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读趣阁 / 历史军事 / 白玉香无痕 / 第二十三章 够吗

第二十三章 够吗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白轩能忍吗?
  他很是镇静地从说这放肆之语的人身旁经过,身体带风再夹杂一点“想入非非”(一种奇痒无比的瘙痒粉),迎着那人而去。
  那人刚端起茶杯准备喝茶,便感到背后一阵瘙痒,他立马放下茶杯,挠了起来……
  台上墨羽展示了自己精湛的画技,刚想要下台,台下却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好一幅春深飞花图,只不过,这偌大的江山,只一人泛舟未免显得有点孤寂呀。”
  这个声音从底下传来,是一个拄着柳树拐杖腿脚不好的老叟。
  “这个死瘸子,拄着个拐杖是来踢场子的吧?”旁边有人议论。
  “他有腿吗?还敢踢场子,我看就是想趁着嘴快,混点好处……”一人复议。
  “小女才疏学浅,还请老先生赐教。”墨羽见此人说出这话,并没有生气,她心里清楚,文道切磋,实力说话。
  “赐教不敢当,老朽游历千山万水,闻云安闲情雅会,群贤毕至,自恃闲人一个,自然前来看看,想到虞国已经有十多年未有此文道盛会,老朽心喜,想为诸位风雅高士,作画一幅聊表敬意。”
  “快为老先生上画布和文房四宝。”虞王见有人献画,他本身便是极好此事,自然想迫不及待地领略一下。
  “老朽只需要画布和墨水就行。”老先生说道,接着撑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上高台。
  高台之上,新的画布已经摆好,一架很大砚台摆在桌子上,上面盛着上好的墨水。
  台下的人自然都对这个瘸子很是怀疑,等着看他出丑。
  老先生右手执起拐杖,对着砚台上的墨汁,一运气竟然将墨汁抽了出来,围绕着他的拐杖旋转,然后老先生将墨汁射到了画布之上,一番泼图,洋洋洒洒,众人惊诧,没想到这老先生竟然有这般能耐。
  白轩看着这位老先生也惊叹不已,其内力深不可测,竟然能运气作画,而且如此轻松流畅。
  拐杖放下,画已完成,画布之上显现出了生动无比的墨马图,而且写着“百骏奔腾,马到成功”。
  台下观众傻了……
  “老先生运墨成画,技艺高超,小女拜服。”墨羽对于老先生的表演,心服口服。
  “东柳兄,好久不见。”贵宾席上的金未名老先生,一眼便认出来,这个拄拐的老先生是画圣东柳。
  “素问,河西东柳先生,画技无双,乃是当朝第一画师,人称画圣,晚辈实在没想到,先生竟然会光临雅会,晚辈实属荣幸。”
  虞王又激动了,全然忘了自己的老腰………他认出了这个老先生便是当今虞国大名鼎鼎的画圣——东柳先生洛渊,自然克制不住自己兴奋的心情。
  众人听到虞王介绍,各个都傻了,虞国第一画师居然是一个瘸脚的老叟,这谁曾想到?
  “什么东柳西桃的,只不过是个不为道的称呼罢了,我就是一个喜欢画画的死瘸子,能有幸见到虞国诸位后起之秀,老朽这一趟也算是没有白来。”
  说着,东柳先生便又拄着拐杖从高台之上走了下来,“尽兴且归去,山水总多情。”
  他说着这句话,满脸笑意和淡然,风雅之致,便是兴起之时挥毫作画以敬众宾,豁然之极,便是笔停墨干后挥尘归隐。
  众人目送这一代大师离开……
  大师的光临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不但技惊四座,而且还给这个闲情雅会的开场锦上添花。
  虞王自是最欢喜的,他收藏了很多东柳先生的墨宝真迹,平日里瞻仰临摹,可以说是极为崇拜,他喜欢东柳画中所表现出来的苍劲和大气,以及对于山水的崇敬。
  墨言风自然是明白虞王所好,转身偷偷吩咐下人好生收起那幅《百骏图》,他有时候就是如此细致入微。
  笔墨丹青的表演之后,接着便是诗文展示,这个环节是让虞国的文学泰斗金未名来作诗。
  金未名在虞国名望极盛,不仅为虞国先帝做了很多诗篇名文,而且他著的文集和注解也是很多文人的必读的书籍。
  当年,东柳先生洛渊、金未名以及周倾白同为文渊阁大学士,可以说是三人齐名,而且都为虞国先帝效命,只是后来余麟两党相争,让他们不得不做出选择,洛渊选择离开朝堂,从此醉心于山水,钟情笔墨丹青,逃过一劫;周倾白则被灭门。
  而金未名并不愿放弃自己的功名前途,选择了站在了麟复臻这边,还写了很多诗集支持麟复臻的新政。
  两个文坛代表做了不一样的决定,也选择了不一样的人生,一个归隐山林,一个臣服朝堂。
  之后,洛渊的画作很少,但是却被文人墨客所追崇,价值更是高而不下,成为一代画圣。
  而金未名,虽然新朝上赋诗作文众多,却如同石沉大海,没有让人津津乐道的作品,也写不出先帝时期“气吞万里云和月,踏破山河千古愁”的气派,更写不出年轻时“走马星河里,吹梦到九洲”的梦幻,只剩下那些虚而不实的空洞诗句与华丽辞藻。
  当然,如今麟复臻权倾朝野,读书人若想入朝为官,走上仕途,就必须要学会称赞,称赞这个勉强维持的盛世,称赞这些侩子手的功绩,称赞让你称赞的一切,所以才让很多读书人热捧金未名,这个称赞界的高手。
  金未名走上台去,边吟诗边书写。“琼楼玉阁数繁华,盛代无疆会群侠。白马一骑乘云去,回首人间尽无暇。”
  笔罢诗成,文采斐然,众座皆惊,那些崇尚功名利禄的人,纷纷抄录瞻仰,如何拍马屁不露痕迹,那就向这位金未名老先生学习。
  此番金未名的出现,其实是麟复臻安排的,他当然知道闲情雅会能触动这么多神经,主会人自然不是等闲之辈,他没来之前也能猜个大半了,来了之后,自然也不足为奇。
  金未名深谙官场之道,没有永远的赢家。他明白,现在虞王和麟复臻两派相互争斗局势已然形成,虞王有墨东来大将军支撑,而麟复臻执掌六部与玄机处。虽然,虞王有墨东来的军力支撑,但墨东来镇守北郡,远水解不了近渴,所以虞王自然要在朝中培养自己的势力,所以闲情雅会自然就是最好的机会。
  虽然,麟复臻让他来做一个视线,但是他也明白,凡事不能做绝,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他两方都不想得罪,左右逢源方为生存之道。
  金未名的诗做完之后,自然有哪些不屑功名,视富贵于浮云的雅士看不惯金未名攀附权贵,所以出面与之对诗。
  白轩全程目光都在墨羽身上,看着她入座后,方才回到自己沏茶的岗位。
  在白马庄的净膳房里,香味扑鼻的饭菜已经在烹饪了,这是为雅会宾客所准备的,下人忙地不可开交,全然不知有人偷偷溜进来了。
  来的人不是别人,而是盗圣封不休。
  封不休这几日可惨了,天天被玄音门的人追得四处躲避,可谓是吃不好睡不好,昨天晚上奔袭了十几里地,他实在是没有办法,见到闲情雅会人多,便跑到这里了。
  这不是正巧白看这雅会的表演,看着看着肚子就叫了,毕竟昨晚忙着跑路,没吃啥东西,现在已经顶不住了……何以解饿,唯有鸡腿。
  于是,他就闻着这喷香四溢的饭菜摸到了净膳房。
  他见到桌上的盘子里正好放着一块鸡腿,便悄悄地潜了过去,眼睛望着周围,给自己的手放风,自己的手伸到了桌子上摸索着。
  突然,他摸到一个什么东西,软软的,暖暖的,他轻轻用力一拉,居然拉不动……
  他扭过头查看,不是鸡腿……
  而是另一只手……
  谁的?
  封不休惊到了,赶紧缩回了手,然后呆住了,别人居然摸到了自己的手,就这样随随便便,不行,他要把那个人的手砍下来。
  刚站起来一看,到底是何人,却只望到一个空的盘子。
  鸡!
  腿!
  不!
  见!
  了!
  ……
  封不休大惊,这人不仅占他便宜,而且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偷走了鸡腿!在他盗圣的眼皮子底下!这让他面子往哪里搁?让他的肚子情何以堪?
  追!
  封不休越窗追踪而去……
  说到追人,封不休还是很厉害的,功夫好自然一追一个准……
  在屋檐之上,他一个翻身跳到了那人身前,一转身望去……
  眼前这个姑娘,面庞精致,骨感分明,双眼凝秋水,粉面藏春光,朱唇含丹,清秀温婉,一只纤细光滑的玉手正拿着一根鸡腿,另一只拿着一把剑。
  封不休竟然有一瞬间出了神。
  “你要干嘛?”那个姑娘见封不休这个样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赶紧咬了一口手中的鸡腿,很饿的吧唧着嘴问道。
  “鸡腿……一只……够吃吗?”封不休不是来追鸡腿的吗?怎么会说这样的话?他好像被掰直了。
  封不休望着眼前这个可爱又可怜的姑娘,都忘了自己追出来是抢鸡腿的,而这位小姑娘,瞪大了眼睛望着封不休,肚子叫了……
  
热门推荐
我在春秋当权臣 我在春秋当权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