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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天佛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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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钱帮的人基本都知道林仙儿是什么人,他们也知道林仙儿有个看得见,摸不着的舔狗阿飞。
  此时看花梓,虽然仍旧害怕,心里却都在暗笑:这不就是个更强的阿飞吗?
  只不过他们当然不敢表现出来,心里却都活泛了起来:林仙儿对属下,一向大方得很。你纵然英雄盖世,喜欢上林仙儿这种女人,看你能英雄到几时。
  花梓道:“我知道此前林姑娘迫于形势,受了很多欺负,但从今往后,我会一直在她身边保护她。谁敢阳奉阴违,怙恶不悛,这些,就是榜样。”
  说完,花梓看向林仙儿,等着她下命令。
  林仙儿本来就是梅花盗团伙的首领,后来又暗中经营着诺大生意。原著里上官金虹死后,她沦落到风尘之地,却还能把关系都留给女儿,到死,都在欺骗阿飞和荆无命。除了武功未成以外,整个人心机城府之深,如渊似海。管理手段虽然离谱,但是能力却十分了得。很多人现场管理,都能把好好的生意做黄,林仙儿遥控指挥,却能令生意蒸蒸日上。
  所以花梓毫不怀疑林仙儿的能力,他只是自信明玉功九层就是实时监控,而千年功力的他连打盹儿都不需要:不间断的实时监控下,你要是还能捣鬼,我只能说学到了。
  林仙儿道:“上官金虹已死,金钱帮在各地的分舵可能会叛乱。但你们都看到了,我花梓弟弟天下无敌,比上官金虹强十倍有余。我要你们把花梓弟弟的强大宣扬出去,请保定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鉴赏一下,这两座雕塑。另外,请画师将这两座雕塑画下来,每个分舵送一份,劝他们投降。当然,最重要的是,向全江湖宣告,从即刻起,我们不叫金钱帮,改叫慈善堂。我们的宗旨,是弃恶从善,尽量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花梓听了这个口号,点了点头,这就是他想要的。
  林仙儿继续道:“我对你们的能力并不了解。你们就按现在的站位,依次告诉我你们擅长什么,我刚刚说的那些,你们分别有能力做哪一个,我再据此来给你们安排。”
  “需要更衣的先把自己的位置收拾干净,去把自己收拾好了再回来。这期间不要离开慈善堂的驻地,否则视为上官金虹死党,勿谓言之不预也。”
  说着,她又转头问花梓:“你飞上去,能发现有人试图逃离慈善堂吗?追杀又需要多久?”
  花梓道:“不用飞上去。我站在这里,这慈善堂的风吹草动也瞒不过我。更不用追上去,一个石子的事情。”
  “飞给他们见识见识。”
  花梓醒悟,搂着林仙儿,轻飘飘地就飞上了半空。
  林仙儿道:“花梓弟弟,是天佛降世,只不过一心向善,不与那些骗子同流合污。所以你们知道厉害就行了,不要把这个说法传出去。”
  底下的帮众如梦初醒。不熟悉林仙儿,之前想跑的几个,都打消了心思。熟悉林仙儿的,有的打消了先前的邪念,有的觉得还是得看林仙儿本事,总之是没有敢主动作死的了。
  然后纷纷跪下,高呼到:“天佛降世!佛祖显灵!”
  花梓喝道:“够了!还不按照你们堂主说的做!”
  说着,便落回了原位。
  于是一众帮众按照林仙儿的吩咐,行动了起来。
  林仙儿心知现在什么对她才最重要,跟帮众说起话来,能多简洁,就多简洁,不到半个时辰,就把所有的帮众都安排了工作。
  同时,也问清楚了金钱帮的库房、账目在什么地方。
  林仙儿先接收了账目,翻了几眼,才来到库房。
  她大致扫了几眼库房内的金银,然后对花梓道:“上官金虹在武功上很有天赋,但赚钱,只能说是爱好,能力是真的一般。”
  花梓问道:“据我所知,姐姐的多年积蓄,前几天可都被他抢走了。他是不是一直靠这种外财来维系帮派运转?”
  林仙儿没想到这个花梓也知道,娇笑道:“没想到这个你也知道。不过无所谓了,多亏了弟弟你,那笔钱,就当是我们买他上官金虹性命和金钱帮的钱了,现在这诺大的金钱帮,便是收益。”
  说到这里,她又意识到自己现在的人设,于是道:“等把金钱帮在各地的分舵都收拢好,我们慈善堂的业务就正式展开。弟弟你觉得,我们是主要救济灾民,还是在各地收拢乞丐,救济穷人?”
  花梓道:“当然是前往灾区,救济灾民为主。我也知道,救急不救穷。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仅仅是接济,相当于我们白养那么多人,再大的家底也扛不住。我们不能无偿救济穷人,需要引导他们走上致富的道路。姐姐你之前救济我们,也不是白给吃喝,不还给我们提了要求嘛!”
  林仙儿闻言一愣,她是真没想到,花梓还有这个见识,听到最后一句,笑道:“那姐姐帮你打理慈善堂的事务,有些累了,现在,又到了该你报答姐姐的时间了。”
  花梓问道:“在这里吗?”
  林仙儿扫了那些金灿灿,银晃晃一眼,痴痴地道:“这些东西,岂非世上最好的助兴之物?”
  花梓遂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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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李寻欢抱着阿飞,带着林铃铃,来到了孙驼子的酒馆。
  除了原本叫李园,现在叫兴云庄的地方,这里可以说是李寻欢最熟悉的地方。何况,这酒馆本来就在兴云庄院外,离她的家,不过隔了一个巷子,一堵墙。
  除了孙驼子,孙白发和孙小红也在。
  孙白发外号天机老人,兵器谱排名第一,是沈浪等人出海以后,公认的天下第一。不过他年龄比沈浪和王怜花还大得多,此时已经年老体衰,能发挥出多少战力,还不好说。
  孙驼子是他的二儿子,年轻时江湖人称“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擅长大力鹰爪手。因为许诺,在这里开了十四年小酒馆。此时他还是在一板一眼地擦着桌子。
  孙小红是孙白发大儿子的女儿,年近二十,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不过她是双马尾,有两条辫子,快乐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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