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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峰回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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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老大等人刚转身,就听到有人朗声唱道:十年磨一刀,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是李浩初。
  声音稚嫩,曲调怪异,但越咀嚼越有韵味,也越遗憾,那是年少时,自己的英雄梦啊!
  陈老大心中轻叹,脚步走的更快了。
  走到道路的拐弯处,李浩初将头微微后摆,用余光看了眼身后,已然没有了陈老大等人的身影,终于松了一口气,心里一放松,就是一屁股坐在路边。
  当大侠太累了,尤其是当一个风度翩翩的大侠,更累!
  别看他刚刚三五招就将苏左斩落,一副轻松写意,他在心中不知演练了多少次,出乎意料的突袭,加上他不顾虎口手臂酸疼,真元不要钱似得拼命压榨,才能如此迅速完成这项壮举。若是让他堂而皇之的与苏左相斗,虽然他也能杀掉苏左,但肯定要花费更多手脚,那就没有什么震撼性可言了。
  李浩初当然也不光是为了装高人,同时也是为了营造气势,在剩余的那些小喽啰心中埋下恐惧的种子,让他们误以为他,就是这么强大。
  果然,那些小喽啰吓破了胆,拧不成一股绳,一盘散沙,十成本事发挥不出七成,而李浩初最不惧的就是群战。
  “开什么国际玩笑,老子可是纵横军队战阵无敌手,十五人战阵中依然能片叶不沾身的高手,何况是这些老弱病残的杂兵!若不是没蓝了要等回魔,早就切瓜了,好在老子身法飘逸,走位风骚,回魔都回的那么潇洒!”李浩初心头暗爽道。
  果然,行走江湖最佳装逼技能之一:潇洒的身法!
  连逃跑都逃的那么帅!拥有紫霞不是梦。
  休息好了,李浩初并未急着离开,他可没有忘记镇远镖局和匪首“白头虎”之间的大戏,那可是内景之间的交锋啊,怎么能不兴奋。
  而且他隐隐觉得,“白头虎”不过是一马前卒,“买凶”!幕后肯定还有其他人在谋划。
  “你方唱罢,我方才会登场,以江湖为棋盘,以内景高手为棋子,真是好大一出戏,怎能错过!”李浩初心中不由兴奋起来,这个江湖,果然不缺热闹!
  当然作为一名合格的观众,一定也会保护自己。李浩初对自己的轻功很有信心,《论逃跑的重要性》这本江湖名宿所著的书,他可是牢记于心。
  “看来还需要一套迷彩服啊,五安郡那么多山,到时候只要往树林里一跑,看谁能发现我。”李浩初心里美美的想着,说干就干。
  他采集了一堆树草枝叶,脱下正在穿的衣服,看着手中的衣服,他心里有一种欲望,特别想知道这衣服穿那么久是什么味道。然后手就不由自主将衣服放在鼻子前,鼻子一动,气熏得他眼睛翻白,脑袋一片空白。
  愣了半天,等反应过来后,李浩初很嫌弃的将衣服一扔,“卧槽,这味道太尼玛酸爽了!简直有毒!”
  “不行,这衣服还有大用。”李浩初不得不又把衣服捡回来,只见他捏起兰花指,用两个手指拿起衣服,一想起刚刚闻到的味道,就是一阵干呕。
  人就是那么奇怪,不知道的时候,就算蹲在粪坑边也能吃的下饭,一旦知道后,无论如何,就算想起那些画面,都会把自己恶心死。就像现在李浩初,本来不知道,这衣服穿在身上也不会怎么样,而现在,连拿都不想拿。
  忍着恶心,李浩初用衣服包住这些枝叶,用石头将它们碾碎,绿色的汁液挤出,全都渗透到衣服上,来回几次,这衣服终于是被染成花花绿绿的样子。然后将这衣服挂在树枝上一晒,一件迷彩服就诞生了。
  “哈哈哈……”李浩初心中很是得意,“在这个世界,迷彩服应该是我首创吧!”
  只是这衣服,混合着浓郁的汗臭味和青草淡淡的香味,味道闻上去反而更怪了。为了看戏,李浩初不得不鼓起莫大勇气,将衣服套在身上。
  “先去看看何欢那里怎么样?”沉吟片刻,李浩初还是决定先返回去,毕竟何欢那里是大戏的开端。
  行了二十多里,李浩初又回到刚刚那个小山坡,发现何欢等人果然不在了,只留下一地尸体。李浩初刚想下去查探,看看镇远镖局往那个方向去了,突然感觉到地面微微震颤,忙停下脚步,“还有人来,而且人还不少!”李浩初心中念头一动,急忙返回小山坡,伏着身子。
  片刻后,果然有一队人马出现,看穿着打扮,应该也是劫匪。
  这队人马以一人为首,这人生的粗壮黝黑,一脸络腮胡子,****着上身,手提一柄大板斧。
  “好生彪悍的一个人呐,这胸毛,忒吓人了!”李浩初一看见这人,心中就想起了《水浒传》的李逵。“好想念有安大爷在的日子,他就是一本百科全书,现在我真的是两眼一抹黑,鬼都认不到。”
  这人一提马绳,唤来一喽啰,不知说了什么,这喽啰立刻下马,走到尸体边,俯下身子,检查起来,不多时,回到这人身边,这人视线往战场上一扫,沉吟片刻,大手一挥,就朝着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李浩初没敢立刻跟上,他看得出,这个匪首虽然形象很像李逵,但却不是李逵这种鲁莽汉子,竟是一个粗中有细之人,如果谁以貌取人,绝对是会被坑的死无葬生之地。
  等飞扬的尘土落地后,李浩初才冒头,展开身形,追着马蹄印跟了上去,他没有走寻常道路,而是低伏着身子,借道路两侧草丛掩护自己,这样就不容易被人发现。
  “应该还有劫匪会来,到时候苏左被斩,应该也会被人发现吧。”李浩初可没忘了,自己可是斩过劫匪的人,若是被“白头虎”发现自己,别说看戏了,逃都来不及。
  追了三十多里,李浩初发现前方传来打斗声,不由屏住呼吸,偷偷潜伏过去,悄然爬上一棵树,静静看戏。
  此时何欢静坐在马上,双目紧闭,好似在闭目养神,对场上的战斗视而不见。
  提斧大汉正与一青衣男子相斗,一柄斧头耍的虎虎生威,他仗着自己身强体壮,罡气护体,对一些没击中要害的攻击视若无睹,反而一斧一斧往另一人要害砍去,竟是以伤换死。
  “看来这个假李逵有很高明的横练功法,要不然也不敢这样以伤换伤。”李浩初看的很是兴奋,心中忍不住评头论足道,不过他心中也有一些遗憾,“精彩是精彩,就是差了点什么,要是有瓜子就好了。”要知道前世李浩初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搬着小板凳,磕着瓜子,火速前排看直播。
  场中打斗还在继续,那青衣男子使的一手快剑,每一剑都如疾风电雨,剑气纵横,直往提斧男子身上要害招呼,只是提斧男子挥着斧头将要害护的密不透风,根本不给青衣男子一点机会,还时不时回身横扫。
  青衣男子与提斧男子斗了十几招,已是摸清了提斧男子的套路。
  这大斧头份量极重,而提斧男子不追求招式的花哨,只以力取胜,以伤换伤与人同归于尽的打法。对于这种打法,如果与他硬开硬碰,那只会让自己打开门户,露出破绽,若是被砍上一斧,不死也只剩半条命了。
  这青衣男子果然变招,仗着自己身法好,剑法快,围着提斧男子游斗起来。
  提斧男子动作不快,却十分鲁莽的追着青衣男子打,根本不知什么叫任尔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场中形式果然急剧转变,提斧男子连中几剑,剑罡破体,浑身是血,连胸毛都被割去几撮。旗鼓相当一下就变得岌岌可危。
  以短取长,不输才怪。
  又打了几招,提斧男子气喘如牛,血流如注,已是精疲力竭。青衣男子见状,知道胜券在握,提剑上前,就欲取提斧男子项上人头。
  提斧男子见青衣男子终于放松大意,与自己近身,脸上不由阴阴一笑,反而更快速的靠近他。
  “不好!”青衣男子一看提斧男子诡笑,也发现自己中计了,只是待他反应过来已经晚了。
  提斧男子上步近身攻击,上抡下劈,如狂风暴雨,每一击都势大力沉,打的青衣男子连连后退,根本来不及闪躲。
  提斧男子须发皆张,怒喝一声,震耳欲聋,然后将斧头举过头顶,一记盘古开天,气势十足,直欲将身前一切东西,尽数劈开。青衣男子哪敢掉以轻心,拼命将真元灌注长剑,就欲挡下这一斧。
  哪知提斧男子虚晃一招,这一斧气势如虹只出了三分力,杀招却在提斧男子脚上,只见提斧男子脚上不知何时有一把匕首破靴而出,捅向青衣。
  青衣男子全力一挡如击在空处,扯的自身血气翻滚,身形一顿,眼睁睁看着对面一把匕首捅向自己。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我命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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