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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林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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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这个力度可以吗?”
  “嗯,可以可以,蜜桃,你这个手可真嫩啊。”
  “老爷,别这么说,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哈哈,是我大意了,下次我偷偷说。”
  一个黄花梨木质大床上,三四个丫鬟给林枫捶腿捏背,林枫就这么趴在床上,穿着个小短裤,丫鬟们还倒油用石头研磨,花样很多。
  都是林枫调教得好。
  床边的黄管家,正拿着账目给林枫汇报十个商铺的流水。
  二十天的时间,林枫的商铺规模扩大了好多倍。
  府兵也达到了四百的规模。
  落风城军方都注意到了林枫的崛起,不过林枫根本不怕,官府没有那个实力镇压自己,军方要考虑搞自己的后果。
  北方豪强数量可不少,很少听说豪强们造反,这些人在当地势力庞大,私兵都是成百上千的算,那些胡人宁愿和赵军硬碰硬,也不太愿意强攻这些豪强居住的坞堡。
  一些小坞堡当然没那么好运。
  坞堡抵抗游墓民族南下还是很有用处,如果赵国彻底沦陷,这些坞堡也就是无根的浮萍。
  林枫也识相,往军中中下层打点了不少,塞了很多银子。
  里面安插了一些自己的人,高层自己现在没能力联络,中低层自己人多了,也是很庞大的消息网,很多高层的亲戚就是中低层的士官校尉伍长什长。
  田地林枫也在附近收了一个村子的底盘,聘请了大量的流民在村中建造坞堡,现在的林枫基本上免费施粥不多了,大多是给他们一份活干,让他们有着稳定的收入。
  第一个村子叫做北渊村,以后是为了叫北渊城为目标。
  这个村子之前受到蝎族劫掠,死了大半,剩下的人也稀稀拉拉的,林枫花费的成本不多,就将这个村子的地全部买了。
  这种普通老百姓的村子,在乱世,就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每个地方都有很强的豪绅盘踞的。
  附近几个村子也差不多是这种情况,林枫地也收了,但是没有过去建设。
  先稳固好一个底盘再说,分开来,短时间内,难以建筑起有效的防御工事。
  开窑烧砖,附近的土并不是很好,比现代最差等红砖还要差。
  更别说工业化生产出来的大红砖红瓦了。
  但是也够了,比最普通的泥强要好很多。
  适合生产砖的黏土,附近也有,但是考虑到时间运输,还是就地取材最快。
  虽然质量差很多,但是完全够用。
  古代,对付的又不是枪炮,光是泥砖只要够厚,就足够这些骑兵们砍的了。
  而且边塞地区水源稀少,根本无法水攻。
  坞堡顶部用好点的瓦就行,不能真的被雨水随便侵蚀掉。
  北渊村,也就是北渊堡内,数千的流民正在挖土,砌墙,独轮车运送着大量的泥砖。
  不远处的砖厂冒着黑烟,进出的人来来往往,没有停歇。
  早上起来,一餐粥,中午一顿干饭,还有不少菜叶,休息半个时辰,晚上也是一餐干饭,这就是工人们的三餐。
  太阳起来干活,晚上太阳落了再干两个时辰。
  月底还有一小笔工钱。
  虽然很累,但是比在城里每天两顿稀粥还是要滋润不少。
  天天喝粥,壮年男子还有半人大的小伙,可不好长壮实。
  高过马车的人就可以干活,没有成年的,每月就没有工钱,毕竟能干的活比成年男子还是差了很多,但是两餐干饭也足以让这些小伙子长好身体了。
  偷奸耍滑的一旦被发现三次,直接辞退。
  这样强度的建造,坞堡建造得相当迅速。
  一周时间,村子外面就已经建立了十个碉楼,每个碉楼不是很大,但是也足够藏兵五十。
  村内的坞堡要连在一起,没有几个月,难以形成规模。
  林枫的目标是两个月内形成一百座宅子连城大型坞堡。
  每个宅子有着一个大厅,四个房间。
  初步建成后,数千的骑兵短时间内也难以突破。
  先是联系外面的碉楼,碉楼的数量,是两个月四十座,先围绕着碉楼,逐渐向里巩固。
  目前的碉楼,足够抵御五百以内的骑兵。
  碉楼内,己方有大型弩箭和小型弓弩,骑兵的射程远远无法和碉楼相比,碉楼不是很高,十米还是有的,足以形成强大的压制力。
  三百府兵囤积在这里,粮草也运来了足够三月的用度,还在持续储粮中。
  硬打五百骑兵,不是问题。
  大型的弓弩,甲胄,林枫已经在村子里安排人手制造,从便宜的木甲,藤甲开始,铁甲不是那么容易弄的,铁料都是个问题,每个铁矿,基本上都是有赵国军队驻扎,私人能够弄到的量有限,除非有着大背景。
  一件铁甲的料,可以做很多枪头了。
  这些东西,早就成了朝廷管制的范围,不过这种管制名存实亡,边疆战火不断,对于草原的侵扰,朝廷都疲于奔命,哪里有闲工夫严查豪强们。
  二十匹马儿进入村中,马后面还有着五十步卒,腰间别着长刀。
  “林老爷好。”
  “林老爷好。”
  碉楼的人率先行礼。
  这一队人马,自然是自己人。
  为首的就是林枫,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经过这些工人附近时,这些泥腿子也是诚惶诚恐的站在一边低头问好。
  少数几个年轻人才敢抬头看着马匹上的大人。
  二十匹马,是林枫最近购买的,用来装样子货。
  不是什么好马,多是些中等马和下等马。
  自己的根基还是太浅。
  什么时候,天下才能成为我林某人的跑马场。
  林枫一行人离去后,干活的民工们还是议论了起来。
  “赵四,这老爷这么年轻,就这么威武,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当老爷?”
  “张三,好好干活,先吃饱饭,只要活着,机会是大大滴有的。”
  巡视一番自己的领地后,工程进行的还不错,林枫满意得离去。
  这么庞大的护卫,如果步兵都举着长矛,那就是正规军的威势了。
  进入城门时,那些城卫军们都不敢多哔哔。
  还真不一定干得过林枫的这帮人。
  几十天的功夫,林枫的这帮狗腿子,眼中已经是如狼似虎,充斥着杀机。
  小有成效。
  离精兵还差得远,真的上了战场,能发挥出几成实力那还是个问号。
  演练不会死人,和战场上一具具尸体,那是天差地别。
  在异界,东西已经踏上了正轨,才一个豪绅级别,有着一个村子,十几个丫鬟,就有着大老板的感觉,要是坐拥天下,那该是什么感觉,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有着两界资源,林枫不争一争,就枉顾了这天命。
  光点似乎也希望自己往庞大声望上走。
  手上没有庞大的兵马,林枫在这乱世感觉很不踏实,一旦城破,自己在城里攒下再多身家,都是给别人做嫁衣。
  不然,当闲鱼,光点的龟速恢复,最贸易都很蛋疼。
  锁上自己房门,带上几麻袋的珠宝玉器,这一次的货,比上次要好很多,林枫要去干一票大的。
  小打小闹,没什么意思。
  林枫天生就是个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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