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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乔阅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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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要回京了,过来走走。”乔阅晗说着,竟走近言浩,在他身旁坐了下来!
  言浩甚至能闻到她头发上的芳香!
  内心慌得一比,但表面上依旧淡定:“哦。”
  要回了啊。
  听到“回京”二字,言浩又兀自有些感伤,刚才太陶醉,都差点儿忘了,乔阅晗毕竟已和自己相隔一方。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
  作为天选之子的言浩,并不打算一直留在通市,而乔阅晗所在的京城,就是他的首选根据地。
  “对了,谢谢你啊,”乔阅晗忽然扬起左手,还得意的晃了晃,“这个礼物我很喜欢!”
  手腕上,一条工艺精美的银饰手链在夜灯下闪着璀璨的光,配她白皙光洁的手腕,相得益彰。
  是……他买给乔阅晗的生日礼物?!
  那是言浩听说乔阅晗回来后,逃课去商场精心挑选的,不算很贵,但几乎消耗了他存了一整年的零花钱。
  只是想不到,她会真的戴在身上。
  此刻没有什么词语可以形容言浩的心情,爱恋,诧异,惊喜,感动?
  都不足以。
  完全无法冷静!
  他甚至能想象到自己此刻的模样,在乔阅晗眼里应是多么……滑稽?
  不会的。
  乔阅晗应该见多了男生为她疯狂的样子,自己这点慌乱,又算得了什么。
  自己对乔阅晗的喜爱,从来没有表达过。
  不是因为她不值得,而是曾经的自己患得患失,从不敢迈出那一步。
  如果现在仍旧没有勇气说出口,那就任由情绪出卖他吧。
  让她知道,他此刻的心底在雀跃,也没什么不好。
  这么一想,心里反倒坦然了……
  “你不想亲口跟我说一句,生日快乐吗?”
  言浩愣住,然后才反应过来,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生日快乐!”
  然后赶紧解释:“抱歉啊,那天,昨天,我……家里有点事儿,就没进去,你别生气啊……”
  “没关系呀,”乔阅晗浅笑着,竟然偷瞄了一眼言浩怀里的吉他,“我可以试一下嘛?”
  “额……当然!”言浩赶紧让琴。
  女神发话了,莫敢不从啊。
  有点飘~
  而且乔阅晗一看就是懂音乐的人,能让她分享自己的爱琴,言浩巴不得呢!
  果然,乔阅晗的动作极爱惜。
  她接过吉他,学着言浩的样子叠起腿,将吉他抱在自己怀里。
  言浩的目光经过乔阅晗的胸口看向吉他时,忽然心头一热。
  嗯?已经发育得这么好了吗……
  呸!
  呸呸呸。
  言浩赶忙挥散自己无耻的念头。
  移开视线,只见那纤长的五指轻轻抚过琴弦,拨出了一组巧妙的和弦,青涩,但动人。
  “音色真好……”乔阅晗闭着眼细品,继而展露出一丝微笑。
  “你也会?”
  “不太会的,我学的是钢琴,对弦乐了解不多。”乔阅晗坦言。
  钢琴,是啊。
  当初三中校庆,文艺汇演时乔阅晗表演的钢琴独奏,却并未展露歌喉。
  否则,一定会引起更强烈的轰动吧。
  言浩顺势望向乔阅晗抚琴的手指,十指修长,指节分明,真美。
  不愧是一双轻松驾驭“琴中之王”的手!
  可是这双手似乎并不满足于驾驭钢琴,这双手在言浩的吉他琴弦间也开始青涩起舞,虽然弹的都是最简单的和弦,但论衔接与质感,也的确能听出她出众的音乐审美。
  言浩仔细聆听着,像是又get到了乔阅晗身上的新惊喜。
  “你,过的好吗?京城的生活,应该比通市有意思多了吧。”
  “还好吧。”琴音停了,乔阅晗微微仰起脸,看向天空,似乎在认真思考着什么。
  然后她认真地转过脸颊对言浩道:“不过,没有了一个对我穷追不舍的对手,好像我自己都变得没那么努力了。”
  没有了一个穷追不舍的对手,自己变得没那么努力了?
  这句话虽然别扭,但言浩却听懂了。
  当初他失去学习动力,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乔阅晗的离开,乔阅晗都不在了,言浩就失去了胜负欲。
  他就只想赢乔阅晗,而且他还天真地以为,只要在学习成绩上胜了一筹,乔阅晗就会对他青眼有加,甚至心生爱慕……
  的确太天真,家里出事后言浩才想明白。自己除了学习成绩和乔阅晗靠近一点点,其他方面,天赋,外貌,家世背景哪点能入得了乔阅晗的眼睛?
  就算这姑娘现在不懂金钱名利,和自己牵手成功,也难保未来的岁月自己不会在无时无刻的比较中心力交瘁,心生自卑。
  所以,自己这是在多愁善感什么呢?
  等等!
  所谓“穷追不舍的对手”,不就是指当初千年老二的自己吗?
  所以,所以自己难道真的在乔阅晗心中占有一席之地?
  不等言浩回应,乔阅晗继续道:“人就是这样,总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中考那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通市没有了至亲,爸爸就只有接我到京城上学和生活。我以为我只是换了个环境,没想到,却换了整个世界。”
  “说出来,你也许不会相信,这个新的世界直到今天我还在努力适应。京城真的是一个充满奇迹和卧虎藏龙的地方,可是我再也没有了把我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爷爷奶奶……也没有了那个风雨无阻,每天送我回家的男孩儿。”
  听到这里,言浩才骤然一惊。
  那个风雨无阻,每天悄悄送女神回家的男孩儿,
  不是别人。
  原来自己曾经做的那些“舔狗”的事儿,她都知道!
  从高二开始,言浩对乔约翰的暗恋到了痴迷的程度,为了每天能看乔阅晗久一点,言浩放弃了跟朋友们一道放学,而是悄悄骑着自行车尾随在乔阅晗身后,隔着二十米的距离,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默默相送。
  刚好两人家住同一小区,言浩每次都是默不作声地目送乔阅晗进了小区,这才放心回家。
  时间久了,贪恋熬成了守护,坚持也成了习惯。
  只是这段过往他总以为别人不知道,也没打算告诉谁,尤其是乔阅晗,可他没想到,女孩儿的心思敏感细腻,每天一个大活人跟在自己身后,她怎么可能一点也未察觉呢?
  又因为这个大活人不是别人,是言浩,所以乔阅晗才没有立刻报警,告他一个尾随跟踪的罪名。
  久而久之,两个人竟然都心照不宣地习惯了这种奇妙的关系。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和学校里的校榜一样,乔阅晗在前,言浩在后。
  两人之间那二十米的微妙距离,似乎就象征着言浩永远都追不平的那些分数……
  “其实,我挺怕黑的,可是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实在不忍心让他们接我下晚自习……还好有你,谢谢啦。”
  “不,”言浩下意识地看向乔阅晗,而对方也在看着他。
  被女神这么柔情似水地一看,即将出口的否认到了嘴边就变成了默认和自嘲:“客气什么,你可是全校最漂亮的姑娘,当你的护花使者,我可是一点都不亏啊!倒是要谢谢你,没把我当成跟踪狂,交给警察叔叔……”
  乔阅晗果然被逗得咯咯直笑:“你才不是跟踪狂呢!在学校上课的时候,你眼里只有学习,根本不看我!”
  额。
  眼里只有学习,那还不是因为你 ̄□ ̄||
  你走了以后,你看我正经搭理过学习一眼么?
  言浩这个哭笑不得。
  这时乔阅晗的手机忽然响了,两人愉快的闲聊就此结束。
  “我该回去了,你送我吧。”
  “啊?好。”言浩从乔阅晗手里接过吉他,放好,再拎起书包,与乔阅晗并肩向她曾经居住的独栋洋房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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