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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品味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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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老头儿被神秘老者骂得吐血晕倒,这场闹剧才算彻底画上了句话。
  围观群众明显还有些意犹未尽,但无奈场尽人散。不过想着今日的热闹,足够吹嘘个三五天,也便三三五五地离去了。
  至于刘斌,何瑾当然吩咐两个家丁,将他抬到了附近的医馆:老头儿一把年纪大了,火气还这么盛,当然得吃点败火药泄泄。定平伯府可不是什么管杀不管埋的土匪窝,这点风度还是有的。
  不过,就在何瑾刚吩咐完家丁的时候,放眼四望却找不到适才的神秘老者。陡然看到角落里的老乞丐,正伸手向前方一指。
  何瑾当即高声呼喊:“敢问先生高姓大名?改日再见,必厚报之!”
  谁料那位老者连头都没回,只是高声笑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图利人?”
  何瑾闻言不由周身一凛:前世庸俗的印记太重,总是想着一报还一报,然而却忽略了,在华夏几百年前,向来有施恩不图报的高风亮节。
  得神秘老者这般指教,何瑾随后便也深深向角落里的两位乞丐,深深一礼。而两位乞丐面色一肃,甚至带上了几分庄重,学着样子向何瑾回了一礼。
  三人并未开口,但一切都已在不言中。
  何瑾可不相信,这两位乞丐是讨饭才路过何府,还恰好知晓刘斌背主秘密的。
  显然,前日两人拿了何瑾五两银子后,怎么都觉得恩重,随即才细心打探到何府的消息,等在了这里。
  这一次,何瑾不能给他们钱。因为两人送来的是一份恩义,何瑾不能拿钱玷污。
  一老一少两名乞丐回了一礼后,果然便默默离去了。不同的是,往常他们习惯弯曲的腰,这次却不由挺直了许多。
  令何瑾没有想到的是,沈秀儿大美女竟然一直没走。
  何瑾灿烂一笑,上前言道:“不知事务繁忙、一肩撑起偌大家业的沈家小姐,今日为何会在此?”
  面对何瑾的问话,沈秀儿巧笑嫣然,眨动着秋水荡漾般的明眸道:“若小女子说是正巧路过,不知公子是信,还是不信?”
  何瑾一愣,没想到沈秀儿竟会这般光明正大地撩自己,顿时骨头都有些酥二两的感觉。
  可顾忌自己之前伪装出聪慧老熟的形象,努力镇定一番后,他还是从容笑道:“既然小姐这般说,那在下自然信了。可惜,今日不是待客之机,改日定会请小姐入府一晤。”
  沈秀儿当然也知道,今日不是什么谈话的好时机,毕竟何府还发生了大事。然而这句话落,她还是露出失望的神色,巧笑嫣然也恢复到了平日的忧郁愁结。
  何瑾正拾阶而上,可回头无意看到这一幕,不由好奇问道:“小姐时时愁眉不展,可是有什么心事儿?”
  “我的心事儿,恐怕只有公子能解......”沈秀儿无意识地顺嘴便说出此话,但下一瞬她的脸陡然便红霞满布,慌忙解释道:“公子切莫误会,小女子不是那个意思......”
  言罢,见何瑾一副不信还嘚瑟的模样,沈秀儿知自己越解释反而越乱,竟直接告辞离去,脚步似乎还有些恍惚。
  可眉开眼笑的何瑾,却在她走了两步后,忽然开口:“小姐请慢!”
  沈秀儿立时回身,却看到何瑾对她淡淡一笑,桃花一样灿烂的眼眸忽然快速眨了一下。紧接着,他用右手点在了唇上,对着自己悠缓潇洒地一挥......
  这一下,沈秀儿立时呆了,樱桃般红润的小嘴都张了起来。
  只可惜,她那俏丽的脸上,不是被美男惊艳到的娇羞。而是一副见了鬼的惊悚模样,忍不住轻声啐了一句:“这是发的哪门子疯?”
  而何瑾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不由僵在了原地,愣愣嘀咕起来:“看样子,好像不是春心萌动,被我美色所迷......难道,她真只是无意路过?”
  两人就此无语,各自疑惑分别。
  可一入府里,伍氏贴身丫鬟杏儿便跑了过来。看到何瑾后,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哭泣着言道:“少爷,你可算回来了,快去劝劝夫人吧......”
  何瑾这才脸色一肃,沉步走入正堂。
  出乎意料的是,何瑾发现伍氏手里并没有挥舞着带刺的皮鞭出气,也没有怒火万丈。只是静静地坐在正堂上,面冷如冰,一言不发。
  她今日穿了一件绯色花绫小衫,下系着红纱裤儿,成熟曼妙的身材还是那般玲珑有致,一如跌宕的美丽山水。只不过,此时那副山水仿佛被一层灰蒙蒙的雾气所笼罩,给人一种哀伤悲怜的痛感。
  哀莫大于心死。
  女人最痛苦的时候,不是歇斯底里的吼叫,而是这样。
  在这个男女大防重于性命的时代,她的贴身衣物被人挂在了城门楼上,成为全县乃至全京城的笑柄。
  身为一个女人,她自小耳濡目染得到的认知:遇到这种丢失了名节之事,便当一死以示清白刚烈!
  看到何瑾进来,伍氏的眼睛似乎明亮了一丝,闪过一丝期望。
  然而,何瑾却什么话都未说,转身便走。
  伍氏眼中那抹亮光,猝然极强的黑暗覆盖!浓郁的心死哀伤,陡然仿佛化得有如实质。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起身想要回到自己的卧房,做一位贞洁烈妇应当做的事。
  可就在她强撑起身子的时候,却看到何瑾去而复返!
  非但如此,何瑾怀里还搂着一只极为可爱的小狗。小狗毛发雪白松软,呆萌地让人心软,眼睛黑溜溜的,却好似在闪闪发光。
  走到正堂时,何瑾便将那只小狗放了下来,诱哄着道:“去,快去找你的主人。你命可真好,我为你寻了位人美心更美的姨娘当主人,别的狗八辈子都没修来这福气!”
  小狗也颇为灵性,蹒跚地向伍氏跑去,可因为腿短,不停奔跃的样子极为有趣。伍氏眼中的死气和灰暗瞬间被驱散,忍不住蹲下身来唤道:“来,快到姨娘这里来......”
  事实证明,呆萌可爱、多毛温顺的小动物,天生就让女人难以抗拒。尤其伍氏这种整日深闺寂寞的少妇,更是会被它们秒杀。
  而且,何瑾带回来的这只小狗,也不是寻常的土狗,而是一只精心调教出来的福狗。
  福狗,就是狮子狗的前身。
  待福狗跃入伍氏饱满的怀中时,伍氏才明白原来何瑾刚才离去,是为了取这只福狗回来哄自己。
  一想到这里,伍氏压抑的情绪不由汹涌释放,带着泪花向何瑾唤了一句:“瑾儿......”
  可何瑾却一副浑然不解的样子,道:“姨娘,不过是从京城给你买了只福狗,尽一番孝心。姨娘要是过意不去,下次再给我十两银子,我给你买三只......”
  伍氏闻言不由噗嗤一笑,可梨花带雨下,悲喜的情绪怎么都无法把控:“瑾儿,姨娘知道你的孝心,可一枝梅那事儿......”
  话刚说到这里,何瑾面色立时一变,凝肃无比。
  伍氏也被何瑾感染,情绪跟着他起伏,小心翼翼地说道:“姨娘不该,不该出去乱说,给何府招了祸......”
  就在伍氏失神落魄,连自己都不知说什么的时候,却听到何瑾好似短促地说了些什么。
  伍氏当即问道:“瑾儿,你刚才说什么。”
  这次伍氏听清楚了,何瑾说的是:“品味不错。”
  不过,这是个什么意思?
  “姨娘,这简直太气人了!府里那么多的肚兜儿他不偷,偏偏偷了姨娘最心爱的一件,简直......简直太有品味了!”
  伍氏先是一愣。
  随后气得陡然不知从哪里,拎出那根带刺儿的鞭子,冲着何瑾就抽了过去:“我抽死你个小混账,胡乱说些个什么!你怎么知道,那件肚兜儿是我最心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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