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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种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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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弥补过错你直接给这位农场主钱就行了,菜的主意别想打!”
  超跑男往前一步将西服男挡在身后,笑着跟林志说道:“尊敬的农场主,你还是把菜卖我吧,我已经有一百多年没有吃过农场的食物了。”
  他的风格骤然一变,俊俏的脸上写满了哀伤,满声哭腔:“上一次农场开放的时候,我就是这里的常客,不信你可以问问那只小家伙,没有农产品吃,我迟早得死在地球上啊。”
  说到最后,他甚至放声痛苦起来。
  林志有些心软,道:“那我考虑一……”
  扑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站在最后面的阿绫绫突然双脚一软,像是中暑了一般摔倒在地上。
  “不,不行了,太久没有吃到蔬菜,我感觉我浑身的力气都要流失掉了……”
  西服男跟超跑男:“我去!要不要点脸!!”
  林志满脸无奈地扶着额头,收起一闪而过的心软。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些神秘莫测的商人一个比一个还戏精,为了获得大猪蹄子菜的收购权,他们甚至连节操都可以不要!
  “话说,能不能问一下你们,从我这里买这些菜回去,是要做什么的?”
  林志看向三个商人,看他们一个个势在必得的架势,想要让他们平分大猪蹄子菜是不太可能了。既然如此,就先了解看看,他们买菜的目的。
  通过他们各自的目的,再决定这第一批菜的收购者。
  其实从三人强烈的购买欲望来说,最有赚头的方法就是拍卖,价高者得。
  但这毕竟农场的第一次销售,用这种压榨顾客的方式牟利,很容易影响到农场以后的口碑,不利于后续发展。
  “目的?当然是留着自己吃啊,才这么一点!”
  出乎林志意料之外的,三人的回答完全一致。
  “这么多,都留着自己吃?”
  阿绫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把头顶上的鸭舌帽摆正,说道:“多吗?感觉我追个剧的功夫就没了。”
  “我的话,倒是想屯着,一片一片慢慢品尝。”超跑男想了想,说道。
  “但是地球不还有其他食物吗,味道跟农场制造出来的,也相差没多少吧?”林志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之前,阿绫绫对混沌向日葵的葵花籽流露出近乎夸张的喜爱,他还以为是她本身喜欢瓜子,乃至今天三人吃过大猪蹄子菜表现出过度的反应,也可以理解为这是他们“验货”的手段。
  可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三人对视一眼,西服男缓缓站出来,说出了原因:“不瞒你说,我们这些人跟你们人类不一样,你们人类的任何食物对我们来说都没有味道,甚至连味如嚼蜡的蜡味都没有。只有这个农场种植出来的作物,才能给我们带来味觉上的感受。”
  阿绫绫跟着补充道:“其实吃你们人类的食物也能获得营养,但没有味道,对我们这些热衷美食的人来说,简直比活在地狱还要煎熬啊!”
  这句话让其他两个商人非常赞同地点头。
  回想起这三个人一见面就把生的大猪蹄子菜往嘴里塞的模样,不知为何,林志突然感到一股子心酸。
  这些商人的时间概念跟人类不同,他们或许可以活一百年,两百年,甚至更多。
  但即便如此,即便他们在人类的世界中混到了可以拥有私人直升机的地位,可却还是没法感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美食味道。
  他们可以看到卖相绝佳的菜肴,也能闻到一阵阵人间美味的香气,但在入口的一瞬间,所有的美好将化作泡沫般咽入腹部。
  光是想想那副场景,从小对美食有着殷切追求的林志就感到一阵颤栗。
  食而无味,对一个吃货来说,绝对最可怕、最绝望的一件事!
  “原来是这样……”
  看着眼前光鲜亮丽的三个商人,一个心血来潮的想法涌上林志心头。
  “那算了,我这个菜不卖了,谁来都不卖。”
  在旁边负责警戒护卫的农场精灵一听,当时就飞了过来:“农场主,你这是……”
  林志摆了摆手,示意它不要说话。
  无比肯定的态度令阿绫绫三人一愣,然后极其惋惜地叹了口气。
  他们不知道农场主为何在得知他们买菜的目的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但话已至此,说再多也没有用。
  比起普通人,他们有无数的方法,去判断出林志话里的真实性。
  他是真不打算卖了。
  三人垂头丧气地转身,打算离开。
  “诶等等,你们回哪里去啊?”林志在后面喊道。
  三个吃货商人回头,眼中带着浓浓的不解之色。
  “那个谁,穿得很拉风那个。”林志指了指超跑男,“对,就是你,去看看能不能把你的车开过来一点,帮我运点菜。”
  超跑男轻声拒绝:“抱歉,我没有这个义务。”
  他本来是比较火爆的性格,但那种跟美食擦肩而过的感觉落差实在太大,导致他连话都不太想说。
  林志从农具收纳盒取出小镰刀,一边走向大猪蹄子菜地一边说道:“怎么会没有义务呢,难道请你们吃顿饭,让你们帮忙运下菜都不行吗?”
  超跑男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农场主,你的意思……”
  林志头也没回,来到大猪蹄子菜地后蹲下,开始忙着割菜。
  “这是我成为农场主后第一次收获,种的菜少得可怜,还不够你们分。这样的话,还不如把这些菜处理一下,做顿饭得了。算是庆祝农场的重新开放,还有感谢你们千里迢迢地赶过来。”
  刚开始,三个吃货商人还听不太懂林志话里的意思,等到彻底把林志话理解清楚,三个人脸上的沮丧瞬间一扫而光。
  “好的好的!谢谢农场主,我这就去开车!”超跑男喜出望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就往自己的跑车狂奔。
  他过来这边买菜本来就是要自己吃的,现在农场主主动提出来请吃饭,怎么不会让他激动不已呢!
  “我我我!农场主,我来帮你!”阿绫绫取下自己的鸭舌帽,一头秀丽的头发像是解除束缚般,在微风中飘逸。
  “那我也去帮忙把机子开过来。”西服男转身就要往直升机的方向走。
  “别别别千万别,跑车就够夸张了,你这开过去,我家都不够你停!”林志赶紧叫住了他。
  “那我也来帮忙割菜。”
  跟在阿绫绫后面,西服男也是蹲在大猪蹄子菜地上帮忙。
  “臭虫子,上一任的农场主,也像主人这样吗?”
  不远处,混沌向日葵左边的花盘向飞回来的农场精灵问道。
  农场精灵回头看了一眼跟两个商人有说有笑的林志,摇了摇头:“并没有,上次他们都是交易完了,就消失了的,不像这一任的农场主这样。”
  话虽如此,小家伙的嘴边也是挂着淡淡的笑容。十分罕见的,贪财和看重农场作物的它,居然对林志免费割菜请客的行为表示赞同。
  混沌向日葵右边的花盘晃动一下,舔道:“不愧是主人,果然是独一无二的!”
  ……
  有了两人的帮忙,又有一辆超级跑车运送,从农场上收割下来的大猪蹄子菜很快便被转移到林志家里。
  考虑到商人们对美味的渴求,林志也没有走什么礼仪程序,将他们随便安置在客厅后,自己投身到厨房之中。
  家里剩下的配菜肉类并不是很多,但好在大猪蹄子菜有“食材百搭”与“味道上等”的特性,什么大猪蹄子炖排骨啊,什么大猪蹄子炒肉片啊,大猪蹄子闷米饭啊,能跟大猪蹄子菜扯上关系的,他都给整了一盘。
  就是不能的,也都被他自创着弄了好几道。
  期间,又有两个商人在农场精灵的指示下,从不科学农场赶到林志家里。
  等到林志将大猪蹄子特色菜摆满整张桌子的时候,已经有七名吃货商人围坐在餐桌上。
  “好了,大家以后还有生意来往,你们就不要客气,敞开肚皮吃吧!”林志说道。
  刚开始,商人们还有些拘谨,但在尝到大猪蹄子特色菜的第一口后,所有人的表现达到了惊人的同步。
  滚烫的泪水湿润了他们的视线,在眼眶中聚满后顺着侧脸落下,混着空气中的阵阵香味,滴落在略显狭窄的桌面上。
  几十上百年的时间,他们终于,又可以品尝到那令人热泪盈眶的美味了!
  民以食为天,很多人都听过的一句话,但却很少有人会认真去思考,撑起这片“天”的是怎样的一群人。
  此时此刻,对于阿绫绫他们这样隐藏在黑暗中的吃货商人来说,不科学农场就是他们的“天”!
  忙完的林志独自坐在客厅,看着原本孤单冷清的餐桌坐满了人,嘴边不自觉浮现出一抹笑容。
  他并没有和商人们一起吃饭,大猪蹄子菜的口感味道确实是超一流的棒,但他不想跟商人们争抢这份美味。
  那一桌子菜仅属于他们。
  食物咀嚼声夹杂着轻微的啜泣声从餐桌的方向传来,林志取来用剩下来的大猪蹄子菜,摘一片菜叶,放嘴里嚼了嚼。
  作物图鉴里介绍的大猪蹄子菜生吃口感很一般,但不知为何,林志却感觉有种无穷无尽的味道在口腔内回荡。
  他知道,自己终于有了在不科学农场里种田种菜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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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重要的一章,修修改改了好几遍,看在作者小小这么认真的份上,不给点票票嘛,觉得写的不错的,记得安利给身边的小伙伴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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