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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雁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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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七站在楼下,果不其然。才刚下楼,就见醉仙楼中有几人快步走了过来。皆是美婢。
  为首之人,生得美艳动人。却是身着粗布麻衣,头上用一根木棍随意将头发挽起。与身后其他人那华丽的衣衫首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美妇走到玄七面前,一开口,那声音却宛如老妪,嘶哑难听。
  “发生什么了?”
  玄七已经是习以为常,深深行了一礼,弯着腰道:“禀楼主,不好意思。我宫中两位前辈在此突破,不想惊动了各位。大家请回吧!没有什么要紧事。”
  话说完,仍旧深深低着头,不敢抬起。
  那美妇轻咳了几声:“没事就好!你们赵氏若要惹事,上别处去。莫污了老身的地方!”
  “是!”
  玄七腰身又低了几分。就算几人走了,也久久不敢抬起。
  再说楼上。
  足足等了一刻钟,房里没了动静。玄二这才颤颤巍巍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里一切如常,桌椅板凳没有一点擦伤碰伤。赵香菊和孟剑平穿着牛二和书生的衣服,铁青着脸坐在凳子上。三人相视无言。
  玄二咽了一口唾沫,咕咚一声。吓得玄二猛地打了一个激灵。
  很久很久,赵香菊才悠悠开口。
  “我们两个老东西先走了,你把这里收拾一下!血污腥臭地,膈应人!”
  声音如常,似是什么也没发生。心里怎么想的呢?那就只有他们两个自己才晓得了。
  赵香菊说完,玄二躬下腰:“是!”
  两人颤颤巍巍站起身来,往外头走去。从背后看去,两人劈着腿,罗圈着腿往外走去。不时还能看见二人脸上抽搐一下,似乎是扯着了痛处。
  这也难怪,纵使你武功再高。那地方,那里面,总是练不到位的。
  待二人走远,玄二才长出了一口气。抬起头来,仔细打量了一番。
  就这长出的一口气,在这不大不小的风中,方才二人坐着的椅子扶手似是被重锤敲击,猛地碎裂开来,跌在地上。最大的碎片,不过指尖大小。
  “嘶……”玄二倒吸一口气。
  那俩内室已经是满地血污。两个已经看不出人样的东西摊在地上。
  那滩泥应该是那书生!浑身仿佛没有了骨头,摊在地上宛如一块碎肉,脑袋没有了脊柱的支撑,大半截直接跌进了胸腔。整个胸部腹部就像一张毛毯,被叠作了三层。一条胳膊被卸了下来,直直插在后庭。
  另外那个麻花应该就是那牛二了。整个人拔长了一米有余,身子被细细拧了起来。已经分不清哪是头哪是尾。因为身体被拧了起来,内脏受到挤压,全流了出来。
  一时间,纵使杀过许多人、处理过上百具尸首的玄二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下手。
  大良城东不过十里,有一片树林。生满鸟兽,枝繁叶茂上可遮天。谁也不知道这林子究竟有多深多广,且因为树木太过茂盛繁密,没有任何参照物,又有瘴气沼泽。进去的人就算不被毒死,往往也会迷失方向,除了少数几个幸运儿,大多数有进无出。长此以往,这就成了一块禁地。也成了大良城的一块天然的保护罩。除了此地,大良城其他三个方向都挖了深深的护城河,城门整日重兵把守。整个大良城算得上是固若金汤。
  这片林子,人称:雁难归!纵使是南飞的大雁,到了此处也得绕道而行。也有从上方直接飞过的鸟,每一只都是突然身体僵直坠入林子,不知死活,无一例外。
  雁难归虽说危险,但往往也伴随着机遇。这地方因为人迹罕至,所以生长着数不清的奇花异草、上好草药。野兽皮毛也生得比别处好许多。只要是雁难归出去的东西,都能引起大良贵族的争抢。
  人为财死,雁难归外头住下了许多猎人商户。这些以在雁难归中寻找草药猎取野兽的,人称雁子。即进入雁难归的卒子。因为常年受沼气侵蚀,雁子们往往脸色青白,面无血色。又有了雁鬼的称呼。雁子们会在腰上系上红绸带,让自己最为信任的人在外头牵着,待寻得东西后,循着红绸带往外走。就算这样,也最多只敢进入百米。再多,人难归、雁难归。
  这夜,雁子们听见雁难归发出了令人胆颤的怒号,持续了整整一夜。无数野兽争先恐后向外逃命。
  第二日,雁难归正对大良的那一面,不知怎得多出来一块三丈宽,五丈深的空地。树木皆拦腰而端,断面粗糙,似乎是被生生拍断。有些木杆子直接成了碎片。整块地仿佛都被人犁过一遍,数十只野兽死在了空地上。兽皮被生生拔下,这一小块土地被血染了个鲜红。
  雁子们不知缘由,只是可惜了那被撕得粉碎的兽皮。
  六月初二,雁子们称这一日为天怒日,只道一切都是老天爷发怒。自那以后,这一日雁子们都会在家中焚香祷告,以熄天人怒火。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
  “那小贱种,居然敢打老娘!这次你死不了,下次可就不一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狐媚儿刷洗干净身子,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凹凸有致的身子。
  那纨绔少爷的气应该也该消了,听说刚回府了。老娘略微使点手段,你还不得服软?
  狐媚儿轻咬发丝,双眼撩人,抱着胸,一副欲拒还迎的样子。
  男人不都吃这套吗?就喜欢这求而不得的滋味。
  狐媚儿自得的想着。
  哐。
  门被人一脚踹开。
  狐媚儿还来不及惊恐吼叫,就叫一麻布袋直接套住了身子。
  ……
  梁府。
  梁晨从澡池子里站起身来,嘴一努,一粒果核吐将出去,正正好好飞入果盘中。
  富人的生活就是舒服,洗个澡还有果脯吃。
  梁晨穿着衣服,不禁感叹道。
  走出房去,红袖那小丫头恭恭敬敬站在门口候着。
  “你个小丫头!”梁晨刮了一下红袖的鼻头:“你家少爷又不是三岁小孩了,怎得?还怕我淹死不成。”
  红袖也不回话,只是吐了吐舌头。从怀里掏出一团被手帕包着的东西。小丫头小心地打开手帕,里头包着三块洁白的糕点。
  “少爷,给你。红袖答应你的马蹄糕!”
  梁晨笑着揉了揉红袖的脑袋,捻起一块糕点,放进嘴里,当真松软细腻,比上辈子吃过的糕点不知道好吃了多少倍。不一会儿,三块糕点就都进了嘴。
  红袖仰着头,巴巴地看着梁晨。
  少爷吃得可真开心哩。
  梁晨看着红袖的眼神,突然想起一件事,大事!一拍脑袋:“坏了坏了!忘了!”
  低头看着红袖疑惑的神情,梁晨讪讪道:“给你买了糖葫芦,忘记取了。你在这等着我出去拿。”
  说完,也不顾红袖。匆匆忙忙就跑了出去。
  狗屁忘了取,梁晨压根就没买。
  梁晨啊梁晨,出门前还记着的,怎么就给忘了!
  梁晨一边跑,一边埋怨道。
  王屠豹躺在躺椅上,见梁晨风风火火跑出门去。一下子坐起身来,喊道:“少爷!早点回!老爷快回来了!”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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