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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 吃肉比吃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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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出,日中,日落。
  又是安静的一天,今天的收获还不错,足足有1.4个进化点,尤其是中午那会,突兀的起了西北风,西北风一吹,头顶上那一棵遮天蔽日的青木树头冠就被吹偏了,这一吹偏,下方阴影里的刘毕美滋滋的多享受了好几平方米的阳光。
  刘毕甚至还在想,哪天起大风了,把这一棵大个儿树吹趴下!
  那就爽了!
  我能多得到好几十平方米的阳光,进化点至少一天两点!
  当然,这种事情,就好像天上掉馅饼一样,根本没可能!
  黄昏将临,刘毕把爆炸头的柳枝一条条的索索收回,恢复了翩翩仙柳公子的安静模样。
  今夜,刑天就要带着洪荒蚁族来祭祀朝拜自己了,刘毕这么一个前世注重仪表牌面的人,虽然这一辈子是树了,但也得把自己最光辉璀璨仙气的气势表现出来。
  明月从云朵里探出了头来,晚风吹着白柳的一道道柳枝。
  柳树之下长满了青色苔藓的青石台面上,一只只蚂蚁,正在云集。
  为首的刑天,不住的挥舞着手里的“干戚”,指挥着所有人,“一队!敲鼓!”
  “二队!准备!”
  “三队!速度去通知祭祀大队,不要耽误时间!”
  喳喳——
  一道道蚂蚁飞快的行走奔波在刘毕的脚下,各个忙的不可开交。
  至于所谓祭祀的仪式感和程序感。
  不存在的!
  这些蚂蚁根本就是野物,能够听懂指挥,已经很难了,再让他们吹拉弹唱,那不是扯淡?
  过了没多久,前方带头的刑天着柳皮甲胄,爬到了刘毕的面前,匍匐在地。
  刘毕把自己的十丈柳枝触手探了下来,柳枝和刑天的触角抵在一起,刑天毕恭毕敬的开始汇报这一短时间的洪荒“活动”!
  刑天的表达能力比较有限,有些地方,啰里啰嗦,刘毕总结了一下,大概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件事就是休养生息。
  天蚁和自己前世的蚂蚁不一样,前世的蚂蚁喜欢甜的,而这个仙武世界的蚂蚁,喜欢咸的!
  他们圈养一种被刑天称呼为咕噜虫的古怪虫子,这种虫子大概有三个刑天那么大,小拇指一样粗细,平素里一动不动攀附在植物上噬咬植物为生,蚂蚁找到他们之后把它们所在的植物枝叶咬断,然后把咕噜虫和枝叶一起抬回蚁巢,每天定时从咕噜虫身上抽出来咸味儿的汁水,这些汁水再配合天蚁杂食性的各种果头,种子食物,就能够很容易的养活整个蚁巢。
  第二件事,社会改革。
  天蚁在自己的族群里,秉承在血脉传城中,拥有着自己的一套尊卑秩序。
  这种尊卑秩序,族群上下规矩被刑天利用,然后进行了简单的变革,首先把三千蚂蚁分成了三个军列,为上下中三师,其中每一个师列又分十队,每个队伍一百蚂蚁,集群出巡,寻找食物亦或者守卫巢穴圈养咕噜虫,这样的社会秩序,虽然说没有铭文法律规定,但是却胜在简单有效,而且容易被理解。
  第三件事,食物获取。
  天蚁虽说是杂食生物,但是只要是动物,只要知道吃,都清楚吃肉比吃草要好。
  所以天蚁除了平常维持正常日行的咕噜虫咸水提取以外,还需要去寻觅肉食食物。
  这一次,刑天他们的运气就不错,第一师一千只蚂蚁在二十丈外找到了一条鹿腿!
  虽然这一条鹿腿大部分的肉已经被吃掉了,但是鹿腿本身还是有一些残羹,有一条儿臂粗的白骨,刑天以为这样的白骨,拿来献祭给柳神,再合适不过了。
  所以,这才早早的带着蚂蚁抬着鹿骨来进行祭祀大礼。
  刘毕对于刑天的发展,很满意,尤其是对于刑天对内改变蚂蚁为子民的称呼,在对自己子民解释外界那些花蛇麻雀时候,把那些东西称呼为洪荒奇种,洪荒魔神,洪荒混沌神民的称呼很赞同!
  洪荒麽!洪荒就该有洪荒的样子!
  任何不理解,不认识,不知道的东西,统统都是域外神魔!
  刘毕挥舞着自己十丈柳枝,传出神念,“你做的很好!刑天!作为对于你们的嘉奖,也是对于之前本尊主承诺的允现,我现在赐予你一瓶圣水!”
  话语落下,刘毕的另外一条柳枝缓缓下落。
  柳枝最末端的一片柳叶上,一滴小拇指加盖大小的剔透闪亮灵水滴,甚是耀眼,放佛是月下沧海明珠。
  看着刘毕拿出了圣水,刑天激动无比,“尊主功参造化,神通无敌,刑天代表洪荒子民感谢尊主恩赐!”
  刘毕淡淡把柳叶撇下来,递给了刑天,“这些圣水,很是珍贵,你拿回去之后可以进行一些稀释,奖励你认可的优秀干将!”
  刑天赶忙接过来柳叶,毕恭毕敬道,“刑天遵命!刑天先告辞了!”
  刑天带着洪荒子民叩首九拜,毕恭毕敬的离开。
  刘毕料定了这些,回过头去,刘毕看着地上躺着的鹿腿白骨,这白骨长有一尺半,粗细若儿臂,应该是戮的小腿,骨上肉被啃得七成多了,只有一些关节地方还有些肉。
  刘毕柳枝轻轻缠绕着白骨,发现白骨上有一道道白色的犬牙牙印,看来是猛兽猎杀吃剩下的。
  只是,这玩意怎么吃啊?
  如果刘毕是人,炸,烧,烤,焖三百六十个花样来一遍。
  但是刘毕现在是个树啊,一棵树,怎么吃肉?
  要不,不吃?
  那,那可不行!刘毕前世就是个精致的肉食主义者,什么个人烧烤秀,专业烧烤达人荣誉奖,小区街道办烧烤大师赛冠军奖励,刘毕可没少拿!
  现在一块肉,放在脸前面,不吃是绝无可能的!
  刘毕思忖一会,要不,把肉埋进土里,自己和植物一样慢慢吸收?
  似乎这个主意不错!
  想到这里,刘毕的气根从土壤下窜了出来,一道道气根飞快的把那白骨带入了松软的土壤里。
  当气根环绕其白骨上下,刘毕只觉得通体一股难言的舒爽感觉弥散开来。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吃一块三分熟的顶级雪花战斧鹿排!
  新鲜,血透,畅快!
  甚至,比吃三分熟鹿排更爽!
  而且更让刘毕没想到的是,刘毕发现吃肉,得到进化点,更多!
  不过是区区半柱香时间,一个带渣肉的鹿骨被刘毕分解吞噬了一干二净,而刘毕从这灵鹿白骨上得到了快0.1个进化点!!
  0.1个进化点,虽然看起来并不多,但是想一下。
  这个只是一个鹿的四分之一腿骨残渣剩菜!
  如果是一条完整鹿腿,那至少得0.2个进化点吧!
  再如果这是一只完整的鹿!0.5个进化点该有吧!
  如果我一天吃一百只鹿!那不就是五十个进化点?
  五十个进化点,我能做多少事情啊!
  刘毕此刻放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吃土,吃阳光,吃风这些低级的获取进化点手段,不是我刘毕想要的!
  吃肉!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才是我刘毕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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