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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痛心疾首的刘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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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花魁竞色”,其实就是把几位时下最受追捧的清倌人们全都请到一起,然后同台献艺、看她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而今晚被请进宜春院里的这些人,不是那些真正的上位者、就是一些大文豪、大诗人、大才子们。
  等那些清倌人表演完毕之后,这些被邀请的人就会把手里的“红绡”献给自己最心仪的女子,最后“红绡”最多的姑娘,就是今晚的花魁了。
  这个竞选出来的花魁是真正的处子之身,所以今晚竞得花魁之后,老鸨们就会把花魁的“梳拢”初夜同时“拍卖”出去,把自己多年的“栽培”换成真金白银。
  而有些志趣高雅的女子,会与老鸨约法三章,虽然“梳拢”换来的银子归老鸨所有,可第一次自己陪侍的男子,却需要自己挑选。
  而这种规矩,无疑更让那些文人墨客趋之若鹜。
  ——试问能够得到一位花魁的青睐,那该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啊,这种事情在大唐,足以让那个人“一举成名天下知”了。
  也正因如此,古代的青楼女子才会与才子佳人发生这么多缠绵悱恻的动人故事。
  往庸俗了讲,才子们可以借助青楼女子们的嘴,最快地传播自己新作的诗词、提高知名度;而一些青楼女子陪过那些著名的才子、诗人之后,自己的身价当然也会水涨船高。
  再往高尚了讲,古代的青楼女子那可都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而那些文人墨客们又大多仕途坎坷,自然也需要这样的红颜知己来慰藉心中的空虚寂寞——他们一个仕途坎坷、一个命运多舛,“同是天涯寂寞人”,自然而然的也就“情比金坚共浮沉”了。
  “刘兄,看到对面那位闭着眼睛、坐在正席上的白发老者没,认不认得?”站在刘克明身旁的朱衣公突然看到了一位头戴软脚璞头、身穿青袍,还紧闭着双眼的老人,顿时肃然起敬。
  “不认得。”刘克明朝着李公子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其实刚才他就注意到了这位众星捧月一般的老人,只不过刘克明有些不解,为什么这个老人自始至终都闭着眼睛。
  “他叫张籍,是昌黎先生的大弟子。去年经昌黎先生举荐,被授予了水部员外郎一职,人称‘张水部’。”
  李公子似乎很尊敬这位名叫张籍的老人,说起他的恩师韩昌黎韩愈时,更是肃然起敬。
  “昌黎先生忠于朝廷、反对藩镇割据分裂,他的这位大弟子与他一脉相承。张先生曾作《节妇吟》一首,委婉地回绝了淄青节度使李师道的拉拢,一时传为美谈。”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张大人对我大唐皇室的忠心,令人肃然起敬。”李公子背出这首《节妇吟》的最后两句,竟是感慨万千。
  而刘克明听到“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一句时,也是心中惊讶。
  他原以为这句千古绝句是写的一位嫁为人妻的绿茶在灵魂出轨,可今天弄清楚这首诗的背景故事之后,他才知道自己想错了——不愧是大儒韩愈的首徒,就连拒绝别人,也如此的委婉、不让人感到难堪!
  李公子见刘克明若有所思,又叹息道:“张大人曾经患有眼病,双眼一度失明,当时被人称为‘穷瞎张太祝’。如今虽然眼睛复明,却也不能长时间视物,所以经常闭着眼。”
  “原来是这样啊。”刘克明在心底惊叹道。
  他发现张籍的身边还坐着一位身穿白衣、头戴冠帽的年轻人,以为那是张籍带来的家中晚辈。
  可这时候,身旁的李公子又说话了:“刘兄看到张大人身旁坐着的那位白衣公子没有?他就是我大唐赫赫有名的‘十三公子’——杜牧杜十三。”
  “他就是杜牧?”刘克明听到李公子的话,心中竟然有了几分小雀跃。
  他就是再文盲,也读过这位与李商隐齐名的“小杜”的诗。
  什么“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什么“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背了他这么多年的诗,突然在这里见到了本尊,刘克明的心里还真有些小激动。
  然后,他就在一旁听那位李公子说道:“这位杜十三是我大唐宰相杜佑的孙儿。虽然出身名门,却从小就有大志。他在十几岁的时候,受家门影响,开始关心朝局动荡。
  这位‘十三公子’在读书之余还关心军事,写过许多策论咨文,名满长安。所以今天他能坐在那里,并不是靠着他的家世,而是凭着自己的真本事。”
  听到李公子的话,刘克明连连点头。
  所谓的家世又好、长得又好看、还又努力,说的就是杜牧这种人吧。
  “哎,可惜了醉吟先生。”说到这里,李公子有些惋惜。
  “最淫先生?”突然听到这么个名号,刘克明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白居易白大人啊。”李公子有些惊讶,这个刘克明身在长安,不会连“长安居大不易”的白居易白大人也不认得吧。
  “额……听说过!听说过!”刘克明抹了一把汗。这雷一个接一个的炸,他都有些应接不暇了。
  他怎么能不记得白居易?奶奶的高中学语文背那首《琵琶行》,都给他背成傻逼了好不好?
  “白……大人今天也在?”想到上学时候的一些事,刘克明突然来了兴致。
  他真想跑到这个姓白的老头儿面前,揪住他的胡子,亲口替所有的后世同胞们问他一句——为啥要这么有才?为啥闲着没事就跑出去喝花酒?为啥喝酒之后还要写出这么多千古绝唱?……
  李公子不清楚刘克明肚子里的那些歪歪肠子,听到刘克明的话,他摇头道:“两个月前,白大人上书谏言河北军情,没有被朝廷被采纳,于是就请求到外地任职。如今,他已经被我……被当今圣上任命为杭州刺史,出京了。”
  “额,这倒是可惜了……”刘克明还想“瞻仰”一下这位与李白、杜甫齐名的千古大文豪呢,想不到就这么擦肩而过了。
  “是挺可惜的。”李公子道:“以白大人的爱玩耍爱热闹的性子,要是还在长安城里的话,今晚的这场盛事,想来就会由他来主持了。”
  “……”
  听到这里,刘克明偷偷地红了脸。
  听这位李公子的意思,逛窑子这件事在唐朝,不仅不会受到道德谴责,反而是一件风流韵事?
  于是,他又想起了之前看过的另一个段子:
  说在盛唐时期,家里的正妻一般到了29岁,都会对老公说:官人你看我年龄也不小了,你也该娶个小的了,要不左右邻舍肯定说我不懂事的……
  这时候,男人会看着书头也不抬地说:没见我天天在忙么,哪有心思想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
  然后正妻又会说:要不我帮你挑一个吧?你看中就点个头,剩下的我去操办,好不好?
  然后,男人就会满脸不耐烦地说道:你自己看着办吧,以后这种事别来烦我!
  ……
  想到这里,刘克明忍不住痛心疾首起来。
  我巍巍华夏五千年,这么多的优良传统,怎么就失传了呢?!
  这帮不肖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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