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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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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王朱棣,就是后来的明成祖,后人口中的永乐大帝。这货发动靖难之役,自己可算是“永乐”了,但是却逼的自己的侄子,建文帝朱允炆败逃南洋,不知下落。
  传说当年“黑衣丞相”姚广孝初见朱棣,就扬言要送他一顶白帽子。
  朱棣当时已经是燕王,王的脑袋上再加白帽,那就是皇。姚广孝的话外之音,分明是要帮他打天下!
  朱棣是个聪明人,马上明白了姚广孝话里的含义。他表面上破口大骂,心中却喜不自胜,从此把姚广孝当作了心腹爱将。
  然而朱棣只听懂了一层含义,其实还有更深的一层意思,姚广孝没敢明说。姚广孝自幼出家,熟读儒释道三家的经纶,多少有点儿能耐。他一眼就看出,燕王朱棣,正是天上的白虎星降世!白帽,即是对应白虎星的身份。
  建文四年,燕王朱棣攻入南京,朝中的文武百官纷纷见风使舵,投降燕王,唯独方孝孺非但不降,还追着燕王朱棣破口大骂。众人只以为方孝孺忠义双全,却不知两人都不是凡夫俗子,这份仇怨,得来已久。
  方孝孺毕竟只是一介书生,燕王朱棣一声令下,早有禁卫军上前,将方孝孺降服,收入了监牢。
  古代最恶毒的刑法,不过是诛灭九族,然而这一回,白虎星朱棣特意为方孝孺发明了一种更为狠毒的刑法,诛灭十族。
  朱棣将方孝孺的学生们也算作一族,再加上跟他沾亲带故的其他九族,总共一千三百余人,全都问斩。
  朱棣诛灭了方孝孺的十族,又怕青龙星转世后再次降世,和自己作对。朱棣想了一个一劳永逸的法子。朱棣要用厌胜之术,压住青龙,使其不能再次转世。
  朱棣发出皇榜,宣称方孝孺是逆臣贼子,就算凌迟碎剐,都不能解圣上的心头之恨!必须要让百姓们生啖其肉。京城百姓有愿意吃方孝孺一块肉的,赏银十两。百姓们愚昧好骗,再加上还有十两赏银,当即有许多人响应。
  百姓们分吃方孝孺血肉之后,朱棣又差人将剩余的枯骨聚敛起来,用一口金棺盛放,埋在地下,此为金棺锁龙。从此之后,青龙星的魂魄被困于金棺之中,再也无**回转世。
  自永乐之后,明王朝的国运由盛转衰,后来清军入关,也没强盛几年,就被洋人撬开了国门,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按照我爷的说法,这叫“白虎当家,房倒屋塌”。永乐帝朱棣用厌胜之术,压住了青龙星,从此护佑中华大地的,不是青龙,而是白虎。
  自古青龙主吉,白虎主凶,白虎坐堂,国运自然急转直下。
  这故事是我爷给我讲的,我特意查过历史,故事中的人物在史书上都找得到。但是史书上的记载,和我爷讲的故事还是有着些许的出入。
  我本来也没当成真事儿,可是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让我冷不丁的联想起这则故事。
  据老卵估计,这座枉死城,就是明初修建的。城中的那些皮人,是一种压胜之法,为了镇住这口金棺中的东西。
  明初修建的地下城池、厌胜之法、金棺,这些都和我爷的说法相吻合!
  所以我才有了个大胆的想法,这座地下城池,可能就是朱棣修建的,这口金棺里装着的,就是青龙星方孝孺的残骨!
  我把这个想法跟
  “我爷!这故事是我爷跟我说的!”
  我尽量向后缩着脖子,生怕被刀尖碰着。
  “你爷?”
  金一诺的语气不自觉的弱了三分。
  我赶紧抓住机会,打了鸡血一般使劲儿叫唤道:“对对对,都是我爷跟我说的。我爷过去是唱东北大鼓的,煤矿文工团的老艺术家!嘿……人民老艺术家!”
  我连喊带推,总算让金一诺手里的尖刀远离了我的脖子。
  “我说的这个故事,是评书里的传统选段,很常见的。”
  在我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金一诺这位失足少女总算是悬崖勒马,没有一错再错。这娘们抿着嘴,将信将疑:
  “艺术家?评书段子?”
  我表面上连连点头,暗地里却狠狠喘了口气。我心说我爷算个屁的老艺术家呀,他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地赖子。就因为他给我讲的狗屁评书故事,我差点儿被金一诺来上一刀。
  再说了,我爷要真是人民老艺术家,我也不用当一个乘务员了,我早就继承他的衣钵了!
  实话实说,我爷确实是学过几天东北大鼓。据说在曲艺界辈分不低,是俊字辈的,叫李俊英。学是学过,但是学的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我爷小时候,跟东北的名角儿霍树棠学过几天大鼓,算是半个霍派传人。后来他应征入伍,凭借一手东北大鼓,稀里糊涂的当上了文艺兵,在鸡西煤矿文工团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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