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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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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家出走?原来你跟我说的不是耍酷的啊?”夏吾睁大眼睛。
  “的确,小樱看起来虽然仍然是个小孩子,快活起来闹腾得像只有三岁一样,但即使如此,总给人一种暗含心事的感觉。”青姐说着,“特别是她的眼睛看着你的时候,这种感觉格外强烈。”
  “离家出走这种事,可不是能拿来耍酷的啊。只有那些自命不凡,其实空虚无物,孩子气的家伙才说的出口的吧。我啊,其实并不是你们看起来的那种女孩,那种——上上学,看看读者,谈谈恋爱,流流眼泪的生活,注定与我无缘。”与刚才相比,小樱的语调和神情急剧变化,流露出一股深沉但宁静的忧伤。
  “诶——我说小樱你不会说的都是真的吧?什么在那种地方出生长大,又做那种事情来活下来之类的?”夏吾咀嚼的嘴巴停滞了。
  “没错,我就是一个在**堆中出生和张大的异类,不出意外地,长大后也是一个靠老男人活下去的娼妓!”
  只见小樱低着头,颤抖着,仿佛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因为话题转化得过于戏剧化,两人只能瞠目结舌,面面相觑。
  “还真看不出来啊。”夏吾挤出一句话,然后继续说道,“不过,小樱,听我说,职业并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你看地上爬行的蚂蚁,一辈子都只能在低洼处和阴暗处活着,没有狮子老虎的力量,也没有狗宠猫宠的可爱。可是,即使如此,它们仍然是这世界上最勤劳的物种,不分昼夜地工作,只是为了让女王能够产下后代,让家族得以延续。”
  青姐听着夏吾说着,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而小樱则颤抖更加厉害了。
  “小樱,你别——”
  突然,小樱猛地抬起头,然后一阵无法抑制,滔滔不绝的大笑喷涌而来。
  “什么嘛,小樱你抖得那么厉害,还以为你在哭呢?”青姐一副伤心的样子。
  “是啊!因为太开心,所以想哭,又想笑啊!”小樱咧着鲜红的嘴唇,在一股袭来的海风中哈哈大笑。
  “哪有说这种话还开心得不得了的人哪?”夏吾气呼呼地小声说着,“害得我——们白担心一场。”
  小樱继续上气不接下气,拼命地笑着,让人感觉几乎快要窒息了。
  夏吾和青姐只好继续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这家伙,果然不是正常女孩啊。”夏吾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活脱脱的奥斯卡影帝!”
  “我可没有演戏,我说的都是大大的实话!”小樱捂着肚子,“只是——只是真的好开心,非常开心!”
  “到底在开心什么啊?”
  小樱恢复了平静,一字一句地说道,“因为找到了你们而开心哪!”
  “什么意思?小樱你之前就知道我吗?”青姐疑惑地问着,“要说找到了小哥,我可以理解,但是像我这种普通的女人,只要在街上随便买点酱油,都可以碰到一打吧?”
  “哪有——即使只是第一次见面,你们就给我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好像之前的寻觅终于看到了一丝结果。也只有跟你们在一起时,我才不知不觉的敞开了心门,像这样面对面的跟人讲起自己的事情,这还是第一次呢!”小樱拿起烛阴酒,给夏吾和青姐倒满,“来——小妹先干为敬!”
  说罢,小樱举杯仰头,泛着微红色的烛阴酒一点点消失在杯中。
  夏吾和青姐两人见此,也不约而同地举起了酒杯。
  “哇——确实不是一般的酒啊,尝起来口感温和,甘甜而香醇,闻起来一股花的芬芳!”夏吾赞叹道,长舒一口气后继续说道,“冥冥之中,我认识了小樱,踏上了寻找的旅途,然后和美丽的青姐相遇,想想啊,这就是命运的可爱之处吧。”
  “虽然听不太懂,但是我也真心为遇见了你们两个这么善良的年轻人,而感到高兴。”说罢,青姐也喝了起来。
  “喝下了这杯酒,我们三个就是命运共同体了,所以接下来我要说的事,一定要仔细听好了。”小樱放下酒杯,用那双巨大的瞳孔注视着两人。
  “那真是太好不过了,我啊,从小就想要一个妹妹呢!”
  “小樱,不管你说什么,太宰哥我都会一字不落地记在心里。”
  “既然如此,我就和青姐讲讲怎么遇到太宰哥,以及邀请他到红樱区的原因吧,一切都需要从三年前的离家出走讲起。
  从我有记忆开始,在石牌岭做小姐的姐姐便和我相依为命,原本感情很好的姐妹俩,但在我十三岁的时候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当时,处于荷尔蒙刺激的反抗情结下,对于自己无父无母的身世感到无可忍受的愤怒。不说自己将到何处去,就连自己是从哪里来的都不知道。这种像掉在了井里,浑身被冷水和黑暗包裹的感觉,让我不断地质问总是逃避的姐姐。最终,姐姐似乎被激怒了,对我生平第一次打了我耳光。虽然她不是一个像青姐这样温柔的女人,但她以前也从未发过那么大的火,那股灼痛的触感我至今仍然记得。一方面是脸部的疼痛,但更多的是——无法理解。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为什么一个天经地义的问题会让体贴的姐姐,变得那么的陌生,难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只是一场虚假的戏剧?我不知道,怎么也想不明白,所以——我逃离。逃离了那个总是充满酒气和虚假的地方,我要去别的城市,过不同的生活。
  在那个三月的下午,我摔门而出后,想到了一个人。就是这个人,折磨了我三年之久,而且现在也不肯放过我。他名叫郑驭胜,自称是一个工程师,而且似乎挺有名望,几乎参与了红樱区所有新式建筑的设计和建造。但重点是,他说非常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的事情,就算是死也无所谓。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就算一开始只是把他的话当做玩笑,但在被屈辱,痛苦和愤怒冲昏头脑的时候,却也可悲地想起了他,并且那么轻易地相信了他。我拿出他留给我的名片,找到公共电话打给了他,就这样,一段从未想过的生活拉开了序幕。
  可能是眼睛的缘故,我从小便对光线以及色彩非常敏感,一些贴纸啊,水彩画啊,都十分喜欢。当他问我以后想怎么办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说想要去大城市学习绘画。当天晚上,我便坐上了去南城的火车,在他的照顾下,顺利地进入了南城美术学院的附属高中上学。为了这件事,他花了很多钱,于是便对我提出了要求。虽然我只有十三岁,但从小便在金钱和肉体的交易环境中浸淫,对于得到与失去的等价交换,还是分外明了。况且,他那种人的话,什么”即使死,也要爱我”的鬼话,等我从伤心中略微清醒过来,就立即不再相信了。他是那种你一看就知道只是为了自己而活着的人,从他看人的眼神,说话的方式和腔调,甚至举手投足都能轻而易举地看出来。这种读人的本领,想必也是在酒家长大逐渐学会的,但是要看出他的本质,这种本领根本就不需要用到。
  所以我得出了结论,我能够继续留在美院上学的机会,只能通过失去自己的肉体来获得。毕竟,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几乎没有生存的技能,而且就算能打工来维持生活,也不可能付得起高昂的学费。而且想到这里,我突然明白了,可能离家出走,也是他的预谋。在出走之前,我一直在店里做些杂物,比如上酒清扫等等,在姐姐的保护下,也没有什么变态来骚扰我。可是,有一段日子,我总觉得身后有人在窥视。我跟姐姐讲了自己的感觉,平时大大咧咧的她突然变得认真和严肃起来。但是由于当时警察经常盘查,需要上缴金钱来延续”良民证”,姐姐忙于应付,只好让她的一个朋友来保护我。虽然觉得姐姐的反应有点夸张,但是这说明她十分重视我,疼爱我,只是当时我并没有想的这么远,只是觉得姐姐是不是因为店里太忙而神经过敏了。”
  “这世上,哪有不重视不疼爱妹妹的姐姐啊。”
  “但命运便是如此地捉弄人,姐姐至今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疼爱却促使妹妹踏入了深渊。”
  “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
  “没错,姐姐的那个朋友,就是郑驭胜。”
  “看来果然是蓄谋已久。”
  “要是熟人的话,就很难防备了吧”。
  “郑驭胜作为保护人来到我身边后,一直旁敲侧击,蛊惑我追寻自己的身世。‘小樱你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吧?’‘也难怪,那种丢弃自己亲生骨肉的父母不要也罢。’‘不过,还是觉得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话,总有点怪怪的呢。’‘世上哪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啊,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之类的话,间间断断地涌进我的耳朵。不过我并没有特别在意,倒是身后的窥视总算消失了,但在感到轻松的同时,一股失落难以察觉地蔓延。
  直到有一天他这样问我,‘你右边的脖子上,是不是有一块蝴蝶形状的胎记?’听到这句话后,我大吃一惊,心想这个隐私应该只有姐姐知道,因为头发的缘故,胎记一直被遮盖住,我又从未跟别人谈及过此事。”
  “会不会是你的姐姐告诉郑驭胜的?”
  “不可能,让我留长发并绝不说出去的,正是姐姐。”
  “那就奇怪了,每个人在出生时,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定形状的胎记。一般知道这个形状的,都是非常亲密的人,像是父母啊,兄弟姐妹之类的。”
  “莫非郑驭胜真的知道你的身世?”
  “这个我自然怀疑过,不过郑驭胜非常狡猾,他诱惑着说,‘跟我走吧,我去带你寻找父母。’听到一个陌生人这样说,我当然不会随便相信,天知道他是通过什么途径打听到了这个信息,或许他仅仅只是知道胎记而已,用此来引诱我强烈的寻亲意识。按照我的性格,肯定会去和姐姐质疑,接着便很有可能便会发生争吵。这个时候,他就能趁虚而入了。我想,即使我不给他打电话,他也会自己找上门来的吧。”
  “真是一个败类!”夏吾骂道。
  “对一个小孩子耍这种伎俩,算什么男人?”
  “可能就因为他算不上男人吧。”小樱静静地说着,“在某种意义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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