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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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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地铁的印象不知为何是有多挤而不是有多快,像因喜欢而思念的人,脑海里总赋予其值得一生一世的优点,而缺点会被消磨成一颗沙粒,如望黯淡夜空,只见一颗星就很满足。
  面具溃烂在吃完面后喝可乐,嘴角先起皮。
  周之际知道怎么能回到自己的平常了。
  可乐洗脸,摘掉假发,生活在镜子里踏实下来,心安的一塌糊涂。
  出面馆坐公交,达地铁站,手机查询,心里有数,戴耳机,在一动不动中高速飞离一座城市去到达另一城市。
  有人坐着,有人站着,个人有个人的面相,不同衣服套在相同元素的肉体,声音时而可被称作喧嚣,但更多时只有片语支言。
  人很多。
  为什么自己只是在想人很多,乘载的庞然大物只要出一点故障自己就会有生命危险,而现在脑子里只能想附近这群人的脸。
  为什么,周之际想。
  而明白到来的不慢。
  车在跑,时速就算可以媲美光速甚至穿梭时空,但只要你闭眼修神,到站,下车,也没有半点感叹自己已经跨越不短距离归家,而你坐在车里,附近挤满人,可能遇上耍流氓,可能被偷钱包,或者谁打个嗝肠胃就想吐一路,又或者平安无事,但自己可能就因为某人长的颇有特色而烦心半天,所以一想到坐地铁,第一反应不是真快,而是又要碰上一群人。
  车与人,两者都很真实,但后者比前者真切。
  真实不代表真切,真切也只是包含真实。
  此时,有妇人到站起身,一四个十多岁男人立马从人缝里钻过去,坐下就玩手机,瞧都不瞧旁边的人,刚想坐下的周之际又握紧些扶杆。
  坐下的人死盯着手机,旁边人的鄙视对他没有丝毫作用,他甚至笑了一声,可能是逢上口味的段子。
  周之际看着玻璃瞎想。
  感觉得到便要面对真切,感觉不到要面对的,那所要面对的就是丢在一旁的真实,这老男人便是如此,别人不鄙视他?但人家不理呀,旁边人心里再恨,但也不会因此动手,而他也只是真切的看着段子,享受开心。
  真实是什么?
  真实就是客观存在。
  谎言可以无比的真切,可能会制造些偏离轨道的事实,但他不会真实。
  人类是靠真切为人处事,真切的感知世界与万物,幸运与倒霉,幸福与悲苦,而真实是丧失意义的存在。
  周之际决定不想了。
  戛然而止,停止毫无趣味但费脑子的思考。
  有人拍下他肩膀。
  摘耳机,回头,女子一位。
  “嗨!”她挥手挥的做作。
  “嗨。”周之际有点不知所措。
  桃花,桃花?桃花运?!
  “你是要去我家吧,都说今天我出门你还想去,到晚上挨不住想我了?”女生语气俏皮,说话时搂起周之际左胳膊。
  这姑娘遇上流氓了。周之际在被女生掐了一下明白了。
  原来是桃花潭水深千尺。
  “太想见你,忍不住,别骂我。”
  周之际伸右手摸女生头,头微转,瞄见一个戴鸭舌帽灰色上衣的背影拼命向远处挤去,放心了些,毕竟动起手来真不是个儿。
  舒一口气。
  发现还有点事没解决。
  自己摸着姑娘的头,姑娘挽着自己胳膊,周围全是厌嫌杂着羡慕的目光。
  那,要不要喊一声,自己只是拔刀相助?
  就这样呆着还挺好的。
  这时,有两人起身下车。
  无人抢座,最近的说笑声至少在两米以外。
  两人座,摆明谁抢谁就践踏了传统美德。
  身旁姑娘突然向右倒,坠着周之际前走,两人已来到座位前,不坐就不是谦让,是类似智障。
  “有人推我。”姑娘嘟囔。
  “没事没事。”周之际无意识的回答。
  也没见别一对在地铁里这么玩的,难不成情侣在公众环境下安安静静不多言更显得情深和讨喜?没道理啊,甜言蜜语会比无言相依更让人相信爱情,情况百分之九十七的古怪。
  “听歌吗?”周之际问姑娘,他想,毕竟一个女生一直搂着一个人的胳膊,原因和吃馒头咸菜同样道理,不是自己喜欢,而是没别的选择。
  “嗯。”姑娘接过一只耳机,戴上,双手自然而然揣进兜,她果然是刚刚也扭捏在一个状态。
  周之际舒口气,在准备老老实实随车晃悠前,突然想起自己什么时候带些耳机,不过没必要的想法就应该匆匆而过,虽然在电影里总会因此埋下伏笔或引出灾难,可惜自己活在现实,还和一个姑娘当着十分真切的情侣。
  耳机里在唱歌,一串没有感情的数据在拥有着感情。
  “某个夏夜
  在尚未得到之前
  我被告知
  孩子
  你要习惯失去
  就在今天
  在还没睁眼之前
  我已发觉一些
  一些生活的秘密
  有关嫉妒的感觉
  在于拥有时没有珍惜
  我难以想象
  也从来都不愿意
  可是低下头
  我还是不是我自己
  如果没有你
  如果没有你
  我就是阳光下的阴影
  湖水中的空气
  群星中唯一不闪耀的那颗
  大漠上最黯然的沙砾
  如果没有你
  如果没有你
  我就是阳光下的阴影
  湖水中的空气
  群星中唯一不闪耀的那颗
  大漠上最黯然黯然
  黯然黯然黯然的沙砾
  最好没有你
  最好没有你
  我就是一头狼
  披着狼皮给予”
  ………………………
  “这什么歌?”姑娘问。
  周之际也不知道,这首歌被随机播放,而手机播完这首歌时也用完自己最后一丝能量。
  “不好听?”周之际问。
  “不不不,”姑娘食指顶顶眼镜——她是戴无边眼镜的——说,“这首歌,嗯,怎么说呢,我没听出来他是在怀念还是在珍惜什么。”
  “你听歌还要想想意思?”
  “习惯,说不上好说不上坏的习惯。”
  “我没你那么有钻研精神,我听歌像牛喝水,咕咚咕咚的就过去了。”
  “那也蛮好。”姑娘笑。
  “所以,你听出什么来了?”周之际问。
  “这个这个,嗯,如果没有你,我就是最不被需要的存在,湖水中慢慢被排挤出的气泡,星空最暗的星,沙漠中最暗的沙粒。”
  “那不就是表示珍惜?”
  “不是啊,歌词里有句‘有关嫉妒的感觉,在于拥有时没有珍惜’又好像说自己失去了,后面大段唱词又在说因为你不在我会怎样…”
  “那就是后悔。”周之际插嘴。
  “但这首歌没有后悔的味道啊,总之,说不出什么感情,好像就在单纯的说没有你,无论是怎样为什么没有你,总之就是没有你。”
  “这是我听过最没头绪的胡思乱想。”
  “在夸我?”姑娘问。
  “你决定。”周之际答。
  “你好像与我差不多年纪?”姑娘说,“那个大学?”
  “我…上班,你那个大学?”
  “迎泽,大一。”
  “那我们年纪应该一样大。”
  “你每天都乘这条线?”
  “嗯,你?”
  “偶尔,学校没我课时就回家,以前倒是没见过你。”
  “缘分喽,”周之际说,“以前你不也是没遇见流氓嘛。”
  姑娘大笑,周之际想了想才发现自己上句话有点没太过脑子,咧着嘴赔笑。
  “我叫薛晓溪,不敢听的名字。”
  “周之际,更不好听的名字。”
  两人笑,毫无边际毫无头脑的笑。
  终点站,两人下车。
  出站口,一个向西,一个要向东互留电话。
  “拜,”薛晓溪说,“我会向你卖保险的。”
  “拜。”周之际说。
  地铁口打车,三十分钟便可以到家。
  周之际还想那个女生。
  在高中毕业后越来越难和异性说些有趣的话,他没有至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几年学生生涯下来很失败的没谈过恋爱,尚有些情谊的女生也都上了大学,自己以前在餐厅里洗盘子时,常常觉得自己是不是越发一个人。
  和其他人不会再有交集,没有人接触自己,自己也没什么理由去接触别人,老友渐行渐远,又没有新朋友彻夜谈天,所谓越发一个人。
  薛晓溪,薛晓溪。
  周之际开门回家,屋里黑暗,开灯桌上有信。
  辛云格的字很秀气,写的信内容极其简单。
  “儿子,我去环游世界,钱在沙发垫下面,好好跟着你钟老师挣大钱啊!”
  文末标写上自己的名字,画一个幼稚的笑脸。
  周之际苦笑,这是什么野路子。
  手机充上电,打电话给辛云格,没成想是空号,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抛家弃子?
  但打开交友软件就发现了辛云格的自拍——草原,落日,荷叶边帽荷叶边连衣裙,手拿着一瓶没见过的饮料,ps至雪白的皮肤和熟悉的脸。
  在一大片辛云格姐妹朋友的评论下,周之际无奈的评上一个省略号。
  躺在沙发上,开电视,无聊的灵魂驻在无聊的主持人身上主持着无聊的节目。
  五分钟后,手机“叮咚”。
  “儿子对不起,儿子原谅我。”
  后面加几个求可怜的表情。
  高中和女同学聊天时对方会发这种表情,不知怎么老是觉得起鸡皮疙瘩,而当妈的给当儿子的发这个倒是觉得很正常。
  周之际猜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自己四十几岁的母亲竟比十几岁的青春女生还要可爱,是自己偏见还是这世界故意把年轻人弄得叫嚷个性但又没性格且越来越不讨喜的样子。
  好好玩,好好的。
  周之际回幸云格。
  无事可做。
  关掉电视,躺回沙发上,有车经过时就有声音,无车时就安静无比,只要自己不动,就与房间里所有的死物融为一体。
  原来人可以这么孤单。
  周之际转念一想,自己的多愁善感不过是因为还没有负担,自己将来要买房子,还得娶妻经营生活,有孩子后要努力工作保证物质生活,同时还要操心孩子品行是否端正学习是否正经,在某刻可能自己被裁员,呆在家里因为自己能力与责任无法正比而无奈哭泣,再在隔天出去找工作,大半生在匆匆忙忙中飞逝而过,到老年还要照看孙子辈,同时身体老迈也可能疾病缠身,等到过完某次生日的某天突然晕倒家里,然后被送进医院,在发达科技的各种续命后死去,而死时,妻子可能早已离世,儿子若有出息就在外面忙,最后时间眼前人不过是因为每天几百块钱而给他擦身的陌生人。
  一个人,生,最后一个人,走。
  这就是一生。
  周之际猛呼一口气,因为刚刚很多画面模糊的在脑子里飞过时自己无法吸入一口空气。
  孤单和可怜都是注定的。
  所以读书写字打架挨揍买电视买车去健身房去婚礼去葬礼去洗澡去看喜剧悲剧闹剧去围观热点谣言肮脏美好去虚伪礼貌去为了刺激接触死亡但绝对不死去用规格时间计算生命丧失。
  我们在干嘛?
  只是在等死。
  周之际打开了灯,打开了电视,叫了最爱吃的外卖,关掉电视换买的音响插手机放一首《BackInBlack》,拉上窗帘放弃美感的乱抖。
  我选择生活,不选择吸毒,何苦那样想。
  二十三点,手机响,正逢好电影开播。
  “喂?”周之际靠习惯接电话也没打眼看。
  “你还没睡?”
  女声,感觉像钟乳石向下一滴一滴的滴水。
  薛晓溪。
  “啊?”周之际有点惊,“薛晓溪吗?”
  “嗯呐。”
  “这么晚打电话,想干嘛?”
  周之际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么不讨趣的话。
  “别瞎想,你我可都是积极正直青年,不要偏离正确路线好不好,我这个点钟打电话不过是因为想你睡着不接明天会给我回,我省点电话费。”薛晓溪说。
  “看你抠门劲儿,”周之际笑的莫名,“生物钟,一会就睡,这是你电话吧,留下了我。”
  “本来就是要让你知道的,明天你几点走?”
  “六点半吧。”周之际胡乱捉出一个时间。
  “那,一起?”
  “啊,嗯,那,也成。”周之际磕巴起来。
  “那,拜。”“拜。”
  电影里的k星人正在吃香蕉,带皮吃,大口咀嚼,表情满足。
  周之际觉得对方应该和自己是同样的感受,的确没用对方式,但自己很满足。
  还看吗?睡觉吧。
  浅青睡衣,头发披散着,刘海乱糟糟。
  人一般摘下眼镜来会看着眼小了一点,但薛晓溪的眼睛却会显得更大一点大,清澈,灵性是很难说的东西,她有。
  从阳台望出去,零零散散亮着灯的住户让夜景格外没有生气,
  怎么这么傻,哪有大姑娘因为被流氓追搂着你肩膀让你摸头等流氓走后还陪你听歌聊天的,以为自己多帅啊?
  高一体育课,第三排的男孩最后一个出教室,薛晓溪用女生烂俗而又有用的理由赖在教室,背可以提高十分的英语单词。
  接水,路过男孩桌子,演草本上密密麻麻。
  男刺客遇上女剑客,一个要杀人一个要阻止杀人,在无聊的语言争斗后,男刺客说,动手吧。
  但文章没向下写,自己提出自己打勾一个标题,“这两人应该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还是应该在对打中生情几年后终成眷属?”
  第一种情况引证,二十年前烽火狼烟,诸侯四起,天下四分五裂,皇权空有架框且宦官当道,黑暗的欲望打破和平,黎民百姓不得安生,匪贼作乱谁顾儿女长情!
  神经病。薛晓溪想,但笑的很开心。
  第二种情况引证,十年后,刺客说,我爱你,剑客说,我也爱你。
  这句子被画上一条横线表示作废,在下面的空白点了很多墨点,看来是想不出。
  无聊。薛晓溪回到座位上,但背不下去。
  她的确来了,亲戚问候,所幸平常用热水洗脚洗手洗脸洗头,并不痛。
  撕下一张白纸。
  十年后,刺客独臂行走江湖,另一只手早因为去救某人而失去,刺客也不再是刺客,变成浪子,见不平便拔刀相助,名声远扬,世人皆称大侠。
  直到一天,他遇见剑客。
  女剑客对他说,那天你救我,是何居心?
  没有原因,不过是喝醉了。浪子说。
  你这么说,不亏心吗。女剑客说。
  不会。浪子说。
  好,好。女剑客疾驰而去。
  浪子跟百里,百里外的荒庙,两人对坐。
  你怎么又跟着我。女剑客说。
  我喝醉了。浪子道。
  许久,浪子说,我爱你。
  我也爱你。女剑客说。
  薛晓溪很满意结尾,她想,这两人怎么也才三十来岁,武功高强身体健康,一百来岁不成问题,他们在荒庙里的这个时候,大好时光啊。
  第二个星期,体育课,男孩有最后一个走,演草本上又是密密麻麻。
  “只穿拖鞋的人找不到拖鞋是因为谁呢?”
  第三个星期。
  “百乐门的舞女与敌国特务相恋谁会为谁背叛?”
  第四个星期,第五个星期,第六个星期…
  一年。
  如果是其他女生早就去搭理这个平常不和他人说话的男孩。
  薛晓溪没有,因为薛晓溪是平常不和别人说话的女生。
  二十岁的薛晓溪在床上数着有无聊故事的纸,四十一张。
  真是青春年少。
  二十岁感叹这个怪怪的。
  定好闹钟,睡觉。
  连续八天坐地铁,一天六次,有十七次可以与薛晓溪相遇。周之际感觉自己十分愚蠢,每天像一月四千多块的白领一样买上早餐赶地铁,如果碰不上薛晓溪那坐一站就下车,碰上了就等她到站再下车,八天。
  可八天里,好像就这点时间感觉没被浪费。
  她坐地铁固定去第四个门,而每天在第四个门等待的时间格外充实。
  要不要真去找个工作。周之际想。
  第九天,周之际接到陌生电话。
  “来我这。”钟悔说。
  “好。”周之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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