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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相逢的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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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再会面时,已经是说再见的时候了。
  “我们老俩口就不走了,留在这儿,给你们守着这个家,日后无论你们去到哪里,都别忘了,在东阳城有个家,永远给你们亮着灯。”熊九太爷提杯。
  家是没有实体的,一间灯火通明的屋子不是家,家是那间屋子里为你点灯的那个人。
  方成有一间小小的院子;
  王盛兰有一间大大的院子;
  凤凰游有整座朝凤山庄。
  可当那个重要的人离开的时候,家也跟着他一起离开了,从此,那个被留下的人开始流浪。
  但是啊,你浪迹天涯十数年,忽然对上了一双动人的眼睛,你们事先没有过任何约定,但就是不约而同做了一个决定,于是:
  方寸间的马背是家;
  一个温热的手掌是家;
  熊家大院当然也是家。
  “祖父,你要好好照顾祖母哦!”王盛兰歪着头说。
  “那是自然!保准……”
  熊九太爷话还没说完,坐在二人之间的红杏花就给这一老一小脑袋上吃了个包。
  “我当初就是上了臭丁喜的鬼当!现在我算是想通了,你们就是一伙儿的,合起伙来算计我!什么以大局为重,现在整个江湖都知道我红杏花嫁人了,嫁的这叫个不明不白!”
  “老都老了,就别端着了。”午不言的脸已经喝了个通红,这一插嘴脑袋上也挨了一捶。
  “是!可有的人偏是不服老!见了人家紫霞,那对三角眼跟这地瓜似的,也是白玉京脾气好,换做是我,非给你眼睛挖出来下酒不可!”红杏花说着,夹起一块拔丝地瓜就往午不言碗里扔。
  白玉京和袁紫霞相视一笑,两只手在桌下紧紧的牵着。
  “你这老太婆,嘴真是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照你这么说,那这小白什么事也不用做了,找这么好看的媳妇,就守在城门口,见男人就挖眼睛,况且,又不是我一个人看,你家老熊也偷着看了好几眼,我都算着呢!”
  “你!”
  红杏花一站起来,熊九太爷就吓得捂住了两只耳朵,被拧的却是午不言。
  “你把我绣的鸳鸯鞋给我脱下来!现在!立刻!马上!”红杏花整张脸都在用力。
  “我脚臭,吃着饭呢!你以为我爱穿!哼!”
  两个老家伙吵的是不可开交。
  “紫霞,你们准备去哪儿?可和我们一起去孔雀山庄?”王盛兰轻声问。
  “我们就不去了,毕竟我刚‘死’,现在还不是‘诈尸’的时候。”袁紫霞笑道。
  王盛兰咬着下唇,轻轻叹了口气:“好舍不得啊。”
  “会再见面的,下一次,我也想看看传说中的‘讨人喜欢’的丁喜。”
  王盛兰的脸唰的红了,连忙找凤凰游岔开话题。
  “小姑姑,你会去吧?”
  “嗯!我要去。凭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将青龙会斩草除根的,只有大家团结在一起,总有一天,我也能找到我的杀父仇人,亲手解决了他!”凤凰游恨恨道。
  “那我也去!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江自流道。
  “这么着我也得去,吃了老凤半辈子,我得替他看着这个坏心眼的小狐狸!”钱眼开道。
  “还有我,我也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午不言,他已是个古稀老人了,虽然说起话来不着调,可已是满头白发,过度饮酒让他看起来要比熊九太爷老二十岁。
  他要去,是谁都没想到的。
  “你说什么胡话?人紫霞姑娘又不去,你一个老家伙去凑什么热闹?”红杏花脸色变了。
  “我去看看我的老朋友,然后就在那儿安个家。”他仰头倒进去一杯酒,脖子瘦的只剩一层皮,那条被魔刀划破的伤口过了好久才结了痂,他的身体是真的老了。
  “你不回来了?杏花村你不管了?”红杏花声音都变了。
  “我老了,不做伙计了。”午不言沉声道。
  “你在我这做了十八年的伙计,你哪有什么朋友?”红杏花道。
  “有一个,二十年前的天下武功第一,‘大雷神’金开甲。”
  “可是,金老前辈早在十一年前就已作古。”白玉京道。
  “是,可这件事我却在两月前刚知道,我躲在这里太久了。”
  他的眼睛眯缝起来,遥远的看着门外,那里一无所有,却好像装满了他的一生。
  “二十年前,打我输在他的风雷神斧下,便决计隐退江湖,那年我五十岁,可心里的那股傲劲儿却和个少年没什么两样,
  我丝毫没想过自己会输,金开甲不是个灵活的人,你从他用的武器上便知,他属于稳扎稳打那类人,
  他的武学要义就是四个字:专心、苦练,当然,他也是这样做的。
  那时,我从不赞成世上有第二这个说法,因为所有的第二都应该死在第一的剑下,否则,何来的第一?
  若是那一仗我赢过了他,我会毫不犹豫的斩下他的脑袋。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我活着,活的比他还长。
  我初入江湖便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四处找人打架,一打就是三十年,那是我第一次输,我让他给个痛快杀了我,他却说——”
  【若不是你心中有杂念,我未必能打得过你,我能赢,只有一个原因:我想的是把你打倒,你想的是做天下第一。】
  “后来,我们有过约定,他说他等着我,等我放下了心中的杂念,能静心只做眼前事的时候,再与我公平的战一场。
  我想了很久,还是想做天下第一,如果不做天下第一,我又为何要将谁打倒呢?
  再后来,在泰山之巅,秋老头用孔雀翎斩断了他的拿斧手,金开甲隐退江湖之前,找我履行约定,
  他用左手拿斧,没了左臂,我还与他比试什么呢?我们坐在一起喝了一夜的酒,
  那便是此生,我们的最后一次会面。
  秋老头打败了金开甲没成为天下第一,
  二十年了,前日就在这院中,那个大和尚见到我这拔魂索时,还是称我为‘第二’,
  也是那一刻我才想通,天下第一只出现在一瞬间,它不是某种武功,也不是某个特定的人,而是一股气,一种精神。
  金开甲打败我用的正是他身上的那股正气,那种精神。
  而我之所以输的服服帖帖,不是因为我倒下,而是因为他就像一面镜子,我从中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
  “孙女儿,你多看着点那个老家伙,他倔得很,你……”
  “哎呀,好啦,祖母,我知道,你就放心吧!除了你,我们都特喜欢午老头!”王盛兰道。
  此时的午不言,正欲上马,腰间挎着他的拔魂索,背上背着个小小的包袱。
  大概只装得下两套换洗衣物,难以想象,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老许!”红杏花踟蹰了半晌,还是喊出了这个她喊了十八年的称呼。
  他是江湖的午不言,却只是杏花村的老许。
  老许走过来,二人四目相对,眼睛里都隐隐的闪动着一种幽深的光,不很明亮,却足够深沉。
  一对老人的十八年,是何其的珍贵、漫长又短暂啊。
  “拿着吧,你这辈子,也没个女人,连夜给你绣的,留个念想。”红杏花说着,塞过去块白绢帕子。
  “这是个啥?”老许面露难色。
  “废话!当然是个耳朵!照着你的耳朵绣的!”红杏花说最后一句的时候,似有点哽咽。
  “我们都老了,不知这辈子还能不能见上。这么多年,和你呆在一块儿,说实话,我挺开心的,谢谢。”老许喃喃道。
  红杏花此时已背过身去,小小的手捂着小小的脸,直到老许的马走远了。
  “老许!”她往前跑了两步:“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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