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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南方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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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了大约半盏茶时间,秦川见所去道路甚是熟悉,要说这地方还是他按照赢稷吩咐,安排给白起的。
  秦川忍不住道:“世子可是要把这些丹药送与那白小子?”
  “不错,怎么了?”赢稷脚步不止,随口问道。
  “真不知道那傻小子,有什么让世子看中的。”秦川撇了撇嘴,颇为吃味道。
  赢稷摇摇头,也不知道身旁这小太监,怎么和白起天生犯冲,时时不忘贬低对方。
  “小川子,白起自有让本世子看重的地方,倒是你,可不要落后他太多,否则可就跟不上我的步子了。”
  赢稷若有所指地道,秦川这等忠心之人,他自是希望对方有出息,可如果对方自始至终只懂得溜须拍马。
  那在未来,他也只能随意给他安排个位置了。
  秦川这时倒没听懂赢稷的话外之音,闻言,只是加快了步伐。
  两人边说边走,很快到了一处红墙绿瓦的小院,这处小院坐落在王府边墙,往日里空置在那。
  不过小院里假山流水,绿竹盈野,风景倒是不错,加上远离人群,不引人注目,所以赢稷让秦川把白起安排在这里暂住。
  两人刚跨进小院,就看见一道身影在青色石板铺就的空地上,打着一套拳架子。
  那拳架子,赢稷自然熟悉,正是《孙子兵法》记载的破军拳,取拳破千军之意。
  兵圣孙武就是凭借此拳,证就武道人仙的。
  “白……”
  “嘘,不要惊扰于他。”
  这边,秦川正要开口招呼白起,赢稷见白起有几分忘我之意,连伸手示意,阻止秦川的高呼。
  秦川再次撇嘴,不过也不再出声,而是和赢稷一同注视起白起的动作。
  “无法无念。”
  随着时间过去,秦川的心情从不耐烦变得惊骇。
  赢稷则一片欣然,这白起果然不愧是天纵奇才,短短时间内,竟有幸领悟无法无念。
  《孙子兵法》所记载的破军拳一共七式,每式三个变化,对应着练肉,练筋,练膜,练骨,练脏,练髓,直到武成圣人的换血之境。
  至于之后粉碎虚空的人仙之境,倒不是孙武有所藏私,而是每一个想成就人仙的高手,都必须走出自己独有的道路,依据他人道路而行,只能止步于武圣之境。
  “见过世子,世子何时来的,怎不叫醒白起?”
  庭院中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赢稷的沉思。
  赢稷抬头看去,白起昂首挺胸,大步而来,手上抱拳,一脸歉然地看着他。
  对此,赢稷自然不会在意,他迎上两步,梆梆两下,拍打着白起的臂膀,笑道,“好家伙,几日不见,就长结实了。”
  “那要多谢世子款待,王府每日好酒好肉地招待于我,确是愧领了。”
  “诶。”赢稷挥手打断,故作生气道,“些许酒肉,何足挂齿,此时你当心无杂念,勇猛精进,不要在意这些琐事。”
  两人客套一阵,找了院中凉亭坐下。
  坐下后,赢稷接着道:“白起,看你架势,已经踏入武道修行之门,我这趟来得正是时候。”
  白起点点头,书上记载,练武之人把全身之肉练得结实饱满,反应灵敏,能敌二三人围攻,就为练肉之武生。
  他如今正可说是个修武之人,想到自身的境遇,白起一脸唏嘘,起身恭敬行礼道:“白起有此造化,皆赖世子恩赐,他日世子旦有吩咐,白起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快坐下说话。”赢稷连起身扶住白起,不让后者下拜。
  见赢稷坚持,手上传来的力道更是坚固如铁,白起只能一番虚拜,同时在心中暗暗对自己说着:再造之恩,当舍身相报。
  “白起,你今日修行有成,可为人生一大喜事,我带了区区薄礼,正好锦上添花。”边说着,赢稷边示意秦川把带来的丹药送上。
  “通筋丸,虎骨丹,五行丹,龙髓丸……”
  在秦川解释下,白起明白了赢稷所送丹药的分量。
  正当他要再次起身推谢时,赢稷早一步站起,伸手压在白起的肩膀上,道:“白起,不要推辞,如今的你,首要之事是增进自己的修为。”
  说到这里,赢稷微微一顿,他眼望天边,喃喃道:“这天下很大,我需要你替我一一猎取。”
  白起想不到赢稷的心这么大,这么看中于他,他在惶恐之余,心头不由涌上他心头一股热流。
  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白起也不说话,只是起身对着赢稷重重一抱拳。
  在白起的院子中呆了一阵,赢稷和秦川告辞离去。
  跨出小院的时候,秦川先是看了看赢稷的背影,后颇为复杂地回头看了一眼小院中,白起再次修炼的身影。
  想到赢稷来时的玩笑话,秦川喃喃道:“世子变了,也许那不是玩笑话,或许,我也该改变了。”
  世子,这天下,小川子也想随你一同去看,去征服。
  这一日过后,赢稷、貂蝉、白起一如既往地努力修炼,只是在努力修行的人中,多了小太监秦川的身影。
  ……
  北地郡,日落时分。
  “喝,将士们,此杯敬军师。”
  “好,敬军师,干。”
  城北校场,军营里,杨再兴拉着贾诩一个劲地喝酒,一众光着胳膊的军中将领在下方作陪,校场上点起一堆堆篝火,军中伙夫忙着碳烤全羊,空气中飘散着浓烈的酒肉香味。
  “军师啊军师,你之酒量如能像你之才华那般海量就好了,那样就能陪杨某尽情喝个痛快了。”
  朗声说话的正是贾诩此行的目的——杨再兴,后者大约二十出头,此时正光着膀子,被晒得黝黑的肌肉,让他看着倒是显得成熟一些。
  只是杨再兴随赢稷母亲的长相,虽有军中将士的英武,可比之那种粗狂的大汉,他倒显得英俊许多。
  此时,杨再兴行一句酒令,就干掉一大碗白酒,酒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胸膛,往下滴落,配着他那随意用草绳扎起来的长发,颇有几分放荡不羁的感觉。
  “将军海量,诩不及也。”
  “哈哈,军师不比我等粗人,军师随意即可。”
  听到贾诩说自己海量,杨再兴笑得很是开心,也就不再逼迫贾诩喝酒,不过深明人情世故的贾诩,自然不会在此时故作清高。
  他装作无奈地端起大碗,陪着众人干了几碗,随后见众人喝开,不再关注于他,他才默默端起酒碗,偷偷观察起杨再兴一众人。
  中途,偶尔有将士对他敬酒,他也遥遥举杯相敬,不过酒碗大都只是凑到唇角微微一抿。
  一顿庆功宴下来,贾诩对众人,尤其是杨再兴的性子,有了大致的了解,结合赢稷提前告诉他的信息,他在心中定下了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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