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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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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欢决定拿出黄祖师最喜欢的作品《破碎虚空》,这部小说中,黄祖师借大侠传鹰的经历,初次尝试了对天道的探求。整部小说描写简练,但情节紧凑,磅礴大气,初现了玄幻武侠题材的奇幻瑰丽之美。
  南宋末年,朝廷腐败,祸患丛生,而此时蒙古帝国日益壮大,并已举兵南下,意图灭亡大宋。
  大侠韩公度为救天下苍生于水火,与“阴柔手”田过客,“矛宗”直力行,“双绝拐”碧空晴,横刀头陀,凌渡虚,及年青高手传鹰,为盗取上通天道、超脱生死的《战神图录》与岳飞留下兵家必争的《岳册》,硬闯惊雁宫。因为根据可靠消息,流传千百年的古宫殿“惊雁宫”中,密藏著道家至高无上的武功玄学“战神图录”四十九幅,此外还有武林人物梦寐以求的“岳册”。只要得到这两样宝物,不仅有可能能在武学上有所精进,得窥天道,更可望让义军在岳飞兵法和宝库的助益下击退蒙军,收复河山。
  然而蒙古亲王思汉飞,在得悉消息之后,早已调派黑白两道及蒙古一流高手,在惊雁宫中布下重重兵力,意图夺得《战神图录》与《岳册》。几位大侠,便与蒙古三大高手国师八师巴,魔宗蒙赤行,思汗飞率领的高手展开连番血战。
  经历生死离合,后仅有传鹰和碧空晴生还,而传鹰不负众望,盗得两书,并领会其中玄机,在与八师巴精神较量,蒙赤行长街之战,及魔道门主血手历工正邪和壁后,于千军万马之中斩杀思汉飞,飘然成仙而去,留下不朽传奇。
  小说意境非常高远,其情节或者悲壮,或者凄婉,或者豪气,或者哀伤,而当故事的最后,传鹰骑白马破空于悬崖边的时候,让不少黄迷唏嘘落泪,被称为黄大师书中最震撼人的情节。相信这些会给香江人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关键是这本小说短,才39.7万字,交稿压力没有那么大,叶欢抓紧时间把这本书写下来,锁到抽屉里,等报社催稿时候挤牙膏似的一点点得交稿。
  由于香江只是一座城市的规模,人口有限,根据协议,叶欢的稿酬升到100元/千字就升不动了,也就稳在那个价位上面了,这使得叶欢拍细了大腿。72年股市飞涨,可是稿酬一点飞的意思也没有,这让叶欢觉得自己还是太年轻了,白瞎了《大唐双龙传》近400万的字数。叶欢统计了一下,这一段时间稿酬版税方面的收入加起来也就是400万,但是和股市方面的收益根本不能比,现在的叶欢已然是香江新晋千万富豪了。
  作为千万富豪的叶欢继续住在庙街已然不合适了,可是香江这时期的房价上涨得比较凶猛,现在买房划不来,而且楼市上普遍捂盘惜售,想买也不容易。但是,庙街那边叶欢已经遇上好几次火拼了,虽然没有对叶欢造成危害,但他还是再度找房子了。这次叶欢为安全计找的是高尚住宅区,这里面毕竟不会受到外界打扰。通过中介,出租的房源还是真是不少,最后叶欢选定了九龙塘广播道的一处高档公寓。公寓是两室一厅,有独立的厨卫,叶欢一个人住还是非常宽敞的,租金也很宽敞。谈妥租金后,叶欢就回到庙街搬家,正好庙街的小窝快要到期了叶欢也没有续租,急不可耐的叶欢当天就搬进了新公寓。
  搬家后叶欢才想起来广播道是五台山所在地,这里经常有各路明星出没,可是叶欢熟悉的那些明星要么还在上学,要么还是小屁孩,所以就没有去搭讪结识明星。叶欢打定主意,行情合适了就把这间公寓买下来,以后有时间了可以到这边来看看美女。
  新的住处解决了,房间比以前的大了很多,四壁空旷,有种环堵萧然的感觉。叶欢打算一间做卧室,另外一间改作书房和琴室,客厅作为茶室和饭厅。既然不打算搬出去了,叶欢就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去香江有名的荷里活道淘换东西装饰屋子,还要搞一个电视机回来。叶欢想到自己已经有1年多没有练琴了,恐怕手早就生了,他首先买了一张古琴,接着买了些书画壁纸,还有瓶瓶罐罐作为装饰品。由于只是简单的搞一搞,没有开大动作,没有甲醛什么的装修污染,叶欢也就没有去酒店住。
  这次搬家正好赶上周末,叶欢为了能够享受一个清静而悠闲的周末就没有通知报社那边自己搬家的消息。等到周一估摸着报社那边上班了,叶欢打了个电话给他们,通知了自己的新地址。如果不是担心惹不起“粉马”兄弟,叶欢绝壁不会再和他们打交道,不知道以后廉政公署成立后会不会有麻烦。周星星就是因为给向十拍电影的原因多次向加拿大提出移民申请都被拒了,原本合作无间的周星星和向太展开了花式撕波一大战。希望不会有什么麻烦!
  可能是因为这次的作品真的很短,报社那边一直花式催更,把叶欢烦得都想用胶带把催告人封起来。乱七八糟的事情七搞八搞日子已经开始滑向1973年,这一年间叶欢的身家像吹气球一样膨胀,叶欢用了一年多一点的时间积攒下了8300多万。而到了1972年12月29日恒生指数也就843.40,1973年3月9日崩盘前的最高点是1774.96,还不到最高点的一半,新年后那三个月更是值得期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那个九缸居士八字不合,这货老是盯着叶欢不放,叶欢真的很郁闷。真的不想搭理这个老不修,不是质疑叶欢是不是有人代笔,就是嘲讽叶欢作品类型单一。虽然叶欢对这货有敌意,但是他并没有在任何场合表现出来呀。叶欢可不想像那货一样在九七之前跑路,所以从来也没有准备交好这货,难道这情况是说宿命中的敌对终将不可避免?不过叶欢可真的不准备给他脸,毫不客气的嘲讽他的外星人观,把小说写得不伦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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