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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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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总在酒馆找工作,这也算是行业内默认的规矩了。你挎把剑走进来点杯最便宜的麦酒,找个角落坐着喝,就会有活儿找上门。谁叫这世道不太平呢?老爷小姐要保镖,做生意的要打手,当官的要人维持治安,反正会用剑绝对饿不着。遇到最顺利的时候,甚至酒都没来得及点,雇主就迫不及待挨过来,问他“你剑用得怎么样?”
  你到底行不行?对这问题他又爱又恨。心情好了当场拔剑耍两个剑花给顾客看看,心情不好了拉低衣领,让别人见识见识胸口那道疤。
  靠这两招他总能招揽到生意,但那是以前。这些天不同以往,他坐在这儿好一阵了,酒都喝完也没人来。跑堂的瑞秋极其刻意的看了他好几眼,是变相下了逐客令。
  总不能坐一个钟头才点杯酒吧?他耸了下肩膀准备挪屁股。继续坐下去到打烊也不是不可以,但聪明的佣兵通常不会去招惹酒馆老板,人必须懂得留后路。刀口舔血的行当做不长久,非要干到底往往死路一条。在那之前金盆洗手,帮酒馆看门顺带娶了女招待是不错的归宿。
  瑞秋这小娘们,虽然脸一般鼻孔往上翻还长雀斑,但身材好啊,瞧那屁股绝对好生养。走起路来小腰一扭一扭的,是个尤物。为瑞秋他都跟人打过架,某个酒鬼对女招待毛手毛脚,偏偏遇上能打的佣兵,结局不言自明。
  凭借那次表现,老板绝对会考虑雇我当看门的,瑞秋也会答应嫁给我,对不对?尽管这女人搞不好是暗娼,为了名声只卖屁股给过路旅客的那种。
  先看看你吧,他抬起了手,皮手套磨损掉色,衣袖下面打的补丁都表明了他有多穷,在为了钱就挥剑这行干的有多失败。
  护送有钱人的保镖不是随时都能当,自从镇长去世后,新官上任那位对维持镇墙外的治安兴趣不大,比较喜欢巧立名目的收税,街坊都说这是为了补买官的缺。总之拜新镇长所赐,他事实上处在半失业状态,离提前退休给酒馆看门只剩一步之遥。
  你没有选择了,认命吧。他放下空酒杯离开座位朝吧台走去,跟急匆匆过来收拾桌子的瑞秋擦肩而过。他忍不住回头欣赏女招待因为弯腰而撅起的屁股,隔着裙子亦是轮廓分明。嗯,不急,就快属于自己了。
  才走到一半,在吧台后打瞌睡的强森猛地抬起头,却不是看他。每个酒馆老板都有随时随地关注大门的本事,否则错过了顾客或者逃单的白痴,也别做生意了。
  那张总是对他拉长的胖脸瞬间堆满了笑容,叠起的皱纹把眼睛挤成了一条缝。强森绕过吧台走了出来,脚步快的不像将近一百斤的死胖子,惹得他也跟着回头去看。
  骑士老爷,侍从,还有修女,这是他的第一印象。正走进来的三人都属于那种把职业穿在外面,好叫人一看便知的类型。修女身穿缺乏装饰的朴素白袍,宽大的旅行斗篷遮住了脸,别说长相,连年龄都看不出来。骑士和侍从在盔甲外套了件白罩衣,三人胸口的位置都绣有金色长矛的图案。
  太长的观察时间就意味着挡了路,成了碍事的白痴。强森差不多是直接挤开他,站到了佣兵前面。酒馆老板在围裙上搓着手,对新来的顾客奉上了只为讨好的笑容。
  “大人,你们是用餐,还是住店?”
  走前面开路的是侍从,骑士修女都在后,强森这口大人是对着个年龄不超过十五岁的少年喊的。
  挺胸抬头的少年侍从和点头哈腰的胖老板形成了鲜明对比,令旁观的他忽然不再想给这家店当保镖了。
  “我们吃了就走,老板。”没等少年开口,骑士就接了腔。
  瑞秋听到后赶紧用力擦了两把桌子,屁颠屁颠来请骑士跟修女坐到刚才他的座位上。那儿在角落,离壁炉和厨房都近,位置相当好,也是瑞秋之前赶他的原因。
  骑士没回应女招待的殷勤,而是站在酒馆正中央,把周围看了个遍,好像坐着喝酒顺便看稀奇的顾客都是罪犯。他是其中被骑士看的最久的,久到他不得不鞠了一躬,做了自我介绍,免得骑士老爷把他当土匪给收拾了。何况骑士也不算冤枉他,佣兵名声一贯都不好。
  “我叫迪恩·伍德,大人,女士。”男人介绍自己当然不能忘记在场的女士,这点教养他还是有的。
  骑士嗯了声算是回答,嘴都懒得张,倒是站在后面的修女拿他多看了两眼。修女眼睛是蓝色的,和他一样,鼻梁挺直嘴巴不大。其余部分都藏在兜帽之下,想看也看不了。
  大人和女士落了座,侍从跟强森点了菜又走出去,多半是喂马。强森走进厨房帮忙去了,这就是家夫妻店,强森老婆当厨子,谢天谢地瑞秋不是他们女儿,否则真难想象有人竟然让女儿当娼妓。
  他拉了把椅子在吧台坐下,现在已经过了傍晚,与其回那个在围墙下搭的狗窝凑合不如在这儿耗着。骑士老爷只带一个侍从却坚持“吃了就走”,考虑到他们还有位修女要护送,杰克只需毛遂自荐,挣个快钱总是可以的。
  诶,这位大人,你不知道夜路上都是绿皮吗,搞不好还有蜥蜴呢。台词他都想好了,只等骑士用餐完毕。即便最终老爷不需要保镖,他也能去马圈睡觉。迪恩是在提前排除竞争对手,他相信只要露脸的次数足够多,大胖子强森就会发出工作邀请,免去迪恩下半辈子风餐露宿之苦。
  拿命换钱这事儿,谁愿意干呐。
  “嘭”的一声,酒馆大门与其说是被推开,不如说是撞开的。骑士老爷的侍从破门而入,当着众人睁大的眼睛,少年跌跌撞撞跑了好几步才栽倒。侍从在身后留了一串血脚印,趴在地上对骑士和修女伸出手,看着像求救,说的却是“跑!”
  最先逃走的是顾客,胆小鬼争先恐后挤出了门,钱都不付。女招待瑞秋有无数次应对酒馆斗殴的经验,当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到了吧台下,速度快的令迪恩暗自佩服。
  骑士霍得站起来拽起修女就跑,动作太大抖掉了修女的兜帽。露出一头金灿灿的长发,在蜡烛映照下像是发着光。骑士和修女直接钻进了厨房,这是常识,因为厨房通常都有后门。
  刚才还喝酒聊天的地方转眼间只剩下了迪恩,佣兵倒不是故意装勇敢,他是没想好要不要带着瑞秋一起跑。不管是谁伤了侍从,听脚步声很快就会进来了。
  半扇开半扇关的门再次被撞开了,一口气冲进来三个人,他们既不看倒地的侍从也不理在吧台的迪恩,只管往厨房跑。要怪就怪强森的妻子蠢到掀开布帘伸了个头吧,这下连傻子都知道人会藏哪儿了。
  像他这样拿剑的经常会面临一个“该帮谁”的问题,这次不算很难。一边是骑士团的老爷,一边是身份不明的杀人犯。迪恩深吸口气拔出了剑,他希望骑士没侍从那么不禁打,以一敌三还能势均力敌,好让他有机会从背后捅人刀子。
  厨房里传来了搏斗声和女人的尖叫,听起来骑士老爷表现不错,值得拔刀相助。
  “你!就是你!”
  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他一跳,迪恩转过身,又看到了一位新来的。但这人没做战士打扮,穿着白袍胸前也绣有泰拉之矛,从头戴的红帽和挂在外面纯金打造的圣母像看,职位应该在牧师之上,至少是位主教。
  “我?”迪恩咽了口口水才能回答,他本已做好准备投入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这会儿却被迫回到文明人的状态,去跟地位远高于自己的大人物对话。
  “对,就是你,你是佣兵吧?我现在命令你立刻去帮助泰拉的仆人,把冒牌骑士和修女抓起来!”主教叉腰说话的模样威仪感十足,如果地板上没趴着个死掉的少年煞风景就好了。
  迪恩只有点头的分,带一个侍从的骑士和有三名手下的主教谁更有权,他分得清。
  佣兵为钱办事,难道不对吗?迪恩在心里叹了口气,举起剑走进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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