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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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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就是那只不离冬狗子左右的独眼老狼。怪不得今天没看见它,原来跑到这里来了。只见它歪着头,一只眼睛盯着站在洞口的梅花鹿,这使得它的动作有点怪异。自从那次呦呦鹿窖脱险之后,独眼老狼足足有三天的时间没有跟踪它。它要等呦呦养精蓄锐,无论是力量还是精神都达到最高峰时,才会向它挑战。趁火打劫不是老狼王的做法。当它再次跟踪呦呦时,发现呦呦也做好了一切准备,但它有过两次犹豫。一次是在一株树龄有几百年的红松下面,呦呦围着大树转了几圈,可能是嫌地方狭窄,叫了几声离去。还有一次是在白浪滔天,吼声如雷的白河边上,那里视野开阔,但地上碎石成片,难以立足,又不得不放弃。独眼老狼不计较这些,战场你随便找好了。看来吃草的和吃肉的就是不一样。狼发现猎物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攻击部位,协同做战,争取在第一次攻击时就致敌于死命,不然有可能不但吃不到猎物,反而被猎物所伤。
  独眼老狼忘不了那次攻击野猪的经历。野猪无疑是最好的美味,面对一群野猪时,胜算的把握最大,你可以随便盯上一只,群起而攻之,放倒之后大快朵颐。别的野猪只顾自己逃命,是不会来救同伴的。而面对一只野猪时,千万别去惹它。它会和一群狼拼命,那锋利的獠牙能刺穿黑熊的皮。狼群是在一个星期没有找到食物的时候,与一只掉队的野猪相遇的。通常情况下,狼群会和野猪互不相扰,各行其道,它们知道这个蛮憨粗野的家伙也不是好对付的。但狼群实在是太饥饿了,几只刚刚学会吃肉的小狼已经团团围住了野猪。野猪原地打转儿,锋利的獠牙闪耀着利刃一样的光芒。几只小狼试探着,不敢扑上去。野猪也不敢贸然逃跑,它担心自己最薄弱的部分——肛门暴露出来。狼群在等待狼王号令。狼王的预感告诉它,这头野猪不好对付。这是一头公猪,身强体壮,有几百公斤重。但狼王不能装甭种,它要身先士卒,率先攻击。狼王小心地躲避着野猪的獠牙,乘其不备从侧面猛扑上去。只要野猪无法转身,其它的狼就会从它的肛门下手,一口咬住,拖出的它的肠子。但是,野猪滑腻腻的脊背先是蹭上了松脂,又在砂土上打滚儿,如此反复,等于穿上了一层厚厚的铠甲,任你如刀的利刃也砍不进去。狼的的牙只在野猪背上留下一道印痕。正当狼王要咬住野猪的脖颈时,它猛一回头,獠牙一甩,狼王就被抛向半空,重重地摔在地上。乘着其它狼愣神的片刻,野猪冲出重围,落荒而逃。那次失败和地形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在错误的地点,向着错误的对象发起错误的攻击,不失败才怪。而对付一只同样孤独的梅花鹿,还用费多大的力气吗?现在,这只梅花鹿把老狼引到这里,除了地势平坦开阔,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也许,这只鹿的体型过于庞大,它一定要选择这样的地方吧。也好,这可是你自己选的坟墓,与我老狼无干。
  老狼并不知道,为了挑选最后一搏的战场,呦呦可是颇费思量。它很清楚,自己孤身一人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对手。这是一个凶残无比,却也令呦呦尊敬的老狼。它没有在自己陷入困境的时候乘虚而入,足见它对这次搏杀的认真。你死我活,真正的你死我活。呦呦选择鹿蹄洞做为战场,是因为这里有一个美丽的传说。不知在多久以前,有一块形状像碟子一样的草甸子。这里地下常年有热气外溢,冬天没有积雪,长满了灵芝草。人们就把这个山峰叫做芝盘峰。每到夏季,梅花鹿成群结队地来到这里,嬉戏吃草,过着悠然自得的快乐生活。不久,一条又粗又长的毒蛇窜到这里,它吃掉了许多小鹿,霸占了梅花鹿美丽的家园。从此梅花鹿四处游荡,如落叶飘零。突然有一天,从芝盘峰山顶上,跃下一只神奇的梅花鹿,它全身披金挂银,熠熠生辉,来到鹿群中间。它听到鹿群的哭诉后,怒目圆睁,四蹄飞起,迅猛地扑向凶恶的毒蛇,前蹄踩住毒蛇的头,用力一压,鹿蹄深深陷在地里,形成一个又深又大的洞。鹿群蜂涌而上,乱蹄踩死作恶多端的毒蛇。从此,梅花鹿又回到了自己美丽幸福的家园,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后来,人们把这个山峰叫做鹿鸣峰,这个洞叫做鹿蹄洞。呦呦把这里做为战场,是想借助神奇金鹿的力量,取得胜利。呦呦认定这是梅花鹿的福地,冥冥之中,它一定能得到帮助的。愚蠢的老狼,你就等着吧!
  老狼歪着脖子,匍匐前行。它来到梅花鹿前面,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还是那只梅花鹿,它变了吗?除了精力更旺盛了,力量更大了,它还有什么变化呢?老狼围着梅花鹿打转儿,梅花鹿显然是以逸待劳,警惕地看着老狼。老狼突然顿了一下,它发现这只梅花鹿的蹄子大了许多,已经不像鹿的蹄子!这,就是它一定要把战场选在这里的原因吗?老狼迟疑起来。这样的蹄子不要说踢在它的身上,就是踢在野猪身上,也得把它踢个趔趄!梅花鹿显然注意到了老狼的恐慌,骄傲地踏了一下蹄子,发出铮铮的响声。
  琉璃琐从来没有见过狼和鹿对峙的场面,她不明白呦呦为什么不逃跑,等待狼的杀戳。来不及多想,琉璃琐张嘴就喊,想把呦呦惊跑。不料赖传久伸手捂住了她的嘴。赖传久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他看到冬狗子安闲地吸着大烟袋,好像在等一场好戏的开场,也就渐渐放下心来。
  老狼的攻击开始了。它一个猛扑,直奔梅花鹿的脖子。鹿早有准备,飞身一跃,躲过这致命的一击,趁老狼立足未稳,举起蹄子踏过去。老狼毫无防备,鹿蹄踢在它的下颌上,顿时,嘴角流出鲜血。首战告捷,呦呦围着鹿蹄洞转圈,欢叫着,飞快地弹着它的蹄子。老狼愣了一下,孤狼捕猎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走为上策。但它是老狼王,不能这样败下阵来。它再次寻找机会时,发现鹿精明了许多,巨大的茸角直冲着老狼,不把自己的侧面暴露给它。独眼极大地妨碍了老狼的视力,它只能从一个方向发起攻击,使得鹿的防御更显从容。更可怕的是,这只鹿趁老狼不防,突然举蹄怒踏,老狼不得不退缩回草丛中。梅花鹿得意地晃晃茸角,既像是挑战,又像是示威。老狼用舌头舔干血迹,那是能激起它兴奋的东西。它再次出现在鹿面前时,改变了战术,它不停地左右跳跃,让鹿摸不清它想向哪个方向出击。当鹿闪出空档时,它绕到鹿的身后,纵身跳到鹿背上。它的利爪刺进鹿背,温热的鲜血流了出来,这正是老狼最需要的。它只要伸出犬齿,牢牢咬住鹿的脊背,这只鹿再想逃掉就比蹬天还难。负痛的呦呦没有惊慌,它忽然跃起后蹄,臀部、腰部一甩,虎跃般移向空中,在老狼张开大口的一刹那,将老狼甩了出去!老狼晕天晕地,摔在两丈开外的鹿蹄洞边上。它想爬起来,一条后腿已经不听使唤。鹿像一阵风似的刮过来,举起坚硬有力的前蹄。老狼的独眼一瞬间看见身后的鹿蹄洞,它突然明白了,鹿为什么选择这个地方和它决斗。刚才觉得鹿蹄大了许多,那完全是因为这个洞的缘故。鹿力压千钧的蹄子踏了下来,在老狼的腰上戳出个窟窿。老狼还没来得及看见飞溅的鲜血,又一蹄袭来,老狼像一块石头,滚下洞去。老狼感到,在空中跌落是轻松的,在它落到洞底之前,最后的意念也很轻松:死在这样的鹿王手中,也不枉当一回狼王……它如果知道鹿蹄洞的传说,会觉得自己非常冤枉,因为直到断气的那一刻,它也没吃到一口鹿肉。
  呦呦在洞边叫着,跳着,庆祝自己的胜利。“呦——呦——”的声音传遍山谷。
  鹿与狼的龙争虎斗让山上的人看呆了,直到呦呦将茸角紧贴在后背上,跑下山去,人们的眼睛还紧紧盯着呦呦消失的地方。冬狗子磕烟袋的声音惊醒了大家,人们把目光集中在冬狗子身上。
  冬狗子收起烟荷包,叹息道:“这样的王子鹿几十年也难见到一只。以后,怕是更难见到了!”
  “王子鹿?”琉璃琐自言自语,眼光中充满疑惑。“的确有王子的力量和风度,能战胜野狼!”
  “琉璃琐,你看见了吗?”赖传久说,“灵茸就是长在这样的王子鹿头上的。”
  “是吗?灵茸就是从这样美丽的梅花鹿头上割下来的?不……太可怕了,太可怕了!”琉璃琐觉得有一股冷风吹来,禁不住发抖。
  “再凶残的狼也干不出这种事儿来,只有人才能这样做。”冬狗子好像自言自语,边吸大烟袋边说。
  赖传久被冬狗子的话吸引住了,不由得问道:“大爷,这话是什么意思?”
  冬狗子抬头看看天空,好像那里有答案,又转过头看着赖传久:“年轻人,你真想知道?”这么多年,他想了许多事情,但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和他认真交谈过。
  见赖传久肯定地点点头和求知若渴的眼睛,冬狗子磕磕大烟袋,坐在一块石头上。“我在山里过了大半辈子,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山里的动物。不管是吃肉的还是吃草的动物,也不论凶猛的还是弱小的动物,它们和人最大的区别就是不想故意干什么事,一切都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想吃想睡想交配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凶猛的动物捕食弱小的动物也是这样,和猎人的故意猎杀动物的行为相比,你不能说这是伤害,只能说是生存的需要。老天把它造出来的时候就安排好的。猎人则不然,他们不需要的时候也要猎杀动物,总以为山里的动物就是他们圈养的牲口,想抓就抓,想杀就杀。长此下去,受到伤害的只能是猎人自己。”
  赖传久和琉璃琐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瞪大了眼睛。他们本想努力理解冬狗子的话,但绞尽脑汗还是迷惑不已。冬狗子这些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说出来的,这是他面对深山老林、鸟兽虫鱼多年的体验,完全接受它,若没有这样的过程是很难办到的。
  琉璃琐不再说话,默默地下了山。回到冬狗子的住处,对着灵茸发了好一阵子呆。
  夜里,赖传久和琉璃琐跑累了,睡得很沉。呼啸的山风和野兽的嚎叫也不能惊醒他们。冬狗子也睡熟了,那些声音对于他来说,只是催眠曲。渐渐地,山中声音越来越少,变得静谧起来。月光下,天空的宝蓝色依稀可辨,一直闪烁不停的星星也打起了盹儿,寂然凝视。倏然间,冬狗子睁开了眼睛,黑暗中,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他身下的狼皮原本是热乎乎、软绵绵的,突然,有一些狼毛针刺而立,刺得他全身发痒,燥热无比。这是有生人来访的信号。在冬狗子的记忆中,有一年的秋天,曾有一头黑瞎子钻进院子里,狼毛也是这样立了起来。冬狗子见黑瞎子并无恶意,没有理它。白天有人带来一包盐,他放在窗台上,黑瞎子可能是闻到了气味。此后多少年过去,还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形。
  来者不善!冬狗子迅速地起身,向窗外看去。一个人影捅破了窗户纸,正在开窗。冬狗子消无声息地下了炕,拿起大烟袋,打开门,来到院子里。
  那是一个男人,正在费力地端窗户。冬狗子走过去,用烟袋敲敲男人的肩:“喂,窗户插着呢,别费劲了!”
  那人愣了一下,并不答话,转身挥手,向冬狗子打来。月光下,他手里寒光闪烁,是一把匕首。冬狗子躲过这致命的一击,抡起大烟袋和他周旋。虎跃龙腾十几个回合,男人见根本近不了冬狗子的身,自己已经是气喘嘘嘘。急切之间,一眼觑见靠墙有一柄铁叉,尖锐的铁刺闪着幽光。男人偷空儿闪开身子,向叉子奔去。冬狗子并不追赶,就在那人要抓住叉子的时候,突然身体一歪,摔在地上,两手抱住脚大叫起来。
  冬狗子不屑地看看他:“你往哪儿跑不好,偏往那儿跑!”那里有早就埋下的夹子,是打黄鼠狼的,男人一脚踩上,夹个正着。
  早晨,琉璃琐出来解手,一眼看见大树上绑着一个人,吓了一跳。走近看看,大惊失色:“关维!”
  刘老静是在睡梦中被叫醒的。夜半时分,门房听见有人敲门,问什么人,只听有人哼哼,以为是个重病人来求医的。刘老静有吩咐,凡是有病人上门的,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挡在门外,这关系到大药房的声誉和威望。门房急忙开了门,见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地躺在门前。把人弄进来,灌了几口水,女人缓过一口气,睁开眼睛。
  门房倒吸一口气,他还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刘老板……在吗……”女人游丝般的声音在门房耳边响起。
  “不敢动问,深更半夜的,你找老板干什么?”
  “你就说一个叫金娜的女人找他……”
  门房犹豫了一下,叫起了刘老静。刘老静见金娜这般模样,吃了一惊。金娜断断续续把荒木找她的经过说了一遍,刘老静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刚刚被荒木夺去的灵茸,会这么快回到琉璃琐和赖传久手里。荒木是何等人物,咋会栽在两个毛孩子面前?他不去找这两个人,找金娜做什么?……哦,一定是金娜和这件事有了瓜葛,荒木才找上门的!
  这种时候收留金娜合适吗?
  “刘老板,我实在是无路可走,才找到你的……”金娜往日摄人魂魄的大眼睛流露出哀怜的目光,被一层朦胧的泪光过滤着,别有一番风韵,楚楚动人。唉!刘老静叹了一口气,他想,不管怎么说,过去金娜在最要紧的关头帮过自己,现在求到头上,不能见死不救。至于荒木那里,只好再想办法了。刘老静吩咐下人给金娜安排了一间房住下,特别提醒不许走露风声。义和堂大药房当然不是金娜久留之地,过几天再把她转移出去就是了。
  刘老静知道,这件事瞒不过荒木,按照他的惯例,第二天就会找上门来的。可是,两天过去了,没有一点儿动静。怪了!难道荒木不知道金娜躲在义和堂大药房吗?
  金娜逃走后,荒木断定,她在夜半时分不可能逃出城外,一定是在城里某个地方藏起来了。与她相好的嫖客自然是重点目标,刘老静也没能逃出荒木的视线。不过,这次荒木低估了刘老静。以荒木的推断,刘老静即使收留了金娜,也不敢将她久留,一定会把她送出城外。只在在刘老静的义和堂大药房周围布下天罗地网,金娜就插翅难逃。在这两天里,刘老静确实动过这样的念头,连送到哪里去都想好了。但他的想法有了变化,这变化是因刘萍而起的。
  据金娜说,刘萍参与了盗回灵茸的全部活动,她是主要策划者。刘老静做梦也想不到,他这个宝贝女儿会和日本人做对,更何况这个日本人还是她的顶头上司。就是为了那个南蛮子的救命之恩吗?报恩有很多方式,为什么非要走这条道?可是,她哪里是荒木的对手呢?此后刘老静只见过刘萍一面,她就再也没有回家。失踪那天荒木曾经派人把她叫去,不知谈了些什么,以后刘萍就不知下落,金娜却失魂落魄地找上门来,这两件事肯定有联系。若是放走了金娜,刘萍更是无从查找。荒木要找金娜,为的是灵茸,在她身上有重要的线索,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轻易放走呢?刘老静好言安慰金娜,不想让她离开义和堂。
  荒木终于按捺不住了,找上门来。
  两人都知道对方的目的,又都不能一语道破,处处话不投机。荒木越是着急,刘老静越是不动声色。荒木暗骂刘老静是只老狐狸,只好挑明话题:“刘老板,翠花书院的妓女金娜是你的老相好,她前天夜里突然逃跑了,刘老板可知道她的下落?”
  刘老静暗笑,稳不住架了吧?脸上却现出十分惊讶的表情,道:“金娜过去是我的相好不假,可是已经多日没有来往了。究竟出了什么事情,她要逃跑呢?”
  荒木冷笑一声:“刘老板不要装糊涂吧?我现在要找的人,对我来说很重要。目的只有一个……”
  “哦,明白了,还是和灵茸有关,是吧?”
  “刘老板倒底是明白人,一点就透。那我也没有必要隐瞒,刘老板或者是告诉我金娜的下落;或者是说出灵茸的去向,无论指明哪一点,都是对特产株式会社的最大帮助。”
  刘老静顿时一脸苦相:“荒木先生,你这可是为难我呀!发生在翠花书院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至于灵茸更是与我无关……”
  “无关?前几天刘老板不是收留过带着灵茸的人吗?”
  “我收留过他们又能怎么样?灵茸在我这里不过是匆匆的过客,最终还是到了荒木先生手里……”
  荒木脸色一变:“刘老板,你不要和我兜圈子了!我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是不会来找你的!”
  刘老静收起卑恭之态,口气强硬地说:“那就请便吧!”
  荒木愣了一下:“刘老板,你这种不合作的态度,要考虑后果!”
  刘老静哼了一声:“后果吗?已经出现了。你不来找我,我还想找你呢!请问荒木先生,小女刘萍被你叫去问话,回来以后就失踪了,这是怎么回事?”
  “刘萍与灵茸被盗之事有关,问话是例行调查,这是株式会社的公务,你无权干涉!”荒木有些慌张,说话时躲开了刘老静咄咄逼人的眼光。他不知道刘萍回来以后和刘老静说了些什么,很担心暴露株式会社许多见不得人的活动。
  刘老静更加愤怒:“刘萍不仅是我的女儿,也是义和厚百货店的雇员,打听她的下落也是我的公务!”
  与刘老静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荒木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发这么大的火,抬眼打量刘老静几眼。他忽然感到,再谈下去不会占到便宜。站起身来道:“刘老板既然这样不配合,我只好告辞!”说罢匆匆离去。
  刘老静恨恨地看着荒木的背影,把水烟袋重重地墩在桌子上。他忽然很后悔,不该和这个日本人有那么深的商业关系,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一提到刘萍,荒木显然有些心虚,这更证明了刘老静的担忧不是多余的。可是,他能拿金娜换回刘萍吗?
  没等刘老静从苦恼中挣脱出来,新的麻烦又找到他的头上。荒木前脚刚走,翠花书院的老鸨宋礼堂又找上门来。他说金娜前夜逃走了,请刘老静帮助寻找一下。刘老静知道这也是个捋着须子就上的家伙,一定是嗅到了什么气味儿。
  “宋先生,以前也发生过妓女逃跑的事情吧?”刘老静不动声色地问。
  “发生过呀!”宋礼堂不知就里,愣愣地看着刘老静。
  “可你从来没到我这里找过呀!为啥金娜不见了,就找到我这里呢?宋先生不会是看人下菜碟吧?”
  宋礼堂这才察觉上了当,有些语无伦次:“呃……刘老板不要误会,我绝没的怀疑刘老板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刘老板算得上海平县东头跺脚,西头乱颤的人物。有个想法请刘老板帮我宣扬一下。以前有几个人想要为金娜赎身,我都没同意。金娜是棵摇钱树,你是知道的,不说靠她撑起半边天也差不多……但现在,我的想法变了。有愿意为她赎身的,交钱我就放人……”
  “噢?”这着实出乎刘老静的意外,一时不知如何应对,脑子飞快地转了起来。
  前天夜里发生的事情吓坏了了宋礼堂。金娜是棵摇钱树不假,可随着她的名声大噪,也成了惹祸根苗。特别是这些日子,金娜的生意更见红火。先是刘萍上门要包金娜的钟点,女人包金娜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但刘萍的酬金的确诱人,比有钱的嫖客还大方,谁能拒绝这大风刮来的钞票呢?金娜回来以后,出于好奇,宋礼堂问她陪的什么人?金娜笑了笑,说给你挣钱就行了呗,问那么多干啥?此后,金娜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扫往日无忧无虑的快乐,眉头紧锁,愁容满面,显然是有了心事。这一切瞒不过宋礼堂的眼睛,他一眼便看穿,金娜害了相思病,这肯定是与刘萍包她的事情有关。宋礼堂一直想找刘萍问个究竟,可再也看不到刘萍的影子。妓女相中某个嫖客,只要嫖客愿出大价钱为她赎身,宋礼堂是愿意成交的。只要再花上一小部分钱,就能买回一个更年轻漂亮的,是非常划算的买卖。但金娜不同一般的妓女,卖出去了再想买回比得上她的,难上加难。因此宋礼堂从未动过卖金娜的念头。前天晚上,荒木气势汹汹地来找金娜,结果大打出手,还打死了一名外国传教士,金娜乱中逃跑。宋礼堂向警察分驻所报了案,人家不由分说,说你扰乱社会治安,先罚款二十块大洋,此后还说不定有啥麻烦呢!宋礼堂深知荒木的势力,没敢说是荒木所为,只说是嫖客争风吃醋互相打起来了,金娜受到惊吓逃跑。现在,金娜就是棵金树,宋礼堂也不敢留她了。妓女逃跑,很少有留在城里的,留下的就是奔相好的去了。他之所以来找刘老静,一是知道刘老静过去和金娜关系非比寻常,他这里是可以藏身的;另外,也想找刘萍打听一下,上次金娜陪的是什么人,让她一下子就陷入情网之中?金娜十有八九就是找这个人去了。
  刘老静从宋礼堂的态度中断定,他没有说谎,这回他是想卖掉金娜了。出了人命案,金娜是重要的证人,警察也会找她的。刘老静还想了解更多的情况,问道:“宋先生想要什么价儿?”
  宋礼堂伸出一个巴掌晃了晃。五千大洋!按说为金娜这样的妓女赎身,这个要价虽然不算低,也是可以接受的。刘老静轻轻地点点头,意思是明白了,接着就不紧不慢地吸上了水烟袋。宋礼堂可坐不住,问道:“刘老板,这只是要价,真有人要,价钱还可以商量。”
  这么急,看来是动真格的了。“好吧,你的意思我明白了。”
  “多谢刘老板帮忙!”
  “先别谢我。金娜人在哪儿还不知道,说这些有啥用?”
  “我这不是先放出个风来,说不定有人愿意花钱呢。”
  “哦。”刘老静点点头,闹了半天,他这些话都是说给我听的,以为我愿意为金娜赎身呢。时光要是退回几年,刘老静倒是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但现在用他的话说,是挑水的回头,过井(景)了。身为海平县商会会长,名重一方,为一个妓女赎身,有失身份。
  宋礼堂从怀中掏出一张奉天官银号的银票,交给刘老静:“这点钱不成敬意,望刘老板收下……”
  刘老静一惊,自己又错看他了!看来他是真想让自己帮忙,给金娜找个主儿了。刘老静没有接银票,看着宋礼堂:“看起来宋先生有目标了。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我才好决定咋办。”
  宋礼堂把前几天刘萍包下金娜,和金娜回来以后的表现讲了一遍,刘老静心中一动。那两天金娜一直和赖传久在一起,难道,金娜心中就在这两天里种下了情爱的种子?真是这样,顺水推舟,既帮助了金娜,也成全了一段姻缘……不过,这完全可能是金娜的单相思。赖传久来自南洋,谁知道他有没有订亲,有没有婚配?从刘萍的事情看,他好像还没有订亲。就算是这样,他能看上一个妓女吗?他的父母能接受这样一个儿媳妇?人家那是啥出身,啥教养?再说,中间还插着一个琉璃琐,那丫头对赖传久也有点意思,虽说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但架不住成天在一起,日久生情啊……看看刘老静皱眉凝神,半响无语,宋礼堂以为他怀疑自己的诚意,说:“刘老板,这个金娜再能挣钱,我也不敢留她了。她要是安分守已地做下去也行,可她这些日子就像是着了魔,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儿。长此下去,我的翠花书院非关门不可!得,我就这一锤子买卖,谁相中谁带走,我眉头都不会皱一皱的……”
  刘老静打断他:“你小点声儿!日本人也到处找金娜呢,这是四门贴告示的事吗?宋先生,这事儿你找我就对了,我刘老静一定帮你的忙,可以了吧?”
  宋礼堂就差没给刘老静下跪,千恩万谢地走了。
  刘老静来到金娜的住处,把荒木和宋礼堂来过的事情告诉了她。金娜听说荒木来找她,并不以为意,倒是宋礼堂同意让她赎身,十分惊奇。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最典型的莫过于几年前郑大秧子为她赎身从良,结果美梦化成泡影的事了。山门大庙建成开光时,搭野台唱戏,曾请金娜和另一个妓女到场。郑大秧子一下子就相中了金娜,戏散之后,这个横草不动的大秧子竟然跟在金娜的洋车后面,跑了十几里路,一直跟到翠花书院。累得口吐白沫,昏倒在地。此后,他成了金娜的常客。一来二去,他提出为金娜赎身的要求。宋礼堂眯起眼睛打量他半天,认定他是一个拿不出大钱的主,随口开价二千元。这大秧子还真不含糊,当即点头答应。宋礼堂吃了一惊,立刻改口,说金娜是翠花书院的头牌妓女,二千太少,没有三千休想打她的主意。大秧子第二天就送来了三千大洋,要把人领走。宋礼堂脸一撂,说昨天我的话还没说完你就走了,我的意思是没有五千大洋不行……他的话音未落,秧子早有准备,又拿出二千大洋。白花花的大洋堆了一桌子,宋礼堂吐了一口冷气,伸出一只手,道,我知道你有钱,尽管往上堆,啥时堆到把我活埋了,别说一个金娜,连这翠花书院都是你的!大秧子这才明白,宋礼堂是不会放走金娜的,死了这条心。从那以后,金娜也放弃了从良的打算。现在,宋礼堂竟上赶着托人把她卖出去,这可是日头打西边出来了。金娜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弄得六神无主,半响说不出话。
  “金娜,我看得出来,这一回宋礼堂说啥也不敢留你了,这可是你跳出火坑的机会呀!”
  “刘老板,我金娜就全靠你帮忙了!今生今世我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
  “哎,可别这么说。没有你当年的帮助,我刘老静也不会有今天。你有了难我能坐视不管吗?别的都好说,只是这从良的事关系到你的一生,可不能剜筐就是菜,随便找个人家就拉倒啊!”
  “唉……话是这么说。可像我这样的女人,还能有过高的要求吗?能有人替我赎身,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了!”
  这个金娜,还真有自知之明。刘老静捋着胡子想了想,“哎,当年要替你赎身的郑大秧子,还能想着你吗?”
  “他呀,听说那次赎身不成,回去得了一场大病,再也没起来炕,早就见了阎王爷。现在八成烂得只剩骨头了!”
  刘老静顿了一下。既使郑大秧子活着,金娜去他那里也不太合适。目标太大,荒木会跟踪到那里。一个妓女从良还要考虑安全,真是闻所未闻。
  金娜拿出两个金戒指交给刘老静:“跑的太匆忙,只带出这么点东西。刘老板随便交给哪个山沟里的农民,就算我的赎身钱,让他把我带走,给他洗衣做饭,陪他睡觉,能生下一男半女更好……我的命也只能如此了!”金娜的眼圈红了。
  这倒不失为一种办法,还能躲开荒木的魔爪。两个金戒指少了一点儿,自己可以添上一些,眼下宋礼堂的情况是不会狮子大开口了。这件事办起来也不太难,那些山里来卖药材的,让他们传个口信回去,找上门的就会挤破头。像头大牲口一样,被两手粗黑,穿得破衣烂衫的山里人带走,这就是金娜的最后归宿吗?……刘老静不敢想下去,他觉得,心里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东西。
  “金娜,你真的就想这样了?”刘老静定定地看着她。
  金娜默默无语,眼神郁郁的没有神彩。刘老静看得出来,她心里并不平静。
  “金娜,你可想好了,这一去,可是永远陷在山沟里,这辈子也别想出头了!”
  金娜憋了很久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索性放声大哭起来。刘老静虽然急得直跺脚,也没有劝劝她,任她哭个够。金娜的嚎啕渐渐变为抽泣,刘老静轻声说道:“金娜,你有心事瞒着我。对吧?”金娜抬起泪眼婆娑的脸,对着刘老静摇摇头:“都到这个时候了,说什么也晚了……”
  “不!”刘老静坚定地说,“就是到了这个时候了,你才应该把心里话都说出来,说不定可以想出办法的。”
  金娜犹豫着,有些事情她不知道怎样张口。
  “唉,事到如今,还是我替你说了吧!金娜,你心里是不是有人了?”
  金娜的头更深地低下去,只见一头乌发在轻轻地抖动。
  “金娜,你看上的人虽然我也刚刚认识,但我觉得你还是挺有眼力的。只可惜你的身份,没法向人家提亲……不过,让他出头替你赎身还是可以的。不管人家是咋个想法,我也愿意替你问问……”
  金娜没有抬头,嗔怪地吐出几个字,好像不是说话,而是随着呼吸送出来的:“刘老板,别开玩笑了……”
  “这么说你是没啥意见了。你安心住在这里,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不,不!”金娜惊叫着,猛然抬起头来。她脸上一扫悲伤哀婉之态,一副刚毅坚定的模样。“他在我心中圣洁无比,我的一生什么都可以改变,唯有他的样子不会改变。让他为我赎身,是对他的污辱。我决不能让心中的他在我手里受到一点损伤!”刘老静决想不到,金娜心中居然还隐藏着这样的想法。他呆呆地看着滞留在她腮边的一颗泪滴,视线似乎被那莹莹的光芒凝固了。
  金娜仿佛无视刘老静的存在,自顾自地说下去:“这么多年,我看过无数男人的眼睛。不管他们长的什么样,有钱还是没钱,有地位还是没地位,岁数大还是岁数小……他们的目光全都一个样儿,充满着淫荡和贪婪,恨不得一口把你吞下去!唯有赖先生不同,他的目光是那样纯洁,那样深沉。每当我想起他,首先就是想起这双眼睛。我无数次梦想,要是能在这样的目光的注视下生活一辈子,那将是一个女人最大幸福……可是,我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也不配享有这样的机会!和他认识以后,给我留下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要是他永远也不知道我的身份该有多好啊……”她停顿了一下,自嘲般地咧咧嘴:“刘老板,跟你说这些干什么?你的好意我金娜领了,但我命该如此,没有力量可以改变它。你就让我在心中保留他神圣的样子吧!人都说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吃不了苦,有了他,我会度过最困难的日子。我刚刚认识他,就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就成为我心中的顶梁柱,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刘老静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一个妓女说的话吗?十几年了,金娜不知跟过多少男人,有钱的,有势的,英俊的,丑陋的,会说的,会玩的……从未动过一点儿真情,哪怕是小小的心灵波澜。为啥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只有一面之缘并无肉体接触的男人,让她难以忘怀?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也许,这就是评书和戏台上百说不烦、百演不厌的一见钟情?这应该是人间最美好的感情吧?这它天生就应该属于七仙女,而不应该降临在一个妓女身上。细细想来,再大的世界也不过只有男人和女人,出现这样的事也不足为怪。金娜的态度激发了刘老静,他觉得面对这样的女人,如果不出一把力,实在是对不起她的真诚。可是,金娜毕竟是妓女呀!她的真诚有几个男人会相信?弄得不好,人家会怀疑你没安好心,这是何苦呢?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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