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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心中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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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已是拂晓,众人已是大醉大困,原本有点军纪的模样早已失得干净,有些人转而下山,回营地休息,有些则干脆就地枕草而眠。
  王正宇也不知自己喝了多少,也终于有了微微醉意。期间山下不停有人送酒来。这些人在与周遭人交流后,看向他的眼神都变得恭敬有加,这更让他印证了内心想法。
  金袍中年人与长痣男子也很早下了山,只留他与其他将士们一起饮酒作乐。
  见所有人都走的走睡的睡,王正宇看在眼里,不免想吐槽几句,这也能算是军队,简直是一群吃喝玩乐的乌合之众。
  虽然他听不懂话,但文字还是认得一些。畅饮间瞥见金袍男子腰间别着一块木制令牌,上方刻有数道彩纹,写着“冲天大将军”五个大字。而众人对他的称呼,发音也是五个字。
  于是他猜到此人肯定是冲天大将军王霸,即黄巢了。
  根据谢宛芝的讲述,来到闽地的黄巢正值如日中天,盛极一时。不久就会辗转广东,因水土不服开始北伐,最后甚至会问鼎中原,把大唐皇帝赶出老巢。
  这需要多彪悍的一群虎狼之师啊。可就他亲眼所见,这些人不过是些散兵游勇,谓之散沙一盘也不为过。而且察言观色中,他见众人虽大笑不断,细看却皆垂头丧气,双目无神,似乎在用醉饮来排遣消极情绪。
  甚至,还能看到有一两人暗自垂泪,眼巴巴望着夜空哽咽难语。
  王正宇不太信历史记载,他更相信眼前的一切。他所看到的众人看来已是穷途末路,不足以道之。
  他很快也进了山洞,在林香旁侧浅浅入睡,直到中午才被热醒。
  林香此时也已醒来,呆呆地望着他,不过气色已经转回红扑扑的模样了。
  王正宇总算松了口气,心想这小丫头一整夜滴水未进估计也饿了,就给她喂了些吃的,和一点酒。
  小孩肯定不能喝酒,可他怎么都觉得这酒跟饮料没什么差别。
  林归不一会儿也进来,看见女儿没事顿时喜上眉梢,又对王正宇扣头起来,王正宇一阵头疼,连连将他扶起。
  出洞一看,还有不少人躺在地上,睡得横七竖八,呼噜声时时不断,但也有一些人已经起来,稍微整了整身子就往山下走去。
  当中一人,对他笑容可掬,打手势邀他下山。王正宇没有拒绝,跟在此人后面一同前往。
  见到山下驻扎着简陋营帐,他更觉奇怪,难道这些人真的军纪严明,不肯进驻州城,再不济杀几个百姓,睡人家里也比睡大街要好吧。大热天的蚊子多啊。
  此人将他带到正中间最大的营帐中,便恭敬退下。帐内有数十人,身穿精致甲胄,长发束顶,如顶着一坨泥丸子,头盔整齐摆在右前方的地上。
  众人皆跪地而坐,把屁股堆在脚后跟上,是那种脚盆的坐姿,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流行了。
  当中有一人,身披金袍,正坐在中央,正是黄巢,其他人皆列左右两侧。
  黄巢看着王正宇,脸上笑容难以止住,好像还带着种崇拜之意,言语也有些恭敬,只是他几乎听不懂。
  “不好意思,真的听不懂。”王正宇说道。
  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面面相觑,露出疑惑之色。场面一度冷清,十分尴尬。
  王正宇神色自若,暗道看来确实没人听懂。
  “一群二货,连人话都不会说,还把我坑到这里来。”他又用一本正经,一脸严肃的表情对众人说道。
  果然还是没人听懂,不然他很大概率马上被拉出去杀头了。
  王正宇无奈叹了口气,但很快打了个写字的手势,示意众人可以文字交流。语言虽然不通,但繁体字他还是看得懂的。
  黄巢很快明白过来,下令让人送来笔墨,将案上酒食挪开,腾出一块地方,亲执毛笔写了一行字:
  孤乃大齐国君黄巢,幸会仙人,敢问仙人自何方而来,可愿助我大齐?
  王正宇近前同样跪坐而看,不免心头咯噔一下,真是黄巢!
  这个历史上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现在怎么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看来史书实在是不能尽信。
  当然,现在的他还不知道自己所处的是个平行世界,跟兔国的古代史没有丝毫关系,就算面目全非也并不奇怪。
  最让他吃惊的还不是这个,而是这家伙居然称呼自己为“仙人”,这真是让他觉得匪夷所思。不知道林归跟他说了什么花言巧语。
  但眼下事实已然如此,他只好顺水推舟,先承认自己这个仙人身份了。不然搞不好马上就被处死了,这里是古代,人命如草芥。
  “吾往来中来,吾往去中去。云游此处,偶逢阁下,机缘而已。”
  王正宇提笔在纸上写道。这都是他之前在肥皂剧里看过的台词,也不知道这些人能不能看懂。
  靠近黄巢位置的左右两人不免十分好奇,想看看这王正宇写了些什么玩意。黄巢两眼巴巴地看着他写完,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王正宇显得很尴尬。他从未用过毛笔,而且自己写的是简体,乍眼看去像一条条蚯蚓在爬,怎么样都不觉得好看。再对比黄巢写的字,苍劲有力,正正方方,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果然,左右两人看完就直翻白眼,当中一人正是脸上长痣的男子,此时看向他的目光更显得鄙夷。
  黄巢也对这字很是无语,表情耐人寻味。不过他摸着耳垂沉吟了半晌,又连连点头,好像看懂了。
  “大仙之字果然仙气自起,灵动飘逸。”
  黄巢提笔在纸上写道。
  王正宇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很勉强地笑了笑。这马屁拍的,让他自己都起一身鸡皮疙瘩。
  “汝有何求,须吾帮之?”
  王正宇问道。
  黄巢见字露出一丝喜色,赶忙提起笔娓娓道来:
  “今唐朝廷宦官竖立,贿遗之风断之不绝。有识之士,皆拒于千里。孤率义军,代天行道,讨伐唐贼,至于十载。今南征闽地,唐王施奸邪之计困孤,腹背受敌,围孤于闽中。万余将士,无不义愤填膺。孤自知唐王淫威必遭天谴,是夜观天象,紫薇晦隐,孤星侵室,乃告诸将,唐贼势危。今果真巧遇仙人,是故斗胆问之。恳请大仙施手,解孤之难。”
  王正宇硬着头皮看完,头大得不是一星半点。就不能好好说话?这都什么跟什么。
  不过大意他还是看懂了。差不多是这个黄巢起义已经十年,现在在福建被唐军包了个饺子,然后就疑神疑鬼地什么夜观天象,寻求各种借口来安抚士兵们的情绪,自欺欺人。
  在这种穷途末路之下,人也容易变得神经质,会做各种不理性的事情来。难怪会把他当仙人,所谓病急乱投医。
  这家伙眼瞅着就马上要完蛋了。谢宛芝说黄巢自刎于狼虎谷,就是此处么?
  自己本就不是什么大仙,哪里会帮上什么忙,要是跟着一起造反,肯定死路一条,鬼才会这样干。
  然而,林归父女还在山上,自己要是跑了,这两人肯定会被处死。他知道乱世人命如草芥,但也不是冷血之辈,绝对不可能做到弃之不顾。重感情,这是他人缘好的原因之一。
  眼下看来有三条路,一种是跟着黄巢当炮灰,很可能死无葬身之地,一种是偷偷带着林归父女逃跑,等饺子熟了,再出来过以前的平淡日子。
  两条路都很难。就算逃出去,乱世之中,也无人可以幸免。
  当然,也有最后一条路,最危险,但也最安全。那就是直接把黄巢杀了,把人头送给唐王,不说能不能领赏,再不济也不可能被唐王赐死了。
  想到这,王正宇依然保持仙人模样,问了些军中情况,地形地势。现在他必须知道的信息越多越好,越可以提高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去的概率。
  黄巢自然不会拒绝,将所有情况和盘托出,包括主要人物的名字。王正宇越看越头疼,形势几乎无解。
  “此局甚危,然尚有破解之法。”王正宇写道。
  “敢问大仙有何良策?”黄巢大喜过望,连忙问道。
  但王正宇此时却欲言又止,故作神秘,瞥了在场众人一眼,尤其是那个长痣的家伙。
  此人名叫林言,是黄巢的亲外甥,明摆着看他不顺眼。
  “天机不可泄露,阁下一人知之足矣。随吾往洞中再议。”王正宇道。
  他已经盘算好了,如果时机合适,不介意把黄巢直接宰了,然后拿着首级逃之夭夭,让这些军士们一翻两瞪眼。而且方才已经大致了解了附近地形,要逃往哪个方向也心里有了点底。
  不过,如果用脚跑的话,就算他受得了,林归父女这一老一少肯定经不起这样折腾。
  黄巢见王正宇如此保密,虽然也有些疑惑,但现在的他已经身陷绝境,很容易被忽悠。当即拱手朝王正宇一拜,咧嘴而笑。
  王正宇依然不着急,慢悠悠地走出帐外,让黄巢后面跟着,自己走走逛逛,视察周边环境,看看哪个地方防守比较薄弱,好待会可以抢匹马。
  黄巢毕恭毕敬地跟在后面,其他人见状也要随行,但都被他喝令制止了。王正宇看得心头微松,差不多把每个地方看了一遍后,这才往山上走去。
  直接骑马上山的话容易引起怀疑,这才几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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