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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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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曹操曹操到,赵雯雅打发走小孩子后回到房间。
  张山一见她进来便高兴地上去搂住了她的小蛮腰,并在耳边轻声说道:“我有个坏消息和好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看他那开心的样子,不用说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好事情,但赵雯雅却假装担扰地问:“难道我爸的人又找到这里来了?”
  “不是不是。”张山摇头答道。
  “那到底是什么坏消息?”
  “是我的把戏被那小孩子看穿了。”
  “啊!”
  赵雯雅之所以大吃一惊,并不是因为她担扰骗局被识破要坐牢,而是因为一个小孩子竟然能看穿他们精心设计的套路。
  “那他要求退钱还是要告我们?”
  “都不是,他邀请我去他家里做教头,这就是想我说的好消息。”
  “只是教头而已,跟你当初做镖师有什么区别,能如此高兴吗?”
  “当然不仅仅如此啦!我看那小孩并非普通人,有可能是千年一遇的神童,也许跟着他混之后,我也能闯出一番天地,到时候你爸就没理由反对我们在一起了。”
  “他还这么小,那要等到什么猴年马月啊?”
  “我们不能小看他,也许他已经有什么宏图大略了呢。反正我们就赌一把,成功了最好,不成功,我们也没啥损失。”
  “也是,我们四处流浪总不是办法,有个地方落脚挺好。”
  “是的,只要稳定下来,我们也能安心过日子,还能趁机要个小山山,或者小雯雯。”
  说着,张山便抱起赵雯雅。
  “喂!”赵雯雅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你刚表演完,一身臭汗,不行。”
  “那我马上去洗澡。”张山立马放下赵雯雅,猴急地冲进浴室。
  他们住的这间旅馆名叫“佑间客栈”,在镇上也算高档的了,有独立的茅厕和浴室,卫生也十分干净。
  如果是张山一个人住,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即使是简陋的草棚也能接受,但是跟赵雯雅一起,那就不能太随便了。
  毕竟赵雯雅是千金小姐,从小就吃好住好的,怎么能跟着自己住草棚呢,因此张山街头卖艺挣回来的钱都花在了住旅馆上。
  要是真能稳定下来,就住宿费都能省一大笔钱出来,他边盘算着边吹起了口哨,心情甚是愉快。
  而黄浩洋他们三人从佑间客栈出来后便往海边的方向走去。
  时间已经不早,街上人来人往,开始热闹起来。
  街道的尽头就是海边。
  还没有走到,他们便远远看到停靠在码头的黑鱼号。
  “那是什么船?”黄浩洋好奇地问。
  “黑鱼号,海盗船。”郝阳简单地回答。
  他确实对黑鱼号不太了解,除了知道它是海盗船之外。
  对于这艘船,他并不厌恶,尽管曾经差点被上面的海盗掉入大海喂了鲨鱼。
  或者对他来说,黑鱼号算是半个救命恩人了吧,起码当初把他带离那个人间地狱。
  “海盗船?有意思!”
  黄浩洋边走边梳理思绪,从目前收集的信息可知,这个异世界应该诞生于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中,文明则是介于古代与现代之间,生活方式大部分是古代的,但饮食和居住条件明显比古代优越许多,最起码旅馆设置了独立茅厕。
  至于还有没有其他更加文明的地方,那就要继续收集信息了。
  穿行于人群之中,黄浩洋发现许多有趣的现象。
  镇上的人们发色虽以黑色为主,但也有不少红色、蓝色、棕色、粉色、银白色、金黄色、甚至是绿色的。
  除了发色之外,人的体型和肤色也各种各样,有高如长颈鹿的,也有矮如侏儒的;有黄皮肤的,有白皮肤的,也有黑皮肤的。
  显然,这里并不是一个闭关锁国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了包容的地方,从大家那习以为常,不会因看到与自己差异极大的人就表露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便知道。
  可这种包容里似乎没有把奴隶列入其中。
  奴隶经常遭受非人待遇,打骂更是家常便饭,奴隶主稍有不高兴就会打奴隶发泄。
  而且,奴隶主的发泄是不分场合的,即便在大街上也突然暴躁如雷,对奴隶拳打脚踢。
  这不刚好在街上发生这一幕,被黄浩洋撞见了吗。
  “废物,让你看只小狗都看不住。”
  “真是养只猪好过养你!”
  “养你简直浪费粮食!”
  一位身穿锦衣华服,七八岁左右的小胖子正在教训他的奴隶,边用脚踢边骂道。
  倒在地上的奴隶只好卷缩起来,用满是淤青的双手抱着头,任由她的主人发泄。
  黄浩洋看不过去,上前挡住踢向奴隶头部的臭脚,同时为了避免自己受伤,还用上了皮肤硬化。
  小胖子顿时像踢在石头上似的,痛得他抱着脚哇哇大叫。
  “如果你养不起,那就由我来养好了,反正我家刚好缺奴隶。”黄浩洋对他说。
  闻声一看,小胖子才发现来者是自己的死对头,黄浩洋。
  当然,此黄浩洋非彼黄浩洋。
  之前的黄浩洋还没得到欧阳老爷的认可,只是一个奴隶的儿子罢了。
  一个是奴隶之子,一个是奴隶主之子,本应该彼此没有交集才对。
  但他们所读的私塾偏偏挨到了一起,上学放学总有碰面的时候,而且两人互相看不顺眼,因此日积月累便有了冲突,有了矛盾,成了彼此的死对头。
  这位胖胖的富家子名叫司徒天魁,是镇长的儿子,为人傲慢,目中无人,是镇里头的小霸王,谁家小孩都怕了他,除了黄浩洋。
  每次司徒天魁欺负其他小朋友的时候,黄浩洋总是看不过眼,喜欢插一脚,坏他好事。
  似乎今日也不例外。
  原本奴隶主打骂奴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镇里头的人并不会过问,更不会插手,但现在的黄浩洋是从文明世界穿越过来的,自然看不惯这种人欺人的场景,才忍不住出手,不,应该是出脚相助而已,并非出于与司徒天魁作对的原因。
  可这样的行为落在司徒天魁眼里就是死对头又给自己添堵了。
  倘若在以前,他必定让身边的护卫好好教训黄浩洋一顿,但现在他的护卫都去找狗了,身边没人,他又打不过黄浩洋,唯有郁闷抛下一句“黄浩洋,你给我记住!”便走了。
  如今的黄浩洋不记得他们两之间过去的恩怨,就没追上去教训他。
  接下来,看看地上的奴隶,已经被打得起不来,一副非常可怜的样子。
  “我们一起把她送去医馆吧!”黄浩洋于心不忍,打算救她,便对郝阳说。
  “你救得了她一时,但救不了她一世。即使今日你能治好她所有伤痛,但明天呢,她的主人一定再次把她打伤,难道你能天天送她去医馆?”郝阳拒绝道。
  虽然他也想救这个奴隶,但是心里清楚救不了。
  被印上奴隶印记后,就是一辈子都是奴隶,永远摆脱不了这命运。
  假如他当初不是被扔到海里,而是被卖了,那他现在也是同样的下场。
  对于性格倔强的他来说,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来得干脆。
  这个道理,黄浩洋自然清楚,毕竟心理年龄已是二十多岁的人了。
  但道理归道理,既然自己遇到了总不能不管吧。。
  因此,他还是蹲下身,扶起那瘦弱的女奴,说道:“我确实无法救她一辈子,但是如果她一辈子就剩今日的话,那我还是希望她起码能像个‘人’一样怀着希望活过。”
  既然黄浩洋坚持,郝阳也只能帮他一起把人抬回去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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