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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常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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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常夏城到公鸡坂时,程晓晓走了足足一天一夜。现在她有伤在身,走得更慢。
  天已经黑了,程晓晓走到路边,找了一块背风的大石,坐下来歇息。
  我有点不太放心:“今儿晚上就在这歇息?”
  “嗯。我稍微歇一下,再生火,嘶——”程晓晓的肋骨又是一阵疼,疼得我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以常夏的天气,晚上即使不生火也不怕受凉。但生火可以有效的驱赶野兽,白天刚碰见一群野狗,这个时候,程晓晓可不敢疏忽。
  “小七,去捡点儿柴火。”我使唤着小狐狸。
  “啾?”小七活了这么些个月,还从没见过火呢,更不知道什么叫柴火。
  程晓晓想要给小七解释:“柴火呀,就是……嘶,算了,我带你一起去吧。”
  她撑着我站起来,又把我插回腰带里,好腾出仅剩的左手来拿东西。程晓晓带着小狐狸,转了一圈,捡了一些碎枝落叶。每一次程晓晓弯腰拾柴,我都能听见她的肋骨发出呻吟。
  靠,太他妈疼了。你能把我解下来吗?为什么我要跟着你活受罪?
  因为女杨过和小狐狸承载能力有限,我们往返了好几次,才凑够了大概够用的柴火。
  “呼,好了。”程晓晓坐下来,把枯枝干叶拢到一处,在怀里摸索着点火的工具。
  摸索了一阵,程晓晓的脸色变了。
  “我好像……忘带打火石了。”程晓晓发了一会儿呆,看向我:“你会点火吗?”
  “你觉得呢?我瞅着像打火机吗?你说我要是把手枪的形状,你问我还算有点道理,你多会儿见过会点火的剑?火之高兴吗?”
  程晓晓尴尬地挠挠头,小声嘀咕着:“这可怎么办……”
  “你现在带我去砍个小火龙,或者炎魔、朱雀什么的,保不准我就会点火了。”我毫不留情的嘲讽道,“好了,放弃吧,赶紧休息,我和小七守夜。”
  叹了口气,程晓晓解开包裹,掏出之前官民鱼水情时候,方海给她带的干粮——几张炊饼,又干又硬,让人提不起一点儿食欲。
  程晓晓看着手里一点儿都不诱人的饼,想了想,还是咬了一口,继而皱起眉头。
  好难吃。
  出于成年人的懂事,程晓晓硬着头皮吃了半张饼,便再也无法下咽,把剩下的半张递给小七:“宝宝,饿了吗?”
  小七凑过来嗅了嗅,扭脸走开。
  狐狸都不吃。
  “唉。”程晓晓叹口气,把炊饼包起来,拿出水壶喝水。
  我知道她现在很饿,但即便如此,也不愿意吃难以下咽的炊饼。看来,她是生在一个比较优渥的环境里,换句话说,即便常夏城收成不好,她们家也属于绝对不会挨饿的阶级。
  也就是说,她其实根本不需要在意艰苦朴素,共克时艰什么的。可这样的女孩儿偏偏做了缁衣卫,嘿,有点意思。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问道:“问你个事儿。”
  “你说那个叫二狗的孩子?”程晓晓苦笑,仰着头,看满天繁星,“你觉得我应该把他拿回去,或者就地正法?”
  “不是,我是想问你,咱为什么遭这个罪呢?那会儿让方海给你找辆驴车,直接把你送回城不好吗?”
  程晓晓一拍脑门,追悔莫及:“对哦!你怎么不早说?”
  “……嗯,赖我赖我。”我叹了口气,通过程晓晓的眼睛,和她一起看满天星空。“回去以后,先把伤养好吧。”
  “嗯,谢谢关心。”程晓晓笑笑,摸着剑鞘,回以善意。
  我倒不是关心你,问题是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还带着我溜达来溜达去,太特么疼了。
  既然是一座大城,应该有不少好玩的。为了自己的享乐大计,我又开始循循善诱:“晓晓啊,你说你大难不死,回去是不是应该好好庆祝一下?点上一桌子好菜,叫几个歌姬舞女,一醉方休,酣睡一场,怎么样?”
  “那怎么行。”程晓晓干脆地拒绝,“缁衣卫本该除恶安民,怎可图一晌贪欢?”
  “劳逸结合嘛,劳逸结合。”我不死心,“工作之余,也要好好放松一下。”
  程晓晓不置可否地摇摇头,没有回答。
  难得穿越到这种古代社会,曾经我也是个男人,当然十分好奇这个世界的娱乐服务行业。
  但直接让程晓晓带我去逛青楼又好像不太合适——于是机智的我换了一个问法:“晓晓呀,你们缁衣卫平时有扫黄的活吗?”
  程晓晓不明白我的意思:“扫什么?”
  “没什么。”看样子是没有,也就是说,只能找机会蛊惑个男人,再去好好领略一番了,“欸,晓晓,你家几口人啊?”
  “我,我爹,我娘,还有我的奶娘。”
  有奶娘?果然家境不错。另一个很有意思的点:程晓晓并没有把奶娘当下人,而是当做家人。也就是说程晓晓不光善良友好,她的父母,也属于很尊重下人的那类主人。
  很幸福的原生家庭啊。
  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聊到程晓晓不知不觉间困了,沉沉地睡过去。
  睡吧,丫头。
  祝你做个好梦。
  ……
  程晓晓很疲惫,睡得很沉。天亮之后,小七舔着她的脸舔了好一阵儿才把她叫醒。
  得亏昨天夜里一夜无话。
  “我醒啦~”程晓晓宠溺地揉着小七的头,喝口水,倚着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出发!马上回——哎呦疼疼疼!”
  “活该,自己的肋骨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大清早就被这傻娘们儿折腾一遭,我当然没什么好气。
  程晓晓喘了几口气,回过力气来,不解地问:“我说,明明是疼在我身上,你生什么气?”
  她还不知道我连着她五感的事,我也并不打算让她知道。否则,程晓晓多多少少会对我有些疏远——谁也不喜欢自己的所听所闻所感,都有另一个人分享。
  还好,狡辩,我是认真的。
  “因为关心你啊。”我淡淡道,就差给自己剑柄上打个写着“暖男”的钢印。
  “……虽然没什么毛病,但我总感觉你在搪塞我。”程晓晓没上当,把我挂到腰间,继续出发。
  一直到下午,远处开始出现高耸的城墙。
  “看到了吗?”程晓晓毕竟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少女,难以掩饰回家的喜悦之情,摸着小七的头,向小狐狸炫耀道:“那就是常夏!”
  “啾!”小七站起来,立在程晓晓的肩膀上,看着宏伟的城市,眼里满是惊讶和好奇。
  我们又走了几十分钟,但离城池仍有一定距离。我这才意识到,这些城墙比我预料之中的要高。
  离城池近一公里的地方,道路两旁开始出现一些窝棚和摊仗,离城墙越近,靠得越密集。这些小窝棚中间,到处是蓬头垢面、骨瘦如柴的人,遇到过往的行人,会三三两两的围上去,讨要钱财和食物。
  这些人是……流民?
  “都是一些进不了城的人。”程晓晓握着我,向我解释着,“战乱,灾荒,人祸……家破人亡的流民到处都是,无一例外,都是想进城讨生活的人。”
  我却不太明白:“看起来有近万人,这些人进不了城,谋不到生计,怎么维持生存?”
  “并非全都进不了城。”程晓晓看向不远处,一个衣着华丽的人,正站在窝棚外,对着一群流民指指点点地说些什么,“每天都有城里人,出来找人做工,或者是做其他什么事。他们都能给家人带出来一些食物,至于其他人,每天晌午,城主都让人在城外施一碗粥。”
  “可这些流民,仍然是麻烦的不稳定因素啊。”
  “他们不在常夏城里,便不是常夏城的人,是死是活,也与我们无关。”程晓晓尽量平淡地说着,但我仍能从她的话里听出怜悯和不忍。“而且,缁衣卫会定时出城巡视,尽量阻止事端。”
  不远处,两个穿着和程晓晓一样制服的缁衣卫正在巡视。他们看到程晓晓,便点头示意,看样子并不相识,只是出于同袍之义。
  程晓晓同样点头致意。
  但我仍不赞同常夏的施政方针:“既然不在乎他们的死活,为什么不把他们赶走?留在这里,反而要花更多的精力和成本去……”
  “不。”程晓晓摇摇头,若有若无地发出一声轻叹:“常夏需要他们。有了他们,才有‘城’。”
  我明白了。
  常夏城允许他们留在城外,本身就是一种政治信号,会吸引更多流亡逃难的人到此。他们为这座城提供了数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也让“常夏人”这个身份具有一种别样的意义,一种“上等人”的意义。这不仅能满足常夏城里地主阶级们的剥削需要,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增强常夏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真是诡异的政治模式。
  但我并不关心,对于这些流民也没什么怜悯——正是因为他们,程晓晓才能成长在一个优渥的环境里,享受与生俱来的阶级红利,也让我和小七成为这种政治模式下的得益者。
  或许,此时的二狗,已经在那些窝棚中,胆战心惊的找一个谋生之地了。
  闲谈间,我们已经到了城下。我这才看清楚,这些城墙比我曾经见过的一些古城墙高的多,足足三十多米,十层楼那么高。真不知道这样的城墙是怎么盖起来的。
  城门里,乌泱乌泱的人群挤在城门口,不住地叩头,央求,央求守门的一群缁衣卫放他们进去。但那些缁衣卫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们推开,赶走,循环往复,面无表情。
  程晓晓挤开人群,对着守门的缁衣卫抱拳:“缁衣卫,南营乙部七班,程晓晓,公差归来。”
  现在的程晓晓,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右胳膊还打着夹板挂在胸前。那守门的缁衣卫看了,连忙回了一礼,脸上展露出那些流民们见所未见的和善笑容:“恭喜同仁凯旋。”
  说着,大手一挥,让身后的兄弟为程晓晓让出一条路来。
  感激的笑笑,程晓晓没有多言,走进城去。
  城门之内,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人群摩肩接踵,街道热闹繁华,叫卖吆喝声不绝于耳。道路旁栽着格式花卉矮树,建筑多是高层楼阁,浮雕栩栩如生,飞檐挂角上,各系着锦带铜铃。一眼望去,数不尽的人间繁华,侧耳倾听,不停歇的郎谈女笑。
  一墙之隔,天差地别。
  城外的数万流民中,是一声声哀求和叹息。城里的红男绿女们,是不绝于耳的欢歌和笑语。
  头一次见如此热闹的景象,小狐狸慌得六神无主,躲在程晓晓的领子里不敢动弹。
  程晓晓揉着小七的脑袋,小声安抚着,却听见我呆呆地问道:“这么热闹,是赶上了庙会什么的活动吗?”
  “没有呀。”程晓晓的语气平淡,似乎对这般繁华司空见惯。
  “常夏城里,日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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