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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照虎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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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度网,是平行世界里华夏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网站,没有之一。
  输入关键词‘小说网站’,呼拉拉冒出满屏的结果来,而马哲混的那家乐文网,赫然排在首位。
  林致远了解其中的猫腻:这乐文网,要么是访问流量强横,要么是推广费用强横,但是,不管是哪个原因,都说明这家网站的实力,非常强横。
  点开乐文网的百科词条,入目皆是溢美之词,最大最强最多,了无新意。
  一目十行地看下去,林致远的目光定格在一段文字上面。
  ‘乐文网,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导入收费阅读的文学网站,是网文新模式的开拓者。’
  作为热爱网文的穿越者,林致远当然知道收费阅读才是正确的发展方向,所以默默地为它点了个赞。
  乐文网的界面十分简洁,小说的分类也很简单,都市军事武侠科幻言情侦探六大版块,满满的远古风格。
  林致远微笑着滑动鼠标,仿佛在回味自己的青春。
  先看看首页推荐的书吧,虽然这些书的名字全都闻所未闻,可毕竟代表着这个网站的最高水平。
  大略翻过几本,林致远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实在是不忍卒读啊!
  既没有穿越桥段,也没有重生情节,连装逼打脸都没有,波澜不惊,平淡无奇。
  没有丁点继续阅读的兴趣。
  马哲的小说叫做《剑仙风流》,虽然被归类于武侠小说,实际上却是个仙侠故事。
  基本上算是本蜀山流,高大上的男主角学艺寻宝打怪救妹子。
  故事很老套,文字很单薄,结构也很松散,一言以蔽之:乏善可陈。
  他默默地给出翔里带毒的评价,鼠标直指右上角。
  网文事业大有可为啊,林致远惬意地舒了一口气,开始琢磨自己的处女作。
  两人的约定是,同一家网站,同一种类型,三个月之后按照成绩见分晓。
  所以,我也要写仙侠。
  那么问题来了--仙侠小说哪家强?
  诛仙剑出耀东方。
  诛仙这个名字,第一时间就从林致远的脑海里面冒了出来。他就像见到了暌违多年的老友一般,无声地咧开了嘴巴。
  且先千度。
  搜索诛仙,搜出来满屏的封神演义;
  搜索张小凡,搜出来一个干部、一个画家,和一个学生;
  搜索碧瑶,搜出来几本以这个名字为主角的言情小说。
  很好!
  它是我的了!
  林致远高兴地做了个扩胸运动,打开WORD,开始码字。
  可是,仅仅写了一百多个字,他就颓然地停了下来。
  无它,眼高手低尔。
  因为读书和背书完全不是一码事。
  说起来,林致远完全算得上是《诛仙》的真爱粉,前后读了不下五遍。可是,当他准备学习其他穿越者那样做个文抄公的时候,却尴尬地发现,抄不出来。
  心里想的明明是奥迪,手上写出来的却偏偏是奥拓。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林致远深吸一口气,努力用客观的角度,重新读了一遍自己的成果,最后还是不得不悲哀地承认,那些文字简直就是渣渣。
  我给穿越者丢人了,郁闷哉!
  这怎么行?正面肛,不要怂!
  可是,勉强又打了十几个字,无论如何就再也写不下去了。
  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突然跳出了一首前世在某论坛看到的打油诗来:
  本是宅男性懒散,彩票股票不沾边。纵使穿越又重生,若无系统也枉然。
  说的对呀。
  《诛仙》之所以为神书,神就神在以情动人,没有生花的妙笔,怎能写出那份动人的感情来?
  别矫情了--两辈子都不是专业写手--有金手指就用吧。
  虽说依靠金手指来赢得赌赛,有一丢丢投机取巧的嫌疑,可是,老天赐给我金手指,那是我的运气,而运气,本来就是实力的一部分啊。
  没毛病!
  说做就做,林致远打开系统,进入文艺大类,搜索《诛仙》,点击察看,发现价格为200声望点。
  买得起,非常好。
  确定兑换,开始下载。等到下载完毕之后,这本书便出现在了林致远的脑海之中,每一个字和每一个标点都清清楚楚,而他所需要做的,仅仅是抄写出来而已。
  要是能把文件下载到电脑里面就好了,免得我打字打得手酸。林致远得陇望蜀,连抄都懒得抄。
  猛然回想起来,其实是有这么一个好东西的:那玩意的名字叫做系统传输工具,是科技类的新手一折特惠商品。
  嗯,价格和功能同样强大,整整10,000点。
  得,还是老老实实地用手指敲吧。
  他把自己写的垃圾文字删个精光,然后便对照着脑袋里面的文章,开始打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直到指酸腕麻,头晕眼花,林致远才停了下来。
  看看时间,半夜十二点。
  数数字数,刚过四千。
  再用小学数学一算,平均每个小时才码了八百多字。
  太失败了,这种手速,怎么可能搓得出大火球?
  但是真的累坏了,再也写不动了,林致远无奈地合起电脑,暗自发誓要加强锻炼,决不能丢了魔法师的脸。
  话说回来,积极锻炼强身健体,也是穿越者必做的事情之一嘛。
  明天就开始晨跑!
  ……
  回到寝室,发现周正道和赵伟依然沉迷于游戏之中,他开门、关门、洗澡、上床,全程无人过问。
  早上一觉醒来,就见那两货高睡正酣。
  林致远拖拖拉拉地起了床,磨磨唧唧地收拾了行李,犹豫了半天,还是出了门。
  不是晨跑--他压根忘了这回事--而是回家。
  回这个世界里,这个宿主的家。
  记忆告诉他,这个行程是早已经安排好的;潜意识也告诉他,有一股思绪在涌动,催促他快点动身
  这就是魂穿的坏处,据小说记载,穿越者需要尽量满足原宿主残留的执念,满足其未完成的心愿,穿越过程才会彻底圆满。
  那就跟着随心所欲吧。
  更何况,这个世界的父亲母亲--内心是抗拒的--迟早都要面对;而既然迟早都要面对,那还不如早点,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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