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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过往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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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金义镇,找了一家看上去还算舒服的客栈,般岳如释重负,赶紧下马。
  米含笑不会使用马镫,仍旧是用手趴着马身下来。
  她的脚在半空中探着地,半天够不着地,穿了靴子脚底又找不到感觉,险些摔倒。
  般岳赶紧扶住她。
  “谢谢。”她尴尬地笑,“马实在是太高了。”
  般岳本想说,你的骑马教练竟如此误人子弟,怎可教你如此上下马!
  但是一想自己接下来就要与她成陌路人,何必多言?
  他让小二把马牵走,领着她迈入殿堂。
  “二位官爷,住店还是打尖?”老板娘立即热情地迎上来。
  “上房两间。”般岳吩咐。
  “甲字上房两间——”老板娘大声唱着,视线从般岳的脸上移到米含笑的脸上,又从米含笑的脸上移到般岳的脸上。
  以她阅人无数的眼睛来看,那位高大威猛的军官无疑是个正宗的帅哥,可是那位瘦小的士兵,是男人吗?也太秀气了吧?
  当然,她捂着嘴笑起来,男人比女人还秀气的并非没有,或许那位军官有特殊的癖好也说不定。
  般岳原本计划把米含笑送到这里就返程,压根儿没准备住店,但是路上遭遇了埋伏,他改变了主意。
  这说明两个问题,太子可能在各个路口都设了埋伏。
  又或者刺客不是太子,不管是何方神圣,反正黑夜自己再只身回去,十分危险。
  还有,他十分好奇这位女子,想花点时间继续探听她的底细。
  米含笑进了客房,饥渴难耐,立即把八仙桌上的那一大壶水喝个精光,还不嫌够。
  一路上,身后那位将军的体温对自己来说,简直就像大火炉,烤得自己全身直冒汗,因此缺水得厉害。
  而且离海越远,空气越干燥,自己体表的水分蒸发得越快,总是感觉舌干口燥。
  真是好奇心害死人!
  自己那么想到岸上看看人类,没想到人类比书中所描述的还可怕。
  书上说人类很复杂,彼此喜欢相斗,不仅仅对自己的同类十分残忍,互相残杀,对其他生物更是心狠手辣,许多古老的生物,都被人类灭绝了,所以必须远离这种生物,不要与他们发生交集。
  可自己抑制不住好奇心。
  结果如何?自己莫名其妙就差点丧命!
  他们还让自己瞬间失去自由,成了罪犯似的得拼命逃命。
  就连将军这种大人物都自身难保,差点被人包了饺子,更何况一个手无寸铁的自己?
  渴!而且燥,还有点心悸。
  她用一只手替自己扇着风,另一只拎着水壶准备出去打水,刚拉开门,却见般岳站在门口,两只手指头做着敲门状。
  “姑娘,打搅。”他鞠了一躬,显得有些腼腆。
  自己与她已经不是审讯官与罪犯的关系,而是一种同为旅客的关系之后,他反倒不知道该如何打交道了。
  “不打搅,不打搅。”般岳换了这么一种谦虚的态度,米含笑大感意外,很不适应,举起空水壶,“稍等,我要喝水。”
  “我房间有,我去替你拿。”他返身把自己房间的水壶提了过来,摆在她房间的桌上。
  她端起来对着壶嘴直接喝,咕噜咕噜把一整壶全喝光了。
  般岳看得目瞪口呆。心里头想,她肚里能装下那么多的水吗?
  她放下水壶,抹抹嘴,看见般岳的眼神,忽然想起,浦国人可不会这么喝水的,赶紧尴尬一笑:“太渴了,杯子不过瘾,勿见怪。”
  “能否允许我关上门与你说几句话?”般岳指着敞开着的大门。
  “这有何不可?”米含笑主动过去把门关上,心想,人类别看冷酷无情,却喜欢摆弄这种细枝末节的礼节,说个话都像偷鸡摸狗似的怕人听了去。
  “请问姑娘尊姓大名?”般岳问。
  “我真忘了,但是字大人刚给我取了名字,叫含笑,你就叫我含笑好了。”
  般岳心里头咯噔了一下,这名字还真不适合她。
  含笑不仅仅是字宁的妹妹,也算是自己的妹妹。当初他们三人一起在街头流浪。
  那位含笑,是真含笑,是自己少年时代所能想象得出的最美丽的女孩。
  她像极了含笑花的花语,所谓“花开而不放,似笑而不语”,矜持、含蓄、美丽、纯洁、端庄。
  可眼前这位含笑,毫无修养,大大咧咧,满口谎言,除了她的妖娆与真含笑的美丽稍微打了个擦边球,别的没有一样能够配得上。
  “含笑姑娘,我有一点不解,先前在路上,你为何知道前方有缰绳?还有埋伏?”他问最关键的疑问。
  “不跟你说过了吗?我看见了。”
  “可为何我看不见?”
  “你看不见不等于我看不见!”米含笑有点生气,他始终不相信自己,那问什么问?
  自己的眼睛,就算在黑夜,没有任何灯光,对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答案吗?般岳当然不信。
  自己的视力,算是数一数二的,射箭的话,可以百步穿杨。
  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凭什么相信她能看见?
  “那请问姑娘,你是如何从海中到达海防营营地的?”
  “当然是游过去的。”
  “仅仅游,无他人相助?”
  “用得人帮吗?很轻松的,至少比走路轻松。”她低头看看自己的靴子,这玩意儿闷脚、太硬,真不如光着脚走路舒服。
  般岳十分失望,她是滴水不漏,看来别想从她这里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不过,山路上她救了自己一命,算是尚有良心,将功赎罪,自己就放她一马,过往不究,除非她再犯。
  “请问姑娘在浦国是否有亲眷?”他关心地问。
  刚问完他觉得是白问——她怎会告诉自己她的去处?
  “没有。”米含笑如实回答。
  般岳不认为她说了实话,那么权当她说的是真的。
  她上岸时,连一双鞋子也没有,就算要去找亲眷,没有钱如何能走得到?
  他从怀中取出一定金元宝与几两碎银子:“请姑娘收下。明晨我们各奔东西,不再相见,望你好自为之,不要再做有违浦国之事。”
  这就是人类的钱吗?她好奇地拿起来打量。
  金元宝的形状像半边贝壳里藏了一颗硕大的夜明珠,而碎银子没固定的形状,一块块的,像摔碎了的石子。
  般岳看她见钱眼开,对她的形象又打了一个折扣。
  此种爱钱的女子,若做人家的邦士,往往是为钱在卖命。
  他不想再跟她打交道,转身往外走。
  俩人彻底了清了,自己该回去歇息。
  “我们真的不再相见吗?”米含笑听见脚步声,发现他已经走到门口,方才反应过来他这是跟自己道别,不免有点伤感。
  他应该算是自己在陆地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不,根本不是朋友,应该是自己认识的第一个人。
  第一个,总归印象最深刻。。
  般岳没有理睬她,此女子,深不可测,行为不端,当然是离得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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