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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刀,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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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DNMD。”
  林枫大骂出口,林枫最爱辱骂对手的十八代女性,还得用淫秽的词语,这样才有杀伤力,这是网络上多年键盘敲出来的经验,网络上林枫哔哔赖赖,现实中就是个话不多说的肥宅,其实现实中脾气也不好,人若犯我,林枫直接给对方一耳屎。
  一道箭矢停留在林枫刚刚半蹲的地方。
  现在综合素质太强,只要不是毒药这种,林枫一般都反应得过来。
  一个骑兵正在一百步外弯弓对着林枫,头上带着皮帽,这明显是蝎族骑兵,又是一箭而至,林枫继续翻滚,对方稍稍的预判了林枫的闪避方向,林枫赶紧控制住了力道,只翻了一半。
  箭矢在面前擦过。
  林枫心里大呼好险。
  这狗崽子的箭术有点东西。
  换个普通人来,早就被射死了。
  连续两箭每中,对方也失去了耐心,收弓,抽出弯刀,向着林枫冲锋而来。
  这次攻守之势逆转,这次对方有着马匹的冲锋借力,这也是步兵和骑兵单挑的天然劣势,少了个畜生帮忙。
  林枫原地不动,直接开跑,把后背给对方,如果不是高手,这么对战骑兵,基本上就被对方一刀割下脑袋。
  急促的踏踏声响起,沿途溅起一地灰尘,一股强势的风压席卷而来。
  林枫也是开始加速冲锋。
  双方激素接近的情况下,随着距离的不断接近,直到三尺的距离,双方纷纷挥出手中的兵刃,林枫则是一个跃起,这又是一记跳斩。
  双刀交错,这位借着马匹冲锋的蝎族士兵,本以为林枫会被直接砍飞,这是他砍翻过数十对手得来的经验。
  但是,事与愿违。
  一股巨力传来,自己被砍落下马。
  一道“咻”的声音传来。
  眉心被穿透。
  落在地上时,直接双目圆睁,双手朝天,等着苍天,没想到这样死去。
  “臭弟弟,敢和自己对波,有一个畜生帮忙,就真以为自己无敌了。”
  正常情况下,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步兵拿长刀对战冲锋的骑兵,根本挡不住对方的攻势,换成长矛才有借助长武器获胜的机会。
  如果实力很强,可以借助灵巧的身法,躲开对方的第一波冲锋,然后开始反打。
  林枫自然没有躲过去的身法,只有一身大力。
  如果还是地球的自己,那样的身体素质,林枫绝对在这场大战中当孙子,因为上去确实是在找死,但是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之前的自己,现在的自己,可是超勇的,杰哥都感到害怕。
  艺高人胆大,就是林枫现在的状态,狂得一匹。
  又是斩杀了一骑,这下环顾四周,静心听了片刻,发现没有敌骑的声音响起后,这才用衣服擦拭起手中带血的长刀,一个斩击之下,劣质血刀出现了巨大的豁口,毕竟不是什么百炼精刀,就这品质摆在这。
  刀上鲜血一层,让林枫这个重度强迫症患者看着很不舒服。
  撕开地上尸体的一层衣服,给刀身反复擦拭,直到擦干了所有的水。
  不过用料厚实,用来砍武士刀绝对没问题,武士刀这种娘娘腔,遇到厚实的大刀,根本没办法硬拼。
  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普遍较高,很少有用细长的长刀的,这种刀适合力气小的人使用。
  一般军队和游侠,喜欢使用较宽较长的刀。多是大半个人的长度。
  不是戏组还有武校那种软绵绵的刀,砍起来刀片都能晃动。
  这种长刀,用料厚实,最大的作用就是破甲。
  即使身披盔甲,硬吃这种大刀一记,也绝对非死即残。
  这方世界战事很多,披甲率超级高,穷的军队,没有锁子甲一类的铁甲,也会有布甲木甲棉甲一类的甲胄,防护力得到很大的加持。
  比铁甲的造价省了十几倍不止。
  连斩两位骑兵,林枫活动了下筋骨,手还是有点麻,对战还是很刺激的,刀下生,刀下死。
  看了眼附近的窗子。
  “嘭”的几声响起。
  “玛德,怂批。”林枫吐了口口水。
  看热闹的人不少,出来帮忙的一个都没有。
  这些小老板姓,别看平时吹牛皮大大咧咧的,说什么蝎族人能够一个挑穿十个。
  真到了骑兵入城的时候,他们跟老鼠一样,藏得严严实实的,不管在哪,胆子大的,有一小部分,等到真刀真枪的时候,这一部分就变成一丁点了。现实中的矮子。
  要是每个老百姓都有上阵杀敌的血勇,赵国也就不会缺能战之兵了。
  大将军在世时,军力强悍,也是真刀真枪的让部下杀出来的。
  死后,军队高层被斩了一批,原先的军队被打散编入其它军中,也就彻底的失去了百胜之师的存在。
  草原民族的强大,除了民族向心力外,更多的是头活在刀把上,寒冬来临,想要不饿死不冻死,就得让别人替自己死,物竞天择,适用于整片草原。弱者当上的大汗,迟早头颅都会被人拧下来当球踢,当夜壶。
  如果林枫穿越在草原,估计要奔着一统草原的目的过去,不然在小部落没有安全感,说不定哪天男子就被屠了个干净。
  两匹战马,两个小批的财物不少,这下发了,钱财短时间内起码一两年用不完,林枫准备重炼血刀,将品质提升上去。
  如果今晚遇到十位骑兵,林枫这把血刀估计有断裂的风险,毛坯硬度不够。
  等到林枫打扫完战场,一伙城中士兵赶了过来。
  为首的军官骑着一匹带甲战马,身后有着四十步兵,四名辅骑。
  “真是勇士,这小小的落风城,估计无法久留你,可惜不是我赵国人,不然定能成为军中猛将。”说完这一句后,想到了什么,没有继续多说。
  示意了手下,看了眼林枫手里的战马后,让士兵带走了两具蝎族骑兵尸体。
  白拿林枫的战功,过意不去,让手下递上了一把带着刀鞘的长刀后,然后施施然离去。
  带着刀鞘的长刀,抽出长刀,只露出一小截,雪白的光芒,即使在月光黯淡的夜晚,也是锃亮,轻弹一下。
  “叮”的一声响起,然后挥挥手指,手痛。
  确实帅。
  好刀,起码值二三十两银子。
  这个军官叫做赵风,是一位校尉,领兵百人。
  也是当初自己见的那个军官,对方倒是仗义,不小气,这一把刀绝对比两具尸体值钱。
  尸体上除了一层染血的衣物,什么都没有,那点军功,对于校尉而言,可有可无。
  正八品,宣节校尉。
  算是不小的武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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