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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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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哨所里以后,林森被水元望叫走了,美其名曰,共同创造跨时代的科技工具。
  而牛犇进了哨所里的阵列室,这间陈列室,林森还没有进去过,这可能和他才只来了两天有关吧。
  陈列室内,牛犇拉开一把椅子坐了下来,他翻出了一个小的记录本,看了起来。
  记录本的开头这么写着:当你看到这个本子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但我想说一句,麻烦你告诉千的老乡牛愣子,帮我把我的抚恤金寄给我那死鬼老爹,对了,我得说明一下,牛愣子叫牛犇,四头牛,真的是够愣的。
  “你才愣呢!”牛犇嘀咕了一声,就又开始往下看。
  我叫王国庆,我是一个汽车兵,一个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优秀的汽车兵,我只记得,我是有着四十多万公里行车纪录的汽车兵,你们或许会猜测,我应该是一个老兵了,四多万公里的行车记录,应该当兵很多年了。
  哈哈哈,让我笑一下,让我享受一下你们对我叫老兵的称呼,笑过之后,我要说实话了,其实我算不上老兵,我只是入伍三年的兵,老吗?
  真的不老吧,毕竟我才21岁,我每天的任务,基本上就不往返于团部和各连队之间,可以说,我算得上是爬过世界屋脊的人了。
  我在这地形地貌,时刻变化莫测的沙漠中,穿行过无数次,为什么说无数次,不是我要用一个夸张的说法,实在是因为,我真的不记得了。
  我算的上是一名经过严格训练的军人,一条精壮的年轻汉子,我的手里正握着一杆拉大栓的半自动步枪,十组的压膛子弹,也就是五十发。
  可是,现在的我,被困住了,在这非战争的年代,也不是演习,居然会被困在驾驶室里!这是多么的可笑!多么不可理喻呀!
  但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我就这么的被困住了,而围困着我的,只不过是二十来只蹲坐着、虎视耽耽的恶心家伙。
  这些恶心的家伙,它们有的伸着还在滴血的舌头,这可不是它们受伤了,毫无疑问的,这是它们才搏食过的猎物的血。
  现在,它们又把我当成了新的猎物,它们以我为圆心,排成一个非常规范的半圆形。
  我不得不承认,它们真的是打大自然里动物界的排兵布阵运用到了极致。
  我相信,看到了这里的你们,只怕每一个人都会说:哥们儿!不就是野狼吗,他们还能挡的住你嘛,你只要把车子开起来,一走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你驾驶的可是改装过的可用于沙漠行驶的军用卡车,数十吨的重卡呀!每一个轮胎就有小半米宽,只要开起来,就它们这些小不点,还真不够你碾的。
  唉!我也不是不想那么做,问题是我的车子现在已经开不动了。
  这时,我猜你们或许还会说:怕个逑呀,就这么些不要命的家伙,和它们客气什么,干他丫的,你不是还有一杆拉大栓的半自动步枪吗!还有那十组的压膛子弹,打,直接开打就完逑了,多简单的事。
  我能说的是:打,说的轻巧,我现在面对的可是恶心人的沙漠野狼,它们可都不傻。
  我觉得,我还是讲讲我这两天的经历吧。
  现在的我,困在车里,什么也做不了,闲的的都快发霉了,现在的我,迫切的想要有个人和我一起说说话,聊聊天,你们不知道,闲着,真他娘的真的让人很不舒服的。
  昨天上午,我的车子从团部出发的时候,可谓是天气大好,万里无云,我将给养送到了各个下属的连队,还见了我的老乡牛愣子,牛愣子还要我帮他把十几个水桶捎到格尔扎哨去,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我还要去格尔扎哨所送寄养的话,就牛愣子这个忙,老子还真的就不愿意帮忙。
  如果牛愣子看到这话,只怕表情会很精彩吧,我想想,我猜,他一定会说,王国庆,你丫的又欠揍了。
  哈哈哈,肯定是这样的,我对我这老乡牛愣子太了解了。
  当我行进到了沙漠之中,阳光和沙漠反射的阳光呈现一片的金黄色,说实话,我很喜欢这样的颜色,因为它像极了某种非常值钱的有色金属,就是那一种技术是多么少人所向往的,当然了,其中也包括我。
  但是很不幸的是,我的车子因为发动机过热,停止了运转趴窝了,这样的问题,只能说是发动机的水箱缺水的原因,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因为我的车里早就备好了往发动机水槽里加的水。
  只是,就是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却没有办法去完成它了,因为我的车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了20多头的恶心家伙。
  这些家伙真的很恶心,我不止一次的见到的过它们,以前我并不在意它们的存在,因为他们只能跟在我的后面吃灰,但是现在不同了,因为我爬窝了,再也动不起来了。
  这些恶心的家伙实在是太恶心了,当我正要下车去解决问题的时候,它们忽然就出现了。
  他们不打招呼的就扑了过来,每一只沙漠野狼的尾巴都象是一面摆动着的灰旗,我所能做的,无非就是立即关了车门。
  饿狼一拥而上,引擎盖上趴了一二三四五……六只,叶子板上四只,正面和侧面的车窗上都贴着狼爪和血红的舌头。
  我情不自禁地笑了,嗬!你们的胆儿不小哇!
  我又立即意识到:我的枪法又有了用武之地了!记得我在新兵的一年之後,实弹射击时,如果打了个八环而不是十环,就要难过好几天,象是犯了好大错误似的。
  如今在大沙漠里跑来跑去,连一只鸟也难得看见,即使是看见了,舍得打吗?
  不用问,咱们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一样:不!我记得,前不久,咱们的汽车连野营拉练的途中,一眼看到三个奇迹:一是一小片潮湿的沙地,二是湿地边矗立着三根枯瘦的苇草,三是一只金背绿腹的小翠鸟。
  当时全队都停了车,走出驾驶室,围着那块湿地,就象在沙漠上忽然看到一位美女似的,个个眼睛里含着自作多情的微笑,很久都不愿离开。
  那小鸟并不害怕我们,朝我们跳着叫着,好一会儿才飞起来,在我们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又落在那块湿地上。看来,这是塔克拉玛干很少见的湿地了,所以它舍不得离开。
  一直到我们继续浩浩荡荡前进的时候,它还在那块湿地上。本来塔克拉玛干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死亡之海,只要看见一个生物都会油然在心里生出一股亲情来,怎么也不会想到枪呀!
  我说的生物当然也包括狼。
  我们所以带枪,是为了防备人的,咱们防备的是那些潜入沙漠中的不法分子的。听说不法分子们就象饿狼一样,不仅会抢劫,还会杀人,他们杀人已经不是泄愤和报复了,他们是因为饥渴,杀人吃肉、喝血。
  当然了,我行驶了这么多年来,还真的没有见过那此二所谓的不法分子。
  现在,来的不是象饿狼似的不法分子,而是象不法分子似的饿狼!不管不法分子也好,饿狼也好,都和我无冤无仇。
  眼前的场景,使我想起咱们围着湿地欣赏那只小鸟和三根苇草的动人情景。
  我打心眼儿里不愿把它们消灭,道理很简单,塔克拉玛干的生物不仅太少,而且活得都很艰难。
  我十分冷静地环顾着狼群,如果说它们很瘦,这不足以说明它们现在的实际,用“皮包骨”三个字来描写它们才比较恰当。
  其中有一只老狼的牙齿只剩了一半,很可能是饿急了啃石头的结果,它也许已经把那些断牙和嚼碎的石粉一起吞进了腹内。
  我隔着玻璃温柔地抚摸着他们,(狼嚎声)它们却呲着牙发出极难听的嚎叫,用它们的爪牙去啃玻璃和钢板。如果不是玻璃太光滑,它们完全可以把玻璃碴儿嚼嚼烂再咽下去。
  我很想告诉它们:我不怕你们,我手里握着枪。我知道你们急切的目的是吃掉我,但我仍然很理解你们,你们太饥渴了。
  我想,如果你们都吃得脑满肠肥,你们即使不那么彬彬有礼,也绝不至于这样穷凶极恶、咬牙切齿吧!甚至我很同情,乃至很怜悯你们。
  当正面玻璃上有一只狼爬到驾驶室顶上的时候,我才看见太阳将要低下它那威严的头颅,去亲吻一座沙丘了。
  傍晚的沙原上是非常之美的!风完全停歇了下来,风真是大手笔,风在沙原上篆刻出的层层金色波浪,象音乐的旋律那样流畅,气势恢宏,而且变化无穷。由于沙坡受光面的不同,颜色的深浅和光影的明暗至少能分出了十几个层次。
  每一条线条都很柔和而优美,往往会让人忘掉风暴、沙崩、昼热、夜寒、干旱、荒凉,以及它总体和终极的残忍。
  太阳突然向下猛地滑落了一下,使我大吃一惊。很快天就要黑了,天黑以後肯定要起大风,一起风,我身後车轮的齿痕就会被风粗暴地抹平。
  对不起了,我不得不采取我不想采取的办法,来请你们给我让路了!我慢慢地把车窗摇开一个窄缝,我把枪管从那条窄缝里伸出去。
  枪筒正抵着一只老狼的喉管,我没有马上开枪。我希望它们能认识这是什么,认识枪的威力,然後它们就害怕了,就和平地撤退了。
  很快,我就意识到我看错了对象,它们不是人。即使是人,饥渴到象它们这样,也不会在乎枪是什么了。
  枪的性能,枪的威胁,枪是火药和机械的完美结合,以及枪杆子出政权的历史作用……等等全无意义。
  人一定也会象这只老狼一样把枪管含在口里,用舌头舔,用牙齿啃,恨不能把它当成食物吞进去。
  我只好把咬住枪口的那只老狼拨开,朝空处开了一枪!枪声在空旷的沙漠上空显得非常响。果然,狼群全都逃离了我的汽车。
  开始是惊吓莫名,分散狂奔。很快,狼群又集聚在一起了。它们的集结地在离汽车只有一百米左右的沙丘背後,我只能看见几双狼耳朵和几根狼尾巴尖儿。
  啊!我长吁了一口气。
  看来极端的手段在极端尖锐而又无法缓和的对立下,是非常必要的!当我再一次提起桶开门要去加水的时候,突然听见狼群奔驰的声音。
  一眨眼的功夫,狼群已经扑到我的眼前。我急忙重又跳上车,很重地关上了车门。……我再开一枪,狼群再一次争先恐後地退到沙丘背後,我再一次想趁此机会开门走出驾驶室去取油。
  在我刚刚推开门的那一瞬间,一只灰色的老公狼的头突然抬了起来,立即,所有的狼都从沙丘背後一跃而出,我猜那头露了一下头的老公狼是它们的王。
  我连忙拉上门,就在这一推一拉之後,我的额头上冒出了黄豆大的汗珠。这时,我开始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三点:一、我的自由权已经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二、我面前的一群动物绝对是我的死敌,而且它们不亚于有组织、有指挥的军队。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多么奇妙啊!
  看!每一只狼都衔着自己的尾巴,同时原地旋转了几圈,再各就各位,前腿直立,把尾巴压在屁股底下,蹲在沙地上,把头转向我,就纹丝不动了,非常自然地列了一个半圆形的阵势。它们的眼睛在暮色中,都象两只惨绿的小灯泡。
  我知道现在必须做什么了,我摇下车窗,把枪伸出去。我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个个都象弦上的箭。隐身在沙丘背後的狼到底还有多少呢?只听见不断有极锐利的嚎叫从沙丘背後传出来。对不起!尼采说过:“你最大的危险在哪里?----怜悯。”
  我的枪管也以半圆形从右向左转动,插着花射击,打死一个留一个,一口气打死了十二个。
  太阳就在这个时候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一下就突然坠落了,最後一线光明也被越来越大的风沙吹灭。我隐隐约约看见它们中没有一个逃跑,也没有一声惊叫,甚至连队形都没有乱。
  我立刻认识到,对它们不得不刮目相待了!它们绝不是乌合之众。
  在天黑得能见度等于零的时候,我只好象哲学家那样,进入思考了。
  ……
  我想:世上的人越来越多,狼们被迫只能在塔克拉玛干求生。塔克拉玛干既是它们的城寨,又是它们的死地。没有天敌,但也没有食物。最难求生的死地,迫使它们成了“狼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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