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读趣阁 / 历史军事 / 盛金王朝 / 第七十四章 招兵买马 二合一

第七十四章 招兵买马 二合一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天一亮后,金盛起来拿出了昨晚花了两千两买的天狼吊坠有什么特别,晚上太暗没看清,虽然那时候就感觉这个天狼吊坠不一般。
  现在天亮了后,再看,金盛发现了很特别的东西,因为感觉很眼熟,感觉在哪见过。
  “对了,我记得我从宋氏兄弟那拿回跟我身世有关的东西,好像是个狼头吊坠。”金盛终于想起跟自己身世有关的东西。
  找出跟自己身世有关的狼头吊坠后,再跟这个买过来的吊坠一对比,还真发现了一些东西,除了大小不一样,样子简直一模一样,金盛感觉这个天狼吊坠就算不是真的,可是跟自己的身世也有一定的关系。
  虽然暂时看不出什么,金盛也只有先放好,当金盛把两个吊坠放一起的时候,吊坠突然闪了一下,还以为是看错了,再拿起一看,又没反应了。
  可能真是看错了,只能放那不管了,暂时放下天狼吊坠的研究,金盛决定暂时不交出去,这个跟自己身世有关的吊坠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言。
  金盛让金大去打听一下,昨晚拍卖的事,看看,别人怎么说,还有那个卖天狼吊坠的人,到底是为了什么,里面又有什么阴谋。
  金大领命出去了,金盛暂时放下这天狼的事,考虑下这些武林人氏的处理,天天在城里晃悠也不是个事,这些人平时都是闹事份子,谁也不知道他们那天动不动就拔刀相向。
  是时候给他们找点事做了,要不然这些人也太闲了,让这些自语侠义之士,就让他们干点侠义的活。
  虽然杭城没有山贼了,不过,远一点的地方还是有的,不仅有山贼,水寇也有,金盛特意让见过这些山贼水寇的苦主,帮忙一起弄了一些画像,虽然不是很像,不过别忘了古人的智慧。
  有了画像之后,再告诉山头的位置,总有人有办法找到人,这些高来高去的人,偷袭一个山大王,还是有机会的,就算不成功,也能吓一下他们。
  做这个事不能以官府的名义,要不然,显的官府无能,一个山贼都搞不定,所以金盛特意让金大找了一个代言人,在武林颇有名望,其实就是一个伪君子,金盛有他的把柄。
  让他出头,钱金盛出,给了这些山大王,水大王的人头很高的价格,顺便给他们一些重要的头目也加了钱。
  让金大找的代言人叫孟超,有个外号叫赛孟常,别看他在武林上的名声不错,暗地里是卖私盐的,跟前盐运使有勾结,不过运气好,没被牵连。
  毕竟他的真的是私盐,不是转卖官盐,只是贿赂,所以,罪名不大,没被查到。
  在小心的人,总有露出马脚的一天
  ,无意中被金盛查到了,不过,金盛没去弄他,刚好想到了他,再加上他的威望,做这个事再适合不过了。
  金盛让他做这个代言人,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帮忙收罗人才,和一些非罪大恶极的人,为其所用。
  当然也接委托,比如逃到外地的罪犯,一般逃了的,除非发全国海捕,要不还真能逃掉,而有钱的苦主可以通过金钱,来下委托。
  有了金盛给的方案,孟超只要照做就行了,所以,除了前期金盛投点钱,后期就可以盈利了,要想马儿跑,又不能让马儿不吃草,这不可能的,所以金盛干脆给了孟超盐引,光明正大的卖。
  至于盐引哪里来的,当然是找陆子豪要的,而且金盛跟陆子豪都有股份在里面,所以,有了这层关系,孟超敢不忠心都难。
  安排好事宜后,金盛带着陈利来到了一个隐秘之处,还有一些学徒,专门研究火药,准备做火枪。
  再牛的武林高手,也经不起现代的枪械,虽然不会造,不过金盛给了一些方向,让他们自己研究,反正金盛也没指望他们很快研究出来,暂时做些附带的东西,比如彩色烟花。
  研究需要钱,而烟花可以卖钱,陈利在鬼市不好卖是因为来鬼市的不会要这些没用的东西,而杭城有的是富人,所以不怕没地方卖,需求不同。
  就算别人不懂,不买,金盛也有办法让烟花流行起来,所以不担心销售。
  本身陈利就会做窜天猴类似的烟花,所以研究彩色的烟花不难,虽然陈利不懂什么化学,不过金盛给了一些方法,比如铝粉,镁粉,金粉啥的加进去。
  只要有这些东西,调色应该不难,反正要钱给钱,要人给人,自从金盛有钱后,不再像当初那样节约,钱赚过来就是要用的,钱能生钱,初期的投资是不可少的。
  把火药的事交给了陈利后,金盛决定想办法把鬼市给拿下来,那个位置易守难攻,是个秘密研发的好地方,但是不是现在,只要火枪研发出来,再招一些亲卫,跟家丁,训练好后才行。
  毕竟金盛没有军职,无法带兵的,不过没兵没关系,可以招家丁,护卫,亲卫啥的,这个可没要求最多能招多少人,算是小小的漏洞吧。
  不过还真没多少人能养的起,所以基本那些大户养的护卫不多,金盛想了想后,暂时招两百人,有秦大训练,反正自从去未来老丈人那借秦大过来后,秦大基本算金盛的人了,天天跟着金盛。
  金盛习惯了做甩手掌柜,不过这次招人,金盛亲自出马,毕竟以后自身的安全就靠这些护卫了。
  而人选金盛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林家镇,林家镇算是金盛的本家,招的人不容易背叛,有林老爷这个大盟友在,招人不要太容易了。
  金盛是个行动派,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既然迟早要招人的,现在修了水泥路后,坐马车没这么抖了,还快了很多,也就不墨迹了,直接喊林二上路。
  来到林家镇后,金盛才发现自己好久没来了,感觉回到了现代了,到处都是三层水泥楼房,感觉回到了九十年代,现代感实在是太强了。
  路都不认识了,要不是遇到镇里的熟人,金盛都不知道林老爷家怎么走了,这也太夸张了,才几个月而已。
  感觉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小六子,好久不见,镇里变化好大啊。”
  林二让小六子上了马车,帮忙指路,“还不是你哥弄的吗,现在到处都是新盖的房子,你哥快忙不过来了。”
  “我哥弄的,我都不知道,我都在县城里,好几个月没回来了。”林二听到这个消息还是蛮意外的,虽然知道水泥厂是自己老爷的,还从来没有想过会发展的这么快。
  “不就是嘛,要不是天天在这里,连我都快认不出这是林家镇了,跟你说,你哥现在可厉害了,很威风,手下管理着上万人,真可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小六子跟羡慕林大的地位。
  “那你现在在哪干活,还在山上打猎吗。”林二想起小六子的箭法很厉害,以前在山上打猎,从来没有赢过小六子。
  “嗯,最近镇上到处都有活干,很多人都不上山打猎了,没人跟我抢猎物了,所以收获不错。”小六子对于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不过看到别人家都是三层水泥房,很是向往,不过靠打猎卖的钱弄不起水泥房。
  “我们老爷要招护卫,你来不来,凭你的本事,当上小队长应该不成问题。”对儿时的伙伴,林二信的过,想起老爷来林家镇就是为了招人,刚好小六子跟符合老爷的要求。
  “真的可以吗,金大人会收我吗。”小六子听了林二的建议,很心动。
  “既然林二说你有本事,我就相信你,你来就给你做火枪队的分队长,大队长要通过考核才行。”这时在马车里面的金盛,掀开了马车的门帘,对着小六子说道。
  “原来金大人在里面,既然大人看的起小人,小人这条命就卖给大人了。”小六子看到金盛后,很激动,毕竟金盛这种大人物不是他想见就能见的。
  “好说,既然你跟了我,以后就是我的兄弟了,跟我一起去林老爷家,招人的事,你就一起来帮忙吧。”金盛交代完后,就坐回去了。
  有了小六子带路后,很快就到了林老爷家,林老爷家的变化也很大,到处都是现代化的东西,还好变化再多,大门的样子没变,金盛来时,门房看到林二后,直接把大门打开了。
  林二从小就在林府长大,门房跟林二很熟,既然林二来了,说明马车里的人就是金盛了。
  “林叔,林老爷在吗。”下了马车后,看到林管家来了,金盛直接问了林管家。
  “原来是金大人,老爷在家。”金管家看到金盛后,打了个招呼。
  “林叔见外了,叫我金盛就好了。”金盛叫林管家喊他大人有点不自在,以前在林管家屁股后面一直喊叔,林管家喊自己名字的。
  “老朽见外了,金盛你这小子多久没来了,我都以为你不认我们这些穷亲戚了。”看样子林管家故意的。
  “林叔说笑了,自从做了这个县太爷,都没闲过,这不,又有事麻烦林老爷了。”金盛直接把来此的目的说了一下。
  “那好,我们去找老爷吧。”林管家带着金盛直接去林老爷在的地方。
  林老爷自从享受过金盛的泳池后,在自家也弄了一个,这不,当林管家带着金盛去林老爷待的地方后,发现居然是游泳池。
  林老爷泡在水里,两边是穿着比基尼的歌姬,在喂林老爷吃水果,好不快活。
  “咳,咳。”金盛故意咳了几下,林老爷很快就听到了,然后看到了金盛。
  “原来是你小子啊,说吧,又有什么事来找我。”林老爷很了解金盛,每次金盛来找他,都是有事。
  “没事就不能来看您吗。”金盛对于林老爷的揭穿,也不害臊,脸皮厚了,没办法。
  “你这小子,哪次是真来看老头子我的,说吧,别扭扭捏捏了,不像是你的性格。”林老爷太了解金盛了,让金盛这厚脸皮也难得的红了一下。
  “还是林老爷了解小子我,这次想让林老爷帮忙,最近县城不太平,想招点信的过的护卫,自己训练一番,保护家人。”金盛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林老爷。
  “你也知道,很多青壮打战打没了,留下来的都是老弱病残,现在不打战了,青壮是回来了,不过大部分都不愿意去打战了,只有我们工地招人他们才来。”林老爷知道金盛的目的后,直接说了利弊。
  “所以才想到您了,年纪小点的没事,反正不急一时,只要十六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都可以。”这些愿意当护卫的,还真不好找,只能靠林老爷的威望了。
  “要多少人,太多我可没办法。”林老爷也不敢打包票,直接跟金盛讲明。
  “两百人就够了。”金盛提出了自己的数量,林家镇加附近的村镇,凑两百多是没问题,不过,当护卫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一般去了,差不多卖身一辈子了。
  “两百人,你要这么多做什么,护卫一般十来个就够了,你就一个知县,又不用你去打战,剿匪都有军队,都用不到你。”林老爷听到金盛要这么多人,有点意外,招护卫跟招人干活可不一样。
  现在又不是战乱年代,根本不需要这么多人,而且养这么多人,开销很大,虽然以金盛的财力,不用担心养不起。
  “以后我们的生意越做越大,总要往外发展,路上匪徒很多,总要人保护,有了自己的护卫队,用起来放心。”虽然这个不是最主要的理由,不过能说服林老爷就行。
  “行吧,你小子既然这么说了,两百人,我们林氏一族就出一百人,另外一百人就从附近几个村招的,都是招知根知底的。”林老爷也是个干脆的人,答应金盛帮忙,也不啰嗦,立即召集族老,还有附近几个村的族老。
  “对了,护卫的待遇你给多少,既然他们把命都卖给你了,总不能亏待他们吧。”林老爷身为林氏一族的族长,也是希望自己的族人过的好点。
  “每月五两银子,小队长十两,大队长二十两,到时候立功还有额外的赏金,如果战死,父母养到送终,孩子养到十八岁。”金盛也不含糊,待遇还是蛮高的。
  “行,既然你小子这么大方,这次就给你交个底,林家的这些儿郎就交给你了,说真的,还真舍不得交给你。”看来林家这一百人不简单,林老爷这样子,感觉有故事。
  林老爷说完后,继续跟他的舞姬调情了,不管金盛了,“你小子目的达到了就回吧,别打扰我享福了。”
  “那小子告退了。”金盛告辞后,就带着林二去了码头看看,发现江边别墅建的差不多了,就差装修了。
  连套房跟桶子楼都造的差不多了,林大还是真的厉害,修路,建房都能管理的井井有条,金盛一直没发现林大居然有这样的才能。
  林家镇还真是卧虎藏龙,看来杭城这水还是有点深,金盛接触的还是冰山一角。
  PS:狼头吊坠是金手指,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出金手指,大纲是要出的,写到现在,又在纠结出不出金手指,以什么的方式出,或者干脆放弃金手指。希望书友给个建议,出还是不出金手指。
  
热门推荐
我在春秋当权臣 我在春秋当权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