏着吧!
  有天晚上,卫国又给他买来一点儿花生米和猪头肉,交代了几句,就回家去了。
  店里只剩他一个人,酒也有,肴也有,时间也凑巧,他就产生了千载难逢的做美事儿的欲望。
  不知道有多少年没喝过酒了,那瓶盖儿一开,简直是来自前世的香味儿。
  那酒香使他想起了许多先人来,他们对他才算是真的好,那是给人当孙子的时候,那个老爷爷,好怀念!
  待夜深人静之后,他拿出花生米、猪头肉,倒上酒,一个人滋饮起来。
  就跟偷吃的一样,也不好意思点灯,暗夜里体味着那份美好,有喜有恼,十分地陶醉。
  夜长更深,慢慢地困了,看家的职责却一点儿不曾忘掉,又拿出房东送的那烟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更有神仙的感觉。
  不料,那酒劲儿不知不觉上来了,头昏眼花,靠吸烟来提神,渐渐有些提不动了。
  吸着吸着,一个烟灰蛋儿,掉在地上,慢慢引着了破棉絮,忽暗忽明地冒着烟儿。
  那股棉花烧焦的糊味儿,与那烟味儿混在一起,他直觉得那个香味儿很特别,勾起许多思念,还有许多温情,那是......那是家的味道。
  他好像想起了自己身体健全的时候,老婆那时候听话又体贴,想干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哪像现在这么无能?
  一股小风刮进来,忽然“轰”地一声,暗火变成了明火,那老头儿猛一惊,眉毛都轰得吱啦吱啦一阵焦响。
  他骨碌八跌地爬起来,一根胳膊扯起那床破棉被来狠摔,想把那火苗摔灭,哪想越摔火越旺,直摔得火花乱飘,火星子乱窜。
  书架上的书,星星点点,咩嘟咩嘟地,慢慢也冒起烟来,一会儿,这儿那儿地燃起了小火蛇儿。
  老汉顾了上边,顾不了下边,顾了左边,顾不了右边,眼看小火变成了大火。
  书店里只有一个水龙头,一桶水接半天,老头儿接上水,就奔到门口喊人来救火。
  等水满了就去灭火,无奈只有一只手,动作很不灵活,一桶水大都泼在了地上,火势越烧越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