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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魂师和兔子赛跑,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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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镇是个小镇,镇子虽然小,但却因为地势险要,所以来往的人特别多。
  之所以说地势险要,是因为月影镇靠近月影森林。
  穿过这片森林往北便是雷盟的地盘,往西则是光盟的郁金香帝国——现在应该叫月盟的郁金香帝国。
  往南则是光盟的星月帝国,往东则是月盟的地盘。
  这样一个三不管的地区原本就是三方的缓冲地带之一,大陆之上像月影镇这么倒霉的地方还真不多。
  因此镇子里的常住居民很少,出现在这个小镇的人大多都是流窜的盗贼和过路的佣兵冒险队。
  能在这样一个镇子里讨生活的,大多都有一技之长。
  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营生。
  镇子虽小,却五脏俱全,甚至一些大城镇都没有的设施,比如说佣兵协会和魂师协会,这个小镇里都有。
  有趣的是,镇子里的门店虽然多,但却几乎没有重样的。
  铁匠铺只有一个,旅馆只有一个,当铺只有一个,酒馆也只有一个。
  因此不管要什么服务,都很好找。
  花一个铜板,问一问镇上的乞丐,保准不会迷路。
  当凌洛五人拖着白晶保命仓从月影森林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七天之后了。
  这七天里,五人缺衣少食——缺衣是因为楚怀江四人的衣服已经被撕成了布条,五个人分凌洛一身衣服明显是不够的。
  少食——事实上也不应该缺少食物。
  月影森林很大,因此里面的野兽很多,这些都是上等野味,月影镇上有专门的猎户靠山吃山。
  只可惜这五人手无缚鸡之力,凌洛空有一身逆天的厨艺,施展不开。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遍地的食材在身边转悠,然后详细的介绍一下眼前和五人大眼瞪小眼的野鸡野兔的五十种做法。
  这让吃着青涩果子饱腹的四人更加的难受。
  好在他们也不是什么都缺,比如在森林里最重要的火光他们是不缺的。
  得益于鬼面成员们在白晶保命仓上施展的各种魂术。
  这七天里,白晶保命仓就成为天然的光源。
  各种凶猛的野兽看着这五块上等食材垂涎欲滴,可碍于他们身后拉着的泛着神秘光芒的玩意只能克制住内心的欲望。
  跌跌撞撞,绕来绕去。
  当五人到达月影镇唯一的酒馆时,所有人像是看怪物一眼看着他们。
  月影镇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因此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按理来说镇子上的人早就习惯了各种奇葩。
  但是像这样五个穿着破破烂烂——蓬头垢面,身后还拖着一个乌漆嘛黑大号棺材的奇葩,见多识广的月影镇居民还是露出了惊奇的神色。
  不过很快,这种惊奇变成了怜悯。
  他们看着这个看起来像是佣兵小队的团伙来到月影镇酒馆门前抱头痛哭,全都摇头散去。
  哎,随着光盟和月盟之间的摩擦越来越激烈,佣兵们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了。
  月影镇上所有的店铺生意都不差,因为这里没有人管,也就是没有王法。
  最重要的是这个镇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很便宜。
  兰提大陆上像月影镇这样适合底层魂师们落脚的地方并不多。
  镇上的居民也都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靠着庞大的客流量维持着日常的开支。
  当大陆魔法师协会的首脑们走进酒馆时,原本十分嘈杂的酒馆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头的活看着站在门口的凌洛五人。
  热情奔放的老板娘第一个反应过来,她提了提裙摆,脸上带着职业笑容迎了上来。
  酒馆中央架着一个篝火,篝火上烤着一只硕大的肥羊。
  从一进门,凌洛五人就被这只肥羊吸引住了全部的注意力。
  性感的老板娘是整个月影镇最美丽的女人,无数来月影镇的佣兵们就算不会喝酒,也都想来酒馆里瞧一瞧这位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地界依旧能够守身如玉的大美人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
  以至于在兰提大陆上流传出这样一句话——到月影镇不去见一见老板娘,就不算来过月影镇。
  这是一种营销手段,一种很成功的营销手段。
  凌洛当年从德玛嘴里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告诉单纯的德玛。
  这位月影镇的老板娘有做网红的潜质。
  正是有了这句话,不管是谁,进了酒馆之后,下意识的都会瞧上老板娘一眼。
  这七八年来,没有任何的例外。
  只是这个常识今日被凌洛五人打破了。
  五个血气方刚,身材极好的大小伙子,在见到二十七八,正是女人最美好年纪的老板娘时,仿佛没有看到。
  一双眼睛放着光芒,直奔肥羊而去。
  这种速度让酒馆内所有都大吃一惊。
  高阶魂师!
  这五个人全都是高阶魂师!
  除了高阶魂师,还有谁能有这么快的速度?
  很多人没有反应过来,只看到五道残影。
  当他们回过神来打算仔细观瞧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更是让所有人呆若木鸡。
  一只硕大的肥羊转眼之间就被五人吃了一半。
  这种吃饭的速度,只怕连高阶魂师都达不到——毕竟谁也没见过高阶魂师如此风卷残云,狼吞虎咽。
  “哎呀,这五位大人只怕是刚刚击败了一只高阶妖兽。”
  “是啊,你看他们吃东西的样子,这是饿了多少天了。”
  “上一次见到这样吃东西的时候,好像还是在五年前。”
  “五年前?你是说郁金香帝国五年前的那场旱灾?”
  “没错,五年前那场大旱,整个郁金香帝国是饿殍遍地,百姓们都没有饭吃。”
  看着凌洛五人狼吞虎咽的模样,老板娘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
  多少年了,这还是第一次有陌生人来酒馆专门为了喝酒吃肉来的。
  这让看惯了男人色眯眯眼神的老板娘十分的欣慰。
  在她看来,来酒馆不是为了喝酒简直就是糟蹋自己精心酿造的美酒。
  若是想要解决生理问题,镇子上又不是没有专门的场所?
  像这样耿直的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来就是五个,让老板娘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值得了。
  周围喝酒的佣兵们看着凌洛五人,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能够如此肆无忌惮的享受美食,当真是人生一件快事。
  不少经历了无数磨难的老佣兵更是发出感慨,想起了往日。
  “哎,那一年大旱,我的邻居艾克大叔一家子都饿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旁边的人一听,疑惑道:“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因为艾克大叔很胖,三百多斤的大胖子,在大旱时节,没有吃的,只有大胖子才能坚持的更久。”
  旁边的人更疑惑:“既然没有吃的,就算艾克大叔是大胖子,别人能够坚持十天,他能坚持十五天,可十五天之后还是要饿死啊。”
  “关键就是因为艾克大叔能够坚持十五天,所以他才活了下来。”
  “为什么?”
  “因为十五天之后艾克大叔种的青菜成熟了。”
  旁边的人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随即又马上疑惑起来。
  “艾克大叔种了青菜,为什么不给家里人吃没有成熟的青菜呢?”
  “你懂什么,艾克大叔的媳妇生了重病,等着用钱抓药,灾年时候,青菜往往要比肉贵。”
  邻桌的人听了,不屑的笑了笑,道:“不可能,青菜怎么可能比肉贵?”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瞪眼道:“青菜为什么不会比肉贵?”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青菜比肉贵的事情,就算是在灾年,也不可能青菜比肉贵,那还有没有王法了?”
  一直听艾克大叔邻居说话的年轻佣兵忍不住插嘴道。
  艾克大叔的邻居见质疑自己的人越来越多,眼睛一瞪,道:“你懂什么?灾年的时候种在地上的东西没了,但地上跑的东西却不会少。那些青菜都是给城里的老爷们吃的,就算是灾年,老爷们想要吃青菜也是一种奢侈,物以稀为贵,青菜自然要比肉贵。”
  旁边的人头摇的像是拨浪鼓一样,道:“不可能,不可能,天下哪里有青菜比肉贵的道理,绝没有这样的道理,没有,没有。”
  周围人也都点头赞成,一时之间,坚持青菜比肉贵的艾克大叔的邻居被孤立了。
  看着反对自己的人得意的脸庞,艾克大叔的邻居绞尽脑汁思索着翻盘扳回面子的法子。
  就在这个时候,喝完一大杯麦酒的凌洛道:“难不成是菠菜?”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愣,仿佛醍醐灌顶,道:“对,对,对,是菠菜,是菠菜。寻常的青菜肯定不会比肉贵,艾克大叔种的是菠菜。”
  他站起来看着众人道:“菠菜知道么?就是被圣棋公爵誉为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的菠菜!”
  众人瞪大眼睛,纷纷道:“啊,是菠菜啊,大力菠菜,那就说得通了。”
  艾克大叔的邻居见自己挽回了面子,十分的得意,冲着老板娘指着凌洛五人道:“风老板,这位兄弟,不,这五位兄弟的饭钱和酒钱我包了!”
  说着拿出一袋金币,放在了桌子上。
  “我告诉你们,菠菜可是神奇的很,我这位邻居三百多斤的大胖子,走两步就喘,自从种了菠菜,吃了菠菜之后,跑的那是比兔子还快,成为了我们村里最灵活的胖子。”
  凌洛五人吃饱喝足,南山阳抱着一根羊腿疑惑问道:“既然跑的比兔子还快,为什么灾年的时候不去捉兔子吃,反而要种菠菜呢?”
  艾克大叔的邻居愣住了,周围的人也都回过味来。
  “对啊,既然跑的比兔子还快,灾年的时候直接捉兔子吃不就好了,怎么还能把家人饿死呢?”
  艾克大叔的邻居愣了愣,脑子里也在想这个问题。
  想了很久,脸色憋的通红。
  周围人发出得意的嘲笑,整个酒馆里洋溢着欢快的气息。
  凌洛在一旁道:“可能是因为艾克大叔实在是太胖了,虽然跑的快,但三百多斤的大胖子,手不够长,抓不住兔子。”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拍手道:“对,对,这位兄弟说的一点也没错,就是太胖了,跑的太快,因此抓不住兔子。”
  周围人皱眉苦思,不少人还比量着自己的身子,想象三百多斤是什么样子。
  一时之间,谁也没办法反驳,毕竟没人知道跑的比兔子快的胖子到底能不能抓到兔子。
  艾克大叔的邻居又得意起来,他看着众人道:“所以说,艾克大叔空有一身抓兔的本事,只能看着满地的兔子乱跑,哎,注定是吃菠菜的命。”
  “胡说!”
  一个壮汉眼睛一亮,站起来拍桌子道:“既然是灾年,怎么可能会有满地的兔子?人都没东西吃了,兔子吃什么?”
  周围冥思苦想,想要反驳艾克大叔邻居的围观群众们纷纷叫好,跟着拍桌子道:“说的没错,你这里有漏洞!”
  “没错,就算老艾克捉不到兔子,其他人难道就不会捉兔子么?”
  “灾年的时候,兔子躲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满地跑?那不是等着被人抓么?”
  艾克大叔的邻居不说话了,看了看凌洛,显然是想让凌洛给他个合理的理由。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凌洛也不好看着他下不来台。
  思索半晌,凌洛道:“应该是那些兔子吃了艾克大叔种的菠菜,所以跑的比一般人要快。”
  “着啊!”艾克大叔的邻居一听,猛然一拍桌子高声道:“说的没错,寻常的兔子自然不能满地跑,可吃了菠菜的兔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围观群众里也有一些被他说服的,连连点头,道:“没错,老艾克三百多斤,吃了菠菜都能跑过兔子,这兔子本来跑的就快,吃了菠菜,还不比魂师的魂术——疾风步更快?”
  有人马上反驳道:“扯淡,魂师的疾风步施展开来,那是多快了?我当初和一个解五封的魂师决斗,要不是他疾风步的魂术纯熟,打不过就跑,我早就把他杀了!”
  “没错,吃了菠菜的兔子就算再快,也不可能比魂师的疾风步快。”
  “就是,疾风步乃是高阶魂师才能施展的魂术,一个普通的兔子吃了菠菜就要上天不成?”
  “若是吃了兔子的菠菜能够比开了疾风步的魂师快,那咱们还解什么封,修什么练?直接天天吃菠菜不就行了?”
  “放屁,兔子能天天吃菠菜,魂师能天天吃菠菜么?菠菜是绿的,天天吃,还不得把脸吃绿了?”
  “脸吃绿了不怕,就怕脑袋上也吃绿了,那才是笑话。”
  “有什么好笑话的,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哪能没点绿。”
  “狗屁,这谁放的狗屁?简直是一派胡言!”
  一个壮汉怒声而起,看着说话的人满怒狰狞。
  显然这句话触怒了他的痛处。
  话音一落,手上的巴掌就扇了过来。
  要想生活过得去的老哥凭白无故挨了一巴掌,马上跟着站了起来,和头上有点绿的壮汉对峙起来。
  “这是圣棋公爵说的,你去找他,你打我干什么?”
  有点绿的壮汉又是一巴掌道:“我打你是因为你胡说八道,刚刚我就看你不顺眼了,这狗屁圣棋公爵说吃了菠菜就能厉害,他怎么不吃?他若是吃了,怎么还是大陆第一废物?”
  “他吃了都不行,兔子吃了就能跑过开疾风步的魂师?我看你是欠打!”
  “呸,圣棋公爵行不行我怎么知道?我就知道你不行,你不行,所以就觉得兔子也不行,兔子凭什么不行?”
  “对啊,兔子凭什么不行?”
  “他娘的,兔子就是不行,就是跑不过开了疾风步的魂师!”
  有点绿的壮汉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提起浑身的魂力,伸出手来,冲着生活过得去的老哥一巴掌拍过去。
  就这一巴掌,直接把没有防备的过得去老哥拍死在当场。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见支持自己的群众被反对自己的反对者打死了,顿时就觉得脸上无光。
  唰的一声,抽出腰间的长刀,一道淳厚的魂力凝结在刀身之上。
  “吃了菠菜的兔子,就是比用了疾风步的魂师厉害!”
  这一刀看下去,真个酒馆里彻底乱了。
  能到月影镇里来的,基本上就没有善茬。
  不能说各个都是亡命徒吧,十有八九都是刀口上讨生活的人。
  他们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
  什么都能不要,就是不能不要脸。
  此时,兔子和魂师到底谁更快的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尊严的层面。
  一屋子人憋着一肚子火气,想要用拳头——或者武器说服对方。
  老板娘一见酒馆里又打起来了,刚想招呼凌洛五人赶紧躲一躲。
  只觉得眼见五道黑影飞过,再看时,凌洛五人已经躲进了酒馆的酒柜后面。
  楚怀江从怀里拿出仅剩的一个金币道:“咱们打个赌,你们猜一猜,到底谁能赢。”
  凌洛四人赶紧掏出自己的金币放在桌上。
  “我押兔子能赢。”
  “那我就押魂师能赢。”
  老板娘扭动着身躯挤在五人之中,拿出刚刚艾克大叔邻居给她的金币放在了桌上道:“姐姐我也押兔子能赢。”
  凌洛一愣,抬头看着一脸气定若闲,丝毫不把要把她酒馆拆了的众人放在眼里的老板娘。
  “老板娘,你还不赶紧躲一躲,这帮人全都是亡命徒,杀红了眼,误伤到你可怎么办。”
  老板娘白了他一眼,柔弱无骨的手掌拍了拍坚硬的吧台道:“没事的,姐姐这吧台乃是上等精钢打造,里面还放了白晶,就算他们再厉害,咱们躲在这后面也不怕。”
  五人纷纷翘起大拇指,果然不愧是能在月影镇上开酒馆的女人,确实不一般。
  萧忠挤了挤,冲着老板娘笑道:“姐姐,那你也得拦一拦他们,不然一会你这酒馆就被拆了。”
  老板娘狐媚的白了他一眼,笑道:“多谢弟弟关心了,放心好了,我这酒馆隔三差五就得被拆一次。姐姐在这月影镇干了那么多年,酒肉都是亏本卖,你觉得靠什么赚钱。还不是靠这帮死鬼打架的赔偿金。”
  “你看地上躺着的那几个没有,他们是红狐佣兵团的,最近刚刚做了一笔大买卖,个个有钱的很,现在死了,他们身上的钱全都是赔给姐姐修酒馆的钱。”
  凌洛五人目瞪口呆的点了点头。
  “社会,社会。”凌洛拱手施礼:“果然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奸商之外有奸商。佩服,佩服。”
  六人躲在吧台后面客气着,酒馆内已经一片狼藉。
  魂师打架,自然是招招致命,只是一会的功夫,地上就倒了一片。
  最后只有艾克大叔的邻居还站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看着躺在地上的众人,忽而哈哈大笑。
  “哈哈哈,我就说——”
  他停了下来,脑袋刚刚被有点绿的大汉打了一拳,有点蒙,忘记了自己是兔子跑的快党还是魂师跑的快党。
  拍了拍脑袋,想了一会,仰天长啸道:“老子就说魂师跑的快,兔子哪里有魂师快!”
  有点绿大汉颤颤悠悠的站了起来,天旋地转,眼前一会黑,一会白。
  也忘了自己坚持的是兔子快还是魂师快,眼见着艾克大叔的邻居说魂师快,怒喝一声,使出最后的力气,纵身一跃,蒲扇大的巴掌就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呸,明明是兔子快!”
  杀了艾克大叔的邻居之后,有点绿大汉坐在了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阿雅,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没有你,兔子就算比魂师快,我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说完抓起艾克大叔邻居掉落的大刀,冲着自己的脖子抹去。
  过了好一会,酒馆彻底的安静下来。
  凌洛五人看着桌上的赌注,半天没说话。
  到底怎么分呢?
  凌洛摸着下巴道:“我觉得吧,应该是兔子快的赢了,毕竟最后活着的是坚持兔子赢的。”
  说着把金币拉到了自己这边。
  萧忠赶紧摇头道:“不对不对,咱们下注的时候,他说的是魂师快,最后他赢了,那就是魂师快。”
  说着又把金币拉了回来。
  楚怀江摇头道:“你说的也不对,咱们看的是最后的结果,不管是谁赢了,最后赢的人宣布是兔子快,那就是押兔子快的人赢了。”
  南山阳道:“不是这样说的,还得是看最开始他们坚持谁快,毕竟咱们是按照他们最开始坚持的下的注。”
  林鑫站在一边不说话,转过头来看着一旁的老板娘道:“姐姐,要不然你先把外面的赔偿金收了,我们先商量着,等你收完,我们估计也商量出结果了。”
  “那行,你们先合计着,可别打起来。”
  老板娘妩媚一笑,扭着性感的身段出了吧台,熟练的从地上尸体的口袋中取出钱袋来。
  就在此时,酒馆外传来声音:“老板,好酒好肉赶紧端上来!”
  紧接着砰的一声,酒馆仅剩的完好无损的门被人从外面踢开。
  凌洛五人停止了争议,转头看向门口。
  门口的人也是一脸的诧异,完全没有想到自己这一脚会有如此的威力。
  “这,这...”
  站在门口踢门的是十七八的年轻人,衣着华丽,一看就是贵族子弟。
  凌洛眼尖,只是一打量,看他身上穿着的服饰就知道,这是一个男爵。
  “愣什么呢,不就是一个破门么,踢坏了也就坏了,赔便是。”
  跟在他身后的年轻人一把将男爵推开想要走进来。
  脚步刚一迈,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
  “哼,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死了一帮人么。”
  一群人中的一个年纪也不大的姑娘推开了同伴,旁若无人的走了进来。
  凌洛五人一见,眼睛都睁大了。
  萧忠更是哈喇子都流了出来:“乖乖,真好看。”
  这是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孩,一头火红的头发,长的娇艳无比,脸上因为骑马赶路的原因,红扑扑的,更是增添了三分艳丽。
  只是打眼一瞧,就知道是个性格外向的人。
  再加上一身火红的轻甲,紧贴身躯,勾勒出年轻女孩优美的曲线。
  就算是再不识货的人一看这轻甲也知道必然是不菲之物。
  整个人像是一团火焰,极具侵略性,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凌洛看着她胸前轻甲上的家徽,眉毛一皱。
  这是雷盟紫金帝国四大家族之一神舞家族的族徽。
  “他们怎么到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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