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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初遇丁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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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的古城,带着北方独有的炙热,哪怕是在早晨也无法幸免。
  一双拖鞋一件背心一条大裤衩,成了小区大爷们的标准装备。
  “张大爷,带孙子出去转转?”
  刚打开房门,刘冰便看到二楼的住户走下楼梯。
  “是啊,小刘你守店去啊?”
  张大爷知道刘冰是个个体户,所以有此一问。
  “对!大爷您先走吧。”
  等大爷抱着孙子先离开。
  刘冰拿着一塑料的垃圾出了单元门,朝着前方的垃圾车走去。
  扔完垃圾后,他没有改变方向,接着朝正前方的小区大门步行。
  离开大门口的时候,他还对着门口的保安,点头微笑示意。
  在新房子里住了将近四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熟悉起来。
  左前方一百米处的小吃街,已经成为刘冰固定的早餐食堂。
  因为睡懒觉,正好错过了吃早饭的高峰期,小吃街上的顾客少了一半。
  他走到常去的那家牛肉汤摊子,发现几张小桌子上都坐满了人。
  这家牛肉汤确实有两把刷子,在整条小吃街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每次来都要排队。
  ‘换一家吧,吃了这么多次也该换换口味了。’
  刘冰摸了下肚子,今天饿的有点急,就不打算在旁边干等着了。
  他朝着小吃街不断深入,锅贴豆腐脑,烧饼豆浆油条,换着花样的早餐,几乎没有重复的小吃摊子。
  一直走到小吃街的另一头,他的耳边传来了一阵叫喊声:
  “馄饨,鸡丝馄饨,馄饨喽!”
  馄饨!
  听到这两個字刘冰停下脚步,脑海中浮现出一段电视剧里的情景。
  心中暗道:
  ‘不会这么巧吧?’
  他顺着叫喊声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梳着刘海,背后马尾辫垂落及腰,身高一米六的中年妇女。
  手脚灵活做事干练,脸上带着乡下人的淳朴,又不失小商贩的精明。
  ‘还真是她呀!’
  这个馄饨摊女老板,在电视剧里出现过一个小片段,所以刘斌心里有印象。
  相逢就是有缘。
  再加上刘冰也很久没有吃馄饨了,想换换口味,便走到馄饨摊前说道:
  “老板,两碗馄饨。”
  接着,他从裤兜里掏出几张零钱,又问道:
  “总共多少钱啊?”
  馄饨摊的女老板低头忙活事,头也不抬的说道:
  “一块钱一碗,总共两块钱。”
  “你先坐马上就好。”
  刘冰把钱付完之后,朝前走两三步,来到摆在馄饨摊前的小方桌边上,找了个没人的小凳子坐下来。
  他把周围的小吃摊看了一圈,打算再买点什么吃食。
  哪想到,心里刚有决定,打算再去买点煎饼的时候,就听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来一碗馄饨。”
  “好嘞。”
  不会这么巧吧!
  刘冰扭头朝着身后的馄饨摊看去。
  那人背对着他,上身穿的是,洗到变形的白色T恤,下身是一条黑色过膝短裤,和一双黑色拖鞋。
  若是换个环境,这一套搭配放在大学校园里,必然是学长们的经典服饰。
  主打的就是一个舒服加随意。
  可这套衣服是穿在一个中年男子身上,就显得落魄穷酸了。
  此人转过身来,露出一个薄嘴唇,一对单眼皮。
  眼神深邃,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随意与淡漠。
  ‘丁元英!’
  这是刘冰首次与丁元英会面。
  不光光是见了一面,还相互对视一眼。
  他按耐住心中的情绪,眼睛撇向旁边,装作不在意的对着馄饨摊儿叫道:
  “老板娘馄饨快一点!”
  “来了来了,出锅了。”
  丁元英看了一眼刘冰,然后默不作声的走到刘冰对面坐下来。
  手上还拿着一塑料袋,里面是两根刚买的油条。
  他拿出其中一根油条吃了起来,偶尔会看刘冰几眼。
  不过,当刘冰也看向他的时候,他会刻意避开刘冰的视线。
  此时,刘冰的馄饨已经上桌了。
  他低头吃着馄饨,就像是一个普通路人那般,让自己表现的自在一些。
  好在他对这一天早有准备,毕竟这种见面是迟早的事情。
  两人住的近,当前见面的地点,也在刘冰的意料之内。
  算算时间,丁元英应该是四五月左右到古城居住的。
  他和丁元英住在一个小区,可惜生活习惯没有交点,几个月都没见到人。
  也许是离得太近,最终还是在今天遇上了。
  丁元英,天道电视剧的男主角。
  柏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就职于柏林H.N.S国际金融投资公司、京城通达证券公司、柏林《世界经济周刊》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员。
  2001年建立私募基金,募资2个多亿,资金在国内股市转动了11个月,赚了2个亿,将近一倍的利润。
  今年三月份在德国结束私募基金,解决完公司的事情后到古城隐居。
  刘冰在脑海中又回忆了一遍关于丁元英的信息。
  想着想着,思绪就发散开来,表现的也更加自然。
  他决定不与丁元英搭话。
  做一个普通的陌生人。
  按照原剧情,他第一次见到丁元英,应该在明年4、5月份。
  现在上前搭话,就有破坏剧情的风险。
  刘冰回来的这几个月,啥都不敢干。
  每天几乎就是吃饭、守店、回家睡觉。
  顶多出去和叶晓明冯世杰聊聊音乐,就没有做过其他活动。
  生怕自己闹出点大动静,万一改变了古城的阶级格局,引发蝴蝶效应,导致剧情生变。
  和丁元英的第一次对话,还是留在它应该出现的时候吧。
  一碗馄饨下肚,刘冰又拿起放在桌上的第二碗。
  第一碗馄饨烫嘴,要一口一个的吃,第二碗放凉了些可以端着吃,一口可以塞下好几个馄饨。
  等他吃完第二碗馄饨,正准备擦嘴时,丁元英率先从对面的座位上起身离开了。
  两根油条一碗馄饨,吃饭速度,自然要比刘冰吃两碗馄饨的速度要快些。
  谁成想,丁元英才走了三五步,便被馄饨摊老板娘叫住:
  “唉唉!诶诶诶!”
  “你怎么走哇!你还没给钱呢。”
  老板娘赶紧从摊位后面走了出来,双手在围裙上擦了两下,快步来到丁元英身后。
  丁元英侧过头来,发现自己正被老板娘用‘逃单’的眼神看着,一时之间愣了一下。
  用0.5秒的间隙,他回忆了一下自己是否忘记给钱了。
  回想起之前的经过,他很确定,自己在点餐的时候就把钱付了。
  又过了0.5秒,丁元英点了一下头。
  他默不作声的转过身来,右手掏向裤子口袋,抓出几张零钱。
  从零钱堆里掏出一张,朝面前的老板娘递了过去。
  就像是,他真的忘记付钱了一样。
  看到这一幕,刘冰出口打断了老板娘的接钱动作:
  “老板娘,他付过钱了啊!人家不是一来就给你钱了吗?”
  “前面我催你馄饨的时候,亲眼看到的,伱是不是忙忘了!”
  刘冰觉得,这种蚊子大小的事,还不至于诱发出多大的蝴蝶效应。
  而且,还能在丁元英面前混个脸熟。
  所以就开口帮忙了。
  老板娘听到这话,错愕的张开嘴巴,反应了一下才不好意思的说道:
  “哎呀,你看我这个忙的啊!对不起对不起,我记叉了。”
  丁元英面无表情的顺着声音向刘冰看去。
  朝为他发声的刘冰点点头,表达谢意。
  接着又朝着老板娘点点头,表示没关系。
  随后,便转过身去,右手插兜的踏步离开了。
  对他而言,被人误会只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
  刘冰看着丁元英离去的背影,脑海中浮现出一句台词:
  ‘他的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居高临下的包容,包容到不屑于跟你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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