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读趣阁 / 历史军事 / 皇朝风云之弘云录 / 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 大戏:第三幕 下

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 大戏:第三幕 下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叮、叮、叮……血红色的剑光总是转瞬即逝,萧长风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无法捕捉陆云嫣的出招,她每一次的出手萧长风的眼前总是只有一道血光,他只能凭借其他的感官去探知然后做出防御。
  
  他很清楚,这并不是什么障眼法,而是那种武功在发动的时候产生的威力,没错,他想起来了,这招数、这情形唤醒了他脑海中较为久远的记忆,难怪他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当初的那个人使用的也是相同的招数!
  
  唰!又一道血光闪过,萧长风感觉到自己右臂一凉,匆匆往那里扫了一眼,陆云嫣的剑从那里擦过划伤了他的皮肤。
  
  铛!萧长风立即挥剑将陆云嫣的剑荡开,随即便向后连退几步,眼前的情形真是一模一样,在无法用眼睛的情况下,就凭其他感官想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必须集中全部注意力,这样对人的精神会构成极大的负担,没有人可以在长时间内保持精神高度集中,而只要有一点松懈,那就有机可乘。
  
  不过,尽管萧长风带伤后撤,陆云嫣却也没有追上去,当萧长风站稳脚跟之后才做好了准备进攻的架势。
  
  萧长风喘了几口气,先看了右臂的伤口一眼,又转向正面,眼神从陆云嫣沾了血的剑开始到她的面庞,再慢慢往上,直到半空遥远的天际挂着一轮明月,不,它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血色染红了。
  
  “血月……邪月……”萧长风低低的声音响起。邪月剑同十大邪剑一样皆是出自拜剑山庄,据传拜剑山庄前代庄主在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一块稀世原料,拜剑山庄每一代庄主皆痴迷于铸剑,这位庄主既得贵重的原材自然立刻就开炉炼剑。
  
  经过一番错综复杂的工序之后,一柄稀世宝剑终于问世,此剑铸成之时正是深夜,月色正好,明亮的月光透过气窗照射进昏暗的铸剑房中,那庄主正手捧着这一得意之作,在月光下观赏着。
  
  突然,一道血色在剑身上流过,窗外的月光一下子就变得血红,那庄主抬头一看,原来是外面的月亮变成了血月,这时候他感觉到这柄剑上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邪气,更有甚者,庄主仅存的邪剑们竟仿佛感应到了什么一样发出了异响。因此,他当即决定将这柄耗费了无数心血的作品封存起来,不再让它见天日。
  
  但是那天晚上之后,拜剑山庄又多了一柄邪剑的消息竟然不胫而走,一时间有众多想得一柄邪剑傍身的魔道人士或白日来抢、或夜里来偷,只是他们谁也没有得手,倒是十大邪剑剩余的几柄先后被人盗走,想是那些人决定退而求其次,就算得不到邪月,得十大邪剑之一也是好的。
  
  可是直到十几年前,一个人趁夜闯上拜剑山庄,竟轻易的将这柄很多人朝思暮想的邪剑收入囊中,于是便有一个很玄乎的说法出现:“邪月是一柄会挑选主人的剑,并非是任何人都能够成为它的主人。”
  
  尽管之后有不少人明察暗访,有关于邪月剑的消息却越来越少,直到不久之后彻底消失匿迹。而当它再次出现,是在数年前,关于邪月剑重新出现的消息开始在江湖上流传,只是其大多断断续续、真假难辨,人们也多少对其失去了兴趣,果然很快,这些消息就慢慢消失了。
  
  江湖人几乎公认,邪月剑已经下落不明,可萧长风却不那么觉得,因为在十年前,他曾经跟那个抢走邪月剑的人进行了一场比试,只有他清楚的知道,那个人还好好的活在世上,不过他的行踪过于飘忽,不是想找就可以找到的。
  
  萧长风盯着陆云嫣,咬牙道:“你果然是莫知行的徒弟,当年那个跟在他身边的小女孩儿就是你。”
  
  陆云嫣保持着动作,目光闪动,道:“是啊,不过我没想到,你们当年只是匆匆对望了一眼,你竟然还能记得我,是因为那次惨败太过记忆深刻了么?”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陆云嫣却偏偏让萧长风下不来台,但她其实说的没错,那确实让他记忆深刻,十年过去了,他也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二十多年前,江湖魔道在天魔教主独孤逍遥的领导下日益壮大,谁都知道,独孤逍遥帐下有四大高手,号称四大尊者,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对独孤逍遥和天魔教忠诚无比,是独孤逍遥成就霸业的关键帮手。
  
  四人中以年龄作为排行,莫知行便是其中之一,他的排行虽然最末,武功却是最高,他的剑术无双,自出道以来让不知多少正道英豪丧生剑下,而他的佩剑也是十大邪剑之一,名为玄暮,因此他得称号为“玄暮尊者”。
  
  在天魔教几乎一统魔道的时代,莫知行作为天魔教中武功仅次于独孤逍遥者,对正道各派形成了强大的威吓,而他另外一个众所周知的身份,就是独孤逍遥的养子,这更加成为了各大正派敌视他的理由。
  
  在独孤逍遥死后,莫知行本有资格继承天魔教主之位,但他拒绝并从此失踪了,这成为了让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或许只有陆云嫣知道其中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莫知行心里根本不在意什么天魔教主、什么正道魔道,他只在乎他的养父,因为独孤逍遥在,所以他在,独孤逍遥想做的一切事情,他都会去竭力完成。
  
  而现在独孤逍遥不在了,一切对莫知行来说就没有意义,所以他走了,不再回天魔教。
  
  在那段时间里,莫知行曾经漫无目的的走到哪儿是哪儿,也正是因为这样,陆云嫣才得以与他相遇。
  
  陆云嫣的父亲是朝廷的大都督,母亲则出身书信门第、温婉柔善,在她之上还有三个兄长,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她自幼就很受宠爱,本来她应该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小姐,每天过着平凡的日子。可是她五岁的时候,她生命里的一切都破碎了。
  
  事情的起因,是她的父亲设计抓捕了一个江湖上杀手集团的首领,名叫庄沙,此人本是亡命之徒,性情狡猾残忍,他纠集了一批无恶不作之辈组成了一个杀手组织,只要给钱他们什么任务都接,很快就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陆父将之捕获之后关入死牢,准备处以斩刑,不料当夜,庄沙竟引来同伙,劫狱将他救了出去,还趁夜击破了陆家大门,血洗了陆家。
  
  那一天晚上,陆家血流成河,不仅是陆云嫣的父母和兄长,就连家里的仆役丫鬟都没有被放过。
热门推荐
我在春秋当权臣 我在春秋当权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