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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公元1998 / 30,帮我一个忙

30,帮我一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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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王娟兑现对儿子的承诺,杀了一只五六斤的大公鸡,做了个“芋儿烧鸡”。
  而大公鸡鸡肚子里面的鸡杂,她也清理干净,用家里的泡椒和泡姜,和芹菜一起炒了个“泡椒鸡杂”。
  考虑到儿子明天还要跟同桌分享,王娟便把范晓华从“同桌”那里带回来的,那个外面画着花草虫鱼的搪瓷盅按了又按,结结实实装满了一盅盅的“芋儿烧鸡”和“泡椒鸡杂”。
  ————————
  第二天一早,范晓华照例起了个大早,因为他还得去学校抄作业。
  可惜李刚那家伙,平时和他一样,都来得比较早,今天却不知道为什么,直到都快要早读了,却还没来。
  范晓华无奈,只得硬着头皮找自己的女友吴烟。
  吴烟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从不会抄别人的作业,也十分鄙视那些连作业都不做的人。
  他找吴烟要作业抄,差不多就是自投罗网,自毁形象。
  吴烟见范晓华要抄她的作业,吃了一惊,很想像老邓一样苦口婆心教育他两句,但教室内人多嘴杂,不太方便,于是什么都没说,他要的作业倒是拿给他了,可看向他的眼神,却十分的“不善”,多少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含义在内。
  这天上午,除了班主任老邓的课他多少注意了点,其余的课,不论英语还是数学,亦或是物理化学,他都一概不管,立本书立在自己前面“挂羊头卖狗肉”,他则躲在书后继续“创作”《龙蛇演艺》。
  上午码字的状态不错,让他总共码了一章半,接近五千字。
  上辈子,他本来就是一个网络作家,前后创作了好几百万字的作品,尽管没有大红大紫,但主要原因不在于他本身的能力不够,而是大环境的原因:
  大环境日益恶化,日趋狭窄,不容他这种“恩恩爱爱,鸳鸯蝴蝶派”的写法和题材。
  如果大环境允许,他觉得,以他的才情,他在男女问题上“数十年如一日”的钻研和耕耘,让他能够畅所欲言,深度描写,他成为华夏的D.H.劳伦斯,也不是不可能!
  长达几十年,总计数千本各类网络小说的阅读,几百万字的亲手实践,让范晓华对网络小说的整体架构,各类正反人物的塑造,情节的起承转合,包括如何装逼打脸,如何寻找让读者热血沸腾,双目充血的爆点……等等一整套,他都十分的熟稔。
  《龙蛇演义》上辈子他看过两遍,因此,他创作起来,或者更确切的说,抄袭起来,那是一个得心应手,速度飞快。
  当然,对于《龙蛇演戏》,范晓华也并非纯粹的抄袭,而是二次加工,二次创作,在原作的基础上,对其薄弱之处,比如孱弱文笔,单调,刻板的人物形象,进行了改进。
  毕竟,范晓华大学时代的专业是“外语外贸”,各类英文版的外国名著,他也精度了好几十本。他作为一个重点大学科班生所受到的文学熏陶,所拥有的文学涵养,就不是一些高中都没毕业的普通的网络作家们能够望其项背的了。
  跟很多网络作家比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比创意,很多时候,范晓华都会自叹不如,甘拜下风。
  但是,论文笔,论对文字本身的精雕细琢,说句大言不惭的话,他范晓华在整个网文圈,都是数一数二的!
  可惜的是,上辈子的他,没把自己的文笔用到“正途”上,而是专搞下半身去了,因此写一部,被起点封杀一部,最后一气之下,来了个“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打算写英文小说,去赚外国人的钱!
  只是天意弄人,在他万事俱备的时候,老天爷要搞他的肾,割他的腰子。
  作为一个男人,肾都没有了,那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还不如一了百了,重新投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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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第三节课下课后,范晓华来到林小庆的跟前,朝女孩眨了眨眼。
  “小庆,你出来一下,有话跟你说。”说完,他便直接离开了。
  “哦……”林小庆哦了声,下意识地站了起来,跟在范晓华的后面朝外走。
  行走途中,林小庆的心脏一直“咚咚咚”,犹如擂鼓般跳个不停,满头满脑都是“为什么”,“为什么”的自问,以及“难道”,“莫非”等各种让她脸红筋涨的假设。
  “范晓华,你……你找我干……啥?”
  跟在范晓华的后面,走到教室外一处花坛边的林小庆低眉垂首,说话结结巴巴,不停地用衣角缠着自己纤细,白嫩的手指,完全不敢抬头看身前的范晓华。
  “呵呵,找你帮个忙——对了,小庆,你的脸怎么那么红?难道是发烧了?要不我帮你跟老邓请个假?”
  范晓华看着林小庆白里透红,犹如红布的羞红俏脸,知道这小妮子多半是想歪了。
  但还别说,皮肤白皙,小脸精致,犹如瓷娃娃的林小庆,脸红起来还真是让范晓华百看不厌,一有机会,便想逗逗这丫头。
  林小庆见范晓华叫她出来并非是要对她说那种事,林小庆的心头略微有些失落,但更多的还是庆幸,大松了口气,心想,如果对方现在就对她说那句只存在于梦中的话,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点头还是摇头?
  答应还是不答应?
  她真不知道!
  “你……你才发烧了呢!”林小庆见范晓华说她发烧,抬头横了他一眼,十分好奇地问,“你找我帮啥忙啊?如果是学习的话,那我就无能为力了哈——我啥成绩你又不是不晓得!连你都不懂的问题,我肯定也不懂了。”
  “放心,不是学习,是叫你帮我邀请人一个人。
  “今天我带了好菜。我想叫你帮我邀请一个人,叫她中午吃饭的时候过来和我们一起分享我的好菜。”
  “哦,原来是这个……这个简单,你想邀请谁?”
  林小庆原本以为能够让范晓华叫自己帮忙的,肯定是什么难事,却没想到对方只是想让她帮忙邀请一人。
  “嘿嘿,咱们的班长大人!”
  “啊——吴……吴烟?”林小庆低声叫了声,十分的意外,原本红润的俏脸一下子变得有些白。
  范晓华想邀请吴烟和他一起吃饭,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之间……
  忽然,林小庆心中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已然不敢再想下去。
  范晓华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林小庆的脸,见女孩那张白皙无暇的俏脸,先是血色上涌,通红一片,继而又血色退去,变得有些苍白,就知道这丫头又多想了,于是立刻解释:
  “是吴烟,不过,小庆,我想邀请吴烟,却不是你想的那样。
  “是这样的,大前天下午,也就是星期五放学的时候,我骑车上坡,准备翻越铁路的时候,车链子掉了。
  “于是,我就只有跳下来接车链子。
  “车链子刚接好,就遇到了班长,于是便和班长一起结伴而行。
  “不久,我就闻到一股魔芋烧鸭子的味道——对我狗子的灵敏度,小庆你是领教过的撒?
  “于是,我就开玩笑说,班长你真懒,吃了饭连碗都不洗。
  “班长当即分辨说,不是她没洗碗,而是早上带的菜有点多,中午没吃完,倒了又可惜了,因为还有很多鸭肉呢,便打算带回家晚上再吃。
  “然后,我又开玩笑,说要不班长你拿给我吃得了,我正好中午没怎么吃饱。
  “你知道,我们班长大人一向是乐于助人,古道热肠。她见我一副直流口水,饿死鬼投胎的模样,便干脆把剩了还有半盅盅的魔芋鸭子给了我,让我带回家吃。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而且,我这个人,最见不得欠别人的人情。
  “所以,趁今天中午吃好的,我就想把班长喊过来一起吃,吃了饭后,顺便还可以把她的菜盅盅还给她。
  “但是我一个男生,如果直接去喊班长的话,也不合适,班长估计也不会来。
  “所以,我就想叫小庆你去帮我喊一下。”
  说谎的最高境界,不是从头撒到尾,而是半真半假,最好是九真一假,让别人完全感觉不到说谎。
  而现在的林小庆,面对范晓华“九真一假”的谎话,便完全是信以为真,同时,因为自己刚才想歪而感觉委屈,凄然的心情,也阴转多云,一下子敞亮起来。
  林小庆点点头,露齿一笑,对范晓华说:
  “这个没问题,我现在就可以帮你去喊。不过,万一吴烟她不来,那就不能怪我了哈!”
  “放心吧,小庆。她会来的——她的菜盅盅还在我那儿呢,除非她不想要她的菜盅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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