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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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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魁觉得自己今天太幸运了,他心里美滋滋的。
  他一脸恭敬,期待模样的望着刘肥婆,他很想知道刘肥婆口中的另外一件好事。
  “大魁呀,姐我知道你老大不小了,还一直单着。姐姐我真是替你着急。我也不和你拐弯抹角了,我有一个女儿,年纪和你相仿,身材也和你差不多,我看你俩有共同点,简直就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我想搓和搓和你们俩,你看如何?”刘肥婆和蔼可亲地说道。
  听了刘肥婆的话,李大魁一下子蔫了,就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他这时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满脸麻子,一个眼大,一个眼小,身材肥胖,一只脚还跛的女孩。
  他脑海中的那个女孩便是刘肥婆的女儿。
  李大魁在青云宗做杂役弟子已有三年多了,算是一名老弟子了,他知道的一些事情自然多。
  那是两年前的一个春天,李大魁到隔壁屋里领工具,他见到一个长得奇丑无比的女孩来找刘肥婆,并喊刘肥婆为“娘亲”。他才知道那丑女是刘肥婆的女儿。
  那个女孩给李大魁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印象他终身难忘。
  当时,李大魁深深地被女孩的容貌所震撼,已震撼得迈不出步子了。
  只见那女孩个子不高,但身材很胖,比刘肥婆还胖,活脱脱一个大肉球。看来她的肥胖基因源于她的母亲,但明显是青出于兰而胜于兰。
  再往那女孩脸上一瞧,李大魁仿佛看到了一个蜂窝,这女孩脸上布满了大小不一,各试各样的麻子,那麻子长得真叫一个好,都在女孩脸上开展览会呢。
  再看那女孩的眼睛,太有个性了,一大一小,并且大小相差甚远。大的如牛眼,小的如指盖。
  再看那女孩的嘴,估计能轻松塞下一个鸡蛋。如果举行一个“吃鸡蛋”的比赛,这女孩绝对拿第一。
  再看那女孩的双腿,又短又粗,就像两根小柱子。
  当时,李大魁心中感叹:极品,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谁娶了这女孩,保准会减肥成功的,因为谁和这女孩一起吃饭,保证会没胃口的。
  就在李大魁在内心发表感慨时,那女孩向他抛来一个媚眼。看到这个媚眼,李大魁差点摔倒,他感觉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了出来。
  李大魁突然意识到他以后有可能变成一个瘦子。
  刘肥婆见李大魁呆若木鸡,她顿时怒道:“你不愿意?!”
  “我,我愿意。”李大魁思前虑后,咬了咬牙说道。他为了成为外门弟子,拼了。
  “嗯,愿意就好,也只有你才能配得上我家翠翠。”刘肥婆转怒为喜,很是满意地说道。
  “大魁,为了公平,公正。你必须在这婚书上签字,并摁上你的手印。这签名和手印还必须是你用你的血来完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看出你的诚意。”刘肥婆边说边从怀里拿出一个白丝绢,并把那丝娟递给李大魁。
  听了刘肥婆的一席话,李大魁的身子明显一颤。
  当李大魁接过那丝娟并看了看那上面的字后,他的嘴唇抽动了一下,双手也抖得厉害。同时,他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
  李大魁为何有这么大的反应呢?因为那所谓的婚书写得太雷人了,只见上面写着:我对胡翠翠一见钟情,我愿意娶她为妻。我发誓今后要与她生死与共,白头到老,如有违背,我定当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这那是婚书呀?!这简直就是保证书!李大魁更觉得它像卖身契。
  “大魁,你的手怎么抖得那么厉害?”刘肥婆好奇地问道。
  “我,我高兴的,我激动的。”李大魁挤了一个笑容,说道。
  “既然这样,还不赶快签字,摁手印。”刘肥婆赶紧催促道。
  李大魁把心一横,咬破手指,用血签上姓名,并按上血印。然后把它交给刘肥婆。
  刘肥婆把婚书接过来看了看,然后满意地笑了笑,然后便赶紧收入怀中,生怕被人抢了似的。
  “很好,你以后就是我未过门的女婿了,你千万别着急,我会尽快让你们结婚的。你在等等,最多十天。”刘肥婆笑道。
  李大魁努力挤出一个笑客,说道:“不着急,不着急。”
  其实他真得不着急,他恨不得十年以后再结这婚。
  刘肥婆心里终于释然了,同时心里感叹:“总算有人答应这门婚事了。”
  刘肥婆的奇丑女儿的婚事,一直是她的心病。
  刘肥婆的老公叫胡东海,在外门当执事。女儿叫胡翠翠,是一名外门弟子。
  起先,胡东海盘算着要在外门中找个女婿,于是托人说媒,可那些外门男弟子一听说女方是胡翠翠时,他们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当时便不同意。
  胡翠翠不但丑,而且脾气火爆,还老犯花痴。没有那个男人能受得了她。在外门中,胡翠翠是个名人,可以说外门弟子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肥婆两口子一看在外门男弟子中找女婿是无戏了,于是便把目光锁定到杂役弟子身上。
  闹了半天,刘肥婆给李明浩说媒,那女方正是她女儿胡翠翠。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女儿的婚事,刘肥婆不惜玩起了“逼婚”的闹剧。
  “好了,你回去吧!结婚的事你别太费心,一切由我安排。”刘肥婆笑道。
  李大魁抬腿刚想走,刘肥婆又急忙嘱咐:“你可别忘了修理小耗子。”
  李大魁“嗯”了一声便离开了,他有种“被人卖了,还忙别人数钱”的感觉。
  且说李明浩坐在潭边悠闲地啃起了馒头,这个馒头就是刘二黑给他的那个。现在他不知道自己已被别人惦记上了。
  李明浩觉得这馒头除了形似他前世吃的馒头,其味道大不相同,有一种酸爽的感觉。
  吃完后,李明浩又喝了几口小潭的水。
  爽,真爽,太爽了!
  他发现他爱上了这潭水。同时,他觉得一丝丝神奇的气息进入了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接着,他又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他浑身的劲道与这潭水有关。他觉得这小潭太神奇了。
  他一时兴奋,当时便练起了拳脚,这些都是他前世在军中所练习的。
  他越练越兴奋,只见拳拳带风,脚脚威猛,他乐了,他觉得现在恢复了实力,与他前世的实力已相当了。
  李明浩十分感激这小潭,让他看到了自己变强的希望了。
  散工前半个时辰,李明浩就完成了劳动任务。
  刘肥婆惊讶地看了看他,她心中暗道:“这小子,中午没吃饭,居然还完成了任务,好强的毅力。”她觉得李明浩真得不简单。
  夕阳西沉,终于散工了,李明浩随大伙一同赶去了伙灶房。
  青云宗建在青云山半山腰,而杂役弟子都在山脚下居住,那伙灶房离杂役弟子的舍房很近,它是专门为杂役弟子提供吃食的地方。
  大约赶了二里多路,李明浩便看见在青云山半山腰有一群气派而又古色古色的建筑群,想必那就是青云宗了。
  李明浩深知只有走进那里,才算是修炼者,他不知自己有没有那么一天。
  晚饭很简单,馒头加咸菜。饭是定量的,李明浩分得四个馒头,两个咸菜片。
  李明浩拿着馒头咸菜,摇头苦笑,心想:地位决定饭食质量,他们这种低贱的杂役弟子就只能吃这种最普通的饭。
  伙灶房前面有一大空场,在夏天傍晚时,这里便是杂役弟子们的露天餐厅。
  凉风习习,这空场确实不错。
  李明浩几乎是最晚领到饭的,等他赶到空场时,好的地方都被占了。
  只见一百多个杂役弟子分布在空场上的各个角落。或站,或蹲,或坐在石块上;或一个独处,或三四个扎堆,亦或六七个成群。
  李明浩正准备寻个地方吃饭,这时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子邪笑着向他走了过来。
  李明浩一看觉得此人甚是面熟,他努为想了一下,终于想起这胖子是谁了?!
  李明浩抿嘴一笑,心想:原来是那个抢饭吃的坏家伙,看来他是来抢饭的,看来有必要修理一下他,好让他知道吃老子的饭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他脑海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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