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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爱情总会是滋生习惯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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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凡活在尘世中,超脱于世俗的不是仙人,就是智障,虽说每一个人都是独立个体,但事实上没人能不受身边环境的影响。
  大二时打篮球跟大三一群学生混子闹起矛盾,在场就同宿舍的温州眼镜佬和我,那个年纪都年轻气盛,撸起袖子就准备上去2V6,结果自然是被一顿痛揍,被打倒在地时我都已经在思考今天该缝几针了,没想到的是刚好一相熟的东北哥们打水路过,看到我们后二话不说甩手就把暖瓶呼在了一个混子脑门上,顿时所有人都惊呆了,东北哥们还不罢休,一边喊着王八犊子别跑,一边扯过另一个混子就是一记嘴锤......最终大三混子怪叫着跑了个干净,东北哥们则收获了我和眼镜佬的膜拜。
  东北哥们姓王名起山,将近一米九的身高,砂锅大的拳头,墙壁厚的胸腰,走起路都带着风,一瞪眼儿路边的野狗夹着尾巴抱头就跑,除了武力值MAX,这哥们喝酒也同样凶狠的无以复加。有一年元旦眼镜佬在宿舍举办了个喝酒比赛,最后一个倒下的人能得到一张充有1000块钱的饭卡,参赛小伙伴十五六个,其中大多都有一斤白酒的量,东北哥们跟我们一个宿舍楼,听到动静也来凑热闹......第二天我捂着快裂开的脑袋问眼镜佬最后谁赢了,眼镜佬一脸苦逼的从兜里掏了掏——一张崭新的饭卡锃光瓦亮。
  “王起山那他妈就是个牲口啊!喝了十多斤白酒屁事没有还尼玛嚷着要去网吧打通宵?!这饭卡你猜他准备怎么处理?”
  “怎么处理?”我的表情呆滞又懵傻。
  “从现在到元月七号,他拜托我继续搞喝酒比赛,这卡里的钱每天买两百块钱花生米下酒!”
  我:“......”
  自那以后,在我心中王起山就成为了小说中那种虎躯一挺江湖三震的横行霸道级人物,打架至少1V6,喝酒至少1V15。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彪悍的一塌糊涂的生猛硬汉,随着时光的逝去也终究渐渐变得柔软。当然,王起山的改变跟金钱事业现实之类完全没什么关系,毕业后人家依旧混的风生水起,唯一不同的是,这哥们和一个幼儿园教师谈起了恋爱。
  前阵子大学聚会,还在西安的小伙伴一个没落,王起山毕业后没回东北老家,自然也在其中。
  对我们这群人而言,聚会就是喝酒,哈啤九度福佳白,洋河西凤二锅头。十来个人你一圈我一轮,两个小时后尽皆趴在桌上装起了死狗。
  王起山也成了死狗,认识久了才知道这货竟然完完全全喝不了啤酒,最多三瓶原地打抖。
  “璇哥!璇哥!”
  “啊……?”我酒量顶了天也就一斤,好在向来鸡尾酒喝的多,对白加啤的免疫力略微高点,此刻勉强算的上清醒,虽然照样头痛欲裂就是了。
  “我要喝奶!快给我一包奶!三桥伊利蒙牛特仑苏随便啥都行!纯奶!”
  “喝奶干啥?!”我半醉半醒的瞪着身边爬在桌上眼睛都不睁还叫唤喝奶的王起山,忍不住一阵恶寒,这孙子怕不是有啥病呢吧?
  “喝酒时喝奶,养胃!”
  “哪个犊子给你说的?!”
  “我媳妇那犊子给我说的!”咋吧了下嘴,王起山又嘟囔起来,“不对!我媳妇不是犊子,犊子是我!我才是犊子!”
  我:“……”
  “犊子!你的奶!”
  三秒不到一气喝完,王起山继续趴在桌上当死狗,恍惚间我竟然能从他闭着眼的大脸上看出一抹光荣……
  虽说尚有理智,但毕竟喝了不少,一身酒气满嘴酒臭,为了避免回家后把张绵绵熏死在床上,我想了想,还是在汉庭对付一晚得了。
  第二天,回家的地铁上,我忽然没来由想到王起山这孙子醉成一滩烂泥还喊着喝奶那一幕。一个彪悍的爷们于工作事业百邪不侵,如今却被一个柔柔弱弱的姑娘改变了硬挺十几年的习惯。
  朝夕相伴两个人,睁眼是对方,闭眼是发香。爱情总会是滋生习惯的温床。
  王起山女友用不知多少日夜的绕指柔让他习惯喝酒要喝奶,那,张绵绵又给了我什么习惯?
  “干杯~”
  哐噹一声,撒了一桌米饭。
  这段记忆至今已经两年,那是我第一次和张绵绵一起吃饭。
  我偏爱日料,第一次约饭自然选的是心中价格环境口味都上佳的店面。
  餐上了一桌子,寿司海草厚蛋烧天妇罗,以及一人一碗牛丼。拿起筷子心中默念‘我开动了’,一口牛肉正要入口,却在距嘴三公分处被拦了下来。
  女孩的行为虽说粗糙了点,但我还不至于反感,只是疑惑于她的意图。
  “干杯~”
  干杯?即使喝酒我都不会说干杯,但还是从善如流的拿起茶杯,比起男性,对于女性我总是宽容许多。
  “不是这个!是这个!”女孩冲着茶杯摆摆手,然后手指定格在我的牛丼上。
  用饭碗干杯?呆呆的拿起牛丼朝女孩手中一模一样的物什碰去。
  也许是太过懵逼没控制好力气,随着女孩口中的“干杯~”,哐噹一声,撒了一桌子的米饭。
  现场好一阵慌乱,在服务员收拾桌子时,我问女孩为什么吃饭要用饭碗干杯,女孩想了想。
  “这样吃饭会比较香!”语气之坚定,态度之肯定,如果不是我上过学恐怕还真就信以为真了。
  虽然当服务员收拾好桌子后,我终究还是忍着尴尬像个二傻子似的举着饭碗跟女孩干了‘杯’。
  自那以后,每逢与张绵绵在餐厅吃饭,我总会极其迅速的占据住最角落位子,毕竟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男人,吃饭前做出用碗干杯这种事儿实在不怎么好看。
  即便向来不把他人看法放在眼里,但被当作有智力缺陷的人看待总归不怎么美妙。
  更可气的是,每逢饭点,面对张绵绵那烂漫无邪的脸儿,我竟无法说出任何拒绝。
  光阴虚晃,与张绵绵谈起恋爱后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
  前些日子休假回来恰好赶上张绵绵考护师职称的关键时刻,由于去年仅仅一分之差,今年这姑娘铁了心要一次就过,除了上班,只要在家几乎书不离眼题不离手。
  早饭是我出去买回来的凤鸣包配鸭血粉丝汤,午饭要么在‘饿了么’点外卖,要么我下厨diy迷之便当。
  虽然都由我负责,但倒是有点甘之如饴的意思,为爱人操持生活也是一件有趣儿的事情,唯一让我不满的是晚饭张绵绵几乎从不准点,每每我吃干抹净这姑娘才姗姗来迟。责怪她几次,都以认真学习搪塞我,之后也就懒得再说,听之任之。
  偶尔一桌一椅一餐一人食其实别有一番滋味,如果我没有下意识的用饭碗碰一下水杯还自己对自己说‘干杯’就更好了。
  神TM干杯,为什么在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莫名其妙说一句‘干杯’?!
  我气的想打自己,可又特别怕疼,琢磨再三,还是气哄哄的冲上二楼卧室去找张绵绵麻烦好了。
  “张绵绵!你看看你都让我养成了些什么破习惯!”
  张绵绵坐在飘窗上手抱习题头也不抬,“怎么了?”
  “我已经发展到开始自己跟自己干杯了啊西吧!”
  “哎呀我还以为什么事儿呢,哥哥你好烦喔,打扰一个励志好好学习的人你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再说,又不是只有这么一件事儿。”
  “……还有什么事?我怎么没发现。”
  “你多久没踩井盖了?”
  “一年吧……卧槽?!”
  张绵绵放下习题从飘窗下来,双手并拢特温顺的跪坐在床上,“腿悬空不能前后荡,前踢爹后踹娘;头发不能扔在马桶里,会倒大霉;踩井盖要原地跳三下说呸呸呸不然不吉利……吃饭前要举碗干杯才会吃得香。这些都是我的小习惯,我不想改也改不掉。”
  “可有时候真的很丢脸啊,比如举碗干杯。”我以为声音挺大,可出口才发现自己也听不大清。
  “我知道呀,可你戒不掉呀。”张绵绵笑的一脸温婉,说出的话却差点把我鼻子气歪,这丫头什么时候这么滚刀肉了?
  “好啦别纠结了,作为交换我不也养成了一大堆没什么用却改不掉的小习惯。”
  “什么小习惯?”说实话我还真就没注意过这些个细节。
  “吃饭好不好吃都要吃完;回家第一时间脱的只剩内衣;睡觉无论春夏秋冬总是裸睡;走路始终踩着盲人线……”
  女孩温软的声音还在娓娓道来,我在一旁渐渐陷入迷思。
  我看得见光透过窗户打在布娃娃黑玻璃眼珠上的灵动,看得见大朵大朵的云被风吹散又聚拢好似猫和老鼠,朋友常说我有双艺术家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和别人总是不同,我也曾这样认为,一直到那一刻,才惊觉自己总是看到了远方,却未曾把目光收敛放在方圆三米的地方。
  我干干净净来到这个世界上,经过十几年的成长,模仿最在乎的那小部分人,然后越来越像,那些相像的部分有的坏,有的好,于是努力摒弃不良留下优异,让自己变成心中更理想的形象。
  只是总有因缘际会突如其来猝不及防,自山川湖海而来,披着最光彩的霞将我照亮,然后于深爱间一动一静,一颦一笑,于朝朝暮暮中留下对方每一个瞬间,于东升西落里记忆对方每一个画面。
  爱情总会是滋生习惯的温床。
  直到最后,她看着我看着她,我看着她看着我,我们站在两端相望,看到的却已经不只是对方,还有那好像失散多年的另一个自己。
  八点,张绵绵已经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坐在飘窗上看着天空的白云发傻。
  “绵绵:中午要吃肉肉!”
  “我:不想动,懒。”
  “绵绵:我不管!我要吃肉肉!跟你在一起一天天的饭都吃不饱!”
  “我:......”
  无语的耸耸肩,穿衣,下楼买菜。
  正在路上走着,我忽然硬生生的把即将踩下去的右脚抬起,然后左脚用力屈伸向前跳了一下。
  一时间,我竟没搞懂自己的行为,我在干嘛?
  下意识回头一瞥,哦,原来一个井盖正大摇大摆的横在马路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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