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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养浩然气 行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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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两人都将各自的武功练到巅峰呢,谁会赢?”李寻欢又问道。
  “高手相争,决定成败的因素看似有很多,包括环境、温度、光照、风速、心情、家世、经历等等,甚至一点小小的失误,一次偶然的出神,都会影响成败,但真正影响胜负的其实只有一种。”
  “哪一种?”
  “你有没有打过架?”青衫人反问道。
  “有。”李寻欢笑了,他从六岁开始打架,保定城同龄的富家子弟中没被他揍过的并不多。
  “有没有碰到过比你厉害的人?”
  “有。”
  “有没有输过?”
  “没有。”
  “为什么?”
  “......”李寻欢被问住了,他小时候打过的架并不少,也碰到比他厉害的人,但他的确没输过。
  从未输过。
  最危险的当属于六岁初春时那一架,当时大哥外出访师,他则读完一篇“春秋”后眼看离午饭时间还早,缠着唐飞带他去踏春。
  武官周家周大公子周战仗着膀大腰圆,一身蛮力,又练过一些拳脚,经常恶作剧将一些同龄孩童推下河,以示他的强壮英武。忌惮周家的势力,大多人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再者就说有人上去说理,也被一句还是小孩子嘛打发。
  踏春时节,春草初绿,水寒彻骨,被他推下河的孩子大多都会病一场,或大或小。那天恰巧被李寻欢撞见,周大公子刚把一名小女孩推进河里就被李寻欢一脚踹翻在地。
  起初周家大人也不在意,毕竟当时的周大公子不但比李寻欢壮,还比李寻欢高出一个头,谁都认为接下来瘦弱的李寻欢又会被他推进河里,只要不出人命,周家也赔得起。
  谁知李寻欢自幼文武双修,几番较量中连续将周大公子打倒在地,周家大人眼看情形不对上来动手时,被唐飞一个一个丢进河里。
  当时连唐飞也认为李寻欢并非周大公子对手,无论是拳脚还是体型力气,周大公子都强于李寻欢甚多。
  结果却是李寻欢不但将周大公子揍了一顿,更是将周大公子也推进河里时,虽然最后他自己也瘫坐在地上再难站起,可他毕竟赢了。
  事后唐飞也曾问过李寻欢上去动手前知不知道能赢,李寻欢的回答是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必须上去。
  对于这样的结果唐飞只能赞叹不已。
  “为什么你碰到了比你厉害的人,你没有输?”青衫人目光灼灼望着李寻欢。
  “因为...”李寻欢回忆着,他不输是因为他不肯输,心中的不平意让他不能输,身上忽然有了一种精神:“我知道自己不能输!如果我输了,很多人会看笑话,很多人会心寒,很多人会不相信本该存在的正义。”
  “我只打该打的架,做该做的事,九天十地的圣贤英灵仿佛都在看着我,只要一息尚存,就绝不能让自己输。就算流尽最后一滴血,就算倒下了,我也必然会再爬起来......”
  读圣贤书,养浩然气,行天下事,李寻欢心中默默想着。
  这一刹那李寻欢只觉得体内的血在沸腾,在燃烧,他隐隐约约触摸到一丝不败的意境。
  青衫人笑了,古往今来最不怕死的都是那些看似文弱的读书人,熟读圣贤书,养浩然正气,心中有敬畏,故能无畏。
  百无一用是书生,然后到了关键时候,却是万般堪用唯书生。
  书生能用的正是无用之用,秉浩然正气,行无畏之举。
  李寻欢明白了这个道理后,哪怕只会一些寻常武功,日后进入江湖必定是一代名侠。
  敬畏三尺之上的存在,有所敬畏才能无所畏惧。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信仰吧!读书人信奉的不是鬼神,三尺之上存在的也不是鬼神,而是天地间无处不在的浩然正气。
  他答应了中年美妇教导李寻欢,在这之前,他先教会了李寻欢做人,教会了李寻欢怎样才能无愧于心。
  只有做到俯仰无愧于天地,坦坦荡荡的人才能使出真正无敌的武功。
  青衫人昔年纵横江湖时,武林中武功胜于他的大有人在,可最后赢的一直都是他。因为确信自己做的是对的,必将得到天地浩然气的加持,也必将胜利。
  青衫人知道他日李寻欢的成就必定会超越他,一个熟读圣贤书,养浩然正气的读书人本身就有一种无畏的精神。
  “吃饱了没?”青衫人长长叹了口气,满意地道。
  他已经教会了李寻欢喝酒,接下来他还想再教李寻欢一些除武功之外的东西,一个只会武功,只懂得武功的人和江湖莽夫无异,他当然不能让李寻欢成为那样的人。
  李寻欢一怔,心中觉得青衫人的思想好生跳脱,就看有人第一句问你打架不,第二句就问你吃饱没,这神一般的逻辑使得李寻欢怔了一会,才下意识的答道:“没有。”
  “高升楼?”青衫人目光烁烁盯着李寻欢,一个想吃却没吃饱的人怎么能拒绝高升楼呢!
  偏偏李寻欢摇头道:“不敢,娘既然安排了晚饭,如果被她知道我跑去高升楼,会骂。”李寻欢喏喏道。
  “你不说,我不说,令堂大人怎会知道。”青衫人怂恿道。
  “李园这么多人呢,他们又不是瞎子。”李寻欢看白痴似的看着青衫人,这人一会聪明的像个妖怪,一会又傻傻的,以为别人都是瞎子。
  “酒叔叔会易容术,换个造型再去,谁也认不出来。”青衫人眨眼笑道。
  “真的吗?”李寻欢目中发光道,李园那些叔叔伯伯口中流传着无数关于易容术的故事,有女子易容后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后公主非他不嫁的;有江湖飞贼易容盗香窃玉的;有丈夫易容回家后自家妻子认不出来的。
  酒叔叔也会易容术!李寻欢只差没高兴地跳起来。
  然而李寻欢很快就后悔了,别人的易容术是真的易容术,青衫人的易容术就是戴个帽子,压低了帽帘而已。
  至于李寻欢,不知他从哪偷来的一件粉色碎花棉袄,一些零碎的妆盒粉饼,将李寻欢打扮成一个小姑娘。
  可怜那件粉色碎花棉袄不但俗气难看,还有一股廉价脂粉味,更可恶的是青衫人还给李寻欢扎了双马尾,结果扎的一个马尾低一个马尾高,左右大小还明显不一样。
  李寻欢恨得牙痒痒的,青衫人哪有一点前辈高人的样子,这副德性与他心目的武林名侠形象差了何止是十万八千里。
  李寻欢趁着青衫人不注意狠狠一脚朝青衫人脚背踩了下去,谁知踩到的却是坚实的石板,直震得李寻欢龇牙咧嘴,整只脚都麻了。
  青衫人洋洋自得地坏笑道:“忘记告诉你了,我脚上也长了眼睛。”
  李寻欢朝他翻个白眼,一脸的无奈,他本已取过铜镜想看看自己到底被打扮成了什么样子,谁知青衫人眼疾手快,李寻欢刚拿起青铜镜,青铜镜就到了青衫人手中。
  青衫人心虚地笑了笑,转身将青铜镜丢进抽屉,他绝不能让李寻欢看见被他腮红扫得深一片浅一片的脸。
  李寻欢瞪着青衫人,却也无计可施,他从未见过这么快的手,以他的眼力居然没看清楚自己手中的青铜镜是怎么被青衫人取走的。
  李寻欢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被他骗了,什么“碧海万里”,什么整个唐家也只有二、三个人能练到巅峰眼力,自己连他怎么出手都没看清楚。
  青衫人心虚而尴尬地笑着,身体挡在抽屉前,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让李寻欢照镜子了。
  他的手本是普天之下最稳的一双手,谁知扫起腮红来手就仿佛不听指挥了,轻一下重一下。
  更要命的是妆盒中有三把腮红刷子,他也不知道该用哪一把,只得随手拿起一把,鬼知道扫个腮红还这么讲究,要用到三把刷子。结果宛如小孩涂鸦,连他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幸得李寻欢眉清目秀,底子不错,要不他还真没勇气带李寻欢出去。
  青衫人甚至想到,平常形容一个人有两把刷子是不是从这里来的,反正他是一把刷子也用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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