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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改造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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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大河边,雨下的比出山洞时大了一点。
  同时,大河的水位也因为下雨开始上涨,但幸而没有出现波涛翻滚的现象,不会给打鱼带来太大的难度。
  作为部落里水性较好的人,彭杰自然也要下水,这点不会因为他是勇士便能推脱的。相反,正因为是勇士,才更应身先士卒。
  过程和昨天来捕鱼一样,差别在于,要比昨天更小心翼翼,免得失足滑倒。同时,也不像昨天一般来场比试。
  立在齐腰深的河中,头顶是不断打下的雨滴,脚下踩着湿稠的泥土,手中拿的是长矛。
  彭杰全神贯注的盯着脚下,以防有鱼漏过。
  下河的有四十多人,这么多人自然不能挤在一起,得分散开来。
  同时,在下游还有近十人的队伍,他们是作为救援队的存在,在当有人被水流冲走时,好出手相救。
  河水有些浑浊,不容易看清是否有鱼游过,彭杰也是瞪大眼,手臂上抬,长矛随时可以刺下。
  “有了。”
  一只长有褐青色鳞片,二十多公分长的鱼正从上游往下方游动,彭杰就在它的路线上。
  屏住呼吸,脚下一动不动,目光紧紧盯着这只鱼。
  “噗!”
  这鱼对前方的危险毫无察觉,大摇大摆的从彭杰脚下游过,生怕彭杰看不见一样。
  对此,彭杰也不好辜负它的一片好意,长矛刺下,干净利落的穿过这只鱼的身体,让它走的没有痛苦。
  “接着。”
  彭杰边喊边把鱼从长矛上取下来拿在手上,抡圆了胳膊,往岸上一甩。
  就依照这个方式,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彭杰就在附近叉了十二条鱼。
  总体来说,花的时间比昨天要多,叉到的鱼和昨天相比却是变少了,其他人也大都如此。
  主要还是水势湍急,带起了河底不少的泥沙,遮挡住视线。同时彭杰也不敢再往中间走几步,以免脚下一滑,就此牺牲在这里。
  真要是这样,彭杰可是连哭的心都有了。
  来部落一年了,自己都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遭到猛兽袭击,也没有染上疾病,一直活到了现在,都还没来得及享受一番。
  若说死在猛兽嘴下那也认了,谁让打不过呢,可若是死在捕鱼的过程中,就太憋屈了。
  说不定今后部落里还会流传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勇士在捕鱼的时候,把自己给捕死了,这多丢人。
  雨下的越来越大,从一开始的淅淅沥沥到现在的啪嗒啪嗒,打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众人没有因为雨变大就停下,相反,还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现在的雨势还没到回去的时候,趁着这个时间,多打点鱼才是正理。
  再次抓住一只鱼,往岸上丢去,期间,彭杰也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更加高效的捕鱼。
  后世捕鱼直接就是一张大网撒下去,一捞,网里面全是活蹦乱跳的鱼,数量还贼多,比一只一只叉效率高了好几十倍。
  当然,现在是原始社会,没有那个条件,不可能做一张网出来。
  可彭杰想到了另一种办法,就是做捕鱼笼。
  捕鱼笼很简单,没有太复杂的技术,彭杰这个只读过九年书的人都知道大致的做法,难度不大。
  印象中,捕鱼笼多是用藤条编织而成,部落里周围的藤条都很细小,不足以做成笼子,只能换一种材料,比如用韧性较好的树枝。
  原始社会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各种各样的树木,有韧性的枝条应该很好找。
  这样一来,就算下起暴雨,也完全可以把鱼笼丢下去,等过段时间再来收回,既方便高效,也比让人下河叉鱼来的更安全。
  想到这,彭杰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验证验证自己的想法了。
  食物一直是困扰部落发展的难题,彭杰心里还有很多想法想要在部落里实行,可如果大家连饭都吃不饱,每天都饿着肚子,谁会没事跟你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和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是一个道理。
  所以,让大家都吃饱饭,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
  十几分钟后,河中已经有些站不稳了,不得已,彭杰只好往岸上退了一段距离。
  没多久,大古便下达了命令,让大家收拾好东西回去。
  上了岸,彭杰穿上被雨淋湿透的兽皮围腰,接着往长矛上串起几只鱼,跟在队伍里,回到了山洞。
  进入山洞后,彭杰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身上的围腰脱下,换上一条新的围腰,不过不是兽皮的,是一条树叶围腰。
  一条湿漉漉的围腰穿在身上,简直不要太难受。
  “杰,怎么样,抓到了多少鱼?”力石不会水,就留在了山洞,顺便帮彭杰看着小白。
  见出去捕鱼的人回来,力石立马逮住彭杰问道。不单是力石,附近十几个人都竖起耳朵,想要知道收获。
  “还好,抓的挺多的,至少够吃一天的,今天到手的食物应该不会少太多。”
  彭杰已经换好了围腰,拍了拍力石的肩膀,笑着回答他。
  闻言,力石脸上的表情轻松不少,其余人得知收获不小后,也纷纷舒了一口气。
  不久,山洞里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紧张的心一松,手上的动作也变快了。
  众人最怕的就是没有食物,但只要有一口吃的,什么问题都好解决。
  彭杰蹲下身子,将回来时顺手拔的一把草放在小白旁边,同时不忘摸一摸小白。
  力石看了,有些奇怪的问,“杰,你说为什么这只兔子你摸就没事,我摸它就要跑呢?”
  彭杰抬头,瞧了眼力石,“可能是它和我比较熟吧。”
  “这兔子还会认人的吗?”
  力石挠挠头,语气之中充满了疑惑,但也没继续纠结下去。
  小白认不认人,彭杰不知道,他就是随口一说。
  不过,彭杰倒有一种猜想,小白可能不是认人,而是爱干净。
  彭杰每天都坚持洗澡,比部落里所有人都要干净,身上也没有太重的味道。尤其是昨天晚上,得到了金手指的奖励后,整个人都被净化了一遍。
  再看看小白,彭杰刚得到它时,可以随便摸它。现在不一样了,不但可以随便摸,小白甚至还会主动往彭杰手上蹭,似乎黏上了彭杰。
  “嘿,你还来劲了。”
  小白蹭着蹭着,就要顺着彭杰的腿往身上爬,连嘴里的青草都丢下了。
  彭杰有些哭笑不得,一把将小白搂起抱在了怀里,不忘把青草递给它。
  小白用两只前爪接住青草,放在嘴里,闭上眼睛,就靠在彭杰的怀里吃了起来。
  讲道理,彭杰也知道小白在这里可能受了不少委屈,这么可爱的一只兔子,却呆在充满怪味的山洞里,恐怕呼吸都不顺畅吧。
  至于说将小白放归森林,彭杰担心,要不了多久自己就会在别的动物肚子里看见小白了。
  “条件苦啊,连养只兔子都给不了它一个干净的窝。”叹了口气,彭杰目光怜惜的落在小白身上想。
  “所以,我才更要用自己的力量,将这个部落改变,哪怕是为了自己,为了小白也值得去做。”
  彭杰从来不怕什么困难不困难的,困难不就是让人去挑战的吗?
  生而为人,若连小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和那些智力低下的野兽又有什么区别。
  不,是连野兽都不如。
  野兽都知道为了活下去,哪怕猎物在悬崖对面,也要放手一搏。
  彭杰可不会承认自己不如一只野兽。
  改造部落的思路已经有了,接下来就需要彭杰一步一步去做了。至于能不能成功,则不是现在要考虑的,凡事总要先动手做才行。
  正想着,有人朝彭杰喊道,“杰,首领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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