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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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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的生活总是无忧且无虑的,跟着白云老师学习书法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白云老师的水平很高,这一点不用赘述。虽说他并不是很会教育小孩子吧,但本身水平摆在那里呢,加上靳霄以一个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书法的写作技巧,在理解领悟能力方面,远比在场的其他小孩子更加优秀。包括周洋,这个九岁大的娃娃,也是无法和成年人相比的。所以别看白云老师不停的呵斥小胖子,一副冷面教师的感觉,但一换成靳霄,白云老师爱他爱得都不行了。
  虽然今天是第一天来上课,但上课的时候靳霄却不停的被夸奖。
  作为反面教材,已经来上过很多堂课的小胖子,则是被不停批评。
  只要小胖子一挨骂,其他人包括靳霄就在一边窃笑不已,白云老师一转身,所有人又都像是没事儿人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
  其实不是靳霄多么优秀,主要还是他的思维方式更加成熟,毕竟他体内有一个成年人。一些小孩子很难以理解的东西,他基本上是一说就懂,所以在初期的进步会非常大。而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小胖子胡晨博到现在握笔姿势还不对呢,挨骂都是便宜他了。
  一节课的时间是大半个上午,加起来大概能有两个多小时,中间休息三次。靳霄来之前胡晨博周洋他们已经休息过一次了,等三次休息全部用完,白云老师开始做今天的总结。
  所谓总结呢,主要就是说一说几个小孩子今天的进步,以及他们目前的缺点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周洋写毛笔字已经年久日深,水平在同龄人中都算是顶尖的,剩下的就是水磨工夫不停的练了,没什么好说的。
  张爱雅呢,下笔的力道还是不够,考虑到她是女孩子,这方面肯定不如男生,所以白云老师也没多说,只是希望张爱雅回家后能够多看多想,总体还是以勤加练习为主。
  靳霄这边就更加不用多说了,他是纯粹的初学者,今天一天的表现已经征服了所有人,从完全零基础,到已经可以写简单的字,虽然还有些不太标准,但这种进步已经堪称神速了,再考虑到他如今“只有”五岁的年龄,白云老师表示靳霄一定要好好练习,以后必然能称为一代名家。说真的,这话说出口,白云老师自己是什么感觉靳霄不知道,反正靳霄心里挺害臊的,脸都有些发红了。
  最后轮到胡晨博,不用说了,完全就是一通训斥,把小胖子训得抬不起头来。也不能怪别人啊,论年龄,他和张爱雅相当,比靳霄大两岁;论学习时间,他练习书法的时间也比靳霄长,结果靳霄现在已经基本掌握写毛笔字的正确姿势了,他这个大孩子这方面还做得很不到位,不挨骂等啥呢。
  总结之后,所有学生都要用自己今天学到的内容,简单的写一些东西,白云老师这边要留底,以便确定每个孩子在每一次学习之后的收获和成长。
  这个事情,其他三人都已经习以为常,靳霄倒是觉得挺新鲜。上一世或许有这一幕,可惜他忘了。
  想了想,靳霄决定就把书帖上第一页的内容临摹一遍。
  其实按照正规学习书法的顺序呢,初学者第一步要做的应该是描摹,也就是用薄纸或绢蒙在原作上面依照原来的样子去写或去画。当然现代基本上都是用薄纸去完成这一步,很少的好有人会用到绢。
  只有完成了这一步的同学,才能进行下一步的临写,也就是靳霄所说的临摹。也就是学生对照书法原帖,在另外一张纸上尽可能和原作模样一模一样的书写出来。这一步其实挺难的,足以拦下绝大多数的初学者,很多人也因为卡在这一步上面,而迟迟无法进入书法圣殿的大门。
  白云老师一上来就让靳霄做临写,其实是有些拔苗助长了,但是他也没做错。毕竟书贴上的内容没有最简单的笔画,他要先在白纸上教会靳霄基础笔画的写法,等他熟练掌握了这些最基础的笔画,才能开始描摹。只是靳霄的进度有些太快了,笔画一下子就学会,顺便就开始了临写。还是那句话,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和小孩子是截然不同的,对一件事或者一件事物,成年人关注的方式和关注的点,也和小孩子不同。
  同样一个字,如果给小孩子去临写,可能就会出现歪歪扭扭,或者顾头不顾腚的现象,因为小孩子各方面的能力都不成熟,尤其是年龄比较小的阶段,他们根本不可能一下子就把整个字的形象全部记下来。但靳霄不同,他看一眼,就能记下这个字大体的形态,再结合自己学到的笔画,这样在进行临写,进度自然提升了很多。
  为什么白云老师夸他呢?原因也大抵在这里,一般小孩需要很久才能跨过去的阶段,他一下子就跳过去了,也难怪人家会把他当作天才对待了。
  等靳霄的妈妈过来接他的时候,白云老师又是一通夸,靳霄那个臊,赶快跑出去了。妈妈却留在楼上,非要把白云老师夸靳霄的话全部听完才肯走,当然了,她也顺便看了一下靳霄今天的学习成果……嗯,很满意,非常满意,以至于回家的路上,妈妈还夸了他好几句呢。
  “儿子,你今天表现不错,妈妈决定给你做点好吃的,你想吃什么呀?”
  靳妈妈骑着自行车,一路往菜市场走去,同时问道。
  “我,我没啥想吃的……”
  靳霄想了想,他还真的没啥想吃的东西,他这个人对吃没什么追求,基本上只要合口就行,能填饱肚子就行,精贵不精贵,或者精致不精致,他都不是很在意。
  “那怎么行,你今天表现这么好,妈妈要好好奖励你一下,要不妈妈给你做你最喜欢的鸡腿吃?你想吃吗?”
  得,完全是把靳霄当小孩子看待了,虽然他现在就是小孩子,但是也还是感觉别扭啊。
  听着妈妈那种明显用来哄小朋友的语气语调,靳霄感觉身上冒鸡皮疙瘩。他悄悄看了看周围,周围的人没有注意他们母子,但他却觉得好像所有人都在看他一样。说到底,还是他刚刚重生回来,还不习惯的缘故。毕竟如果是一个三十岁的人,被人这样对他说话,那确实是特别的别扭。可如果换成一个五岁大的孩子,那还不是理所当然的?
  靳霄决定不能让妈妈继续问下去了,不然他首先就会受不了的,于是用力的点点头,“我要吃,就吃鸡腿好了!”
  选定了食材,妈妈总算不再用之前那种语气说话了。
  靳霄松了口气,开始观察这个菜市场。
  九三年的菜市场,讲真的,物资还是非常单调的。
  考虑到云水市这边的地理区位,最常见的就是大白菜和土豆,不过因为是夏天的缘故,所以像是黄瓜、水萝卜、西红柿等等蔬菜非常常见。但也仅此而已了,像是在后世非常普遍的油麦菜、空心菜、茼蒿等等蔬菜,这时候的云水市是没有的。外面的菜不会运进来,本地的农民也不种别的菜,所以一到夏天,可以吃的蔬菜就那么几种。哦,还有西葫芦,芹菜等等。
  蔬菜的种类很少,肉的种类也同样稀少。
  最常见的猪肉那不用说,牛羊肉基本上都是回民在经营,和本地汉民关系不大,而且很贵,日常吃牛羊肉的机会可不多。鱼肉的话,只有鲤鱼和草鱼,其他鱼基本上看不着,螃蟹大虾什么的,更是只有大超市才有,小市场上也没人卖,因为价格比较高,一般人家不吃这个,摊贩买回来卖不出去得砸在自己手里,所以人家压根不进货,你想买都没处买。
  最后就是鸡鸭鹅这一类飞禽了,还别说,云水这地方鸭子是挺多的,比鸡还多。想买个鸡腿,价钱不便宜,但是想买鸭子,那价格就很亲民了。不过怎么说呢,鸭腿到底还是不如鸡腿好吃,太瘦、太干、太柴,远没有大鸡腿那么鲜嫩,所以小孩子一般还是爱吃鸡腿,鸭腿都是成年人才比较爱吃的东西。
  市场里乱哄哄的,地上都是脏水和烂菜叶子,因为原本是黄土地,所以一旦泡湿了以后,踩上去一脚就是一个泥印。空气也不太好,臭烘烘的,各种味道充斥在鼻尖。耳朵边上也是各种叫卖的声音,讨价还价的声音,小孩子哭闹大人呵斥的声音。不过……说真的,这种环境虽然不好,但感觉却非常亲切。后世你想要找这么一个原生态的菜市场都不容易,别的城市靳霄不知道,就说云水市,二十多年后,城市里的市场都是经过政府规划的。摊位都是固定的,地面都是水泥找平的,看上去更加整齐了,却缺少了一些生活的气息。
  偶尔有摊贩在街边摆摊,还要小心躲避城管,文明是进步了,但这种感觉却没有了。
  说不上孰优孰劣,但要说那种内心深处的感觉,靳霄还是更加喜欢现在这种环境。虽然吵闹,虽然不好闻,虽然地面也不好走,但那种感觉是未来的菜市场所不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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