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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一个女人引发的流血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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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躺,就足足躺了半个月的时间,被费舍尔安排的女仆当做瘫痪的病人一样照顾了半个月。尤其是在那年纪足够当他妈的女仆的照顾下,约翰从来没有觉得半个月的时间竟是如此的漫长,就像是度过了十几年一般。
  更让他受不了的就是那女仆有意无意的撩拨,再加上那双眸子里蕴含的渴望,吓得约翰直接搬离了费舍尔家,好在费舍尔在镇子上给他安排了个房屋,让他有个栖息的地方,不然就只能躺在旅馆中了。
  旅馆的哈里被约翰干掉之后,费舍尔又派了个家伙前去管理,镇子上的商铺大多都是他开的,死了个酒保费舍尔也并不在乎,更何况哈里跟托尼一样,也是鬣狗帮的探子,那费舍尔更加不在乎了,甚至还要拍手叫好。
  不过这些都已经过去了,酒馆新来的酒保正是之前杂货铺的老板,说来也怪,自从他去酒馆干事之后,酒馆的收入上涨了不少,就连那些姑娘上起班来也比以往更加积极许多。
  “咚~咚~”
  约翰的房门被人敲响,正好约翰此时也穿好了衣服佩戴好徽章准备出门前往警局就任。打开门,便看到先前的杂货铺老板此刻正站在门外,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他现在是酒馆的管事人,要是不跟约翰这个新上任的警长搞好关系,那他酒馆闹事的人就会肆无忌惮起来,这对他来说,可是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看着眼前的人,约翰不禁有些疑惑,“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酒馆的新酒保,亮了亮手中的礼物,笑道:“约翰警长不是为了保护我们碎石镇受伤了嘛!带了点礼物过来看看您伤势好些了没?”
  见是来送礼的,约翰当然不会拒之门外,不过收礼物也是有门道的,一般不熟悉的人送礼,十有八九是有事相求,所以他也不急着接过礼物,而是将酒保引进了门内。
  房间不大,只有一个客厅和一个卧室,厨房就在客厅的位置,只是约翰这个懒人是怎么也不会下厨的,有那时间还不如去酒馆多喝两杯酒。
  邀请他在客厅做下,倒了杯水递了过去,约翰也不绕圈子,直接问道:“你这次来送礼,是有什么事吗?”
  酒保也是久经事故的人精了,将手里的礼物放在了桌子上,“也没什么事,这不是被老板安排接受酒馆了嘛!最近镇子上出的事情太多了,警局的人忙不过来,所以酒馆里闹事的人就多了起来,知道约翰先生就任了警长一职,所以过来拜访一下,还有个小请求就是希望约翰警长没事的时候多去酒馆转转。”
  话说完,便将面前的礼物推了过去,“送您的一点礼物。”
  说完,戴上帽子便直接推开房门走了出去,也没管约翰答没答应。
  约翰也对他送来的礼物有些好奇,拆开外面包裹的一层报纸,只见是一瓶威士忌,而威士忌外面还被包裹了一层,约翰捏了捏,还挺厚,粗略数了一下,足有两百美金。
  笑着将酒塞进了柜子里,约翰便出了房门。
  约翰的房子跟警局隔得不远,就在街对面,这里原先是托尼的住处,只不过现在变成约翰的了,包括约翰胸前的那枚黄铜徽章。
  由于镇子上只剩下了两个警察,一个要在晚上值班,白天也只有一个人待在警局之中。约翰刚进门,就见到一个人脚搭在书桌上,脸上盖了顶帽子,正在那呼呼大睡。
  约翰也不计较,而是搬了把椅子放在他的对面,将腰间的转轮手枪拿在手中转着,就在约翰转的正开心的时候,突然一声枪响,吓得那人直接从椅子上滚了下来,脸上的帽子直接掉到了一旁,趴在地上找了半天才拔出自己的枪,抬起头大喊:“哪个混蛋敢在警局开枪,不要.......”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约翰正坐在他面前,无聊的转着手枪,“哦,不好意思。有些无聊,就想转枪玩玩,没想到走火了,还好枪口没对着你,不然你可能就要在美梦中待一辈子了。”
  半开玩笑半威胁的话语,让那人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虽然早就知道了约翰接受了托尼警长的位子,但是他们心底对于约翰这个外来户,还是不怎么信服,甚至在心底有些看轻。
  不过今天的这一声枪响,瞬间让他明白,这家伙可是受了重伤也能跑上数百公里,并在决斗中杀死托尼的狠人,不仅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那人从脸上挤出个难看的笑容,“约翰警长,咱们镇子上一直都没什么事,所以就在警局离睡着了。”
  约翰摆摆手,“没事,接着睡。我玩我的枪,你睡你的。”
  听到约翰的话,那人哪还敢睡啊!要是再睡,估计接下来自己真的可能就要成为第一个做白日梦而死的人了。一双手不停的揉搓着,脸上透露些挣扎,许久这才开口道:“约翰警长,我错了。我一定会好好工作,对您的命令绝对服从。”
  约翰等的也就是他这句话,虽然不是发自内心,但好歹也是开了口服了软,只要口服了,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心服。
  约翰从地上捡起帽子,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戴在了他的脑袋上,“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沃森,先生。”
  “好的,沃森。刚刚酒馆的酒保找了我,说是他的酒馆里晚上会有人闹事,你去找下另外那个警察,告诉他,今晚酒馆喝酒,我请客。”拿了钱收了礼物,就要帮人家办事,好在自己也是有属下的人了,这些事也不必事事亲为,让手底下的人办事,自己拿钱,多好。
  “好的,先生。”沃森重重的点点头,脸上带着某种神圣的光芒,像是接了什么危险人物,即将英勇就义一般。
  目送着沃森先生离去,约翰不禁在心底吐槽道:“这家伙还真会装。”
  看着沃森先前坐着的椅子,往上一趟,双脚搭在书桌上,别说还挺舒服,整的自己也想睡觉了。脸上盖上帽子,约翰打算先眯会儿,等晚上和两个下属认识一下。
  就在约翰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传来“砰”的一声枪响。
  双脚落地,腰间的枪瞬间就拿到了手上,掉在地上的帽子也来不及去捡,约翰冲出门就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跑去。
  沃森和正在家里睡觉的契科夫,也拿着枪跑到了大街上。
  契科夫看了一眼自己的新上司,“听声音,应该是酒馆的方向。”
  酒馆在镇子的东面,三人拿着枪,快速冲到酒馆的门前。就在这时候,一个男人以屁股着地的姿势,朝着门外飞来。
  约翰看着面前飞来的巨大暗器,也不躲,直接就是一脚将他踹了回去。空中飞过来的男人,原本以为自己会摔得很惨,结果没料到屁股上传来一股巨力,整个人改变姿势朝着前面飞扑,整个人趴在了台阶上,嘴里的牙齿正好磕在地板上,牙齿直接磕断了几颗,满嘴的鲜血。
  约翰比了个手势,自己站在破碎的大门前,契科夫绕到了后门的位置,沃森双手握枪站在约翰的身前。等了十秒,两人撞开碎裂的大门,冲了进去。
  冲进去的瞬间,约翰就看到了酒馆内的黑大汉正和好几个陌生人打作一团。还有一个人躺在地上正大口吐着鲜血,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黑大汉和五个男人对打,丝毫不落下风,粗壮的身体让人一拳打在身上仿佛挠痒痒一般,但是被他揍上一拳的话,就和地上的男人差不多了。那五人也不硬刚,而是不停骚扰游走,双方一时间陷入了僵局,就看谁先撑不住了。
  约翰朝着天花板开了一枪,打作一团的六人纷纷停手,看向了他,在看到他胸前的黄铜徽章之后,脸上凶恶的表情纷纷收敛了回去。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底盘,做人还是低调一点好。
  没听到打斗的声音,酒保的脑袋从柜台后面探了出来,一双贼溜溜的眼睛瞬间就看到了约翰,急忙跑上前哭诉道:“约翰警长,您可算来了。他们把我的酒馆全给毁了啊!”
  此时酒馆内的桌椅全都成了碎片,酒柜上的酒也被打碎,流了一地,损失不小,也难怪他一副心疼的模样。
  约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到几人的面前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在碎石镇的酒馆闹事?”
  那五人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领头的人站出来说道:“我们几个是赏金猎人,路过这里。想要找个姑娘开心一下,但是这个肮脏的黑鬼找茬,还打伤了我们的一个兄弟。”
  听到这,那黑大汉立马反驳道:“别听他们胡说,明明那姑娘是我先看上的,你们非要抢,抢不过就想开枪杀我,被我打伤了,现在又要告状。”
  双方各执一词,约翰只好看了蹲在角落里的安妮和身边的酒保一眼,酒保垫着脚,在约翰的耳边说道:“的确是那个黑大汉先来的,不过安妮不想做他的生意,那黑大汉不乐意,一个劲的纠缠。然后这群人就进来了,他们也看上了安妮,两边争执不下,所以就打起来了。”
  虽然联邦国废除了奴隶制度,但是这种歧视由来已久,哪怕是后世还是存在,现在南北战争刚结束没几年,国内普遍存在肤色歧视的情况,在安妮和那群赏金猎人的心底看不起黑色皮肤,只能说是历史和时代的弊病。
  不过约翰这个来自后世天朝的人,不会歧视任何人,也不会因为肤色就产生偏见,“你们几个全都跟我去警局,地上那个送去诊所。”
  听到约翰的话,那群人立马有些不乐意了,“我们没错,错的是这个黑杂种。哪怕你是警长,你也不能乱抓人。”
  听着面前那群人叽叽喳喳吵成一团,约翰的头都大了,对着他们的脚边就是一枪,瞬间他们全都闭上了嘴巴。领头那人强忍住内心的怒火,扶起躺在地上的同伴,就朝着酒馆外走去,约翰递给了沃森一个眼神,示意他把他们的枪都给卸了。
  沃森上前,正准备拿走他们的枪,哪成想,那群人立马炸了锅,一个个掏枪,就准备要火拼一场,约翰可不给他们这个机会,右手一抬,放在腰间,左手扶着击锤。
  “叮~叮~叮~叮~”
  四把枪朝着远处飞去,腰间的手枪还冒着一阵白烟,那群人哪见识过这么准的枪法,当下就懵了。沃森也不用收缴他们的枪了,直接拿着绳子将他们捆成一串,拉着就往门外走。站在后门的契科夫,走过约翰身边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那黑大汉嘴巴张的都快要掉在地上了,他倒是光棍,将自己的枪扔到地上,伸出双手,做出束手就擒的样子。
  看了一眼地上那把锈的不成样子的手枪,眼皮子一阵跳动,那枪还能开吗?
  捆住黑大汉的双手,约翰忍不住问道:“你的这枪,还能当枪用吗?”
  黑大汉下意识的想要挠头,结果双手被捆,只好作罢,他疑惑的回答道:“买了没多久,还没开过。但是卖我枪的那人说这把枪历史悠久,曾经是谢尔曼将军的配枪,只是他在一次战争中遗落在了战场上。那人还说我骨骼惊奇,是个万中无一的天才,这把枪就是在等我成为它的主人。我一开心,就买了。我看着挺好的啊!虽然有点锈迹,但是应该还能用吧!”
  约翰捂着额头,得,自己遇见一个憨批,地上那把锈迹斑斑的柯尔特M1851历史是挺有历史的,没点历史也不可能锈成这个样子。至于开枪,幸好黑大汉还没开过枪,不然手是不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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