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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过往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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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很久以前,好吧,也没多久。
  那年我十二岁,跟随老爹,来到刚纳斯城。
  这是特瑞拉帝国一座新兴的城市,就在西雅特林地边缘,人来人往,非常繁荣。
  老爹说,新代表希望,代表更多机会。
  但是后来我发现,机会给的是那些建设城市的人,不是我们这些构成城市建材的人。
  我们,就是那个需要被人抓住的机会。
  刚纳斯城要发展,需要空旷的土地用来耕种,需要大量木材用来燃烧、建筑。
  于是,老爹成了一名伐木工。
  就像其他伐木工那样,他每天早上,天一亮就出门,这样到达森林时,露水不会太重。
  他们把砍下的大树拖到指定的地方,我就在那里,用斧头、锯子,清理掉树皮、树瘤,弄得平平整整。
  这不是为了卖个好价钱,而是为了拿到工钱。
  刚纳斯的伐木工太多了,多到整个城市被木屑淹没,各种木头的气味重过身上的汗臭。
  可是啊,没有一个人赚到钱。
  我们穿着伐木工工会发放的、又厚又重的工作服,里面被汗水打湿、烤干,又打湿,又烤干,盐粒结成一片片硬块,硬块又被揉碎成粉末,从下摆、裤腿上落下。
  每次走路,都会发出簌簌的声音。
  衣服磨出破洞,变成一条条的碎布,再也挂不到身上。
  我们只好抠出微薄的薪水,买粗布纺织的衣服。
  很多人离开了,有的回去家乡,有的躺在地下。
  就当我以为,我们也会走的时候,老爹忽然惊喜的告诉我,有好消息。
  森林猎人招收学徒。
  我的年龄超了两岁,不过不要紧,我长得不算高大,没人能看出来。
  因此,我成了一名猎人学徒。
  我不再住在刚纳斯,和我的老师搬到了林子里的猎人小屋。
  老爹也跟了出来,住在不远处的伐木场。
  老师的狩猎技术非常棒,我不再吃带着木屑味的黑面包,隔三差五能吃一顿肉,偶尔还能偷偷带回去,给老爹一些。
  尽管皮子没我的份,但每处理一张皮子,老师都会付给我工钱。
  那是我最舒服的时候。
  可惜,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
  一群狼来到了伐木场附近。
  西雅特林地背靠丘隆山,那是一座庞大的山脉,传说中不止有一条飞龙,有狼群当然不奇怪。
  但是,这群该死的畜生,它们咬死了我的老师!
  他老了,眼睛没以前那么锐利,弓上紧缠的兽筋也解了下来。
  即使这样,他也只能拉开一半,箭矢失去了准头和力道。
  可他依旧是个老猎人,不应该这样死亡。
  米罗达教导我们,猎人亦是猎物,我们都是自然的一部分。
  好吧,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不过,我可没老。
  在我死亡之前,我还是个猎人!
  而它们,都将是我的猎物!
  至少,一开始的几年里,我都是这么认为的。
  直到我二十一岁那年,看到那头狼的时候。
  它浑身雪一般白,眼睛里闪烁着比人还要冷静的光,甚至让我感觉到了它有种说不清楚的睿智。
  就像我的老师,在小屋中讲述狩猎经验时的那样。
  自信而温和,仿佛一切猎物都逃不出他的掌握。
  在那一刻,我忽然知道,我可能会死。
  但那又怎样?
  在那之前,我的弓箭会射穿它的头骨,一定!
  狗屎!
  事情又变了。
  就在我要和它拼命时,伐木场有人被咬伤,两个孩子被偷走。
  我记得清楚,当我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死了,肚子被掏开,内脏被吃的一干二净。
  我又看到了那头狼。
  纯白色的皮毛,冷得像冰的眼睛。
  没有丝毫感情。
  这个畜生!
  但是我不会吃亏。
  我射死了他的同伴和孩子,两条幼狼,其中一个和它一模一样。
  这就是我的复仇。
  它离开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胜利的时候,第二年,它又回来了,再次袭击了伐木场。
  一个伐木工的妻子被咬死,但它们没吃她的尸体,而是拖到街道上。
  它们在挑衅我,我感觉得到。
  所以,我也让它感觉到痛苦。
  四头灰狼,可惜没有幼狼,它把它们藏得很好。
  接下来的十多年里,它每隔一两年,都会来伐木场。
  人们受不了生活在恐惧之中,大部分人离开了,包括我年老的父亲。
  但我选择留下,我必须留在这里。
  还有一些人和我一起,他们无家可归,离开这里,也没其他地方可去。
  我告诉了它们防范狼群的办法,爬树,然后吹响哨子。
  我会立刻赶到,让那群畜生尝尝我的厉害!
  在二十多年前吧,我三十六岁的那年。
  它们又来了。
  呵!我早有准备,铺设了十几倍的捕兽夹。
  那一次,我杀得很爽。
  十七条灰狼,四只幼崽,只差一点,就彻底解决这个麻烦。
  我想,一定是我的老师、我的父亲,是那些伐木场死掉的人们,在大母神的花园中帮助我。
  我信心满满,走向它。
  那个每天晚上带给我噩梦的家伙。
  它中了我一箭,就在脖子上。
  哦,它还没死,不过也快了。
  我盯着它的眼睛,用刀划开它的白色皮毛,想看看它死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人一样,感觉恐惧。
  但我握刀的手忽然被什么东西箍住,疼痛让我忍不住惨叫。
  那是一条蛇一样的触手,上面有一节一节黑色花纹,那不是花纹,而是牙齿!
  它们正在啃咬我的手腕!
  这条触手,就从白狼肚子里伸出来,而且那个破口越来越大,在里面,更多触手抱成一团。
  就像挖开的蛇洞,不,比蛇洞还恶心几十倍、几百倍!
  它们争抢着向外挤,无数条触须缠向我的手腕。
  我害怕了,惊恐着逃走,甚至连怎么挣脱的都不知道。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它。
  从那以后,我只听到过它的嚎叫。
  我只是处理狼群,再也没敢去寻找它。
  我,是个懦夫。
  “等会。”
  孟庄抬手打断了老猎人,
  “你说,你已经很多年没见过它了?”
  老猎人抱着膝盖,双目无神道:“是啊,二十三年?还是二十五年?我连这个都不敢记得太清楚。”
  “可是,我来的时候,搭着一辆大篷车。送货的人说,他每年都能见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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