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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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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七把客栈里所有她能叼得动的金属制品都偷过来了:菜刀、锅铲、柴刀、铁碗、铁筷子、榔头、烛台、老板娘压箱底的金耳环……
  全被我“吃”掉了,但我并不满意。
  也许是这些东西的质量太低了,分解了一堆白板装备,我感觉自己并没有什么变化。
  剑刃的光泽似乎更亮了,但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
  如果想产生质变,或许还需要吃掉倚天剑,屠龙刀,振金盾牌,金刚狼的排骨之类的东西……
  程晓晓还没醒,好无聊啊!
  我继续给小七讲故事,这孩子不喜欢听三国和水浒,只对西游有点儿兴趣。但她没见过猴子和猪,我只能尽量描述那是两种什么样的动物。
  嗯,小七不仅没吃过猪肉,还真没见过猪跑。
  等等,为什么一定要呆在这破屋子里讲故事呢?程晓晓虽然没醒,但我完全可以出去找个人把我捡起来,然后蛊惑这位幸运观众,做些欺男霸女为祸乡里之类有教育意义的事啊!
  我甚至可以去吃猪肉!
  说干就干。
  小七,把我从窗户里扔下去!
  睡了三天三夜之后,小七的力气大了不少——她甚至给我叼回一口铁锅,把我扔出窗外自然也不在话下。
  把我扔出去以后,小七跟着窜出来,咬着我的剑柄,在地上拖曳着行走。
  虽然看起来挺蠢的,但我并不在意,心情反而不错。
  那么,今天的第一位受害者是呢~
  ……
  常夏城因四季如夏而得名,气候温暖。我所见到的村民们,大多数男性都光着脊梁。但这并不完全是因为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一件合适的衣服是一比不小的开销。
  因为气候的原因,常夏境内有一年两熟的稻子,但据我所见,大多数农户家庭的人,都很瘦弱——这很容易看出来,他们光着膀子呢。
  一半儿是因为最近一年的粮食产量很不好,另一半儿,则因为在收成不好的情况下,常夏城主府却并未出台任何减免赋税的政令。老百姓们本就吃不饱,还需要拼命省下口粮,以填饱地主阶级的口袋。
  可以,这很封建社会。
  小七拖着我在村子里转了一圈,让我看到了当初和程晓晓同行时,没能看到的景象。
  导致铁器遗失和命案的元凶已经被铲除,村民们陆续恢复了生产工作,但他们的脸上并没有如释重负的喜悦,仍然和最初见到他们时一样,麻木,似乎从未有过梦想。
  他们没有希望,从未指望过实现阶层的晋升,或是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他们努力劳作,只是为了能吃上饭,并支付地主老爷们的赋税,好能平安的继续活下去。
  我讨厌这种氛围——小七已经拖着我转悠一上午了,但没有任何一双手能满足我的要求。这群人的像是我见过的那些996的程序员,兢兢业业的拿命换钱,唯一的希望就是自己35岁被开除之前能尽可能多的攒下一些积蓄。
  我讨厌这个地方,也讨厌这些人。蛊惑他们中的一个并不能让我得到乐趣,共享他们营养不良的身体的五感,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
  还不如当一把安静的绝世好剑呢。
  “嘿!”
  一个清亮的嗓音传来。
  “小狐狸!”
  小七好奇地看过去,不远处,一个十三四的半大小子兴奋地朝我们跑过来。
  他和村里的其他男孩一样,赤着脚,光着脊梁,肋骨根根凸出,还在长身体的年纪,手上却满是伤痕和老茧。
  但他和田间地头那些同龄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的眼里,有光。
  有点儿意思,而且这小子似乎有点儿……眼熟?
  “你是程爷的小狐狸吗?”少年蹲下身子问道,“我记得你!”
  既然你知道,前面那句疑问句不多余吗?
  “你还记得我吗?”他伸出手,想摸摸小七的头,被小七灵巧地躲开。
  少年尴尬地笑了笑,讪讪地缩回手,在裤子上蹭了蹭。
  嗯,这个动作好像有点儿熟悉。
  “程爷还好吗?”少年问着,脸上是毫不遮掩的关切,也可能是他根本不懂地遮掩,“听说程爷伤得不轻,我想去看她,但是……”
  我想起来了!
  真可惜,如果我有手,现在一定要拍掌叫好,夸夸自己出色的记忆力。
  之前,在田埂的案发现场发现尸体的时候,见过这小子——他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程晓晓还问了他几句话。那时候这小子一脸害羞,一副见到好看的大姐姐怦然心动的没出息模样,却也没什么亮眼的表现,
  嘿,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这么没存在感的龙套我都能记住!
  “这是程爷的剑……”少年看向我,皱起眉头,“小狐狸,为什么你会把程爷的剑带出来,难道……”
  没事儿,我溜达,今天天气好,出来遛遛狐狸,别介意。
  少年忽然紧张起来,焦心地追问道:“这难道是缁衣卫的什么暗号吗?你是在求救吗?是程爷出了什么事吗?”
  ……呃,我寻思你们这个世界的青少年也没被大量影视作品洗过脑啊?你是怎么脑补出这么一场谍战大戏的?村里的学堂尽教你们这个了?教你们一些八股文之类能阶层晋升的东西不好吗?
  不对,我都把村子转完了,村里压根儿没有学堂啊!
  少年还在心急如焚:“我该怎么办?小狐狸,需要我去报告村正吗?还是直接去营救程爷,我,我……”
  你先等会儿,别急着给自己加戏,额,容我想想……
  这小子一副为了程晓晓两肋插刀的模样,而且总是脑补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有点儿难以沟通,但作为一个临时的持剑人,好像还凑合?
  行吧,溜达了大半天,小七也累了,就你了!
  小七,让他拿剑!
  乖巧的小七听到我的话,小爪子拍了拍剑柄:“啾!”
  “啊?”少年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几秒,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是特意赶过来,叫我去帮忙,还给我准备了兵器!好,咱们这就出发。”
  ……神经病,哪儿那么废话,赶紧拿剑拿剑!
  啊,好了,拿起来了,共享五感,嗯……这小子弱的一批,算了,本来也没指望靠他去夺取屠龙宝刀什么的,解解闷儿找找乐子而已,足够用了。好,现在试一下契合度,我想想,整点儿骚话……
  “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嗯,还不错,一副很好诓骗的样子,接下来,试试肢体协调能力,话说回来,一直想找机会控制个什么人,来个倒立挖鼻孔什么的……
  “我!我刚刚说了什么?!”少年一脸惊恐,捂着嘴,手足无措。
  等会儿,你能意识到你刚刚说了我让你说的话?
  “是你让我说的?”少年茫然地看向四周,“你是谁?你在哪儿?!”
  呃,你能听见我说话?
  “能听见,快出来!躲躲藏藏算什么英雄好汉!”
  我懵了一阵儿,紧接着陷入狂喜。
  这就是吸收了能量以后,能力提升的具体表现形式吗?太好了!除了小七,终于能有人和我交流了!
  我清清嗓子,想做出一副世外高人状,镇这小子一镇:“咳咳,凡人啊,我乃……”
  不是,我叫什么来着?之前那群盗墓贼一直叫我莫大师的剑,身为曾经天下第一剑客的剑,为什么从来没人叫过我的名字?
  难得莫自牢那孙子从没给我起过名字?凭什么!莫自牢你特么是不识字吗?紫电青霜,倚天屠龙,青釭古锭,渊虹鲨齿,绝世好剑,暴风大剑,破败王者之刃……随便什么都行啊!哪怕叫破军呢?
  靠,摊上一个没文化的前主人可真憋屈!
  现起名儿也来不及了,算了,先这样吧。
  “我是剑。”我解释道。
  “我看你是挺贱的!有种出来啊!”少年明明慌得一批,嘴上却不饶人,“藏头露尾,装神弄鬼!哼,承认自己贱,可不能说明你有多光明正大!”
  ……我能先扎他一剑吗?就一剑?
  算了算了,冷静,万一扎出事儿来,还得再溜达大半天换个持剑人,小七都吐舌头了,先让孩子歇会儿。
  “我是你手里这把剑。”
  “你是我……哈?”少年愣了,看看手里的我,呆了几秒钟,松开手。
  啪叽。
  我摔在地上了。
  “……”
  小七!把老子拔出来,我今儿非把这兔崽子的手给剁咯!
  “啾!”小七没理我,走到少年跟前,拍拍剑柄。
  少年拍了拍自己的脸,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这才弯下腰,胆战心惊的把我捡起来。
  我当然没什么好脸色:“小子,你死定了。”
  “剑……”少年仍然在怀疑现实,“剑能说话?”
  他不理我!他竟然不理我!我感觉我受到了侮辱!我被物化了!我要发微博维权!
  “我说你死定了!没听到吗?!”
  “既然是程爷的剑,想必是什么我不曾见过的神兵利器……”少年嘀咕着,自己给自己讲道理,“缁衣卫的剑,说不定会说话很正常。”
  “不正常!正常个屁!我们不一样!我比那些制式的粗制滥造的玩意儿可牛逼多了!”
  “如此神兵利器,程爷竟然不带在身边,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少年目光坚毅,看向小七:“小狐狸,我们走!”
  “你走你二大爷!给爷站住!站那儿!不许动!听老子说话!”我感觉自己的血压蹭蹭往上涨。
  我知道我没血压,我就是习惯了这么比喻我的生气程度:“别装没听见!咱俩现在是灵魂交流,哪怕你是个听障人士也能听见!装什么呢?咱俩是有过一段感情吗?故意对我充耳不闻?”
  “剑啊,剑啊!”少年爱惜地抚摸着我的剑鞘,“我知道,主人深陷险境,你心急如焚,我也是!莫着急,咱们即刻出发!”
  呵,少年,你成功的激怒了我。
  “我是傻逼!”
  少年忽然对天大喊。
  别忘了我能撺掇你说话!嘿,还治不了你了!
  少年再次惊恐地捂住嘴,看着我:“我怎么?”
  “现在,闭嘴,听老子说话,你丫要是再打断我,等你出了这条胡同,我就让你在全村人面前唱喜羊羊与灰太狼!”
  他不知道“喜羊羊与灰太狼”是什么,但听我的口气,少年立刻脑补出那是什么恐怖的咒语,因此立刻停下了脚步,小心翼翼的等着我发话。
  “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咦,说起俊杰,就想起来那首曹操。小七,考考你,曹操的《短歌行》怎么背呀?前两天讲三国的时候教过你呦~”
  小七吐着舌头,后腿挠着自己的脖颈,没搭理我。
  “……算了,没事儿,回去咱再说。至于你,小zei,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小心翼翼地道:“方文山。”
  ……你不对劲,以你的文化水平和艺术修养,还有这草蛋的成长环境,不应该叫这名儿啊。
  “好的,那我就叫你二狗了。”
  少年涨红了脸:“我叫方文山!”
  “好的二狗,别客气,都是朋友。”我坏笑一声,继而道:“你很关心程晓晓吧?”
  “你说程爷?”少年立刻来了精神,不住点头:“对!”
  “好!你也知道,我是程晓晓的剑,来找你,肯定是和她现在的伤势有关。”我开始信口胡诌。
  如果我的情绪能具象化,一定会具象化出一个搓着手,满脸不怀好意的帅气男人。
  二狗果然上当了:“程爷怎么了?”
  “她伤势很重,仍然处在昏迷当中。”我故作严肃,低沉的声音里隐约透露出关切,焦急,与悲伤,“想要救她,只有一个办法!”
  “快说!无论什么我都会做的!”
  “二狗啊,你们村里,有没有什么……神兵利器,天材地宝什么的?”
  “有!”
  “事不宜迟,快带我去!”
  哈!今天的硬菜,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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