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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激战卫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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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批秦军将凌云包围了起来,不过他们却没动手,看来这些秦军们也是明白自己和真正的武林高手之间的差距的。
  他们已经可以说是胜利在望了,既然如此,何必还要去送死呢,这根本就没有必要嘛。
  高手自会有高手去对付,他们只负责打仗,其实就是清理杂兵啦。
  凌云好奇的望着眼前的男人,因为他居然有一头白发。
  要知道但凡在秦时明月这样的动画世界里,一头白发的家伙往往是绝世高手。
  凌云说道:“你就是卫庄?我还真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这么坚持不懈的找你师哥的麻烦呢?这样很好玩吗?”
  说着凌云手中就出现了天问剑,这可还是他用了十年寿命从秦始皇那里买来的呢。
  凌云一踮脚,便如同脱弦的弓箭一般越过了包围着他身边的秦军,向着卫庄攻去。
  凌云手中的天问剑笔直地刺向卫庄的心脏。
  当初看动漫的时候,凌云就相当不爽卫庄这个家伙了。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反派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赤练。
  秦时明月中有着很多让人动心的美丽女子,其中凌云最喜欢的就是赤练了。
  不过其实凌云喜欢赤练的原因稍微有些恶俗。在秦时明月的众多美女当中,毒蛇赤练也许不是最美丽的那个女子,但绝对是最性感火辣的。
  宅男对于赤练这种角色完全没有抵抗力,而恰好在发生这些事情之前凌云他也是一个死宅男。
  赤练这个女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看上去充满了危险,但是心里却有着一份温柔。
  赤练蛇外表看上去很危险,有剧毒,但其实它的毒性很小。赤炼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在凌云看来,赤练的一颗芳心放在卫庄身上,简直就是最大的浪费。
  就好比墨家的那位医仙端木蓉姑娘,他也万万不应该爱上盖聂的。
  凌云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剑术,连公园里老爷爷练的太极剑都不会,现在的他只是凭借本能去挥剑而已。
  是以凌云虽然有着天问剑这把天下第一的宝剑,但是他挥舞起来的样子,对于卫庄这样的剑术大师来说,就真的只是幼儿园水平了。
  和凌云这个人相比,卫庄更多的其实是对天问剑感兴趣。
  天底下的人都知道,虽然天问剑在名剑谱上排名第一,但它更加重量十足的身份是秦始皇嬴政的佩剑。
  鲨齿剑出鞘,卫庄迎上了凌云刺来的天问剑。
  卫庄把鲨齿剑横在胸前,挡住了凌云这一计直刺。但是凌云的力量毕竟十分巨大,不是卫庄可以比的。
  所以哪怕卫庄用上来神乎其技的内力,但还是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方才止住了身形。
  卫庄此时心里暗惊道:“好沉的力道,这个家伙不好对付。”
  在这个武侠世界里,纯靠力气吃饭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流沙四天王中的无双鬼。
  但是我们看看他的战绩就知道了,第一集被剑圣盖聂用百步飞剑秒杀。
  之后被改造成机关无双,结果又被大铁锤给打爆了。似乎是个人都能收拾他。
  不过好在后来他跟了主角天明混,结局应该会好点吧。
  凭借这些,我们可以推断出一个结果,全靠力气跟人打架,那简直是死的惨惨的。无双鬼就是最好的例子。
  卫庄从来不把无双鬼放在眼里,因为他和盖聂一样,随时都可以秒杀无双鬼这种只会卖力气的家伙。
  但是凌云不同,他这只是一计普通的直刺,没有任何技巧可言。但是力气却已经大到可以威胁卫庄的程度了。
  卫庄的心底很惊讶,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纯粹靠力气就能压制他的人。
  不过卫庄到底是个绝世的剑客,他不可能就这么认输了,没有和他的师哥盖聂分出个胜负之前,卫庄绝对不允许自己在凌云这里败北。
  他认真起来了,准确的说是不得不认真起来。
  卫庄的力量虽然不如凌云大,但是他的技巧远超凌云,所以在战斗的时候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这个优势。
  手中的鲨齿剑仿佛活了过来一般,它就如同一条择人而噬的凶暴的鲨鱼,而凌云就是他选中的猎物。
  没过多久凌云就不得不承认了一个他并不想承认的事实,那就是他的剑术水平真的很差。
  在不使用那些犯规的超能力的情况下,凌云可以说是被卫庄压着在打啊。
  短短的时间里,卫庄就已经在凌云的身上留下了一道道足以致命的伤口,凌云的衣服都因此被染成了血红色。
  甚至凌云手里的天问剑都被卫庄抓住机会挑飞了,真是好丢脸的。
  不过因为被衣服挡着,所以卫庄无法看到凌云具体的伤势,只能猜测凌云已经身手重伤了。
  作为一名绝顶的剑客,卫庄对于杀人这门手艺在熟练不过了,他都感受到了鲨齿剑划过人类血肉特有的触感。
  所以绝对没有错的。
  卫庄可没有放过敌人的习惯,他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杀手组织的首领,他明白乘胜追击的道理,尤其是面对凌云这种可以威胁到自己的高手的时候。
  于是卫庄手中的鲨齿剑一扬,嘶吼着直奔凌云的心口。
  “真是个小心眼的家伙,我刺你心脏也不是多么大的事情,你干嘛这么着急报复我啊。”凌云破口大骂了一句,手上却半点不放松。
  只见凌云双拳紧握,直接砸向了卫庄向他刺来的鲨齿剑。
  虽然凌云现在的外表看上去浑身是血,很是有些凄惨,但是不要忘记了他可是有着金刚狼自愈能力的男人啊。
  就卫庄给凌云造成的那些强势,完全不算是什么,几乎就是在伤口出现的同时就恢复了。
  还是那个原因,凌云的衣服挡住了卫庄的视线,让他没有看见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不只是这样,凌云的手背还长出了金刚狼一般的金属爪子,看上去真的就像是金刚狼穿越到了秦时明月世界。
  当然了,凌云虽然手里还有着从史崔克那里得来的液态艾德曼合金,但是他现在的金属爪子却不是像金刚狼那样是坚不可摧的艾德曼合金,而是天使那种的生物金属。
  天启都能给天使换了对金属翅膀,那么拥有了天启全部力量的凌云把自己的爪子换成金属的不过分吧。
  凌云这么做可不是为了提升所谓的攻击力,附加了法力之后,即使是骨爪也能变为无坚不摧的神兵利器,并不比金属爪子差到哪里去。
  所以凌云这么做仅仅只是因为足够帅气而已。不是吗?金属爪子可比原装的骨爪帅气多了。
  凌云用金刚狼的爪子,不用死亡女的指甲也是这个原因。
  如果用指甲战斗,那样就显得有点娘炮了,你以为这是九阴白骨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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